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十一五”期间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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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十一五”期间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规划.docx
房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规划二Oe)五年六月概要综合篇第一部分战略与目标1一、指导思想2二、依据和原则3三、战略目标5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6第二部分煤矿和非煤矿山调整规划8一、煤矿及非煤矿山产业发展现状8二、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面临的突出问题10三、煤矿调整方案12四、非煤矿山调整方案14五、关于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的政策16第三部分搬迁规划18一、人口搬迁方式18二、搬迁人口数量18三、人口搬迁区域确定19四、人口搬迁计划安排20五、实施措施20六、有关人口搬迁工作的政策22第四部分替代产业发展规划.24一、现状分析24二、替代产业发展规划设计28三、有关政策35第五部分与战略调整相关的其他方面37一、关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37二、土地政策37三、加快房山新城区建设的发展速度37四、房山区政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38五、落实责任制,保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38专题篇专题一矿山调整专题报告39一、战略调整的指导思想和目标40二、煤矿现状及调整方案41三、非煤矿山现状及调整方案47专题二人口搬迁专题报告53一、人口搬迁工作指导思想53二、人口搬迁工作基本原则54三、人口搬迁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55四、人口搬迁实施方案56五、人口搬迁实施措施62专题三替代产业发展专题报告6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64二、发展替代产业的必要性64三、选择和确定替代产业的依据67四、选择和确定的替代产业68五、替代产业布局75六、发展替代产业的措施80七、初步筛选的替代产业建设项目90专题四社会发展专题报告106一、规划的指导思想106二、规划的基本原则和依据107三、社会发展规划目标108四、社会发展建设规划109五、组织实施115专题五投融资专题报告117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117二、投资方向117三、投资目的119四、投资原则120五、投资主体122六、投资估算122七、资金筹措127专题六政策研究专题报告129一、指导思想129二、研究目标130三、政策研究130编后语附件:乡镇各项指标调查统计表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的要求,参照北京市房山区1999-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从房山实际出发,按照立足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和措施到位的总体思路,在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人口搬迁、替代产业发展、投融资、社会发展及相关政策研究六个方面制定了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战略调整规划。本规划主要研究“一调、二搬、三发展、四配套“四个互相关联的问题:即根据币政府要求,如何关闭整合煤矿及非煤矿山;如何实施相关乡镇部分农民的搬迁;如何发展替代产业;如何配套相关政策和措施,使矿山战略调整、人口搬迁和替代产业发展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的战略调整要求。一、战略调整规划目标1、现有139家煤矿,分期分批逐步关闭,到2010年减少到30家,计划到2013年全部退出生产领域;2、现有261家非煤矿山,分期分批逐步关闭,到2010年减少到61家;3、到2013年完成人口搬迁工作,搬迁人口共计43537人,其中:外迁人口26124人,19481户;内迁人口17413人,6343户;4、到2010年,十乡镇农村经济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2004年度的水平;5、替代产业项目共安排就业25779人,平均每年安排5156人;6、到2010年使山区林木绿化率达到80%。二、所需主要政策1、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1)征收植被和生态恢复费。所有在产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规划实施第一年按销售额的5%收取,从第二年开始,逐年按2%递增,专户储存,专款专用。(2)矿山关闭员工安置费。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属政策性关闭。