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广核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湖北同和兴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2月修改清单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进一步细化噪声源强参考来源,类比噪声源应来源于合法的类比监测报告或风机厂家技术协议以参考同类型风电机组噪声源强分析报告核实声源强度大小,见P66。2危险固废的产生量不合理,应进一步核实已重新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见P75。3报告表提出风电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但并没有说明哪里厂界,不符合导则相关规定,建议对相关评价内容进行调整。已补充说明导则相关规定,见P41。4建议报告详细附具每一基风机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图,最好用卫星照片,避免遗漏声环境敏感目标。已补充每一基风机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图,详图见附图4-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逐点说明各发电机组、升压站临时、永久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已完善风电机组、升压站临时、永久占地面积、占地类型,见P22、p46o2补充各点位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一览表已补充每一基风机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图,详图见附图4-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3补充各点位施工方式、土方平衡、弃方去向已完善施工工艺,见pl8-20°已完善土方平衡,见p64o4细化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已在相关章节内具体细化。5细化各点位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措施已在相关章节内具体细化,见p88-920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补充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相关信息;已补充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情况表。2补充中广核天门渔薪99MW变更为80MW的相关证明文件;根据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的通知给予该项目的指标为80MWo3补充施工计划、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主要材料等信息,据此完善施工期工程分析、污染源强核算、减缓措施和影响分析;已完善施工工艺,见pl4-220已完善施工人员,见p20。已完善施工设备,见p6061.并在相关章节完善工程分析、污染源强核算、减缓措施和影响分析。4补充运营期维护人员数量、维护作业活动等,完善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已补充运营期维护人员数量,见p20。并在相关章节完善维护作业活动、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细化环保投资一览表,完善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已细化环保投资一览表,见pllO。已完善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计划,Mpl05-108o6补充公众参与内容。已补充公众参与内容,见附图公众参与内容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6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3七、结论12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佛子山镇、蒋湖农场、拖市镇、渔薪镇境内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43,24"-112056,53“,北纬30°39'14"30°48'38之间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415陆上风力发电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总用地面积49.05hm2,永久用地面积15.45h?,临时用地面积33.6hm2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因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9752环保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占比()1.7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也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工程风电场选址已于2021年5月13日取得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则同意(见附件3),与当地规划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8年7月),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根据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申请核实中广核天门渔薪99MW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限制因素的复函以及本项目与天门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6)核实,本工程不涉及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因此,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是相协调的。1.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依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可知:(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20年天门市环境质量公报(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风电场场址位于村庄环境,周边无大型在建项目,主要交通网络为乡道及县道,周边环境开阔,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场址周边分布的地表保护水体主要为渡桥湖,纳污水体主要为天门河的支流干渠。根据2020年天门市环境质量公报(同时,在采取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施工期废污水防治措施后,拟建风电场施工期及运行期废、污水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场址周边多为村庄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同时,本次环评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农村区域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35.2-52.4)dB(八),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0.442.3)dB(八),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拟建项目场地项目区植物区系属东亚植物区一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一华中地区一川、鄂、湘亚地区。项目区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未发现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控制要求。1.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设置的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区绿化,最大程度利用了水资源。同时,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本项目风电场场址处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风电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本项目的建设有效的利用了当地风能资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1.4.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天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的拖市镇属于湖北省天门市重点管控单元,佛子山镇、渔薪镇、蒋湖农场属于湖北省天门市一般管控单元,具体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4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一览表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符性天门市拖市镇空间布局约束1 .单元内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O2 .单元内属于汉江流域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5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效场。1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林地。2 .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1 .上年度天门河拖市断面超标,则下年度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实施限批或超标因子2倍削减替代。2 .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3 .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浓度超标,单元内建设项目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实施区域2倍削减替代。4 .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1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3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主要空气污染为施工期扬尘,会采取洒水等措施削减达标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1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L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苗峰水电站生态流量为091ms,拖市水电站生态流量为0.96ms°/天门市佛子山镇空间布局约束L单元内鲁家湖、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2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1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鲁家湖、林地。2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4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 .新建项目不得违规占用水域。水产养殖禁止养殖珍珠,禁止在江河、输水渠等水体进行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3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水产养殖范畴。污染物排放管控1 .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2 .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粪肥综合利用率达标。新、改、扩建番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1:控制要求。3 .加强农用地、耕地土壤污染防治。