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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锈钢生产1820mm热连轧产线升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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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锈钢生产1820mm热连轧产线升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泰山不锈1820mm热连轧产线升级项目项目代码2308-371202-07-02-224044建设单位联系人杨以南地理坐标(117度36分47.683秒,36度13分16.26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130钢压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中“63钢压延加工313”一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斓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8-371202-07-02-224044总投资(万元)128600环保投资(万元)9246环保投资占比()7.19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一用地(用海)面积(m2)20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要素判定依据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大气环境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二嗯英、苯并英花、氟化物、氯气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无须设置地表水环境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间接排放无需设置地下水环境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无须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无须环境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设置境险环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QVl,详见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章节无须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因此,根据以上表格,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审查文件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2022-76o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汶秀北路以西,鲁中西大街以北,莱城大道以东,龙潭西大街以南,根据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该项目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详见附件)可知,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属于工业类项目,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土地规划要求。2、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2003年,原莱芜市政府以莱发20038号文件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泰钢工业园的决定批复成立泰钢工业园,以钢铁生产和板带及板带后续产品深加工为重点产业,工业园总占地面积10平方公里,东至北坛路,南至现厂区南界和顺河大街一线,西至西外环西侧,北至辛大铁路以南。根据济开改字20203号关于印发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家省级以上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由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泰钢工业园进行管理。为促进泰钢工业园高质量发展,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2021年12月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对泰钢工业园进行了统一规划,并命名为“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2022年委托编制了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批复,审批文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2022卜76。批复的规划四至范围:北至莲河、嬴牟西大街;东至泰钢厂区东界、鹿鸣路;南至泰钢厂区南界;西至泰钢厂区西界,总面积6.8547km20规划主导产业定位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氢能、机械设备制造业。根据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2022-76)制定的环境准入条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表12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清单编制要求重点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园用地布局,不属于严重危及生产安全、严重环境符合艺;禁止在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实施开发建设活动;一般农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之前禁止建设;禁止建设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污染的项目,周边村庄已搬迁。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应在规划的功能区和工业用地建设。加强工业区与园区东南侧居住区之间防护绿地的建设,规划绿地禁止进行其他用途的开发。靠近规划居住区和周边近距离敏感点区域优先引入污染较小的项目。限制产能严重过剩,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尽快实现村庄搬迁,村庄搬迁安置之前,禁止在近距离布局污染较重、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园区内污水不直接外排,建议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指标为:SO2468.8ta>NO21245.39tax颗粒物416.90t/a、VOCsl1.81ta(>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泰钢雅鹿合水山综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颗粒物排放量为1.879ta,SO2排放量为0.741ta,NOx排放量为12.747ta,项目建设后未超过园区污染物总量。符合削减计划区域新增污染源应执行总量替代和倍量替代政策,实现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削本项目执行总量替代和倍量替代政策。符合减。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园区应落实园区应急预案并建议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区内各企业均应单独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各企业纳入园区风险管理体系,园区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项目建成后按园区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符合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园区实现集中供水和中水回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新鲜水取水量应控制在232.79万m3a以内。本项目用水不开采地下水,使用园区集中供水。符合资源地下水开采要求区内企业禁止自行取地下水。符合利用效率要求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区内企业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提高区内企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指标,满足济南市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园区新增煤炭消耗量,应确保不影响济南市煤炭总量控制目标达成。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禁燃区要求园区实现集中供热,禁止区内企业自建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不涉及符合表1-3与泰省冈先进材料产业园项目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准入条件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企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本项目正在开展环评,将严格按照三同时开展项目建设。符合2、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要求企业不断改进工艺和产品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建设单位将开展清洁生产;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符合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种类;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3、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规划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浓盐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泰钢雅鹿山综水处理厂处理。符合4、入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污染物倍量替代。项目废气污染物将实现二倍量替代。符合表14与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才见符合性分析境影响报告书用日查意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规划范围:园区规划面积6.8547km2,规划范围为:北至莲河、藏牟西大街:东至泰钢厂区东界、鹿鸣路;南至泰钢厂区南界;西至泰钢厂区西界。拟建项目位于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范围内。符合规划期:本次规划时限为2022-2035年,分为近、远期两期建设;近期规划2022年-2035年;远期规划2026年-2035年拟建项目属于近期规划范围内。符合产业定位:园区规划主导行业定位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氢能、机械设备制造业。拟建项目属于C313O钢压延加工,属于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允许准入行业。符合用地规划:依据总体规划和该规划区的功能定位,用地构成由以下七大类组成:林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遒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基础设规划1、给水规划园区供水有四种水源,分别为自来水、矿排水、中水和橡胶坝水,合计供水规模为8万Pd,可满足园区用水需求。2、排水规划根据园区具体情况,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按照片区汇集,鲁中西大街以南各企业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葛洲坝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深度处理后,部分排入牟汶河,部分回用至泰钢集团和华能莱拟建项目由园区自来水供给;浓盐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泰钢雅鹿山综合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项目所消耗的煤气为集团内自产的煤气。符合芜发电有限公司;鲁中西大街以北各企业污水经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或排入雅鹿山综合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泰钢集团,不外排。园区内的污染区域初期雨水,由各工业企业的污水管网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各工业企业后期清洁雨水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工业企业雨水收集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以备后期二次利用。3、供热规划规划热源包括高炉冲渣水供热首站、不锈钢加热炉烟气供热首站、高炉乏汽换热站、焦化换热站、烧结烟气余热锅炉,园区的用热是有保证的。供热方式:规划以蒸汽管网对工业用户供热,采暖用户根据需要区域内设换热站,以烟气水水换热热和气水换热为主,蒸汽换热为辅。热网布置:规划供热主管道采用枝状管网,走向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4、燃气规划园区气源为天然气,气源来自园区现有1座燃气储配站。规划管网为环状供气管网,提高供气可靠性。对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园区规划部分不符合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园区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产业园须在法定上位规划指导下进行建设。园区属于环境质量现状不达标区,需优化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在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效预防或减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规划总体可行。1#3#加热炉燃烧废气采用m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技术处理,粗轧、精轧产生的颗粒物和油雾经塑板烧除尘器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符合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建议1、园区引进项目开展环评时,应将本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作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重要依据。