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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用电伴热原料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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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用电伴热原料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自用电伴热原料生产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2-320582-89-01-57846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2号地理坐标(120度37分18.187秒,31度57分42.54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1电线、电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一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张行审投备202引368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2024年3月计划开工工期90天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面积(m2)13(X)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查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文件名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改的复函文号:苏自然资函201867号(2)规划名称: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20年修改)审批机关: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20年修改)的批复文号:张政复202096号(3)规划名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审批文件名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审批文号:国办函(2011)107号(4)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苏州市所辖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函审批文号:苏自然资函2()2143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I)规划名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环审2()1941号审查机关及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9年3月16日(2)规划名称: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张环发2020195号审查机关及时间: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22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用地相符性分析从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2号,从事电线、电缆制造,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见附件二),项目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20年修改)中为一类工业用地,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冶金园近期土地利用规划中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冶金园远期土地利用规划中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中为二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其功能定位,故选址合理可行。2、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简称冶金园)于2003年1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冶金产业特色园区,批复面积为13.1平方公里。2005年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跻身成为全国第一批十三家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之一。2006年,园区编制了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概念性规划(2006-2015),规划范围为省政府批复的13.1平方公里及发展延伸区,总面积36.8平方公里,同年通过省环保厅规划环评审查(苏环管200689号);2016年在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冶金园编制了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本轮规划为锦丰镇港丰公路以北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50.43平方公里,2020年对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进行了修改;2018年编制了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生态部审查(环审201941号)。2.1产业定位相容性对照规划环评和审核意见,其中冶金园规划范围为南至港丰公路,北至长江,西至港城大道,东至人民路;规划面积50.43平方公里。规划时段为基准年2016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以国际冶金和高端制造业为基础的多产业复合型绿色生态城区,主要功能为沿港高端制造业基地和国际冶金物流贸易中心。积极落实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全面推动冶金工业园完成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建设创新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示范性园区。依托沙钢等原有的冶金及装备制造企业,提升产业能级。优化沙钢冶金工业区、提升循环工业区、培育新兴工业区,发展休闲旅游和物流服务。近期规划建设用地2873.49hm2,其中工业用地1842.59hm2;非建设用地2000.()6hm2,发展备用地169.45hm2«远期规划建设用地2533.72hm2,其中工业用地1642.97hm2;非建设用地2339.83hm2,发展备用地169.45hm2o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一冶金园,属于电线、电缆制造。经查,本项目不在经开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不违背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一冶金园的产业定位。2.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3月16日正式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查意见。本项目与规划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规划应检出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落实长三角战略环评成果及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优化发展定位、着力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修编版)最新成果要求,进一步强化开发区空间管控,避免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等的不良影响。本项目从事电线、电缆制造,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减少产业发展对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的不良影响。2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关于石化、钢铁等产业布局要求,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控危化品码头建设,现有违法违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码头限期整改或依法关闭。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优化开发区内各片区工业、居住等布局,加快推进解决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的问题,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工业区域居住区之间的布局管控要求,从源头防范布局性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地点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3严格开发区内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加强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现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企业、码头应制定推出计划,逐步搬出。本项目符合用地及产业规划,不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要求。4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落实原规则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限期淘汰、整改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加快中东石化、越洋码头、源胜化学及和顺兴槽雄清理公司搬迁工作。落实国家和江苏省钢铁产能调控要求。对经开区内不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的印染、化工等企业,适时推进搬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大力推进化工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向精细化工下游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开发区的绿色循环化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限期淘汰项目,不属于钢铁、印染或化工等行业。5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污染防治攻坚等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的阶段目标,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及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本项目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物耗、污染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6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区内重要环境风险源的管控,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本项目针对各种环境风险事故设有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制度。7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O本项目设有监测计划,进行年度污染物排放监测。8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厂中水回用率,严格控制开发区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加快冶金园区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集中收集、处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做到合理收集和处置,实现对外“零排放”-9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新一轮规划编制是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本项目符合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3、与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市城市性质定为现代化的滨江港口工业城市、高品质文明重要节点城市。