被关闭企业需支付职工安置费、伤残人员补助费、资产、债务处理费等,应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条件下,给予救济性补助。规划实施第一年全额补助,以后逐年按5%递减。(3)矿山退出补助费。规划实施第一年,凡退出开采的煤矿,按煤矿设计规模(产量)补助1()0元/吨,以后逐年按10%递减;非煤矿山按矿种的不同,规划实施第一年,凡退出开采的,按其设计规模补助3()元左右/吨(平方米、立方米),以后逐年按10%递减。(4)征收超载道路维修费。在国道和主要干道设卡,对运煤和矿石的车辆,超载的部分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专户储存,专款专用。(5)征收环境污染费。在国道和主要干道设卡,对运煤和矿石的车辆按运输收入的3%收取环境污染费,超载或外地车辆加倍征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2、人口搬迁(1)搬迁优惠政策。为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整建制搬迁,凡是以村为单位统一购房或统一建房的,可享受减免耕地占用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2)对搬迁户原有资产的处置政策。搬迁户原有可利用的房屋和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3)搬迁户界定政策。以2004年底登记在册户籍人口数为准,对已界定的搬迁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增人口包括在内。(4)搬迁的户籍政策和社会保障。搬迁户搬入新居住地的同时,必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征兵、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要纳入属地管理;人口搬迁中的五保户、低保人员、伤残人员、矽肺病等职业病患者在实行人口搬迁中,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享受低保。3、替代产业(1)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市、区政府要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在投资方面和重大项目安排上优先向房山区替代产业聚集地倾斜,适当安排有技术、有市场优势的重大骨干项目,以解决矿山退出后劳动力就业问题。(2)财政支持政策。替代产业的企业使用山区劳动力,按所占企业劳动力的比例享受税收先缴后返政策。(3)提取替代产业建设费。所有在产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规划实施第一年按销售额的10%提取,从第二年开始,逐年按2%递增。(4)建立北京市生态涵养基金。北京市西部被列为生态涵养带,急待建立北京市生态涵养基金。基金的组成由国家拨付一部分,北京市财政拨付主要部分,定期按西部地区生态涵养项目的进展程度给予支持。(5)用地政策。发展替代产业聚集地的乡镇,给予用地指标。(6)人才政策。对发展替代产业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7)信贷支持。对发展前景好的替代产业,协调银行给予贷款支持。三、投资估算根据北京市和房山区的相关政策及具体情况进行测算,战略调整规划总投资为72.9亿元。其中:1、搬迁费:共15.67亿元(外迁每人4万元,内迁每人3万元);2、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共6.97亿元;3、就业培训及社会保障:经费标准为每人0.8万元,共1.57亿元;4、文、教、卫、体设施投资:共6.11亿元;5、替代产业聚集地建设投资:共7.00亿元;6、替代产业项目投资:共203个项目,总投资额为35.53亿元。四、主要对策措施政府要加大组织协调,保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本次房山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主要面临以下四大难题:1、涉及数万劳动力再就业和生活来源问题;2、是北京市区县产业结构调整涉及搬迁人口最多的一次;3、涉及的乡镇劳动力素质最低、平均年龄最大,加大了再就业难度;4、将重新构建房山产业结构体系,替代产业发展并发挥作用的难度较大。房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是建国以来房山区最大的一项战略性工程,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并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举全区之力,上下一心,团结务实、拼搏争先,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得以实现。综合篇第一部分战略与目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北京市的空间布局,提出构建“两轴两带一多中心,城市发展总体格局;提出了与河北、山西、内蒙古合作,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合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加强燕山、太行山山脉生态屏障建设的任务。