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新海出17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懒?海出17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2023年3月目录1概况11 .1论近作由来12 .2论证依据23 .4论证JB点64 出兄82.1出让海域脚兄82.2出让海域位置及现状-82.3拟让海l建宓商瞅模一,112.4规蜩制条件122. 5出让海域用海需求142.6拟出让海域必要性143拟出让海域概况163. 1自然环境柢况.164. .2海洋环境盛况.-165. 3自然资源概况183.4开发利用现状184拟出让海域资源环境影响分析.194. 1拟出让海域环境影响分析.,.,.,.194. 2拟出让海域生态影响及生态损害评估*.224. 3拟出让海域资源影响分析246. 4拟出让海域用海风险分析缪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257. 1拟出让海域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258. 2利益相关者界定265. 3拟出让海域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266拟出让海域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76. 1拟出让海域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276.2拟出让海域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86.3出让海域用海与处理方案复函的符合性分析296.4拟出让海域与出让条件符合性分析.29颂B让海l洽理t粉析307.1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_.一.307.2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327.3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347.4期限合理性分析378海域使用对昔施418.1区划实施对策措施418.2开发协调对策措施418.3风睑防范措施.'-'418. 4监督管理对策措施.,.429生态用海方案469. 1产业准入与区域管控要求符合性,.469.2岸线占用与建设合理性分析469.3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优化合理性469.4用海面积合理性479.5污染物排放与控制要求479.6生态保护与修复489.7生态环境监测方案501概况1.1 论证工作由来宁波市镇海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地处浙东黄金海岸、宁波甬江入海口北侧,与上海浦东隔海相眺,东屏舟山群岛,西联宁绍平原,南接北仑港,北濒杭州湾。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成为宁波市建设T字型国际港口城市的重要一翼。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位于宁波平原的东北部,杭州湾南岸出海口,距镇海区城区约68km。包括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和新泓口围垦工程两个围填海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历史遗留围填海需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具体处理方案编制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办理用海手续。2022年,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指南(试行)等技术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36号)要求,结合镇海区"两线区域"中的"未批围而未填"图斑情况,针对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补充介绍"未批围而未填"图斑情况,并采用2022年实测水下地形数据和2021年海洋生态调杳资料进行数据比对验证,重新梳理围填海区域的生态损害价值,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2022年12月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送至自然资源部。2023年3月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取得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407号),函复同意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备案区域(404.5499公顷)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401号)要求:"关于'未批围而未填区域,对该区域按照未批已填区域的要求进行处置"。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内未批围而未填区域均纳入图斑330211-0042号图斑(未批围而未填)按照“未批已填"区块纳入处置。2022年11月,镇海区人民政府递交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中,包含“两线区域"中"未批围而未填"382.1498公顷(图斑号330211-0042),为近中期急建项目。依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海域所在区域定位为"以炼化一体化为核心,以多元化原料加工为补充,重点发展以有机原料和化工新材料为主体、以高端精细化学品为特色的全产品链,打造规模优势突出、技术水平领先,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安全智能、产业生态完善的高质量化工园区”。本次出让海域实施后可为园区的发展提供工业用地08194公顷,不仅可以适当缓解化工园区经济发展与土地供需紧张之间的矛盾,且符合复函要求加快盘活存量,形成有效投资。海域出让后拟建设海水处理装置,为中金石化产业配套项目,属工业建设项目。工业用海属经营性用海,拟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按规定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出让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相关单位对出让海域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在接受海域使用论证委托后,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项目组根据出让海域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出让海域及附近地形、地质、地貌、海洋环境及海洋资源开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的调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和征询了意见。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我单位编制完成镇新海出17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1.2 论证依据1.2.