城市发展总目标:凸显长江、港城、水乡的地域特征创新精神的文化内涵,彰显有序、和谐、宜人、精致的城汇林脉,阡陌泛波影;都会衔绿心,港城间相映”的城市汗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2号,属于一、目标定位:长江三角洲冶金工业制造中心之一,展基地,现代化滨江工业城市。二、人口规模:规划总人口20万,其中城镇人口15平75%。三、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8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F四、总体布局:1、结构形态:以长江及东西向交通干线为主要发展轴隔,形成组团状的结构形态。2、功能布局:由一心、二片、二轴、七组团构成,形布局。一心一一位于港丰公路南侧的城市中心,主要为锦丰整个张家港服务,为主要行政管理、商业贸易、文化教育也是交通系统的焦点。二片一一以港丰公路为界线分成两片,北片为发展生展生活用地为主。二轴一一干河绿化景观轴、兴联路生活轴。七组团一一在港丰公路北侧规划有五个生产组团,并用地安排三个集中的职工宿舍。港丰公路南侧两个组团为3、用地布局:分为两部分,港丰公路以北发展冶金、完整集中的工业园区;港丰公路南侧形成片区核心区,由行业贸易、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和居住用地组成。环境影响报告书B年修改),张家港宜居城市、长三角,挖掘长江文化、市形象,塑造“枕江M象。锦丰片区。江苏沿江重工业发万,片区城市化水Il地72平方公里。,以生态廊道为分成开敞式城市空间片区服务,兼具为娱乐、体育中心,.产用地,南片以发结合现状成片居住生活组团。汽车等工业,形成二政办公、体育、商五、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规划1、功能定位:长江三角洲冶金工业基地之一,江苏冶金龙头企业,花园式工业园区。2、建设时序:首先着力建设一干河以东地区,其次建设一干河以西地区。3、园区各类用地布局:工业用地:为园区主要用地类型,按建设时序,以一干河、九龙港、油车港为界分为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3个工业组团.公共设施用地:主要沿人民路、锦花路布置,共设锦花路段、人民路一干河东西两侧共3处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对自来水厂、变电站、消防站、维修站等市政设施用地进行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张家港市锦丰片区,从事电线、电缆制造,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符合张家港市总体规划对项目所在地区的产业定位。综上,本项目符合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要求。4、与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可知: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杨锦公路、南至港丰公路、西至兴业路,北至锦绣路,规划面积2345亩。发展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骨科医疗器械产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机构、优势企业落户,力争到2030年,医疗器械产业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利用现有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产业,打造集总部、研发、孵化、生产、检测、培训、贸易为一体的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产业发展方向:以医疗器械产业为核心,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高端通讯器件等产业全面发展。医疗器械产业所占比例约40%左右。2020年6月18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给出了关于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张环发2020101号),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和环境管理建议:严格按规划产业定位以清单方式列出规划区内禁止、限制等差别化要求,对规划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进行指导和约束。重点引进单位工业增加值高,土地资源、水资源、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企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严格按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不得新增氮、磷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空间布局,在靠近环境敏感目标一侧严格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污染物的企业准入,杜绝恶臭和噪声扰民现象。园区内涉及酸洗、电解抛光、氧化(阳极氧化、化学氧化)、钝化等表面处理工艺的工业废水均预处理后通过企业自建的蒸发装置进行处理,蒸发后的残渣做危废处置,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产生的废水应经自建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锦丰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锦丰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健全规划区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尤其严格监控工业区异味气体排放。加强规划区内酸性气体、非甲烷总免、甲苯、二甲苯等特征因子的总量控制,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超标。定期开展规划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评价。加快推进规划区不符合产业定位的拆迁和搬迁进度。冶金工业园应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环境风险源的管控,建立应急相应联动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实施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新一轮规划编制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2号,在规划范围内,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制造,符合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的功能定位。S、与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2021年4月2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函202143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苏州市所辖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函批复了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根据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对照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张家港市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不产生影响。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对张家港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没有影响。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与“三区三线”成果中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其功能定位,故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的建设与张家港市产业发展规划基本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从事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已向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备案,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属于太湖流域,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设置的行业,项目各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3、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禁止围湖造地;禁止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二千河。因此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业,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禁止建设的项目,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见表l-2o表12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11布局规划以及港11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5禁止在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暨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6禁止在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闱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标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9禁止新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额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5、与本I【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页目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表13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g相符性分析如下:卜例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编号条例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第十条现有排污单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现有排放量、产业发展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以及本行政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计划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钱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减量替代的原则核定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按照规定申请了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符合2第十二条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及其他要求排放大气污染物。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单位所属行业为“三十三、电气机械和耀材制造业一8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其他”,为登记管理。本单位已于2020年3月25日申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205826284025745001Z),有效期至2025年3月24日。待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符合立即变更排污登记信息。