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二。二三年十月目录摘要11概述11.1 论证工作由来11.2 论证依据21.3 论证等级和范围61.4 论证重点72项目用海基本情况9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9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与尺寸172.3 项目用海需求172.4 项目用海必要性203项目用海所在海域概况233.1 海洋资源概况233.2 海洋生态概况254资源生态影响分析314.1 资源影响分析314.2 生态影响分析31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375.1 开发利用现状375.2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615.3 利益相关者界定62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625.5 用海对国家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636国土空间蝴4分析64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646.2 与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符合性分析717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73IV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737.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75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757.4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767.5 岸线占用合理性分析79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798生态用海对策措施808.1 区域生态修复808.2 污染防治808.3 海洋环境监测818.4 生态补偿819结论829.1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829.2 项目用海必要性结论829.3 项目用海生态影响分析结论829.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839.5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839.6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839.7 项目用海可行性结论84摘要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项目用海位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后方已填成陆区,用于建设海洋保障基地项目业务楼、装备楼、保障楼以及连廊等。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一级类)中的“科研教学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一级用海方式)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二级用海方式),用海面积为4.6552hm2,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2、项目用海必要性项目建设是完善温州海洋灾害预警网,补齐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短板,提升政府海洋监管能力的需要,是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温州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优化业务发展环境,切实提升职工工作效率,从而推动温州海洋中心争创一流的需要。项目建设十分必要。项目利用已填成陆历史围填海建设,所在区域为海域管理范畴,项目用海是必要的。3、项目用海生态影响项目位于已填成陆历史围填海区,与海堤外侧没有海水交换,对水动力、冲淤、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等海洋生态要素影响较小。根据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零星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零星围填海项目面积32.6328公顷,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费用342.26万元,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22.03万元/年。项目用海面积4.6552公顷,按面积比例估算,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费用48.82万元,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3.15万元/年。项目总体位于滩涂区域,占用滩涂面积4.6552公顷。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项目仅对紧邻的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堤镇压层工程、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山区11#泊位有所影响。三者均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功能上是协同的,在合理安排施工方案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堤镇压层工程、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山区11#泊位较小。本项目业主单位、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堤镇压层工程业主单位、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n区11#泊位受让人均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列为利益相关者。本项目没有利益相关者。5、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HI-2020年)(2018年9月修订版),项目所在海域位于瓯江口港口航运区(A2-19),项目用海符合所在功能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不会对周边海洋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不涉及“三区三线”的生态红线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总体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因此,项目用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6、项目用海合理性选址合理:选址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区后方,区位社会条件适宜,自然环境条件适宜,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适应。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选址合理,且是温州市政府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明确选址,选址唯一。