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2017年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次修正)2013年12月28日;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修正),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四次修正),2017年9月30日;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2018年3月19日;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16)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401号)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关于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79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73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用海审批目录"的通知(浙海渔发(2017)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56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的意见(浙自然资函(2022)97号);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浙海渔发(2013)6号,2013年3月1日起实施)。1.2.2技术标准和规范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直规范(GB/T12763-2007)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T070-2003);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号);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61-2018);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海办发(2017)22号);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国海规范(2017)13号);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o1.2.3相关区划、规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63号)(2018年修订);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浙政函(2017)47号);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函(2017)38号);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浙政办发(2017)103号);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年)(浙海渔规(2017)14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1月)。12.4项目基础资料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浙江省海洋科学院,2022年5月;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浙江省海洋科学院,2022年5月;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镇海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407号);1.3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1 .3.1论证工作等级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实行论证等级划分制度,按照用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出让海域位于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中部,用海面积08194公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建设填海造地。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10),填海造地45公顷,所有海域均为二级论证。因此,本报告论证等级确定为二级。表131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一级用海方式二级用海方式用海规模所在海域特征区级闻等填海造地用海冶金、石化、造纸、火电、核电等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和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其他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农业填海造地填海造地10公顷所有海域填海造地(5-10)公顷敏感海域其他海域填海造地5公顷所有海域1.3.2论证范围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论证范围应根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以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km,二级论证8km。出让海域为二级论证,海域使用论证的范围应以出让海域用海外缘线为起点,向外扩展8km(即图1.3-1中红线范围)。图1.3-1论证范围图1.4论证重点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号)论证重点参照表,依据出让海域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考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海域环境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论证重点应考虑(1)用海必要性;(2)选址合理性;(3)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4)用海方式合理性;(5)用海面积合理性;(6)资源环境影响。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以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进行论证,明确项目的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结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号)论证重点参照表和出让海域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的重点为:(1)用海必要性;(2)用海面积合理性;(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2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2.1 出让海域概况出让海域名称:镇新海出17号区块。出让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规模:面积08194公顷。出让海域拟落户项目:海水利用工程出让海域用海性质:经营性项目用海。2.2 出让海域位置及现状2.2.1 地理位置宁波市镇海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地处浙东黄金海岸、宁波甬江入海口北侧,与上海浦东隔海相眺,东屏舟山群岛,西联宁绍平原,南接北仑港,北濒杭州湾。镇海素有"宁波咽喉、浙东门户"及"海天雄镇”之称。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成为宁波市建设T字型国际港口城市的重要一翼。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位于宁波平原的东北部,杭州湾南岸出海口,距镇海区城区约68km.东濒灰鳖洋大海,西依北仑电厂二期灰库,北邻慈溪,南近金塘大桥,距镇海城关街道约8公里。地理位置见图2.2-20出让海域位于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内,东北侧为浙能镇海电厂。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属于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区,于2010年获国家海洋局批复,总面积约1.044万亩,以仓储物流功能主导,于2015年底通过竣工验收。