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1263897
资源大小:36.23KB
全文页数:2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界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界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阜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阜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方案(阜垃分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完善提升“行政化推动、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项目化提升”机制,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力争到2025年,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一)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024年6月底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成区内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全面落实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2025年底前,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域达到70%以上,村(社区)级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o(一)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2024年6月底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2024年底前达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5%以上。(三)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完善城乡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运作体系,推行各类生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建设、分类运输车辆配备,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四)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邻避设施产业园,具备分类处理能力,2025年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城市原生生活垃圾全部资源化利用。二、主要任务(一)完善设施,强化垃圾收集处理的系统性1.统筹布设分类收集站(点)。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居民区设置投放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20米。加强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升级改造,配套可回收、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和临时储存设施,探索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每两万人拥有不少于一处分类收集站(点)。(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科技园、各街道等。各首家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2 .规范资源回收市场。整治全市范围内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废品回收网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和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等)3 .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及时规范处理其他(可燃)垃圾,并落实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制度。加快邻避设施产业园建设,尽快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有毒有害垃圾收储中心、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实现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农业农村局、西城街道、西城科技园等)(一)加强管理,确保垃圾收集运输的密闭性1.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进环保纸袋替代塑料包装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提倡绿色生活,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鼓励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提倡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责任单位:各街道、市高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邮政界首分公司、市供销社、各科技园等)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24年6月底前,实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项目招标;2024年底前,条件成熟的乡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项目招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确保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单独投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推行“桶边值守”,设置投放点值守岗位,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出现损坏、老化、符号缺失等情况的设施,保持外观整洁。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街道等)3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封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严控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指导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各街道等)4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各处理厂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及时跟进,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供销社等)5 .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落实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支持在公共绿地、公益林的土壤改良中优先使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局、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科技园等)(三)宣传引导,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激发群众自觉参与。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文明督导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等)2 .从社区抓起。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垃圾分类为载体,通过分片包干、“路长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自律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市文明督导中心、融媒体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等)3 .从学校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题队会、班会及其他相关学科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培养青少年文明习惯;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社会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就地就近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4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引导党员干部率先参与,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支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严格实施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开展分类投放,做好前端分类收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发挥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整治范畴,融入“门前五包”,推行垃圾不落地。将垃圾分类作为“好媳妇、好婆婆”等村和社区评选活动的重要条件,融入群众生活。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各街道等)5 .调动社会力量。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开展。鼓励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监督。(责任单位:市文明督导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团市委、各科技园等)6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农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立以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等)(四)完善配套政策1.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强化对运输市场以及处理企业的监管,防止外地生活垃圾非法流入我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等)7 .完善垃圾收费机制。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条件成熟的乡镇探索制定合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8 .鼓励服务企业上门服务。鼓励各保洁公司、废品回收公司采用收集站定点收集分拣、收集车流动上门收集等模式,配合居民分类,同时注重加大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科技园等)三、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一)谋划动员阶段(2024年2月前)。制定我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和步骤,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并指导督促各村(社区)、保洁公司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动员。(一)全面推开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操作细则和界首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细则。乡镇街道要配合规范保洁服务招标采购,加快建设前端收集、终端处理设施,形成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完整机制。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三)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补差补缺,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努力构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转运密闭化、处理无害化、资源利用化”模式。四、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刘永春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加强条块协作,推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城管执法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村(社区),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三)经赛保障。城区要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机制。乡镇要探索村级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模式,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意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四)组织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优势,积极借力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和志愿者团体组织的助推作用。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以及服务公司人员主动上门宣传。(五)实施主体。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生活垃圾分类,由市城管局和各乡镇街道指导保洁公司负责实施;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由市房地产发展中心协助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负责分类投放。