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产品购销合同(35篇).docx
2024产品购销合同(35篇)2024产品购销合同(精选35篇)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1第一,当事人不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可能,并考虑市场的供求变化趋势订立合同,而盲目签约,造成浪费,或因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形成违约。第二,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查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如对单位营业执照的查验,要注意营业执照是否是伪造品,或者偷窃品;是否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是否具备生产、经营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又如所签订的合同标的物的价款,是否与当事人的自有流动资金相适应,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等都要认真审查验证。有些产品的生产需要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者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是否已获得了批准或取得了开采、经营资格等都要认真进行审查,力求避免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或因违法受行政处罚。第三,订约时,要认真审查对方所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书以及法人公章真实情况等,都必须进行严格核对,确实查明其代表代理资格合格时,方可与之签订合同。第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以供方、需方表示,而不能用甲方、乙方相称,以免引起双方当事人的混淆,辨不清责任。第五,注意填写产品的用途。如特定医药、化工试剂以及食品行业中常以用途决定产品的生产质量的物品,必须写清用途,以便区分饮用、药用或外用等。用途有时不写清,使生产出来的产品不符需方的要求,但其产品却符合一般用途,因而容易导致纠纷。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规定,工矿产品又分为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所谓通用产品是指各个行业通常都可使用的工矿产品,如普通钢材、水泥、化工材料、汽车、机床、工具、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等。专用产品是根据某一行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要求,从产品设计到工艺流程、制造方法,都为某一种专门用途而生产的工矿产品。如冶金设备、化工设备等。此外,按照需方提出的技术图纸、样品、技术条件生产的,只适用于该单位需要的产品,应视为专用产品。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购销合同在履约要求和违约金处罚的比例不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区分合同标的是通用产品还是专用产品。第六,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要约定清楚,并列示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要在履行中严格按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标准执行。对法定的标准不得随意选择采用,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选择适用。要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明确订明: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标准的,按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要在合同中写明执行哪一项标准,并且把所援用的标准名称,产品代号和编号载明。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或者虽有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标准在合同中明确写清楚。第七,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还应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具体规定清楚。即规定供方在产品发生何种质量问题时,应负什么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负责任。对供方负责的期限及起算日等也应规定,如保修期一年,从交货之日起算等。另外,在合同质量条款中应订明质量保证的条件,期限及其质量纠纷引发后的处理方法等。第八,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注意明确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数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运输、计量、自然、产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发货数、实际验收数、合同规定的交货数之间,有时会出现差额,发生不一致现象。此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磅差和增减范围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数交付论处。通常这种法律规定均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第九,对于产品的包装,合同中应表明包装的方式,如袋装、箱装、瓶装、桶装等,还应表明包装使用的材料,如袋装为纸袋、塑料袋或麻袋等,是内外层包装还是单层包装等,内外层包装,共有几层,各使用什么材料。第十,明确规定交货方法、交货期限、交货地址和收货人。合同中在规定交货方法时,应写明是代运、自提、或者送货上门。对于到货地点,要注意冠以省、市以及所到地的哪一个车站、码头、广场等,不能含混或笼统地书写。对于交(提)货期限要注意写明月度交(提)货的数量。有特殊要求和季节性、时间性较强的产品要规定更为具体的期限。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2甲方(供方):?乙方(需方):根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委托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承担。第二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第三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一)合同总价位为?;(二)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三)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O第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3供方(甲方):需方(乙方):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过滤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此合同称下表为购货清单)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换货事宜。(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三、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五、货款结算及期限:100%预付款。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4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第一条标的物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2 .交易数量:3 .单价:总价款:4 .质量(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项: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部件a:质量标准或参数:部件b:质量标准或参数:5 .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部件a:作业水平:部件b:作业水平:6 .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部件a:采用技术:部件b:采用技术:7 .产品功能8 .安全性能对环境的影响:对操作人的影响:数据安全:安全标识: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9 .包装方式防潮要求:防晒要求:抗震要求:一防灰尘要求:外包装标识要要求:审美要求:第二条运输运输办理方:运输费用负担方:运输方式:始发地点:到获地点:承运人:第三条交付双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完成交付(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o甲方当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第四条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项执行(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第六条检验自货物交付后的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检验人:检验技术手段:检验方法:检验合格的标准: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方负担。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第八条货款支付支付方式:(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支付条件:(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支付时间或者期限:支付地点:第九条担保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7-o第十条售后服务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年月日前完成。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内(时间)维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方提供,费用由负担。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免责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免除责任:情形b:免除责任: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免除责任:情形b:免除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第十五条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第十六条保险由方于前对标的物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费由方负担。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年月0前向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2)本合同自向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方承担。(3)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5供货方: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需货方: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供货内容:乙方为满足本公司工程建筑的进度所以需要于20_年02月12日起向甲方购买PE给水管件、PVC排水管件PVC电线管及配件。订价方式:每批管材的价格均以厂家报价书下浮30%o质量标准:甲方须按国家质量要求提供给排水用管材:工程需要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另行提出后,按甲乙双方在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二、供货方式:1、在合同订立天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计划有关材料作为甲方拟定管材供货计划依据。2、乙方指定为乙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于甲方的所有到场管材交接工作。管材进场前,乙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和相应的乙方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交于甲方。3、在施工期间,乙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给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天将需求清单(加盖乙方公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4、所供材料到达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乙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管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子力学进行清点核对,乙方货物接收人核对时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员现场重新清点核对。5、所供材料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货物接收人应当场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接收,并开该批货物的出入库单,入库单与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三、验收方法:1、甲方应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有关原件或复印件。2、管材到场24小时内,乙方必须对到场管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二次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参与复检,并对现场管材妥为保管;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甲方未参与复检,则视为默许乙方提出的异议和正理意见。3、检测期限为管材进场后七天;管材进场超过七天且乙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和向甲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管材甲方有权视为质量合格。到场管材检测合格时,乙方应将检测结果通知甲方。有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自理。检测不合格时,该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4、甲方对于乙方使用、保管、保养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付款责任:如有银行承现汇票按市场贴息为准。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货商要货,如有此行为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货款的百分之十做为违约金给甲方。五、有关责任:1、乙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和拒绝接货。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管材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2、变更到货地点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3、变更接货人,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前乙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乙方授权书交于甲方。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5、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管材,乙方应在检测期限内将结果通报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则按质论价。