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docx
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和执照转移考试中的现场考试。第二章考试准备第三条【考试计划】核电厂考委会应制定考试计划,保障考试需要的人员和资源。现场考试应安排在笔试前进行,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1年。特殊情况,经资审委秘书处批准,现场考试可以安排在笔试后进行。核电厂考委会应提前2周公布考试计划和考生名单,并告知资审委秘书处。如果考试计划发生变化,核电厂考委会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第四条【保密要求】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与现场考试相关的文件及实施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第五条【人员准备】每次考试前至少6周,核电厂考委会应成立试题开发小组,负责试题的开发和验证。(一)试题开发小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核电厂运行和管理经验、熟悉现场系统和设备的情况及操作、熟悉操纵人员岗位生产运行管理要求。在同类型核电厂运行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且在本核电厂现场工作经验不少于1年。新堆型首批操纵人员资格通过资审委审查不满3年的,试题开发人员可以不按此年限要求执行,但要求接受过本堆型的系统培训并有1年以上核电厂现场工作经验。(二)试题开发小组组长应由核电厂考委会委员担任。第六条【考试范围】现场考试主要考核对现场系统(含设备)的在线、隔离和异常处理,以及为保证上述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连续性所必需的生产运行管理能力。其中,以考核现场操作为主,生产运行管理为辅。参见附件1。第七条【试题场景】考试试题应为1个综合性场景,考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试题难度与操纵人员岗位技能要求相适应。场景应与考生所在核电厂实际情况相似,不得偏离本核电厂实际运行状况,每1批次试题中至少1个场景涵盖本核电厂或者其它核电厂发生过的典型人因事件。场景中,可通过假设相关工具或设备故障,设置人因失误陷阱等,考查考生处理故障和识别异常的能力。第八条【考点类型】试题应不少于12个考点,按类型分为重要次序考点(S)、关键步骤考点(C)和一般考点(N)。重要次序考点(S)必须严格按照顺序执行;关键步骤考点(C)必须准确执行,如重要的信息交流、地点识别和关键操作等。其中:(一)S考点不少于4个,C考点不少于2个,N考点不少于6个;(二)C、S考点总分50分,N考点总分50分。第九条【考点内容】考点内容包括沟通、文件准备、操作、观察和指导现场操作、知识问答等。具体为:(一)沟通。工作过程的组织和协调,相关人员信息沟通等;(二)文件准备。遵守和使用技术规格书、遵守和理解规程等;(三)操作。对工艺及仪控系统的理解和响应、执行操作的能力和习惯、安全意识等;(四)观察和指导现场操作。对执行现场工作有正确认识,包括前往现场设备的路径,特别是事故情况下选择安全路径,以及对现场值班员或操作员工作的指导、监护,对误操作的制止、纠正等;(五)知识问答。考官结合场景和考生表现的扩展提问,从而进一步了解考生是否掌握相关知识。知识问答应设置在现场操作环节之后,可以在考生操作完成后统一提问,也可根据考生表现随机提问。知识问答设为N考点,分值为10分,包含34道问题。第十条【试题要素】考试试题应包含以下要素:(一)场景名称及试题编号:试题编号为机组编号一年份一SRO(或Ro)批次一JPM试题流水号;(二)场景介绍;(三)完成任务所需的条件,如工器具、文件、配合人员等;(四)场景初始条件;(五)明确设备操作方式,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六)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包括初始条件、设备操作方式、考试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七)预期的考生主要行动步骤(即考点);(八)考点标识(C、S或N,以及一票否决项);(九)每个考点分值和详细评价标准。第十一条【试题审查】现场考试试题应通过核电厂考委会组织的审查,重点审查试题场景设计是否合理、考点是否充足、评价标准是否详细等。试题审查应在考试前2周完成。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的现场考试试题还应通过资审委秘书处组织的审查。第十二条【考试方式】现场考试可以采用考生单独考试或分组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计划安排,核电厂考委会组织每场或每组考试前提前抽取考题;不同组采用不同的考题,同组考生可以采用相同的考题。