规划根据北京的地理结构,指出西部、北部为山区(包括浅山区),拥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北京的绿色生态屏障及主要的水源保护区。这些地区对于北京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不适于大规模的人口和产业集聚,产业布局重点应是发展观光农业、林果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具有山区优势的特色农业。按照18个区县不同的自然条件、发展环境、资源禀赋、人口及经济发展基础等比较优势和承担的不同功能,北京市将18个区县从总体上划分为四大功能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保护区。其中城市发展新区由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和昌平五个远郊区县和亦庄开发区构成。这些区域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北京发展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也是北京疏散城市中心区产业与人口的重要区域,是未来北京经济重心所在。其主要任务是依托新城、国家级和高级开发区,增强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和人口承载功能,成为城市新的增长极,为全市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做出贡献。房山区的矿山采掘业为北京和房山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现在与首都城市发展的矛盾已经逐渐显现出来,已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必须退出历史舞台。因此,房山区矿山采掘产业结构的调整迫在眉睫。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房山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实现首都城市发展新区功能定位的需要。在矿山战略调整中,机遇和挑战同在,优势和困难并存。根据北京市产业结构战略调整要求,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按照房山“工业强区、城市新区、旅游大区、文化名区、绿色产业示范区”的发展战略要求,调整发展思路,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知难而进,走出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这是房山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一、指导思想本规划主要研究“一调、二搬、三发展、四配套“四个互相关联的问题,即:一是如何根据市政府要求,关闭、整合煤矿及非煤矿山,逐步退出主要生产领域;二是如何实施矿山调整后相关乡镇部分农民的搬迁问题;三是如何发展替代产业,解决人民生活及致富问题;四是如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使矿山结构调整和人口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的搬迁战略设想。规划编制的具体指导思想如下:1、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方向,计划用58年的时间做好全区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完成部分乡镇农民的搬迁、奠定替代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2、实施“开发式搬迁”战略加大对矿山战略调整需要搬迁的人口的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开发式搬迁”战略,力求积极稳妥,使搬迁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矿山战略调整而下降,确保社会的安定团结。3、提升房山产业结构在调整煤矿及非煤矿山的同时,坚持扬长避短,积极发展和培育替代产业,提升房山产业结构层次。二、依据和原则(一)调整规划编制的依据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3、关于依法关闭整顿小煤矿的通知(京安监办字2()()486号)4、关于本市国矿井田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到期矿井关闭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京煤安监200515号)5、北京市房山区1999-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6、北京市房山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20022010)7、北京市房山区旅游业发展近中期实施规划说明书(2(X)5-2015)(二)调整规划编制的原则1、思想工作先行的原则2、政策充分合理的原则Il矿山调整政策、人口搬迁政策、替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都应考虑充分,以便能得到充分落实,确保调整顺利进行。