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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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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定本基准。第二条本基准适用于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本基准执法主体为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第三条本基准中各类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危害性划定为A、B、C三个基础裁量档次。其中:“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对应A档,”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一般的”对应B档,“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较轻微的”对应C档。第二章违法行为裁量档次第一节财政管理部分第四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至第八条规定的处罚种类为单独处以“警告”的违法行为和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处罚种类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警告”的违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轻微的”,基础裁量档对应C档,不划分处罚裁量阶。第五条企业和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5%以上,25%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25%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六条企业和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处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处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5%以上,25%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处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25%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BP)制章的或者伪造财政票据,或者通过变造财政票据监制章变造财政票据的违法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只要实施该违法行为,直接适用最高处罚裁量幅度“对单位处1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万元的罚款”。单位和个人有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其余各项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八条单位和个人有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三款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或者伪造财政票据,或者通过变造财政票据监制章变造财政票据的违法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只要实施该违法行为,直接适用最高处罚裁量幅度“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O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OO元罚款”。单位和个人有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其他各项的规定应予处罚的,其违法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金额1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O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低于30000元的,处以违法所得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违法所得高于30000元的,处以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O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低于15000元的,处以违法所得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违法所得高于15000元的,处以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7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二节财务管理部分第九条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一)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第十条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二)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十一条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结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三)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十二条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四)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第十三条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十四条违反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申请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警告”。第十五条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第一款、四十三条、四十六条规定列支成本费用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六条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不按本通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八条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国有资源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职工债务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条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三条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给予警告”。第二十一条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通用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主管财政机关要求修正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给予警告二第三节会计管理部分第二十二条单位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等条文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项的规定应予处罚的,其违法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可以处3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3.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二十三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等条文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项的规定应予处罚的,其违法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5000元以上,L5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二十四条会计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其违法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进行处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二十五条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二十六条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二十七条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不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二十八条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不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二十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另立会计账簿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节资产评估部分第三十条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占有单位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处罚:(一)通报批评;(二)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相当于评估费用以下的罚款;(三)提请有关部门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第五节政府采购部分第三十一条采购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一)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二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三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三)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四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四)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五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六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六)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十)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七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一)、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二)规定,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二)和第七十八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三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三)、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四)、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一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五)、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六)、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十)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可以并处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三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一)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一)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0至3万元罚款”、“3万至7万元罚款”、“7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四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一)、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一)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10万元罚款”、“10至20万元罚款”、“20至2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五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二)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二)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10万元罚款”、“10至20万元罚款”、“20至2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六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二)、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二)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10万元罚款”、“10至20万元罚款”、“20至2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七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三)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三)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10万元罚款”、“10至20万元罚款”、“20至2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三)、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三)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10万元罚款二“10至20万元罚款”、“20至2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四十九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四)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四)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四)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10万元罚款”、“10至20万元罚款”、“20至2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四)、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四)、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四)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10万元罚款”、“10至20万元罚款”、“20至2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一条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2至4万元罚款”、“4万至8万元罚款”、“8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三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2至4万元罚款”、“4万至8万元罚款”、“8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一),隐匿、在政府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一)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四条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在政府采购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二)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二)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在政府采购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三)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三)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六条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在政府采购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四)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四)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七条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在招标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五)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八条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五十九条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六),在政府采购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六)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六)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六十条集中采购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二条二款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罚款”和“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至6%。罚款”、“6%。至9%。罚款”、“9%。至1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业务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三个基础裁量阶次。第六节其他部分第六十一条处罚种类为单独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轻微的”,基础裁量档对应C档,不再细化裁量阶次。处罚种类为单独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违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基础裁量档对应A档,不再细化裁量阶次。第六十二条未在本基准中详列的其他财政行政处罚职权的具体裁量基准,请参见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三章减轻、加重处罚的适用第六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配合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一)主动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报告自身财政违法行为的;(二)在共同财政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三)财政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四)积极配合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查清案件事实的;(五)及时中止或者主动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的;(六)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行政处罚:(一)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财政违法行为证据的;(二)拒绝、阻挠、妨碍财政执法,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拒绝陈述有关情况或者作虚假陈述的;(三)财政违法行为涉案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四)财政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的;(五)授意、指使、强令、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财政违法行为的;(六)对检举人、举报人、证人或者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七)截留、挪用、侵占军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资金和物资的;(八)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实施财政违法行为的;(九)因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导致财政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十)财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十一)其他依法应当从重行政处罚的。前款所称从重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重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第六十六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行政处罚:(一)明知违法,仍然实施财政违法行为的;(二)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财政违法行为的;(三)在共同财政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四)财政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的;(五)其他依法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第四章其他特别裁量规则第六十七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的,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应当予以并处,不得选择单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财政违法行为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予以单处或者并处。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同时有多个财政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予以行政处罚。第五章实施裁量基准制度的要求第六十九条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裁量。实施财政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进行。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抵触。(二)合理裁量。财政行政处罚应当与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案件处理应当公正对待当事人。财政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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