根据考生组数开发足够数量的试题,且至少有1套备用试题。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现场考试试题应至少有20%的裕量。试题可以从试题库中选取,但试题内容应根据核电厂实际变更情况进行修改,且不得使用与前2批次同级别考试完全相同的试题。第十三条【考官要求】考官数量应根据考试计划确定,并考虑适当的备用考官。每场考试由3名考官组成,其中1人为主考官,由核电厂考委会委员担任。考官应具有3年以上核电厂现场工作经验,具备实施现场操作考核的知识、技能,首次担任考官的人员应在考试前接受培训。如果考试场景需要其他角色扮演,核电厂应安排相关人员扮演,也可由考官扮演。第十四条【考试场地】核电厂考委会负责考试场地准备,考试场地必须是核电厂实际生产厂房或者是能够实现核电厂全景要素(含设备要素)与真实环境一一映射的虚拟环境,鼓励采用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现场考试。核电厂考委会应采取物理屏障、人员监护等安全措施,确保考生行为不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第三章考试实施第十五条【考试步骤】现场考试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一)考官在拿到试题后,应确认所拿到的试题是有编校审批签名的完整版本;(二)开考前,向考生提供试题任务单,并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场景初始条件、设备操作方式和时间要求等;(三)考试过程中,考官根据评价标准和考生表现,可在不干扰考生操作的前提下向考生提问,记录考生主要行为和回答的偏差,依次对考点打分,并判断S考点操作顺序是否正确和C考点是否完成。C考点得分低于60%,视为未完成;(四)考试过程中,如果考生的行为可能危及系统、设备或人身安全,或遇到核电厂瞬态或应急,考官应立即中断考试;(五)考官应在考生的指导下出入相关区域,前往设备现场的途中,考官应走在考生之后,避免给考生带路;(六)如需考核考生的辐射防护或工业安全知识,考官应在考生的指导下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在考生穿戴前先行穿戴。第四章考试评判第十六条【打分要求】考官应独立打分,用红笔记录偏差、对考点打分以及判断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项,并签名确认。第十七条【一票否决】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一票否决:(一)S考点的操作顺序错误;()C考点没有完成;(三)考生行为可能导致停机停堆、设备损坏、威胁人身安全或造成大面积放射性污染。考官一旦发现一票否决项,应立即通知其他考官,2名及以上考官确认后认定为一票否决。认定为一票否决的,直接认定不合格,否则仍需按考点完成打分。第十八条【成绩汇总】数据录入人员根据考官打分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形成现场考试成绩汇总单,由核电厂考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名确认,参见附件2。第十九条【合格标准】考生成绩合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平均分数大于等于80分;(二)2名及以上考官打分大于等于80分。第五章考试记录第二十条【考试完成情况表】考试结束后,在主考官主持下,填写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完成情况表,对考生进行总体评价,包括对现场熟悉程度、防人因失误工具使用情况、对程序的熟悉程度和操作技能等,参见附件3o第二十一条【文件保留期限】成绩汇总单需永久保存。对于每次考试,自考试结束之日起需保留三年且不短于核电厂质保大纲规定时间的记录有:(一)有编校审批人姓名、签名和日期的考试试题;(二)考官打分过程记录;(三)签署的保密协议。第二十二条【持续改进】核电厂考委会应持续关注考试准备、实施和评分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将有关情况写入考委会会议纪要,不断提高现场考试质量。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组织实施】各核电厂应按照本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机组技术特点,建立健全现场考试管理制度。对本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原则性调整的,应报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第二十四条【解释权】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有效期】本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附件:L现场考试内容和范围2 .