3、立足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平稳过渡、逐步推进的原则矿山调整:对规模小、生产条件差、环境和景观污染严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矿山先行关闭。人口搬迁:先进行小规模搬迁,取得经验后,再进行大规模、成建制搬迁。替代产业发展:依托现有基础,扩展相关产业,开拓新兴领域,推进产业升级。4、特别关注替代产业发展的原则替代产业的发展主要考虑因矿山调整、搬迁工作带来的劳动力就业及再就业问题,并解决矿山关闭后相关乡镇的经济收入与发展问题,以保持原地区人民收入基本稳定的原则。5、积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原则各乡镇替代产业项目的选择要在当地资源条件的允许下,选准切入点,稳步推进绿色生态产业体系的建设,项目主体要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6、坚持扬长避短、市场优先的原则所选替代产业项目要有一定的市场前景,能够充分发挥、利用和创造地区的比较优势,具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及较强的产品竞争能力。7、注重环保的原则替代产业项目要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8、促进劳动就业原则替代产业的发展初期应多选择一些劳动密集型、能充分吸纳本地人员就业、见效快的项目,以尽快弥补矿山关闭前后有关乡镇经济收入的落差,并使搬迁的劳动力尽快得到就业安置,保持社会稳定。三、战略目标(一)矿山调整目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房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调整目标是: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煤矿企业由现在的139家进行分期分批逐步关闭,到2010年减少到30家,关闭109家,年产量由现在的1256万吨减少到200万吨左右,计划到2013年退出生产领域;非煤固体矿山企业由现在的261家分期分批关闭,到2010年减少到61家,关闭200家。(二)人口搬迁目标恢复山区生态,减少相关乡镇人口负荷,加大因结构调整需要搬迁人口就业的支持力度和工作力度。拟到2013年基本完成人口搬迁工作。搬迁人口共计43537人,其中外迁人口为9481户26124人;内迁人口为6343户17413人。(三)替代产业发展目标到2010年,重点十乡镇农村经济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2004年度的水平。(四)就业结构20062010年,替代产业项目共安排就业25779人,平均每年安排5156人。1、生态涵养产业和旅游业安排就业7090人,平均每年安排1418人。2、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特种养殖业安排就业9079人,平均每年安排1816人。3、农产品加工业安排就业2180人,平均每年安排436人。4、都市工业及其它制造业安排就业465()人,平均每年安排930人。5、商贸业、物流业和城市服务业安排就业278()人,平均每年安排556人。(五)生态恢复目标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绿化宜林荒山荒坡,到2010年使山区林木绿化率达到80%,建成首都西部的生态屏障。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本次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涉及17个乡镇,时间跨度为58年,投资包括:搬迁费用、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就业培训及社会保障经费、文教卫体设施投资、替代产业聚集地建设投资和替代产业项目投资,根据北京市和房山区的相关政策及对具体情况所进行的测算,战略调整规划总投资为72.9亿元。其中:1、搬迁费:共15.67亿元(外迁每人4万元,内迁每人3万元);2、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共6.97亿元(外迁每人2万,内迁每人1万);3、就业培训及社会保障经费:经费标准为每人().8万元,共1.57亿元;4、文、教、卫、体设施投资:共6.11亿元;5、替代产业聚集地建设投资:替代产业聚集地建设用地35()0亩,投资为每亩20万元,合计为7.0()亿元;6、替代产业项目投资:共203个项目,总投资额为35.53亿元。(二)资金筹措本次规划总投资额为72.9亿元。需市发改委给予大力支持。第二部分煤矿和非煤矿山调整规划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主要是确定如何重组、整合、关闭煤矿及非煤矿山,逐步退出生产领域的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一、煤矿及非煤矿山产业发展现状(一)煤矿产业及发展现状1、煤矿资源状况房山区煤炭资源比较丰富,有石炭纪和侏罗纪两个时代的无烟煤。预计远景储量是4.4亿吨,经普查已探明储量2.3亿吨。全区井田和勘探区9处,为长沟峪井田、长流水井田、大安山元港井田、万佛堂井田;勘探区有大安山、万佛堂、史家营、周口店、宝儿水五个。截止到2004年底,可供地方开采的煤炭储量为1.3亿吨。2、煤矿产业发展现状煤炭采矿业是房山区主要工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工业发展较快。