6、乙方逾期付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所欠货款千分之五的日违约金。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八、按本合同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货款、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或终止合同后3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九、其它条款:用管材大约万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和副本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货方:(章)需货方:(章)甲方:广西有限公司乙方:广西_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签订日期:20_年_月一日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6甲方:乙方: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总金额(大写):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天。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1、交货地点: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第六条?质保期和售后服务:第七条?合同的修改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7供货方(甲方):一有限公司采购方(乙方):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货方和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日用品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日用品基本情况二、交货供货方应于20年10月20日之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方交货。三、验收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应向供货方提供收货凭证。四、违约责任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伍仟元人民币整,并赔偿对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损失。2、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总金额的3%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3、采购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总金额的3%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六、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一年一月日年月日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8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供方。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1.供方必须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需方交售(农副产品)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2 .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3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1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2.包装(1)(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2)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2.验收(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为验收地点。(2)验收办法:a.验收期限:;b.验收手段:;c.验收标准:;d.验收方:由负责验收;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3 .货款结算办法:供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4 .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5 .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6 .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7 .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8 .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9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10 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11 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12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13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14 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15 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16 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17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第六条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2 .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第八条其它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需方(盖章):供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9合同编号:_ASY-202-产品购销合同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西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金属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购销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品名规格数量(吨)含税单价(元/吨)含税金额(元)合计第二条结算和付款方式2.1结算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确定按照【】情形执行。1 .款到发货。甲乙双方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合同总金额打入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乙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后给甲方开具与合同总金额等值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O发票。2 .货到付款。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所发产品3日内,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乙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后给甲方开具与合同总金额等值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O发票。2.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公司名称:西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3.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3.2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并不免除双方在合作中的各项权利、责任和义务。3.3 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仍需合作,可另行签订合同,对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等条款重新界定。第四条产品质量标准4.1乙方所供甲方产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硅国家标准GB/T2881-20_o第五条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5.1 乙方提供工厂检验报告,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硅国家标准GB/T2881-20_,对乙方所发产品质量、重量进行抽检;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所发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收到乙方所发产品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质量异议函;如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的质量异议函,视为甲方认同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5.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函后,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0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该质量异议函,逾期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和处理意见。5.3 针对甲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甲乙双方可委派授权代表共同对乙方所供甲方产品进行现场采样,共同委托双方均认可的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最终结果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质量检测报告为准。5.4 因乙方所供甲方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换货;如因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乙方所送甲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而产生质量检测费用,乙方同时承担该质量检测费用。5.5 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甲方不得提出质量异议,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6.1吨袋包装。6.2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运输费用为乙方负责。第七条交货时间与地点7.1 合同生效之日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在10日内负责将产品发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单位和收货地点。7.2 甲方指定收货单位:;甲方指定收货地址:。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8.1 合同的变更需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方为生效,任何一方单方面变更本合同均不产生法律效力。8.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其中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8.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双方所签合同;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合同即为解除。第九条不可抗力的界定9.1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件。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9.3 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将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资料(含有关政府文件)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受影响方应尽快向对方发出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的通知。1.1 4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2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1.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一日,应当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利率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乙方;同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1.4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11.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2.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与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效力均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已完全知晓并理解,均无异议。(以下无正文)(以下为甲乙双方产品购销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西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税号:税号: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024产品购销合同篇10合同编号:卖受方(以下简称甲方)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下列设备买卖事项,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恪守履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及产品图纸或者样件的要求进行供货。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合同总价款¥(大写:)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后预付总价款的30%(其中20%为定金)初验收合格发货前付总价款的30%,终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总价款的30虬设备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支付10%的质保金。2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甲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乙方。3 .包装方式:产品的价格已包含包装费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适用双方约定标准;甲方无特别要求的,适用商业惯例,乙方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地运输和储存。乙方需回收包装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 .交付地点5 .交付日期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三个月内设备初验收合格并发货。乙方交货店应在七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6 .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