现场勘查表明: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外侧海堤已建成,围区内部存在部分积水,但与外部无水体交换,水体来源为雨水。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海涂开阔,地形向东微倾。经初步勘查,拟出让海域所在区域无养殖,无高压线,无文物矿产,周围无村庄,具体现状见图2.2-2。图2.2-2项目所在海域现状图2.2.2出让海域现状2.2.2.1历史遗留成因泥螺山围区于2010年5月取得原国家海洋局的镇海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批复(国海管字(2010)252号).规划用海面积约770公顷,均为建设填海造地;外侧海堤于2010年12月获省政府批准(浙政海审(2010)93号),2014年建成。此后,区域内陆续批准了镇海电厂、道路海堤等13个用海项目,面积365.6391公顷,剩余404.5499公顷因围填海计划指标限制、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未办理用海手续。2010年至2016年期间,宁波市镇海泥螺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施工道路、临时场地等建设,形成“未批已填”图斑22.4001公顷;剩余382.1498公顷为“未批围而未填”图斑,位于已填成陆区域中部、新修测海岸线向陆一侧,与外界无海水交换且无法与开阔水域恢复相连。出让海域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新修测海岸线向陆一侧与原有海岸线向海一侧之间(以下简称"两线之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401号)指出:海岸线修测工作中将此类区域已划入新修测海岸线向陆一侧,对该区域按照“未批已填"区域的要求进行处置。泥螺山区块内330211-0042号图斑(未批围而未填)按照“未批已填"区块纳入处置。2022年11月,镇海区人民政府递交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包含两线区域"中"未批围而未填-382.1498公顷(图斑号330211-0042)。2022年12月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送至自然资源部。2023年3月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取得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407号),函复同意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备案区域(404.5499公顷)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22.2.2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现状本节引自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相关内容。(1)工程建设内容及总体布局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项目用海总面积约789.35公顷,海堤总长约为3694m主要建设内容有海堤3694mf交通隔堤2435m,抛石丁坝427m。工程总平面布置见图2.2-4。海堤(东围堤)挡潮标准按照50年一遇设计,海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本工程按照标段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分别为I标段的单位工程和II标段单位工程,其中I标段单位工程划分为5个分部工程:堤基处理(主要分部工程)、抛石填筑、堤身防渗、护坡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堤顶工程;II标段的单位工程划分为7个分部工程:堤基处理(主要分布工程)、抛石填筑和光缆保护工程、堤身防渗、护坡工程(主要分布工程)、堤顶工程。工程所在岸线为人工岸线,工程占用大陆岸线长约3482mo(2)主要工程结构(1)东围堤南段东围堤南段采用斜坡式土石混合结构形式。东围堤南段总长3622.54m,堤顶高程为6.6m,堤顶宽度为5m,采用碎路面。基础处理采用塑料排水板法处理。(2)交通隔堤交通隔堤总长约为2435m。断面采用抛石填筑结构形式。堤顶高程3.45m,堤顶宽7m,采用磴路面。2.2.2.3出让海域现状2023年3月6日,我单位对出让海域进行了现状踏勘和实地测量。经实地踏勘.出让海域目前已填成陆,地势较平坦,现状为荒滩。出让海域杂草生长茂盛,处于未开发建设状态。2.3 拟出让海域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出让海域现已成陆,目前为荒地。海域按现状出让,出让后由海域取得方(受让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和地面工程建设。根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出让海域以三类工业用地为主,出让后主要用于建设海水净化项目。为满足生产需要,海水净化项目包含一个海水预处理装置(含膜池、清水池、膜浸泡池等)及各类公共辅助设施用房(含配电房、水泵房、机修间等),具体见平面布置图2.3-1。图2.3-1平面布置示意图2.4 规划控制条件2.4.1 出让海域用海产业条件依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新海出17号区块功能定位为三类工业用地,发展石化基础原料加工和化工新材料等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禁止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出让海域出让后用于建设海水利用工程,为石化配套设施,不涉及房地产及旅游,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的要求。2.4.2 具体规划指标2.4.2.1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规划条件依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海区ZH15-0165-02地块规划条件,出让海域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M3)。规划对出让海域的用地指标控制要求见表2.4-1和图2.4-1所示。表2.4-1出让海域用地指标表地块编号用海性质用海面积(公顷)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m)ZH15-01-65-02三类工业用海(M3)0.81971.530-5540图2.4-1镇海区ZH15-01-65-02地块规划条件242.2“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出让海域出让后将用于海水利用工程,依据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镇海区ZH15-01-65-01等单宗地块相关经济控制指标的复函,具体控制指标要求见表2.4-2o表2.4-2ZH15-01-65-02(镇新海出17号区块)"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宗地名称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均税收(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R&D投入强度()亩均销售收入(万元/亩)亩)标煤)吨)镇海区ZH15-01-65-02>0.6410500.53790.347802.5 出让海域用海需求出让海域名称:镇新海出17号区块。出让海域性质:经营性。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理位置:出让海域位于宁波市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内。出让海域建设方案:用于建设海水利用工程。出让海域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出让海域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之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之建设填海造地”。