年产量由八十年代的100多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1256万吨,收入17亿元,上缴乡镇集体2.1()亿元,总资产15.1()亿元,净资产8.18亿元,从业人员3.15万人。煤炭采矿业为北京市和房山区经济发展,特别是相关乡镇人民脱贫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煤炭工业发展还带动了乡镇运输业、修理业、餐饮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1998年以来,根据国家及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多次乡镇煤矿专项整治,先后关闭乡镇煤矿517家,关闭率达到78.8%。到2004年底,全区共保留煤矿企业139家,其中在国矿范围外的有64家,在国矿范围内的有75家。全区139家煤矿中,有97家煤矿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目前,这139家煤矿可以划分成三类:第一类:国有煤矿范围外的64家。这64家煤矿已按照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整合为39家,采矿许可证已换发完毕。第二类: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22家。这22家均在国有房山矿井田范围内。鉴于国有房山矿已破产关闭,这22家已从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剥离出来,重组整合后再向市国土资源局申办采矿许可证。第三类:国有煤矿范围内的53家。由于政策的限制,市国土资源局已明确表示不再为这53家续办采矿许可证,这些煤矿企业的出路只能关闭或与京煤集团进行联合经营,此问题正在协商解决中。(二)非煤矿山产业及发展现状1、非煤矿山资源状况房山区非煤矿山资源十分丰富,尤其是建材资源丰富,素有“建材之乡”之称。全区共有10种非煤矿产资源,分布广泛,遍及17个乡镇。其中:大理岩储量4.5亿立方米,可开采储量2.7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大石窝、周口店等乡镇,有7个品种,质地优良;花岗岩储量1.22亿立方米,可开采储量1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城关镇、燕山办事处等地;石灰岩有18个品种,可开采储量55亿立方米,100亿吨,主要分布在青龙湖、佛子庄、河北镇、周口店等十多个乡镇;白云岩储量1.9亿吨,可开采储量5000万吨,主要分布于大石窝、长沟、韩村河等镇;板岩储量高达5亿立方米,可开采储量4000万立方米以上,主要分布于霞云岭、佛子庄、蒲洼、河北等乡镇;石英砂岩储量3000万吨,主要分布于大石窝、张坊等乡镇。页岩储量4亿吨。2、非煤矿山开采业发展现状根据本次战略调整调查统计,全区有非煤矿山采石企业261家,主要集中于大石窝镇、青龙湖镇、周口店镇、河北镇、霞云岭乡等。其中:石灰岩年产量达1300万吨以上,大理岩5万立方米,板岩20万立方米,白云岩200万吨。十个主要乡镇非煤矿山企业2004年总收入28000.万元,利润3500万元,上交集体款1660万元。由于非煤矿山的发展,带动了本区水泥、水泥制品、石材加工、石板加工、白灰、大理石加工、运输业、餐饮服务业、修理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全区水泥产量200多万吨,白灰300多万吨,水泥制品50多万吨,石板材100万平方米以上,以及上百家汉白玉石雕加工企业,相关产值达100多亿元,安排就业人数达87000人,受益人口近20多万人。最近几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非煤矿山进行了专项整治,先后关闭非煤矿山550家,现减少到275家。275家非煤矿山中,采石企业261家,非采石企业14家。二、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面临的突出问题煤矿和非煤矿山及其相关产业,目前是有关乡镇的主要产业,是人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发展新区建设的需要,要求把煤矿及非煤矿山开采业逐步退出,相关单位和个人必然承受巨大的压力,矿山的战略调整必然要经历一个艰巨而复杂的工作过程。(一)关于矿山调整落实问题本次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中共涉及17个乡镇,其目前的主要经济收入基本来自于煤矿或非煤矿山收入,是这些乡镇的支柱产业。如史家营乡、大安山乡、南窖乡的经济收入95%以上依靠煤炭业,54个产煤村98%的经济收入依赖煤炭开采业。煤矿及非煤矿山关闭后,依赖矿产资源开采业及其加工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重点产煤和采石乡村将失去经济来源。个别村几乎完全失去经济来源,大部分人的生活无着,相关企业将面临诸多困难,数万劳动力面临再就业,近十万农民生活将出现困难,如果处理不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所以煤矿及非煤矿的关闭工作难以一刀切,最好的办法是实施“软着陆”,实现有计划地退出。(二)关于人口搬迁实施问题本次规划调整需搬迁人口共43537人,其中外迁人口26124人,内迁17413人,人口迁移涉及史家营乡、大安山乡、南窖乡、佛子庄乡、河北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周口店镇和韩村河镇9个乡镇,是北京市产业调整涉及搬迁人口最多的一次,如处理不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此次调整既要确保社会的稳定,又要保证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难度非常大,需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及对策。