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万吨新型矿粉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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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万吨新型矿粉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万吨新型矿粉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安徽工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万吨新型矿粉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2-340406-04-01-981176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玉莹建设地点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地理坐标经度:117度9分56.008秒,纬度:32度42分52.93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J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0.00环保投资(万元)232环保投资占比(%)2.3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m2)29822.2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表1”规划情况一览表规划名称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淮南市潘集区工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淮南市人民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南平哥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淮府秘【2016】93号规划环境影表1/规划耳F境影响用F价情况一览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召集审查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响评价情况淮南平坪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淮南平坪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淮环秘20()882号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淮南平坪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淮南平坪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变更为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淮环秘2016101号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原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原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2020年12月4日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南市潘集区工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2020)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1084号),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位于淮南市潘集区平坪镇,主导产业为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煤化工配套产业等。本项目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以及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件附图),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同时,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原料为矿渣、炉渣,可有效解决炼铁厂、平用电厂等企业固废问题,属于循环经济产业,为园区主导产业,因此符合园区产业要求。2、与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Li与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的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淮南平坪工业集聚区位于潘集区平坪镇中北部,属于潘集平坪镇总体规划(20062020)内容,该规划已由淮南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原则通过(淮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该工业集聚区规划占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新型建材、机械电子、农副产品深加工、煤化工配套产业等本项目为固体废物治理,外购的矿渣、炉渣经加工后,产品为高性能矿物质掺合料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均为新型建材行业不可或缺的原辅料,符合园区主导产业要求相符性项目为固体废物治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严把入园项目的环保准入关,凡不符合项目,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鼓励类中四十三、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农村生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一律不得引进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且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产业政策相符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上料粉尘、破碎球磨粉尘、高细球磨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园区产生处理有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含散装呼吸粉尘)的工业“三废”达标排放,并严格实行经仓顶自带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总量控制用冷却用水经位于生产车间东侧冷却循环水池(容积!为36f')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H立于厂区东部沉淀池(容积为30m')沉淀后循环使用,相符不外排:室外绿化用水全部以水蒸气蒸发损耗,不外排。降尘用水全部以水蒸气蒸发或被原料带走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煤化工产业园回用水,不外排:噪声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利用所有入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司将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所提到的“三同时”制度相符3、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原淮南平好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2020年4月17日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淮南市发改委关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的回复函(淮发改地区(2020)8号,文件明确指出,撤销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并更名为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加挂“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牌子。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大力发展煤化气化工、煤制天然气、精细化工、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等产业。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淮南潘集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217号)淮南潘集化工园区省政府批准面积724公顷,园区上报总面积721.63公顷,包含两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653.7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经二路,南至淮河1公里控制线,西至规划经十一路(黄岗自然村),北至规划纬四路;区块二面积67.8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创业大道,南至纬五路,西至规划经一路,北至纬一路。本项目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属于区块二。2020年6月,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安徽全方环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本项目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原淮南平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如下。1)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及产业定位合理性分析根据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原淮南平好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属于安徽省重点开发区域,属于发展区域。开发区规划面积一期约2平方公里(2.1492km2),开发区产业布局包括四大产业,分为新型建材、机械电子工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煤化工配套项目,本项目矿渣、炉渣经加工后,产品为高性能矿物质掺合料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均为新型建材行业不可或缺的原辅料,项目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位于合规工业园内,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及产业定位要求。2)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对照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2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1禁止引入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原料为矿渣、炉渣,可有效解决炼铁厂、平好电厂等企业固废问题,属于循环经济产业,本项目矿渣、炉渣经加工后,产品为高性能矿物质掺合料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均为新型建材行业不可或缺的原辅料,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不属于开发区负面清单内包含项目。2禁止引进国家、安徽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3禁止引进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类项目。4禁止新引入农药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化工类项目。5禁止引进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6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项目7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高污染、高能耗类项目。8禁止引入金属表面处理类项目:9禁止引进电镀加工类项目10禁止引进炼油、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11为主导产业及配套的上下游及延伸产业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等未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的、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项目。