出让海域面积:出让海域宗海总面积为0.8194公顷。出让期限:拟出让期限为50年。2.6 拟出让海域必要性2.6.1 拟出让海域建设必要性出让海域出让后拟用于建设PTA工程配建的循环冷却水系统,该系统采用的是开式循环、机力通风塔冷却的方式。因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要与空气接触,部分水在通过冷却塔时会不断蒸发损失掉,水中各种矿物质和离子含量也不断浓缩增加。在阳光照射、风吹雨淋、灰尘杂质的进入,以及设备结构和材料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会产生沉积物附着、设备腐蚀和菌藻微生物大量滋生以及由此形成的粘泥污垢堵塞管道等问题,它们会威胁和破坏PTA项目长周期地安全运行,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因此为了维持各种矿物质和离子含量稳定在设计值上,必须对系统补充一定量的新鲜冷却水,并排出一定量的浓缩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可靠性是关系PTA工程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必须有充足的水量和良好的水质作为保障。项目的建设可谓是迫在眉睫不仅可以为PTA工程提供水量充足和水质符合要求的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也为PTA工程顺利投产运行提供保障,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26.2拟出让海域用海必要性PTA工程的PTA装置规模较大,原供水公司碧海水厂的现有供水量及北区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水质均不能满足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使用要求。浙能镇海电厂温排水的水量上能满足PTA项目的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要求。但引用的海水需进行预处理,将水体中的固体物质及其它影响循环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物质降低或去除方可作为为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故建设单位经与碧海水厂、北区污水处理厂、浙能镇海电厂等相关单位接洽沟通后,提出拟利用镇海电厂凝汽器排出的温海水,经过预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的方案。故需要在镇海电厂旁建设一个海水预处理系统,而镇海电厂周围均为海域权属范围,因此项目建设需要占用一定的海域空间,故拟出让海域出让用海是十分有必要的。3拟出让海域概况3.1自然环境概况3.11气候气象出让海域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春季温凉多雨,夏季炎热湿润,盛行东南风,秋季先湿后干,冬季寒冷干燥,盛行西北风。因受冷暖空气交替的影响,本区天气变化较复杂,灾害性天气比较频繁。3.1 .2海洋水文浙江省河海测绘院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0日在项目附近海域进行为期一个月镇海潮位站观测,于8月下旬开展9个测站全潮(大、中、小潮)水文同步测验工作,测验项目包括水深、潮流、含沙量、悬沙粒度及底质粒度。本章节引用其观测成果。3.2 .3地形地貌与冲淤演变拟出让海域东侧毗邻的灰鳖洋海域海底地形总体呈西高东低,七姊八妹列岛以南至甬江口七里屿以北区域海床宽阔平坦,该海区地貌形态主要为潮流冲刷槽、边滩和水下浅滩。31.4工程地质出让海域附近区域大地构造属新华夏巨型构造体系第二隆起带,北邻秦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具体位于余姚一定海东西向复杂构造带。工程区附近的主要断裂为秦夹王一小浦断裂,该断裂发育在侏罗系上统a段、三叠系上统一侏罗系下统及燕山早期混合花岗岩之中。区内地震活动主要受深大断裂控制,场区附近无中强地震活动与现代活动断层分布,属构造稳定地段。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区基本烈度值为Vn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65S(按I区软弱场地)。3.2 海洋环境概况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CMA证书编号:170012192216)于2020年5月、2020年11月在项目区周边海域进行海洋环境调查,布设水质站位27个,沉积物站位18个,生物质量站位17个。U3.2-1海泮调代站位布设图IT3.3 自然资源概况拟出让海域附近自然资源有岸线资源、港口资源、航道资源、渔业资源等。3.4 开发利用现状3.4.1 社会经济概况(1)宁波市经济概况宁波,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宁波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公布了全市2021年经济运行情况。经初步核算,2021年宁波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94.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5.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56.1亿元,增长2.8%,两年平均增长2.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997.2亿元,增长9.8%,两年平均增长6.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241.6亿元,增长7.1%,两年平均增长5.3%三次产业之比为2.4:48.0:49.6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9%、54.9%和44.2%财政收入增速较快,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21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3264.4亿元,同比增长15.1%,两年平均增长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亿元,增长14.1%,两年平均增长8.3%。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4亿元,增长11.6%,其中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65.8%、42.4%和12.2%o(2)镇海区经济概况镇海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境东北部,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冀,东海沿岸。东屏舟山群岛,西连宁绍平原,南接北仑港,北濒杭州湾,与上海一衣带水。2013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宁波市镇海区为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镇海区辖7个镇、街道,分别是M浦镇、九龙湖镇、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骆驼街道、贵驷街道、庄市街道,户籍人口22.5万人。根据2021年镇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52.4亿元,晋升到全省第18位,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0%;全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3.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1%全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7.9亿元,比上年增长22.6%0”森林镇海”建设持续推进,年末城市绿地面积2890公顷,绿地率38.3%;公园绿地面积58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3021公顷,绿化覆盖率40.0%。