4万多人口的搬迁和重新安置需要7.8个中心村和搬迁新区基础设施的重新规划建设,包括居民卫生医疗、文化娱乐设施和生活福利设施建设;电视、电信、道路、公用工程(水、电、气等)的配套建设;需要重新调整设施布局等。规划建设工作量大、困难多、任务重、需要大量建设资金,但地方财政支持能力有限。(三)关于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据本次规划调查显示,截止2005年3月,涉及此次调整的乡镇共有劳动力82050人,其中36岁以上共计46851人,占57.1%;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共计64491人,占78.6%;技能较低的共计79671人,占全部劳动力总数的97.1%。根据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这些乡镇的农村劳动力呈现出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技能偏低的情况,对搬迁后尽快实现再就业有很大难度。就业初期目标只能定位在劳动技能要求较低、操作程序简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四)关于替代产业发展问题受当地资源条件的限制,发展替代产业主要集中在农、林、种植、养殖以及旅游业,项目种类较少,而且由于乡镇劳动力学历普遍偏低,发展替代产业所需的大量管理及技术人才储备不足,使可选择的项目范围进一步缩小,替代产业发展的难度增大。房山区旅游资源丰富,特别是山区乡镇自然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但由于多年的矿山开采,支撑发展旅游业的区域形象和区域环境亟待改善,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严重制约着旅游业的发展,短期内要想使之成为支柱产业存在较大难度。对于选定的多数项目,由于前期投入大,仅靠政府支持不大现实;又由于项目见效相对缓慢,投资吸引力不强,且自筹资金的难度也很大,使替代产业的快速发展受到制约。三、煤矿调整方案(一)煤矿调整办法1、年产5万吨以下的煤矿先关根据北京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文件要求,2007年3底前关闭年产5万吨以下的煤矿。2、景观污染严重的煤矿先关即:主要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的煤矿,通向旅游区的道路两旁、旅游集中区和主要旅游景点、历史文物等周边的和可视范围内的煤矿,中心村和中心区周边的煤矿要率先关闭。3、环境污染严重的煤矿先关开采条件差、开采量大、对植被水土破坏严重、靠近河流及水源等的煤矿要率先关闭。开采条件相对较好、污染较小的煤矿可以后关。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煤矿先关煤矿企业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要率先关闭。5、产煤大乡、大村的煤矿先关多关产煤大乡、大村的煤矿先关多关;产煤少的乡、村少关、后关。原则上一个行政村限保留1个煤矿以利于煤矿调整的平稳过渡。6、富裕的乡村煤矿先关、多关这样做有利于减小煤矿调整对人民生活的过大冲击,也符合公平原则,有利于煤矿调整的平稳过渡。7、开采时间长的、产量大的煤矿先关开采时间长的、产量大的煤矿比开采时间短的、产量小的煤矿享受了更多的国家资源的惠顾,也给环境带来过更大的损害,按公平原则应该先关。8、国矿井田范围内的煤矿先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六条,国矿井田范围内的煤矿先关,国矿井田范围内较大的集体煤矿,可经市政府批准,实行与国矿联合经营。9、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实行行政主管领导目标责任制,把煤矿调整任务按照年度进行分解,任务到人、到矿、到乡、至U村,把煤矿调整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二)调整规划安排煤矿调整规划如下:1、2005年2007年关闭年产5万吨以下的煤矿,把现有139家煤矿重组整合为79家,减少60家。国矿井田范围内75家煤矿。这75家中在房山矿采区内有22家,可重组整合为12家;其它53家已到期的应当关闭,若通过与京煤集团联营,可整合为28家。此时,国矿井田范围内75家煤矿重组整合为40家,减少35家。国矿井田范围外64家煤矿重组整合为39家,减少25家。2、2008年2010年79家煤矿进一步重组整合为30家,减少49家,其产量控制在200万吨左右。3、计划到2013年所有煤矿退出生产领域。四、非煤矿山调整方案(一)非煤矿山调整办法参照煤矿调整的原则和办法进行。(二)调整规划安排具体调整计划安排如下:1、2005年2007年关闭70%的非煤矿山,其中年产10万吨以下的石灰岩矿山要全部关闭,共关闭183家,保留78家。详见下表:2005年一2007年非煤矿山关闭计划表非煤矿山类别现有数量关闭数量保留数量石灰岩矿1048420大理岩矿481830花岗岩矿16142板岩矿47407页岩矿707石英砂岩矿1073白云岩矿25169叶腊石矿110耐火粘土矿330总计261183782、2008年一2010年关闭整合为61家,减少17家。