现场考试成绩汇总单3 .现场考试完成情况表4.术语定义现场考试内容和范围一、主控室设备间(一)指出设备间的各种设备和现场布置;(二)根据设备间盘台的仪表指示、开关状态、报警灯/窗状态、熔丝状态、电气保护动作状态等,判断设备、系统的运行状态;(三)根据正常或异常运行操作规程,在设备间进行相关操作,包括:数据和报警记录、设备投切、电源投切、报警复位等。二、后备应急控制盘及其辅助系统(一)说明需要使用后备应急控制盘及辅助系统的判断准则;(二)描述启动、投运应急电源系统的操作方法;(三)描述正常/应急电源系统开关切换的操作方法;(四)描述应急控制盘的功能、现场布置、仪表,以及控制手柄、按钮的使用方法等;(五)模拟根据事故规程在应急控制盘上进行相关的操作,并描述操作以后相关仪表和设备状态的变化;(六)模拟事故工况下,应急控制盘操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包括主控室人员)进行及时、准确信息交流的方式和方法。三、事故状态下需要进行的现场系统操作(一)指出相关设备在现场的布置,快速、准确地定位设备;(二)识别现场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三)示范事故状态下需要进行的现场系统和设备操作;(四)说明通过检查仪表读数,确认设备运行状况的方法;(五)说明向主控室汇报即将进行的操作及操作结果的要求;(六)说明无操作规程时启用事先确定方案进行操作的原则;(七)说明现场工况不满足规程或事先确定方案的要求时,需要进行变更操作的授权要求;(八)解释现场操作的时限要求(SRO)。四、严重事故状态下的有关操作(SRO)(一)说明严重事故管理范畴及相关规程要点;(二)描述严重事故管理导则中涉及的现场设备,包括:现场位置、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与其它系统的接口等;(三)识别严重事故状况下现场的风险,包括工业安全风险、辐射风险、自然灾害等;(四)说明为了采取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获得相应授权的要求;(五)说明严重事故与核电厂事故程序的接口;(六)说明严重事故情况下运行控制组和技术支持组的分工。五、运行技术文件编制和执行(一)操作票的编写和执行;(二)临时运行规程的编写和实施;(三)隔离票/安措票的编写和执行(SR0)。六、生产运行管理(一)运行管理;(二)设备控制;(三)辐射防护控制;(四)应急响应。说明:在条目后标注SRO的表示该条目仅适用高级操纵员,未标注的表示两者均适用。数据录入人签名:日期:质保监督人签名:日期:考委会(副)主任签名: 日期:现场考试成绩汇总单(参考范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序号姓名考官得分主考官考官二考官三最终得分考试结果备注1得分合格/不合格平均分23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存在的一票否决项。注:所有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果有否决项,直接写“不合格”;现场考试完成情况表(参考范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序号试题编号参试人员考试时间试题主要内容完成情况总体评价1ND-I-2020-R0-1-JPM-002XX2020.10.2109:03-09:50GST系统应急补水三名考官成绩依次为:87、89、86o描述应与具体现场场景情况结合,建议涵盖现场熟悉程度、人因工具使用情况、程序熟悉程度、操作技能等方面。合格2ND-1-2020-R0-1-JPM-003XX2020.10.2114:00-14:48停运LHQ并退出热备用不合格3ND-1-2020-RO-1-JPM-004XX2020.10.2115:05-15:54GFREH3应急补油操作不合格术语定义本细则中的简称与相关术语的定义如下:一、现场考试:为评估核电厂操纵人员对现场系统和设备的知识及操作能力所设置的考试;二、资审委: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三、核电厂考委会: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四、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操纵员执照持有者;五、高级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级操纵员执照持有者;六、操纵人员: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的总称;七、模拟操作:操作设备或完成某些任务的动作虚拟,这些虚拟动作不会导致设备的真实动作或电厂状态的变化,如模拟启停泵、模拟开关阀门、模拟主控室交接班等;八、考试场地:供考生现场考试用的场地;九、场景:用于考试用的某项操作任务的描述,是具有明确目的、包含多个操作步骤、相对独立完整的运行活动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