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有限公司钢渣分选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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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有限公司钢渣分选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济南顺东物资有限公司钢渣分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济南顺东物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济南顺东物资有限公司钢渣分选项目项目代码2209-371202-04-01-26611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地理坐标(117度44分15.763秒,36度12分2293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3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B3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9-371202-04-01-266114总投资(万元)150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002-229>2002-2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及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工业园宝亿路1号,租赁现有车间建设本规划环项目。根据原莱芜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凤城工业园内南孝义等五个村办理土境影响评价符地使用手续的批复以及原莱芜市莱城区城市规划局颁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合性分析可证(2002-229、2002-230)可知,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属于工业类企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要求,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工业园宝亿路1号。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最近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鹏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2-B1-10),位于项目东南面约2.7公里,本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具体见附图4。资源利用上线其他符本项目在厂区现有车间内进行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不涉及煤炭合分使用,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天然气、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可知,区域环境空气中PMlo、03、PM2.5存在超标现象,为此济南市政府、莱芜区政府、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一系列大气治理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正逐步改善,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行倍量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环卫清运,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固废均妥善处置,项目运营期加强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一张家洼街道重点管控区范围内(详见附图5),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凤城街道一张家洼街道重点管控区准入清单要求,见表11、表12。本项目建设符合“济政字(2021)45号”制定的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见表1-1。表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符合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本项目位于山东济南莱芜区凤城工业园宝亿路1号,属于工业聚集区,不涉及重金属产生。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符合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25、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本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符合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符合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倍量替代。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措施。符合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符合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后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利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力口。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本项目以电为主要能源,不涉及煤炭高污符合用效率要求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染物燃料的使用。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降尘用水,用水量较少。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表1-2与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遵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之规定。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卫清扫物等废弃物,强力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本项目生活垃圾全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建设食堂。符合3、叶马槽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不在叶马槽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4、提高污水处理率,逐步加严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基础匕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长治久清;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截污管道建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符合控产,不外排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行工业项目退城进园。工业园区配备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清洁化水平。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5、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业固废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坚决取缔水源地内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管线所属企业在设计阶段应尽量避让水源地;无法避让确需跨越水源地的,要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6、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本项目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后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7、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执行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8、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本项目以电为主要能源符合由表1-1与1-2可知,本项目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以及莱芜区凤城街道一张家洼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建设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性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3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经过核算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己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符合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对于产生粉尘废气的环节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对于上料、破碎、磁选等环节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原辅料在密闭车间内存放,卸料在密闭车间内且进行喷雾降尘,输送工序密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符合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项目所在厂区道路将实施硬化,物料在车间内存放,生产过程位于密闭车间内。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2.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企业情况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均能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要求。符合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项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要求。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确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强对涉铅、镉、汞、辂和类金属珅等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推进涉重金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集中治理,实现重金属深度处理和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排放。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产生及排放,符合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2.3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表15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发(2019)112号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运输车辆应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运输,项目原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符合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项目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物料运输采取密闭措施;物料的装卸、储存在原料库内进行,同时进行喷雾抑尘;符合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生产工艺过程中产尘工序采取收尘、除尘措施。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项目原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覆盖措施。厂区内上料、卸料等工序以及车间内均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原料在密闭车间内存放并设置降尘措施,不露天存放。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符合涉及锅炉物料(含废渣)企业,储煤场应采用封闭储存。粉煤灰应采用密闭的灰仓储存,卸灰管道出口应配备有密封防尘装置;炉渣应采用渣库储存,并采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上料工序置于密闭车间内并采取废气收集措施,同时采取喷淋设施;破碎、磁选等产尘工序设置收尘、除尘设施;物料输送工序密闭。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要求。2.4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1-6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发(2020)30号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Jffl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原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等进行覆盖,严禁超载运输,卸料时进行喷雾降尘;物料输送带等进行了封闭。厂区内出入口设置了车辆清洗装置,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和定时洒水降尘。符合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原辅料在密闭车间内存放,并设置洒水抑尘措施,车间设置有卷帘门,上料口位于车间内部,卸料、上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原料输送带全部进行封闭;符合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上料、破碎、磁选、等各产尘工序位于车间内,对于上料、破碎、磁选等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尘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以及洒水降尘措施;车间地面采用洒水抑尘措施;符合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企业按照要求开展。