平面布置合理:项目用海的平面布置体现了集约节约用海原则,对周边海洋环境资源、周边开发用海活动影响较小,达到了保护海洋生态和环境的目的,和周边海洋开发活动相适宜。因此,项目用海平面布置合理。用海方式合理:项目位于温州湾新区历史围填海区域,现已填成陆,用海方式唯一,为填海造地(一级方式)-建设填海造地(二级方式),该用海方式能够海洋保障基地陆域基地建设需求,对海域水动力、冲淤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影响。用海面积合理:项目用海申请总面积为4.6552hnR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界址确定和面积量算符合海籍调查规范,用海面积能够满足项目用海需求且没有浪费面积,用海面积合理且满足集约节约用海的要求。占用岸线合理:项目不占用岸线。用海期限合理:项目用海期限为40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的相关要求,又考虑到了建筑物实际使用年限。用海期限合理。7、项目用海可行性结论项目用海十分必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发展规划相一致,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期限合理,用海主要不利影响小,在充分协调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妥善落实相关补偿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用海可行。峻1.1 论证工作由来温州港是全国沿海二十五个主要港口之一,是连接长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的重要节点,是浙西南、赣东、闽北、皖南等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出海口。温州瓯江口区域位置优越、海洋资源得天独厚,根据温州港总体规划温州港瓯江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灵昆作业区是温州港未来最靠近市区的港区之一和瓯江港区三大核心作业区之一。灵昆作业区位于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昆岛北岸、瓯江北口南侧,深水岸线主要分布在瓯江北口两桥一隧(甬台温高速复线、南金公路以及温州市域S2轻轨)至浅滩一期东围堤之间岸段。其中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m区东首的规划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区域航道水深条件良好,后方灵霓大堤和浅滩一期围垦工程已建成多年,330国道已建成通车,开发条件较为成熟,宜尽快开发建设。2021年6月22日,温州市政府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签订合作协议,将在温州市共建集海域海岛监管、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公益服务和海洋调查保障能力等功能为一体的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共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将为温州海洋建设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温州将对照协议内容,坚持专班化推进、高效率落实、高质量建设、全过程服务,全力保障项目落地,推动合作快出成果、结出硕果、实现双赢。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在海洋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海洋预警监测等方面给予温州更多技术支持、政策倾斜和业务指导,共同把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合力推动温州海洋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发展。海洋保障基地项目选址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区及后方基地(图1.1-1),由码头和后方基地两部分组成,其中码头部分主要建设1个100OO吨级通用泊位、1个IoOO吨级公务船泊位及1个500吨级公务船泊位,后方基地主要建设业务楼、装备楼、保障楼等,由自然资源部温州海洋中心作为使用主体。海保基地项目分期开发建设,后方基地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立项文件见附件1。项目所在区域涉及历史围填海区域,为海域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用海审批目录的通知,本工程属于目录“(五)公益性科研机构用海”中的“科学研究、调查、观测、实验、试验(站、场、基地)设施”和“科研机构办公设施”,可以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故本工程可以通过申请审批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在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时,必须出具海域使用论证材料,论证该海域使用是否可行。为此,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进行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并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技术依据。论证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编制海域使用论证大纲和实施计划,开展现场调查和工作调访,收集相关资料,了解附近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界定利益相关者,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协调方案,综合分析研究项目用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图IjTa项目用海地理位图图1.1Tb项目用海地理位图1.2 论证依据1.2.1 法期规范啦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年3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015年1月I日修订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次修正),2017年11月5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2021年9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次修正),2013年12月28日;9)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2018年3月19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次修改),2018年3月19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次修订),2018年3月19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9月1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四次修正),2017年5月23日;14)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2004年3月1日;15)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