整合后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将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结合起来,变无序开采为有序开采。大石窝镇的汉白玉世界著名,属国宝级资源,古今著名建筑物均有它的身影,资源十分稀有宝贵。要采取坚决的措施,控制开采,开采量每年控制在2000立方米以内。五、关于煤矿及非煤矿山调整的政策煤矿及非煤矿山及其相关产业,在房山区经济结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煤矿及非煤矿山及其相关产业产值200亿元左右,并涉及到数万劳动力就业和10万农民生活来源问题。因此,必须认真研究煤矿及非煤矿山退出、人口搬迁、替代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政策问题。这也是事关房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业战略调整的重要内容。所需的主要政策如下:1、征收植被和生态恢复费所有在产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规划实施第一年按销售额的5%收取,以后逐年按2%递增,专户储存,专款专用。2、加强税收征管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取消定税制度,按实际销售收入收取营业税和所得税提高对国家的贡献率。3、矿山关闭员工安置费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属政策性关闭,被关闭企业需支付职工安置费、伤残人员补助费、资产、债务处理费等,应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条件下,给予救济性补助。规划实施第一年全额补助,以后逐年按5%递减。4、矿山退出补助费规划实施第一年,凡退出开采的煤矿,按煤矿设计规模(产量)补助100元/吨,以后逐年按10%递减;非煤矿山按矿种的不同,规划实施第一年,凡退出开采的,按其设计规模补助30元左右/吨(平方米、立方米),以后逐年按10%递减。5、征收超载道路维修费在国道和主要干道设卡,对运煤和矿石的车辆,超载的部分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专户储存,专款专用。6、加强出境煤管理在非国道公路上设出境煤车辆检查站,无单位发票的煤车不准出境,超吨卸载,同时登记各矿产量和销售收入。7、征收环境污染费在国道和主要干道设卡,对运煤和矿石的车辆按运输收入的3%收取环境污染费,超载或外地车辆加倍征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第三部分搬迁规划当前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关闭矿山企业后,其他资源匮乏,靠非矿产资源经营难以解决调整相关乡镇涉及人口的生活和致富问题;同时,为恢复山区生态,必须考虑外迁、内迁一部分人口。因此,必须进行人口搬迁的统一规划和安排。一、人口搬迁方式搬迁工作本着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的原则和灵活多样的方式,使所确定的搬迁户能够彻底搬出。结合有关乡镇实际,可参照以下搬迁方式实施:1、按照市场运行机制,实施自由搬迁的方式;2、借助平原和山区各自的优势,实施合作搬迁的方式;3、依靠社会力量,实施开发式搬迁的方式;4、实行整建制搬迁的方式,可结合房地产开发进行;5、结合山区中心村建设,实施内迁的方式;6、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实施鳏寡孤独老人入院安置搬迁的方式;7、推进山区的城镇化建设,撤并小村,建设中心镇、中心村的方式。二、搬迁人口数量经逐村逐户统计,因煤矿和非煤矿山战略调整需搬迁的9个乡镇人口共43537人,除去需要外迁人口9481户共26124人外,另有6343户共17413人需要进行内迁。所涉及各乡镇人口搬迁数量情况详见下表:各乡镇人口搬迁数量情况表乡镇外工内迁户数人口户数人口史家营乡22006619大安山乡15704709南窖乡21965249佛子庄乡116035005001500河北镇59116074161032蒲洼乡11522560288640霞云岭乡612188019394815周口店镇26007626韩村河镇6001800总计加26124634317413三、人口搬迁区域确定1、人口外迁区域确定适宜接纳人口搬迁的区域应具备人均耕地较多;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具备;有利于培育发展替代产业;安置就业比较方便等条件。按照上述条件,根据各乡搬迁的意愿及房山各区域比较,主要的人口搬迁区域初步规划在青龙湖镇、良乡镇、长阳镇、阎村镇、燕房卫星城。以上5个地区的政府对此都表示将给予大力支持。根据搬迁乡镇的实际情况,也可选择其它适宜安置搬迁人口的地区。2、人口内迁区域确定在相关乡镇内,结合规划中心村和乡镇中心区建设,对现有行政村进行整合,通过搬迁聚集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心村和乡镇中心区。使之成为发展替代产业的聚集地。四、人口搬迁计划安排2006至2013年人口搬迁计划安排如下:2006年外迁276()人,内迁180()人;2007年外迁2970人,内迁2000人;2008年外迁297()人,内迁225()人;2009年外迁4000人,内迁2550人;2010年外迁4000人,内迁2450人;2011年外迁4000人,内迁2600人;2012年外迁3900人,内迁2500人;2013年外迁1524人,内迁1263人,完成搬迁任务。共计搬迁43537人。