符合建材行业指导意见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秆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燥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原料在密闭车间内存放,上料、破碎磁选等各产尘工序位于车间,对于上料、破碎、磁选等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尘后采用除尘器除尘以及洒水降尘措施;车间地面采用洒水抑尘措符合I施。I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要求。2.5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1-7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项目不属于淘汰低效落后产能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各市组织对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布局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项目不在重点行业之列符合(六)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增量崛起,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以风电装备、核电装备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壮大环保制造业,发展环境服务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业。依法实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项目不属于新动能符合(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工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项目不涉及符合(+)壮大清洁能源规模。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1/3”能源结构调整目标,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省外来电、天然气“四大板块”,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海陆统筹、集散并举”推进风电规模化协调发展,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十一)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初步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项目不涉及符合(十二)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到2021年10月底前,力争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项目不涉及符合(十三)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发展绿色交通,创建绿色铁路站、绿色港口。改造更新高耗能设施设备,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项目不涉及符合(十四)减少化肥使用量。.项目不涉及符合(十五)强化农药使用管理。.项目不涉及符合(十六)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项目不涉及符合(十七)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项目不涉及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2.6与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8与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1、完善制度体系梳理现行的固体废物管理、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建设管理相融合。推动制定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性法规,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地方标准体系。探索对历史遗留和无主危险废物治理等保障民生工程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本项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建成后将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符合2、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绿色制造标杆培育行动,力争在2025年建成标杆性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工业园区20家、绿色设计产品500种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本项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符合3、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摸清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底数,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组织开展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规模化和产业化。逐步扩大般工业固本项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属于鼓励项目。符合体废物利用规模,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低贮存处置量。4、建设“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制定评价细则,引导园区、大型企业集团建设“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从“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三个维度加速产业链条布局。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无废园区”“无废工厂”100家以上。本项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处置本区域内企业产生的废钢渣、水渣等固体废物。符合由表18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无废城市唱政字(2022)130号)相关要求。2.7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IO9性分析表1_9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符合性分析学设工作方案的强1-2020)(节选)1091-2020)(节J邑知(鲁的符合4)的文件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1、总体要求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应遵循环境安全优先的原则,保证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全过程的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本项目主要处置废钢渣,不含其它有毒物质,不会对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符合进行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技术选择时,应在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技术生命周期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规及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采取破碎、筛分、球磨、棒磨的处理方式处理废钢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和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通过上文分析规划情况,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和建设规划。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应遵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计划、环境保护责任、排污许可、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等制度。本项目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依法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符合应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各技术环节的环境污染因子进行识别,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配备污染物监测设备设施,避免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妥善处置产生的废物。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破碎、筛分、磁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采取布袋除尘处理,符合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可行技术要求。符合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物作为产品的,应符合GB34330中要求的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特征污染物含量标准和该产物中特征污染物的含量标准。当没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应以再生利用的固体废物中的特征污染物为评价对象,综合本项目处理废钢渣得到铁粉、铁粒与新型建筑材料,其中铁粒、铁粉为粗加工,还需下游企业进一步处理,暂无产品质量标准,废钢渣主要成分为符合考虑其在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中的迁移转化行为以及再生利用产物的用途,进行环境风险定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来识别该产物中的有害成分。根据定性评价结果开展产物的环境风险定量评价。环境风险定量评价的主要步骤应包括: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建立评价场景、构建污染物释放模型、构建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迁移转化模型、影响评估等。对于无法明确产品用途时,应根据最不利暴露条件开展环境风险评价。钙、铁、硅、镁和少量铝、钵、磷等的氧化物,无其他有害成分。2、主要工艺单元污染防治技术要求进行再生利用作业前,应明确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固体废物在清洗、破碎、中和反应等过程中引起有毒有害物质的释放。本项目处理废钢渣,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符合具有物理化学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首先进行稳定化处理。废钢渣不具有物理化学危险特性,无需进行稳定化处理。符合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设置必要的防扬撒、防渗漏、防腐蚀设施,配备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等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对主要环境影响指标进行在线监测。本项目废钢渣存放在密闭车间内,生产过程设置布袋除尘及喷淋设施,降低粉尘排放符合产生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应采取除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收集措施。扬尘点应设置吸尘罩和收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区应设置吸附(吸收)转化装置,保证作业区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满足GBZ2.1的要求。符合应采取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物由F放应满足特定行业用瞅(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符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扩散,周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14554的要求。废钢渣不含恶臭物质。符合产生的冷凝液、浓缩液、渗滤液等废液应进行有效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利用;排放时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8978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无冷凝液、浓缩液、渗滤液产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符合应防止噪声污染。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作业车间噪声应符合GBZ2.2的要求。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能够降低噪声影响。符合产生的污泥、底渣、废油类等固体废物应按照其管理属性分别处置。不能自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应交给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本项目除生器收集粉尘混入产品外售;废布袋、磁选沉淀池污泥、洗车沉淀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符合3、破碎技术要求破碎是通过机械等外力的作用,破坏固体废物内部的凝聚力和分子间作用力,使固体废物破裂变碎的过程。将小块固体废物颗粒通过研磨等方式分裂成细粉状的过程称之为磨碎。本项目主要采取鄂式破碎、锤式破碎、球磨破碎、棒磨破碎的方式处置废符合固体废物破碎技术包括锤式破碎、冲击式破碎、剪切破碎、颗式破碎、圆锥破碎、辐式破碎、球磨破碎等。钢渣。符合易燃易爆或易释放挥发性毒性物质的固体废物,不应直接进行破碎处理。为防止爆燃,内部含有液体的固体废物(如废铅酸蓄电池、废溶剂桶等)在破碎处理前,应采用有效措施将液体清空,再进行破碎处理。含有不相容成分的固体废物不应进行混合破碎处理。本项目废钢渣不属于易燃易爆或易释放挥发性毒性物质的固体废物。符合废塑料、废橡胶等固体废物的破碎宜采用干法破碎;格渣、硼泥等固体废物的破碎宜采用湿法破碎。本项目处置的固废不属于所列固废。符合固体废物破碎处理前应对其进行预处理,以保证给料的均匀性,防止非破碎物混入,引起破碎机械的过载损坏。本项目废钢渣根据上游企业出厂时的粒径,分别进行破碎、球磨、棒磨的处置方式。符合固体废物粉磨过程应严格控制粉尘的颗粒度、挥发性和火源等,防止发生粉尘爆炸。本项目球磨过程控制粉尘的颗粒物,车间内设置喷淋装置,可防止发生粉尘爆炸。符合4、分选技术要求分选是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将固体废物中各种可再生利用的成分或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成分分类分离的处理过程。本项目采取磁力分选的方式进行处置。符合固体废物分选技术包括人工分选、水力分选、风力分选、重力分选、磁力分选、浮力分选、电力分选、涡电流分选、光学分选等。符合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和后续处理的要求,对固体废物的分选技术和设备进行选择与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