修正),2017年9月30日16)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四次修正),2017年9月30日;17)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次修正),2020年9月24日;18)关于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7)2号);19)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和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海发(2017)15号);2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海办发(2017)22号);2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22)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号);23)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24)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73号);25)关于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意见(浙海渔发(2018)2号);26)关于规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8)2号);2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等。1.2.2 相关区划规划1)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浙海渔规(2018)14号);2)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函(2017)38号);3)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海渔规(2017)14号);4)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2017-2022年)(浙海渔规(2018)13号);5)浙江省生态海岸带建设方案(浙政办发(2020)31号);6)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月;7)温州港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2008年);8)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报批稿)(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海湾水运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2017年7月)。1.2.3 技术标准和规范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2)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3)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4)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12018);5)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6)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7)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175012017);8)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9)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10)海洋沉积物质量(GBI8668-2002);11)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12)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8部分:海堤生态化建设(T/CA0E21.8-2020);13)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51015-2014);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15)防洪标准(GB50201-2014);16)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海洋出版社,1986年;17)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18)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报告,国家海洋局,2004年;19)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海办发(2017)22号);20)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第1部分:总则(GB/T34546.12017);21)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GB/T280582011);22)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23)浙江省生态海岸带建设导则(试行)(浙发改地区(2022)396号);24)浙江省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宗海界定技术规范(试行)(浙自然资函(2022)117号)。1.2.4 项目基础资料1.2.5 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有限公司,2023年5月;2)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灵霓北堤段港口陆域形成工程-温州海洋保障基地施工图设计说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3月;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m区11#泊位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5月;4)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灵霓北堤段港口陆域形成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2021年11月;5)2020年秋季和2021年春季温州瓯江口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2021年7月;6)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1.3 论证等级和范围1.3.1 论证等级根据海域使用分类,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堤镇压层工程位于瓯江河口,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一级类)中的“科研教学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一级用海方式)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二级用海方式)。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论证等级判据表(表L3-1),本项目论证工作等级判定为一级。