五、实施措施1、加强领导区、乡两级政府成立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和搬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矿山的战略调整和搬迁工作,负责制订科学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矿山调整计划和搬迁政策,具体实施煤矿及非煤矿山战略调整和人口搬迁工作,并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配备专人、专职抓矿山调整和搬迁工作。按年度计划进行实施,区政府与搬迁乡镇一把手签订责任书,搬迁乡镇与村户签订协议书,明确目标和责任把搬迁工作做到有条不紊,落到实处,不留后患。2、认真执行政策搬迁工作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此次人口搬迁规划涉及的人多、涉及面广,又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所以在实施搬迁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搬迁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搬迁对象的确定、户籍性质、迁出日期、搬迁方式、搬迁对象、原有资产的处置、搬迁补助资金兑现等方面的有关政策。3、区相关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支持搬迁工作牵涉到区政府许多部门,尤其是整建制搬迁,牵涉到区国土、规划、工商、税务、户籍、劳动就业等诸多部门。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协调一致,为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排忧解难。4、“中心区和中心村建设”要规划先行(1)做好相关乡镇小城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规划人口搬迁是推进乡村城镇化进程的良好机遇,相关乡镇要认真做好乡镇中心区规划和中心村规划。通过规划确定其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建设步骤和措施。通过科学规划,进行资源整合,进行中心区及中心村建设,把需要在山区内搬迁安置的,搬迁到中心村或中心区。这样可以集中资金用于中心区及中心村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新城镇。(2)认真做好山外搬迁安置区域规划工作通过规划确定各个搬迁接纳安置区域的建设规模、替代产业发展的培育、就业容量以及需要增加的基础设施等。通过搬迁,必然会给接纳地带来双重影响。规划中要权衡利弊,寻找一个趋利避害的双赢方案,既保证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又能使搬迁接纳地受益。六、有关人口搬迁工作的政策1、搬迁优惠政策为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整建制搬迁,凡是以村为单位统一购房或统一建房的,可享受减免耕地占用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2、对搬迁户原有资产的处置政策搬迁户原有可利用的房屋和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统一使用,不能使用的一律拆除;原住宅周围农户自种的林木归村集体所有。3、搬迁户界定政策(1)以2004年底登记在册户籍人口数为准,对已界定的搬迁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增人口包括在内。(2)19912004年,已经享受险村险户、采空区搬迁政策的搬迁户,不再享受此次搬迁政策。4、搬迁安置地建设有关政策搬迁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宅基地选址,应按照批准的村镇规划,由乡(镇)、村组织实施。对于整建制搬迁统一建房的,设计与建设由房山区主管部门采取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5、搬迁的户籍政策和社会保障(1)搬迁户搬入新居住地的同时,必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征兵、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要纳入属地管理。(2)搬迁人口中的五保户、低保人员、伤残人员、矽肺病等职业病患者在实行人口搬迁中,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低保。搬迁到中心镇的中心区人口,因基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在搬迁过程中,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低保。(3)失业保险在搬迁人口中,对原从事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的从业劳动力,实行失业保险,采取国家、集体、企业、个人等多方面集资的办法筹集保险资金。(4)养老保险积极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国家、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