3第三十六条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建材、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中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烟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应当配套建设和使用除尘、脱硫、脱硝等减排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本项目行业为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6、与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苏委发202233号)相符性分析表14与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苏委发202233号)相符性分析标准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高“两高”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对能耗双控、减煤、环境质量、碳达峰目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和用能预警。强化“两高”企业碳核查,鼓励企业完善内部碳排监测与控制体系。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要求相符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实以环评制度为基础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保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2号,从事电线、电缆制造,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地已开展规划环评,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一)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促进清洁原料替代。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以镇(街道)为单位持续推动VOCS治理管家驻点服务,建立健金VoCS排放企业管理清单,加大常态化帮扶指导,切实提升区域VOCS治理水平。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本项目造粒工段产生VOCs,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收集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相符I麓麒TI强和协桀士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准入,科学鉴定评价危险废物。提升全市飞灰收集处置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退出机制,从严打击非法转运、倾倒、填埋、利用处公司设有专门的危险固废临时暂存场所,公司各种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符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场公平有序。规范应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实现全市危险废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留痕”的管理目标。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医疗废物和飞灰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o(GB18597-2023)进行处理。另外,规范应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危险固废及时转移,遵循“无害化”处置原则送往具有处理资质的固废中心进行有效处置。加态和风同深好环全战三)生全境协搭打态安卫1强安环险管入生境保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完善市、县级市(区)两级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学习推广“南阳实践”经验,落实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成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和重点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督促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完善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评估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调集使用水平,建立园区及企业代储、第三方服务支持、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的多形式储备共享体系,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本项目将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联防联控,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相符7、与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张政办2022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张家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张政办20229号)文件要求,张家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为: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推进美丽长江岸线建设。严格长江经济带产业准入,深入开展长江岸线保护修夏,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提升长江通江支流水质;全面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强化碳达峰目标约束和峰值导向,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体系,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推进生产生活方式低碳转型,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支撑;强化PM2.5和03协同治理,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交通污染控制,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坚持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大力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强土壤污染管控修复,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全面加强农用地分类防控,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格种植污染控制,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融合,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绿色张家港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加强区域环境风险管控,保障环境健康安全。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建设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加强船舶港口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夯实筑牢环境保护基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创新环境治理模式;逐步完善环保体制机制,推动社会共治共享。健全环保责任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社会共治体系。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2号,从事电线、电缆制造,不在长江经济带准入负面清单内,产生和排放的废水、废气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符合张家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张政办20229号)文件要求。8、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与规划相符。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有关内容,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周边5km内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见下表l-5o表1-5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公顷)与保护区边界距离(Ill)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全长约5.5公里,南至长兴路,北至大南路以北约500米135.6696西南3847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全长约8公里,张杨公路至长兴路一干河水域以及书院路至沿江公路间的一干河水域及两侧陆域范围149.3206西北1757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与规划相符。周边5km内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见下表l-6o表1-6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与管控区边界距离5)用水保饮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水口(120区6'8.80wE,31o5923.48,N)上游5米至下游5(X)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4.43北3(XX)厂用水保区水饮水源护护区的水域范围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3500米、下延1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张家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公布的2022年张家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均达标,臭氧未达标。全年优126天,良175天,优良率为82.5%,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7,较上年下降6.1%;其中细颗粒物污染减轻,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单项质量指数分别较上年下降16.3%和4.4%;臭氧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城区空气质量总体稳中向好。2022年,降尘年均值为2.0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江苏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中的考核要求(2.2吨/平方公里月)°降水PH均值为5.65,酸雨出现频率为11.1%,较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因此,判定张家港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苏州市以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为近期目标,以到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张家港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锦丰片区污水厂排口二干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中11I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土地资源方面:本项目利用自有土地1300m2,新建1间3号生产车间,建设自用电伴热原料生产建设项目;水资源方面: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使用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能源方面: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为清洁能源,当地电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量。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淘汰类项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苏州市产业发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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