表1.3-1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节选)一级用海方式二级用海方式用海规模所在海域特征论证等级填海造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本工程论证等级一级1. 3.2论证范围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km。本项目论证等级为一级论证,根据本项目所在海域实际情况,本项目论证工作范围为工程区外缘线向四周外扩15km的海域部分,论证范围内海域面积约497km2(以海洋功能区划岸线为海陆分界)。表1.3-2论证范围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点端号及坐标(纬度I经度)Pl27°49'20.42”120°47'24.64"P328°05'51.05”1205'59.72”P227o49,18.18*121o05,55.76*P428005,53.31”120047,25.78”120°45'QEi:IIIIIM图1.3-1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论证范围示意图1.4论证重点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依据项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结合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和利益相关情况,以及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确定本工作论证重点如下:用海必要性分析;选址合理性;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资源环境影响。2项目用海基本情况2.1用海项目建设内容2.1.1 项目用海概况项目名称: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地理位置: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后方基地建设内容:业务楼、装备楼、保障楼以及连廊等用海申请单位: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2 三S卿项目用海选址位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后方,镇压层向陆侧基地,项目用海地理位置见图LIT。根据项目用海附近2019年修测海岸线岸线类型分布图,基地西北角岸线界定为自然岸线,岸线二级类型为泥质岸线,岸线长度156.3m。项目用海西侧为废弃的养殖塘土塘。现状详见图2.1-1。项目位于两线之间,属于未批己填区域,部分区域位于浙江省围填海现状调查结果图斑内(图2.1-2),涉及图斑编号330305-0093-01,图斑面积为5.684Ihm2。项目所在区域已纳入浙江省“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处理方案己获得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意见。图2.1-1项目用海现状图(拍摄于2023.4.4)工程用海范围壬程用地红线一海洋功能区划岸线2019年修测自然岸线2019年修测人工岸线-=历史遗留问题图斑A-05aFOTIK图2.1-2项目用海与围填海现状调查结果图斑范围叠图2.1.3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后方陆域基地,具体包括业务综合楼、装备楼、保障楼、连廊、室外附属工程等。2. 1.4相关工程概况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选址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区后方,外侧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堤镇压层工程;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HI区11#泊位拟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相关工程具体位置关系见图2.1-3。图21-3本工程与温州海洋保基地镇压层工程、通涧立Ill区1佛白立的相对位置关系2. 1.4.1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I区11#泊位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HI区11#泊位位于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岛北部瓯江北口南岸,选址于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n区的东侧首个泊位。用海区拟出让,出让人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建设内容包括1个100OO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后沿建设1个100O吨级公务船泊位及1个500吨级公务船泊位,用海性质为经营性港口建设项目。泊位总通过能力118.90万吨,设计年吞吐量为90万吨。主码头平台长200m、宽22叫引桥长358.31m、宽IOm,引桥与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堤衔接。工程估算为16511万元。海域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包括“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和“围海”中的“港池、蓄水”。用海总面积为18.3814公顷,其中码头和引桥等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3.3322公顷,港池用海面积为15.0492公顷。用海期限为50年。图2.1-4本工程与温州港殴江港区员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ll区11#泊位的相对位置关系图2.1-5本工程与引桥的相对位置关系2.1. 4.2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堤镇压层工程基地外缘建设标准海堤,海堤为L型钢筋混凝土防浪墙,防洪(潮)标准为百年一遇,防浪墙顶设计标高8.Om,堤顶标高6.8m。本项目于防浪墙前沿、修测岸线向海侧建设镇压层。镇压层长度471.5m,其中北侧主堤镇压层236m,西侧堤镇压层235.5m,宽度13m;采用抛石结构,高程3.30m,坡顶前沿坡度1:1.5。港区路图2.2-1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平面布置图-V-<J觑Lak*E=E越,1i'1*1TAMn总平面图2. 2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与尺寸温州海洋保障基地位于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核心区修测岸线向陆一侧。项目南临城市防护绿地ATI地块与330国道、港区路相隔,北侧面向瓯江入海口,东侧与中石化灵昆油库隔瓯江入海口水闸相邻,西侧为相邻港口用地,东西两侧现状均无城市道路。项目总用海面积4.6552卜012(折合约69.7亩)。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8958n?,主要功能为东海海洋资源局温州站业务用房(图2.2-1)O1#楼业务楼包含办公用房、海域监测预报、理化实验室、生态实验室等日常业务用房共1988611建筑尺寸152.60mX29.IOnu2#楼装备楼包含设备保存维修用房共3845?,建筑尺寸24.90m×53.90mo3#楼保障楼包含配套厨房餐厅、后勤生活保障用房、宿舍等共482711建筑尺寸24.90mX53.90m;配套门卫、风雨连廊等共300m2.本项目不设置地下室。2. 