1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现有或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3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环境风险防控1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L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天门市渔薪镇空间布局约束L单元内泉汉湖、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2 .单元内位于汉江流域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5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L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泉汉湖、林地。2 .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L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粪肥综合利用率达标。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1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现有或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1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1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天门市蒋湖农场空间布局约束1 .单元内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2 .单元内位于汉江流域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困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1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林地。2 .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3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5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 .单元内岸线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岸线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不得建设影响种质资源保护目标的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岸线保护区禁止围垦和建设排污口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肉养殖场。6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岸线。污染物排放管控L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粪肥综合利用率达标。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1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汉江中卜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现有或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L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L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许可准入类项目。因此,本工程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工程类别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风力发电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3、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开发建设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项目,加大地热能资源勘查和技术研发、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努力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风电属于非水可再生能源,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的建设开发符合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2)与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4月发布了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中第三章第一节“大力推进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中提出:“十三五”期间,通过对全省风资源情况进行更为详尽的普查,大力开发建设低风速、中小型风电项目,通过新建风电场、扩建已投产风电场、提高风电项目运维管理水平等措施,提高风电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所在的湖北省天门市,属于中部地区风资源较好地区,工程任务是合理利用风资源,有效提高湖北省风电开发利用,与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符。(3)与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性分析根据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鄂政发(2012)106号),项目区属于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一仙潜天地区。天门市重点发展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医药化工、食品加工等,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先进制造业协作配套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基地。该项目为利用风电机组生产清洁风电能源,工程占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同时,风电场的建设会给当地供电带来保障,并且带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促进制造业、农业的发展,因此,工程的建设与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协调。(4)与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北生态功能区划(2008年),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长江中游平原湿地生态区一江汉水网平原湿地生态亚区一江汉水网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监利农田基本保护制度,严格审批、控制非农业占用耕地,实现零散居民向中心村和小城镇的集中,确保区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并防治工业“三废”对基本农田的污染;确立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按计划、分批次建立生态农业生产基地。拟建风电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主要占用一般农用地及坑塘水面,该区域内植物均为当地常见种,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恢复可以使区域植被向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对物种多样性产生的影响较小;其次,风能属于新能源、清洁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小。再次,工程建设前进行了科学的论证并撰写了环境影响报告影响表、制定了相关水土保持方案,预测了可能会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减免措施和补偿措施。因此,在严格执行相关保持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做好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永久占地区域内植被绿化后,本项目建设对自然植被的破坏程度、对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的影响有限。因此,本项目与该区域生态功能区划是基本协调的。(5)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申请核实中广核天门渔薪99MW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限制因素的复函:项目场址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矿产压覆,以及与其他规划相冲突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场址范围内不涉及天然林等禁止使用的林地(湿地)。因此,本工程与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相符。(6)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2月26日发布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通知中对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二、风电场建设使用林地禁建区域严格保护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脆弱敏感区域的林地。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区域以及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为风电场项目禁止建设区域。”“三、风电场建设使用林地限制范围风电场建设应当集约使用林地。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禁止占用天然乔木林(竹林)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核准但未取得使用林地手续的风电场项目,要重新合理优化选址和建设方案,加强生态影响分析和评估,不得占用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和一级国家级公益林,避让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有林地集中区域。”“四、强化风电场道路建设和临时用地管理风电场施工和检修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森林防火道路、林区道路、乡村道路等道路,在其基础上扩建的风电场道路原则上不得改变现有道路性质。风电场新建配套道路应与风电场一同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风电场配套道路要严格控制道路宽度,提高标准,合理建设排水沟、过水涵洞、挡土墙等设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禁止强推强挖式放坡施工,防止废弃砂石任意放置和随意滚落,同步实施水土保持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措施。吊装平台、施工道路、弃渣场、集电线路等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在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及时恢复植被。”本工程不涉及“第二条”、“第三条”中规定使用林地禁建区域及使用林地限制范围;且根据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申请核实中广核天门渔薪99MW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限制因素的复函,场址范围内不涉及天然林等禁止使用的林地(湿地)o同时,本工程使用和检修道路尽量利用了乡村道路,扩建道路未改变现有道路性质,且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本环评中已制定了相应的施工临时用地防护措施及恢复措施,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本环评中拟定的施工临时用地防护措施及恢复措施的基础上,风电场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能及时得到恢复。