2、入区企业项目环评可将有效期内的监测数据作为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直接引用。3、在符合产业园准入条件和规划用地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与有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选址合理性论证等内容可以适当简化。拟建项目符合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由表1-4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表15与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符合性分析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符合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落实空间管制的情况下符合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园区规划与上位规划相符。园区规划符合相关环保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符合区域资源和环境的要求,区域开发与区域环境容量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园区的建设对莱芜区社项目位于城镇开发区边界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要求,3#加热炉燃烧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技术处理,粗轧、精轧产生的颗粒物和油雾经塑板烧除尘器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并采取倍量替代;浓盐水和生活污水经管道输送至泰钢雅鹿山综合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不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符合由表1-5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八、钢铁”中“第5条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类,属于鼓励类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限制和淘汰类之列。项目已取得了山东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2308-371202-07-02-224044。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汶秀北路以西,鲁中西大街以北,莱城大道以东,龙潭西大街以南,根据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分成果,位于城镇开发区边界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详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莱芜区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大气环境不能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中PM小PM25>03(8小时平均)存在超标现象,莱芜区已制定改善政策,现正在好转。本项目运营过程中1#3#加热炉燃烧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技术处理后分别经3根90m排气筒(DAOOlDA003)排放,粗轧产生的颗粒物和油雾经塑板烧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22m高排气筒DAoo4高空排放;精轧产生的颗粒物和油雾经塑板烧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过2根25m高的排气筒DAOo5、DAOO6高空排放。本项目浓盐水和生活污水经管道输送至泰钢雅鹿山综合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因此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上需要使用少量的电、水等资源。项目用电量30000万kW.h/a、年用水量2793750m3a,本项目建设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项目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表i6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内。符合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项目附近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符合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做好厂内各区域防渗措施,项目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项目位于泰钢先进材料产业园,不属于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符合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本项目属于钢铁行业,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符合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建议建设单位进行清洁生产。符合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倍量替代。符合境险控环风防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措施。符合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后对土壤影响较小。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力口。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以电和煤气为主要能源,不涉及煤炭消费。符合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本项目用水主要是净环水系统、浊环水系统、加速冷却水系统、纯水制备及生活用水,由泰钢工业园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符合表1,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相新版)符合性分析孑单(2022年动态更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遵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之规定。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卫清扫物等废弃物,强力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不涉及符合叶马槽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I)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距离叶马槽水源地保护区约为2.5km,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提高污水处理率,逐步加严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长治久清;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截污管道建设。本项目废水经管道排入泰钢雅鹿山综合水处理厂综合处理,不外排到地表水环境。符合境险控环风防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业固废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坚决取缔水源地内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管线所属企业在设计阶段应尽量避让水源地;无法避让确需跨越水源地的,要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后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执行济南市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 求。项目以电为 主要能源,不 涉及高污染 燃料。符合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项目以电为 主要能源,不 涉及煤炭消 费;项目用水 由园区供水 管网供应,不 开采地下水。符合源发率求 资开效要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D项目与关于加强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表18与环环评(2016) 150号符合性分析分类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具体要求(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 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 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 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 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 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 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 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 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 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 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 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 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 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 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 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 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 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位于济 南市莱芜区,汶 秀北路以西,鲁 中西大街以北, 莱城大道以东, 龙潭西大街以 南,用地性质符 合规划要求,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投产后,在环评报告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没有突破资源利用上线(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建立“三挂钩''机制(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符合新莱芜区规划要求(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项目为技改,已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多措并举清和查处环保违法违(八)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问题规项目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法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计罚T“三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九)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强化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本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2)与山东省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9项目与山东省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不属于该类禁止建设项目符合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项目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汶秀北路以西,鲁中西大街以北,莱城大道以东,龙潭西大街以南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项目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符合(3)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10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油雾、SO2、NOx,经过核算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符合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对各主要产污工序设置收集设施和净化设施。符合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位于密闭车间内。符合(4)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11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四十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钢铁、炼油、制革、染料、电镀、农药以及生产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生产企业或者相关设备,本项目属于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或者逐步淘汰;对限制类项目的新建、扩建不再予以审批。(5)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1-12本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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