附件一: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附件二: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操作细则附件三: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日附件一:关于成立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高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决定成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刘永春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副组长:屈凯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卢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子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辉市政府办主任成员:任彦宏市发改委主任魏灿市教育局局长张国锋市民政局局长刘冠军市财政局局长于志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贺强界首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肖殿中市住建局局长范富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永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晓禧市商务局局长王小利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郭启峰市卫健委主任汪向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志鸿市城管局局长董俊杰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督导中心主任戴民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卢鸿莉市科技局局长贾全喜市司法局局长曹伟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贺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李俊辉市税务局局长焦兰玉市供销社主任郑贺团市委书记许爱荣市妇联主席吕少泉市邮政管理局吴小兵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大光西城街道主任彭文涛颍南街道主任魏东芦村镇镇长肖丹丹那集乡乡长陈少杰新马集镇镇长戴海波光武镇镇长申振大黄镇镇长李丽靳寨乡乡长牛涛陶庙镇镇长李志超田营镇镇长刘俊峰任寨乡乡长曹陆军泉阳镇镇长王保鑫王集镇镇长温超砖集镇镇长孙国威顾集镇镇长程广金舒庄镇镇长范磊磊戴桥镇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黄志鸿同志兼任,负责牵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自然更替,因换届、调任等原因离开的成员其继任人自然成为小组成员,不另行文。二、工作职责(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制度、政策、机制。(二)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督查、通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成果交流和先进经验推广活动,讨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对策措施(四)协调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和涉及多部门参与的有关工作,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三、工作机制(一)领导小组会议由办公室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组长和副组长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二)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办公室备案。附件二: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操作细则一、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行“二级四分”法(即一级为居民自分,分出干、湿垃圾;二级为保洁员分拣,针对干垃圾分拣出可卖、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一)源头投放实行二分法。逐村、逐巷道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桶),原则上,每组两桶:一个盛放干垃圾、一个盛放湿垃圾,便于居民投放。鼓励采用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并公示告知定时定点投放的种类、时间、位置。要求:1.垃圾桶数量适宜、大小适中,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摆放整齐,不得妨碍通行。2.分类收集容器标识、颜色符合要求。3.居民小区设置投放点布局图,公示告知投放点位置、投放种类。4.每个投放点设置公示栏,公示告知各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5.建立居户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居户参与情况。(二)服务公司二次分类。探索推广保洁员、分拣员“一岗多责”“二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做到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要求:L各服务公司,按照人口密度和行政区域面积,为每个村(社区)配备适量保洁员、分拣员,配备分类收集车辆。2.在居户初分垃圾基础上进行二次分拣,并将分拣后的垃圾分别送至相应站(点),不得不拣,不得混装。3.分拣员应及时检查居户分拣质量、及时纠正、及时提醒、及时反馈信息。二、分类收集(一)服务公司采用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收集车)等模式,对已分类投放的垃圾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要求:1.分类收集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严禁混装混收,收集作业时垃圾不落地、不遗洒,不二次污染。2.可回收物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3.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按要求收集运往指定垃圾中转站或直收直运。4.有害垃圾收集至指定暂存点,暂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毒有害垃圾要进行检验并填写有毒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手续。5.大件垃圾及时预约收集,不得堆放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二)综合布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城区合理布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乡镇驻地以及现有城乡中转站配套设置可回收垃圾回收设施,各村(社区)设置回收点。要求:1,各村(社区)回收点宜在美丽乡村及街巷改造建设时综合考虑设置。2.餐厨垃圾(主要指餐饮店的潜水等)、有害垃圾的收集设施可与现有垃圾中转站结合建设或布设。2.强化收集站点的管理,及时清扫和灭蝇除臭,杜绝渗滤液外溢。(三)探索建立“生态超市”等便民设施。由服务公司操作,由城乡各环卫所进行监督管理,公开、公平运营。三、分类运输分类运输由保洁公司负责实施。要求:1.保洁公司要根据分类垃圾清运量配备数量足够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分类标识清晰、箱体密闭、车况完好、车容整洁。2.已分类收集的垃圾及时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运;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批准的具有资质的运输作业单位运输,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3.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及时查处存在问题。四、分类处理已分类垃圾按规定运往指定的集中处理厂(场)。要求L各处理厂(场)要做好进厂(场)垃圾的接收、计量等记录。2.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合理布设、及时收转、严防二次污染,公正回收可回收物;规范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单位生产许可,安全稳妥收集;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3.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以及大件垃圾消纳场,规范收集,及时破碎、分解、再利用。4.环保、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确保相关企业规范作业,防止二次污染。件三:界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责任单位任务分解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督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指导各乡镇、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评选考核范畴。2团市委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市妇联负责组织巾帼志愿者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市发改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争取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负责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市场化运行模式探索。5市教育局牵头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协调职业中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学校垃圾分类基础台账,收集汇总和上报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情况。6市科技局负责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负责指导推进垃圾处理节能与综合利用。7市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引导民政类社会组织参加垃圾分类工作。8市公安局负责督促公安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通过限行路段、垃圾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的协调保障,严厉打击生活垃圾分类的违法犯罪行为。9市司法局负责各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的审查把关。10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强化资金保障。11市资规局负责做好全市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设施及环卫停车场设置规划编制、布点及用地保障。负责做好环卫设施具体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与垃圾量相适应的生活垃圾投放、转运设施。12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利用,负责做好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及再生资源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处置企业建立有害垃圾收运来源、数量、处理方式、去向台账。13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将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重要依据;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制度并有效执行。1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负责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行业内公共场所和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在行业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垃圾分类示范性公共交通场所。1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督导指导和资源化利用的督导指导。16市商务局完善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理布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行业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全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购物场所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管工作。督促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8市文旅体局负责推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体育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动员星级宾馆、酒店和旅游景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9市卫健委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医疗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医疗垃圾收运、处理专门体系,做好医疗垃圾收运、处理工作。2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购物中心、超市等购物场所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负责指导推动果蔬批发市场易腐垃圾处理工作。2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监督、管理、考核。牵头建立市、乡镇街道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参与商业开发项目及居民楼盘有关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配合市规划部门做好新建项目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布点规划工作。22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督促市直党政机关和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B常监管。23市供销社负责可回收物资源化收运网点建设工作。24各乡镇街道、各科技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资金保障、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等。根据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计划、任务,编制任务分解表,并抓好落实。推进其他垃圾直运工作,消除二次转运产生的污染,消除“混装混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