12禁止引入尚需自行建设燃煤锅炉的企业入区,引进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13禁止引进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14引进项目的能源、水资源消耗水平应低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开发区标准(HJ274-2015)中相应指标要求;15禁止引入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或使用剧毒化学品项目16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至少需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优先引进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禁止引进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固体废物治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对照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规定的鼓励其他符合性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拟建项目年产60万吨高性能矿物质掺合料、20万吨粒化高分析炉矿渣粉,属于鼓励类“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及生产”。本项目于2023年2月23日通过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2-340406-04-01-981176)<>详见附件3项目立项备案文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3与淮南市“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淮南市煤电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19-2021)符合性分析政策名称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淮南市“十四五”危险废物工源头减量、利用优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推动煤系固废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总量趋零增长。支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产品研发、推广和应用,拓宽资源化利用途径。始终坚持利用优先,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可对矿流、炉渣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并再次利用。符合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防控风险、协同联动。推动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并逐步延伸至工业固体废物监管领域,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推进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加强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和基层管理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措施,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流向,数据实时同步上传至安徽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符合以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场需求要求为导向,积极实推进施煤电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建立煤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和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可对炉渣进行处理并再次利用。符合淮南市煤电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192021)(一)产业集聚区布局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在煤电工业固废主产区布局产业集聚区1.凤台县布局2个产业园,其中:在顾桥矿附近布局一个产业园,消纳顾桥矿、顾北矿、丁集矿、凤台电厂、顾桥电厂、新庄孜电厂等煤电企业的工业固废物;在张集矿附近布局一个产业园,消纳张集矿、新集一矿等煤电企业的工业固废物。2潘集区布局2个产业园,其中:利用潘一矿工业广场收储土地布局1个产业园,消纳朱集东矿、潘三矿、朱集西矿、潘集中心选煤厂、出集电厂、潘三电厂等煤电企业的工业固废物。在泥河附近利用平坪电厂的灰场布局1个产业园,消纳平用电厂、洛河电厂、田家庵电厂、潘二矿等煤电企业的工业固废物。本项目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未在该规划产业集聚区布局范围内,但根据企业提供的炉渣原料协议,本项目炉渣来源于安徽禄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淮南市潘集区本土企业,本项目所需炉渣由安徽禄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坪电厂等煤电企业进行集中采购后,再供给本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安徽工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新型矿粉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入驻园区的意见,本项目的建设可就近解决平坪电厂产生的炉渣固废,且该项目已纳入“安徽省淮南市国家级大宗固废物综合利用基地”统筹管理。符合重点发展技术:含白阡(硬岩)和黑阡(可燃煤阡石)的混杂煤砰石大规模低成本分选技术;煤砰石烧结砖、透水砖及烧结陶粒技术:燃烧混凝土骨料、制作水泥混合材、混凝土掺合料以及多种工业固废物掺配综合利用技术:煤阡石生产高强陶粒及装配式建筑构件等高附加值利用技术;煤肝石烧制彩瓦、陶瓷制品、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等技术;煤砰石生产土壤调理剂、矿(岩)棉、无机复合肥、微晶材料、白炭黑(填料)等高精尖综合利用技术。本项目外购的矿渣、炉渣经加工后,产品为高性能矿物质掺合料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均为混凝土掺合料,属于重点发展技术。符合支持固废利用绿色制造项目,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奖励政策。重点鼓励和支持企本项目属于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原料为矿渣、炉渣,符合业对煤砰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物进行综合利用,通过绿色制造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力争把工信部的工业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全力帮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绿色产品认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可有效解决炼铁厂、平仔电厂等企业固废问题,为固废利用绿色制造项目。综上,木项目符合淮南市“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y现划、淮南市煤电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192021)中相关规划要求,且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经对照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和项目用地的土地证(皖(2023)淮南市不动产权0014002号),本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周边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周边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拟建项目西侧、北侧均为空地、南侧隔纬二路(规划建设)为淮南益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侧为淮南市龙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淮南永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贝诺森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交通便利,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其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经开区管委会,位于本项目东南侧437m。淮南市龙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厂界东侧约30m,距离本项目生产车间以及各筒仓区域约80m,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上料粉尘、破碎球磨粉尘、高细球磨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有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含散装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且矿渣、炉渣原料堆场为封闭结构,地面硬化处理,卸料口设置可移动彩钢卷帘门和喷林抑尘装置。为减小厂区粉(扬)尘以及厂区出口至主干道运输途中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运输过程中限制车速;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密闭罐车)加盖篷布封闭运输,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沿路抛洒等措施。项目采取上述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后,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且本项目生产区及筒仓区域距离淮南市龙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80m,不在淮南市龙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50米范围内(详见附图),对淮南市龙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影响较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淮南市龙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已知晓并同意本项目的建设(详见附件);项目生产用冷却用水经位于生产车间东侧冷却循环水池(容积为36m3)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位于厂区东部沉淀池(容积为3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室外绿化用水全部以水蒸气蒸发损耗,不外排;室外绿化用水全部以水蒸气蒸发损耗,不外排。原料库卸料降尘用水全部以水蒸气蒸发或被原料带走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煤化工产业园回用水,不外排;噪声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利用。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综上,木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3、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淮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于2020年12月发布实施,淮南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559.20k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0.1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位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红线,满足淮南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与淮南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淮南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io)年均浓度、臭氧(0.3)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1倍、0.01倍和0.20倍。