3项目用海需求2.1.1 用海类型与用海方式依据海域使用分类,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一级类)中的“科研教学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一级用海方式)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二级用海方式)。2.1.2 用海面积项目用海申请总面积为4.6552hm2,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界址点见表2. 4-1,宗海位置图见图2.4-1,宗海界址图见图2.4-2o2.3.3用海期限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矢清方涧头区坐标系CGCS2000项目用海位于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岛北部瓯江口近岸海域。高程基准测绘单位测量人绘制日期1985国家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2023年10月绘图人审核人内部单元用海方式界址线面积(公顷)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填海造地1-26-7-14.6552宗海-26-7-14.6552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121)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当期里论最低潮M测绘单位白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测量人绘图人绘制日期20焉Y审核人图24-2a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宗海界址图2.4项目用海必要性2. 4.1项目建设必要性2.1. 1.1项目建设是是完善温州海洋灾害预警网,补齐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短板,提升政府海洋监管能力的需要温州位于西太平洋台风活动带,被称作“台风的故乡”,是海洋灾害高发的区域,经常遭受热带风暴的袭击,每年因台风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下数十亿。此外,温州市内分布着瓯江、飞云江、鳌江三条大的入海河流,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重,赤潮灾害频繁发生,威胁着沿海地区人民的生活和生产安全。这也使得温州成为了全国首批“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城市,通过多年示范区建设,温州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海洋灾害防御机制,开发了精细化的预警报海洋观测系统,全面提升了基层救灾应急体系和灾情调查能力。尽管如此,温州在海洋灾害预警方面仍然还存在许多短板。海洋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但由于长时间场地空间的限制,温州的海洋监测工作存在着专业人员短缺等问题,未能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同时,单一的监测设备、短缺的工作人员以及缺乏深度的监测方案将导致整个监测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难以提升。2.4. 海洋保障基地的建设,将为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中心提供现代化的管理园区,为中心站开展海洋监测、防灾减灾等工作提供场地和设备支撑,也为温州市执法公务船舶停靠和执法保障用房提供便利。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为温州建立-个完善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分发系统,健全灾害应急响应、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台风、暴雨、强对流以及海上大风、风暴潮、大雾等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大大提升温州市委市政府海洋监管能力,弥补当前政府在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海洋监管监测等方面的短板,有利于提升温州的防灾减灾能力。2.5. 1.2项目建设是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温州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沿海是撬动温州整体发展水平提升的战略支点,是支撑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要地,是服务国家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海洋科技创新是构建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根本支撑,近年来温州持续加强海洋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构建,有效提升了海洋科技集成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但同时也存在很多提升空间:海洋新兴产业规模偏小,洋科技创新缺乏“塔尖”和“重器”,距离现代化、高质量、竞争力的海洋经济仍有差距;海洋重大项目谋划支撑不足,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储备不够,市场主体活力还需进一步激活,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仍显不足;受海洋政策及宏观形势影响,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块建设距离预期目标仍有差距,温州港区腹地支撑不足,港产城联动仍待提升。海洋保护与发展关系有待妥善处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仍需加强,产业布局与陆域、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有待协调发展。2.6.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的建立,将为中心站开展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海洋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防灾减灾公益服务、海域海岛监管、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业务提供先进的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场地,搭建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全市现有海洋科技资源,同时着力引进海洋观测核心技术与重点仪器设备,开展海洋经济发展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为海洋未来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同时,中心建设将围绕打造以科研中试和成果转化为主的科研示范基地为目的,建立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创新实验基地,加快温州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温州海洋高技术研发提供技术和试验保障,为温州开辟新的海洋资源来源和维护海洋权益提供技术和组织支持,为海洋新兴产业提供技术服务。2.7. 