综上所述,本工程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7)与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方案,科学规划和设计,合理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天然林。本工程风电场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天然林,本环评对本工程风电场建设期和运行过程中对大气、水、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生态减缓及恢复措施,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拟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减缓及恢复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基础上,本工程的建设及运行不会对天然林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与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是相符的。(8)与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湖泊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排污口的,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应当征求交通运输、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在湖泊控制区内从事可能对湖泊产生污染的项目建设和其他危害湖泊生态环境的活动。本工程风电场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湖泊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并且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污、废水均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与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是相符的。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湖北省位于天门市境内,距天门市城约20km,场址地理坐标东经112°43'24"112°56,53”,北纬30°39'1430°48,38之间,海拔高程在3050m之间,风电场临近国道G348、省道S247,物资和材料运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图2-1。地理位置图2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由来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广核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天门市渔薪市境内建设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可布机位点155m轮毂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06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38W11?,风功率密度等级为D-I级,风电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绿色电能,还会促进地区相关产业发展,改善本省电网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促进旅游业,为当地带来综合的经济社会效益。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位于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蒋湖农场、佛子山镇、渔薪镇境内,总装机容量80MW,拟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400Ok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安装20台风力发电机组、新建施工检修道路18km、改建道路35km,同期建设UokV场内升压站一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第三条(一)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且本工程风机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采取拆迁措施后无居民住宅,不涉及第三条(三)中的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同和兴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中广核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查,收集了有关设计资料,进行了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交由中广核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呈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本次环评主要针对风电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及生态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污染防治、生态减缓及恢复措施;升压站及其外送线路产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工程概况本工程风电场装机规模为8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40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IIOkV升压站。本工程总占地49.05hn?,其中永久占地15.45h112,临时占地33.6hn?,占地类型主要为农用地及灌木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工程特性见表2-2。表21主要建设内容表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体工程风力发电机组拟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4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富度155m,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62.4GWh220kV升压站站区整体布置紧凑,节约用地,围墙内总占地长76m,宽64m,围墙内占地面积为486411A站区主要分为配电装置区及办公生活区辅助工程场区道路本项目新建道路18km,改建道路35kmo路面宽度为4.5m,路基宽度5.5m,采用20Omm厚泥结碎石路面,平曲线和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风电机最长一节塔筒运输要求。一般要求道路平均纵坡不大于8%,最大纵坡控制在12%以内集电线路本工程共选用20台箱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高压侧均采用并联接线方式。根据风电机组和箱式变电站的布置位置及地形情况,本工程20台风电机组-箱式变电站共分为5组,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直埋的敷设方式,集电线路总长约135.5km。其中架空线路98.8km,直埋线路长36.7km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本工程暂定在升压站外低洼、地下水汇集处打井取水。为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消防水泵房附近设置一套水处理及一体化生活消毒给水机组设计给水设施,该给水设备是由水箱、水泵机组、消毒设备、曝气装置及滤池组成为一体的给水设备,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可以向站内的各用水点提供水质达标及可靠稳定的水量和水压排水系统站内排水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收后用于绿化,雨水由道路边的雨水口收集后与主变事故油池内的雨水一起排入站址北面的冲沟内环保工程水环境保护措施站内由置一套由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管道、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为LOm3h)组成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运检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升压站内本期建设有效容积满足站内单台最大油量主变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不外排的需求的事故油池1座临时工程临时堆土场每个风机区设置2个临时堆土场,堆高2m,分别堆放基础开挖的临时堆土和剥离的表土;道路区、升压站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堆土场,堆高Im表22工程特性表名称单位(或型号)数量备注风电场场址海拔高度m30-50经度(东经)112。4324112。5653”纬度(北纬)30。39'14”30。48'38"年平均风速(轮毂高度)m/s4.782391#代表塔轮毂高度风功率密度(轮毂高度)Wm2118.49盛行风向NNE、SSW年平均风速(轮毂高度)m/s5.062392#代表塔轮毂高度风功率密度(轮毂高度)Wm2138盛行风向NNE、SSW主要设备一风电场主要风力发电机组台数台20型号WTG4.0-I91叶片数片3叶轮直径m191叶轮扫掠面积n28637机电设备切入风速m/s2.5额定风速m/s9切出风速m/s20安全风速m/s52.5轮毂高度m155发电机额定功率kW4000发电机功率因数%-0.950.95额定电压V690箱式变电站台数台20型号Sl1-4200/35升压站主变压器型号SZl1-80000/110台数台I容量MVA100额定电压kV115±8×1.25%37kV出线回路电压等级出线回数回路1电压等级kV110土建施工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台数座20型式桩基地基特性土质地基箱式变压器基础台数邱20型式钢筋混凝土梁板式基础工程数量土石方开挖万m353.0土石方回填万56.9借方万m33.9就地平整土方万m34.95新建道路km35改建道路km18施工期限总工期月12经济指标总投资万元69752装机容量MW80年理论发电量GWh247.17年上网电量GWh162.4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小时20303、项目概况(1)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机本工程风电场风力发电机主要技术参数见表2-3。表23风电机组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项目单位数据叶轮叶片数片3叶轮直径m191扫风面积m228637功率调节方式/变桨变速切入风速m/s2.5切出风速m/s20额定风速m/s9轮毅高度m155发电机型式/双馈异步额定功率kW4000额定电压V690塔架形式型式/混塔安全风速(3秒)m/s52.5风力发电量本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247.17GWh,年上网电量为162.4GW-h。箱式变电站(箱变)与风机的组合方案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0.69kV,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本工程20台风电机组共分成5回集电线路接入拟建IlOkV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采用架空集电线路,新建35kV架空集电线路98.8km,发电机出口与箱式变电站采用电缆直埋敷设连接。风力发电机基础根据区域地质描述,风机基础拟采用桩基础。本阶段拟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可满足拟建风机上部荷载和建筑物抗倾斜要求。本阶段根据风机制造厂提供的设计参数和本场区地质条件,4000kW风电机组基础拟采用现浇C40圆形柱扩展式基础承台。基础碎用量约63011钢筋用量6H,垫层混凝土用量56m每个基础采用56根外径为800mm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每根桩长约为32米。(2)IlokV升压站本工程新建一座升压站,规划布置于风电场中部偏南位置,东方向距最近的风机点位为TMIO风机位,紧邻S247省道,生活出行便利。站区整体布置紧凑,节约用地,围墙内总占地长76m,宽64m,围墙内占地面积为4864m2°站区主要分为配电装置区及办公生活区。(3)辅助工程场区道路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