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就空气质量不达标提出一系列举措,2021年10月发布关于转发(安徽省坚持“四抓四改”强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2年4月发布淮南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淮环委办(2022)2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将按照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不会突破大气环境环境质量底线。2)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淮南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地表水淮河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I类标准,泥河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项目无外排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回用于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园区企业。3)声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球磨机、除尘器等设备运转对病房区和厂区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项目所在厂界声环境功能区划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本项目厂区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运营期噪声经隔声降噪和距离削减后,厂界噪声不超标,不会突破声环境质量底线。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用地为3类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内,拟建项目西侧、北侧均为空地、南侧隔纬二路(规划建设)为淮南益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侧为淮南市龙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淮南永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贝诺森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用电、用水及供天然气均由对应市政管网提供,资源利用均在园区区资源供给可承受范围内。(4)与淮南市“三线一单”各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淮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中相关成果,本项目位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为大气环境分区管控中的高排放重点管控区,为水环境分区管控中的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为土壤分区管控中一般防控区;环境管控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淮南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淮南市“三线一单”各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单位分类环境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m水环境分区管控-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淮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原料为矿渣、炉渣,可有效解决所在炼铁厂、平坪电厂等企业固废问题,属于循环经济产业,本项目矿渣、炉渣经加工后,产品为高性能矿物质掺合料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均为新型建材行业不可或缺的原辅料,属于循环经济、新型建符合徽省“卜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材产业范畴,不属于“十小”企业,不属于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不属于重资产旅游产业,不涉及建设阻水建筑。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作为中水回用,实现园区工业废水零排放。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打嬴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上年度PM25不达标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本项目上料粉尘、破碎球磨粉尘、高细球磨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有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含散装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符合土壤环境风险-一般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库、沉淀池、初期雨水池重点防渗:一般固废贮存间等其他区域一般防渗,对土壤污染进行有效管控。符合煤炭资源利用管控分区-重点管控区(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新建、改建集中供热和现有火电厂锅炉改造的除外,但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符合水资源管控分区-一般管控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安徽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淮南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等要求。项目年用水7342ta,项目区供水来自于市政给水系统。符合土地资源管控分区L般管控区落实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等要求。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用地规划符合因此,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5)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淮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淮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产业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鼓励类:与工业集聚区规划主导产业结构相符合的工业项目,主要为煤化工配套产业、新型建材、机械电子、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与工业区规划产业链相配套的企业,主要为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限制类: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相对较大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发展。对使用燃煤锅炉的项目要严格限制。煤化工配套产业项目中排污量较大但产品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部分下游产品的生产制造列入园区限制发展的产业目录中禁止类: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进入工业区;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不得进入,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高耗水项目的进入;严禁引入不符合工业区环境保护目标的项目本项目属F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原料为矿渣、炉渣,可有效解决所在平坪电厂固废问题,属于循环经济产业,本项目矿渣、炉渣经加工后,产品为高性能矿物质掺合料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均为新型建材行业不可或缺的原辅料,属于循环经济、新型建材产业范畤,属于产业准入要求中鼓励类。符合产业准入要求。4、与项目实施的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6项目实施的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政策名称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发202128号)三、严格环境准入(I各地不得受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铸造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环评文件: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I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批:沿江各市应按国家推长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我省实施细则要求,对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两高”项目的环评文件一律不批。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处于合规园区内,项目不属于“两的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戈|J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闱内,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的岸线和河段范闱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应用水水体的投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不属于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项目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利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未在长江干流及湖泊设有排污口符合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及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在合规园区内,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相关严格规定符合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11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戈IJ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囤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在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施用化肥农药的种植以及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垦造地等投资建设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不属于在国符合河段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项目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在保障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禁止建设可能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及分蓄洪区正常运用的建设项目。在保障供水安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禁止建设与保护方向不致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闱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纬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属于合规园区符合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创新大宗固废协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