3.4.2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项目所在海域开发现状主要有围垦工程、养殖用海、海岸防护工程(标准海塘、水闸)、交通运输用海(跨海桥梁、码头)、取排水口、海底管线、电力工业用海等。3.4.3 海域使用权属现状经调查,拟出让海域周边权属具体权属情况见表3.5-1。表3.57项目周边海域使用权属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公顷)用海期限1镇海库房区项目其他工业用海建设填海造地43.07162011-10-20至2061-10-192镇海运输物流基地项目其他工业用海建设填海造地44.38372011-10-20至2061-10-193舟山*联网输变电工程电力工业用海建设填海造地6.44422017-11-07至2067-11-06透水构筑物7.86452017-11-07至2019-11-064镇海*变电站*配套送出工程电力工业用海透水构筑物2.14411980-01-01至1980-01-015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工程其他工业用海建设填海造地28.36822016-11-11至2066-11-106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电力工业用海港池、蓄水等7.88742017-09-01至2049-08-317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取排水工程电力工业用海海底电缆管道5.87292017-09-01至2048-08-31取排水口6.06242017-09-01至2048-08-318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电力工业用海透水构筑物1.09352019-11-25至2049-11-259宁波市镇海新泓口围垦工程海堤围海养殖用海非透水构筑物55.90112016-01-26至2031-01-254拟出让海域资源环境影响分析4.1拟出让海域环境影响分析4.11水文动力影响分析4.111围区建设水文动力影响分析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工程前、后,各垂线潮流主流向呈束状分布,流矢相对集中,具有明显的往复流特征,各垂线大、中潮的落潮流速均大于涨潮流速,表层流速大于底层,总体而言,海域整体流态基本不变。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实施对工程近区尤其是上下游6-8km.东侧近岸2-3km内海域的流速、流向等造成了一定影响,近区流速变化在040-0.56ms之间,其中南、北堤线近侧流速减小20%,泥螺山北侧围区东堤外侧近堤线位置由于围区拐角的挑流作用使顺堤外侧一定范围流速明显增强,没有影响评价范围海区外围的水动力环境。4.1.12拟出让海域水文动力影响分析拟出让海域位于泥螺山北侧围区(一期)内,受已建一线海堤阻隔作用与外侧海域无水体交换。拟出让海域施工建设不涉及在围堤外侧新建涉海构筑物。因此,拟出让海域实施不会影响海堤外侧水文动力环境。4.1.2冲淤环境影响分析4.12.1围区建设冲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对附近海域地形地貌及冲淤环境产生的影响范围在4km之内,主要引起南北堤外近区淤积,对外侧海域的影响不大。4.12.2拟出让海域冲淤环境影响分析拟出让海域位于泥螺山北侧围区(一期)内,受已建一线海堤阻隔作用与外侧海域无水体交换。拟出让海域施工建设不涉及在围堤外侧新建涉海构筑物。拟出让海域实施不会影响海堤外侧冲淤环境。4.1.3水环境影响分析4.13.1围区建设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对生态环境未造成严重破坏,工程前、后水体的主要污染物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工程项目后工程附近海域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不满足三类功能区标准,两项指标质量略有下降。围填海工程本身不产生污水,仅在施工过程中会生成大量的悬浮泥沙,并有一定的生活污水排放,但是通过合理的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措施.该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工程结束后对附近海域的影响就会逐渐消失。围填海工程没有引起海水水质恶化。4.1.3.2拟出让海域水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拟出让海域项目落地后施工期间汽车、机械设备冲洗、设备维修产生的冲洗废水等施工机械废水含有油污,如果随地冲洗后任意排放,无疑会对周边海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该类废水,应在各施工区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场设置隔油沉砂池,隔油沉砂池容积1m3左右,经隔油沉砂池静置进行初级油水分离,废油和沉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达标出水用于施工或道路洒扫;避免随地冲洗,污染海域环境。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这部分生活污水如直接排入附近海域,则会对海水水质造成局部水体污染。因此,本次论证建议拟出让海域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统一处理;如果在施工期间周边城市污水管网还未建成,需在工地建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如临时厕所、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等)并及时运走,禁止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向外海。可见,拟出让海域施工期污废水均经处理达标回用或外运处理,对海水水质环境无影响。拟出让海域在地基处理水外排至现有河道、不排海,对围区外侧海域环境不产生影响。(2)营运期拟建项目运行后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浙能镇海电厂的生活污水管网,由浙能镇海电厂的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不会对围区外水质产生影响。4.14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4.14.1围区建设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泥螺山及新泓围填海项目实施前后海域附近沉积物质量变化不大,总体达到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4.14.2拟出让海域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拟出让海域项目落地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部分废弃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不要随意洒落,也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工程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且应以蓬布等遮盖,周围挖截留沟.定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固体废弃物按相关环保规定处理,不外抛于外围海域,避免对附近海域沉积物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营运期拟出让海域项目建设运行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围区外沉积物产生影响。4.2拟出让海域生态影响及生态损害评估4.2.1 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4.21.1围区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从工程前后(2005年秋季到2021年秋季)的生态调查资料对比结果来看,浮游植物细胞密度在1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