1.3项目建设是优化业务发展环境,切实提升职工工作效率,从而推动温州海洋中心争创一流的需要温州海洋中心始建于1966年8月,隶属自然资源部,与地方政府共建了温州市海洋预报台、温州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温州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以及台州市海洋预报台,拥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资质、海域使用论证(乙级)资质、海洋测绘(丙级)资质。中心主要从事海域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环境和海域海岛监测,给温台沿海社会经济发展、海洋开发利用、海洋减灾防灾、海洋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成立以来为温州海洋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长时间受到于场地空间的限制,很多先进实验室仪器和设备无法装置,掣肘了公司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同时,由于海洋监测任务属于技术密集型业务,人才是履行这些重要职能的重耍因素,如果缺少一批业务岗位能手和业务中坚骨干,相关工作就不能有序的展开。由于海洋监测任务需要经常开展夜间船舶停靠任务,而任务地点多为郊区,一般远离市区,若长时间缺乏业务备勤用房,相关人员开展任务十分不便,不利于人才的留住。本项目考虑温州海洋中心自身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以适度超前的原则综合考虑中心站实际使用需求,打造现代化的海洋保障基地,配建业务楼、理化楼、生态楼、装备楼、保障楼等各类功能用房,并在建筑层高和荷载设计上,满足先进实验设备的基础条件,并配置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提升生产作业效率,推进中心站技术优化提升。同时,基地的建设将为相关技术人才提供更加舒适的备勤环境,提供人才发展软环境,这些软硬件配套设施的改善将为温州中心站提供历史性的机遇和发展平台,有助于今后争创国内一流中心。综上所述,是完善温州海洋灾害预警网,补齐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短板,全面提升政府海洋监管能力的需要;是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温州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优化业务发展环境,切实提升职工工作效率,从而推动温州海洋中心争创一流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十分充足。2.4.2项目用海必要性项目位于两线之间,属于未批已填区域,部分区域位于浙江省围填海现状调查结果图斑内,涉及图斑编号330305-Oo93-01,图斑面积为5.684Ihm2。项目所在区域已纳入浙江省“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处理方案已获得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意见。项目所在区域为海域管理范畴,项目用海是必要的。综上,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用海也是必要的。3项目用海所在海域概况3.1 海洋资源概况3.1.1 滩涂资源温州市拥有理论基准面以上滩涂资源636.13km2(95.42万亩),主要分布在“三江”河口两侧、乐清湾沿岸及洞头列岛近岸,其中从瓯江口到琵琶门部分滩涂面积占总面积65.7%。滩涂宽度一般为46km,特别是温州浅滩在最低潮时宽度可达Ilkm。滩涂资源开发具有多宜性,既可用于滩涂养殖,也可用于围垦造地,为城镇建设与临海工业等提供宝贵的土地。1949年以来,温州市已实施围垦项目274个(其中100O亩以下小围垦区块205处),围垦面积34.23亩。按行政区统计,沿海、沿江8个县(市、区)分别是:乐清市实施项目177个,8.37万亩;永嘉县实施项目3个,0.32万亩;鹿城区实施项目5个,0.48万亩;龙湾区实施项目28个,9.09万亩;瑞安市实施项目10个,4.33万亩;平阳县实施项目10个,2.17万亩;苍南县实施项目5个,6.65万亩;洞头区实施项目36个,2.83万亩。随着围填海项目的实施,相应面积的滩涂资源也随之消失。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包括温州浅滩一期围涂工程和温州浅滩二期工程,围填海总面积约3453.3027公顷,其中浅滩一期893.2308公顷,浅滩二期2560.0719公顷。围填海项目建设前所在海域潮滩一直处于缓慢淤涨状态,大部分已淤涨成高滩。目前温州浅滩长约13km,上宽下窄近似梯形,滩面高程上高下低,其中上有灵昆岛附近Om以上滩面宽约4.5km,高程多为35m(理论基面)的高潮滩;下游霓屿岛附近Om线以上滩面宽度约为22.5km,滩面高程多在0.51.5m左右。海域继续受温州浅滩二期潜坝的影响以及对二期内的吹填,海域整体淤积,-3m以下等深线整体向小霓屿岛和霓屿岛断面退却,在灵昆大堤附近轻微冲刷。3.1.2 港口航道资源温州市所辖海岸线长1293km,其中大陆海岸线长502km,岛屿岸线长791km,拥有深水岸线达50km,均有航道相通。温州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并有乐清、瑞安、鳌江、永嘉和洞头等5个地方港,集河口型、海岸型和岛屿型于一体,可建百余个5千至10万吨级以上的码头泊位。分布在全市沿海、河口及岛屿主要县(市)重镇的地方港和温州港一起构成了大中小配套、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大型港口体系。项目用海附近有大小门岛港区、灵昆作业区、龙湾港区、七里港区。温州港位于浙江省南部的温州湾、乐清湾内,是我国沿海的主要港口,现拥有万吨级以上泊位16个,分别是:小门岛5万吨级油气泊位1个,七里港作业区2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和件杂货泊位5个,磐石电厂2万吨级煤炭泊位2个,乐清浙能电厂3.5万吨级(兼靠5万吨级)泊位2个,龙湾作业区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和件杂货泊位、散货泊位4个,状元看港区2万吨级(兼靠10万吨级)泊位2个。瓯江口出海航道自瓯江大桥至青菱屿锚地全长61.5km,其中瓯江口大桥至老港区12km,可乘潮通航50(H级海轮;老港区至杨府山港区6.5km,可乘潮通航3000t级货船及7000t级客货船,其间灰桥浅滩是主要碍航段;杨府山港区经七都涂北支至龙湾港区14km,可乘潮通航5000t级船舶,七都涂尾前沙水道至龙湾港区航道弯曲半径较小,大型船舶航行困难;龙湾港区至青菱屿锚地29km,可乘潮通航2万吨级船舶,其间龙湾过江浅滩及口外乌仙咀浅滩是主要碍航段。3.1.3 岛礁资源本项目所属温州市海经区,项目周边岛礁资源丰富,主要集中在洞头区。洞头区岛行政管辖海域范围内现共有海岛300个,包括有居民海岛14个,无居民海岛286个项目附近海岛主要介于东经120°56.6-121o15.0',北纬27°41.4-28°01.1'。海域内进入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录(浙江分册)的海岛共有301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3个,无居民海岛288个,无居民海岛呈分散状分布于有居民海岛周围。大门岛面积(约28.78平方千米)为全区之首,其次是洞头岛,面积为28.44平方千米,陆域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198个。洞头海岛中作为浙江省重要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海岛有9个,分别是大门岛、洞头岛、鹿西岛、状元番岛、小门岛、半屏岛、大竹峙岛、南月山岛、北月山岛。2011年4月,大竹峙岛、小瞿岛被列入全国第一批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名录,最长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无居民海岛遗留问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