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ppt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第三节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规定,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2、施工质量控制3、施工质量验收4、抽样方案选择5、抽样风险的控制,3,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按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检查要点,1、施工技术标准2、质量管理体系3、施工质量管理制度4、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该项检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质量检查员可配合,5,施工质量控制,3.0.2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认可。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质量施工控制掌握要点,1、材料、设备进场验收2、主要材料的进场复验3、安全和功能检测4、工序质量按企业标准进行控制(高于国标)5、工序完成后的检查验收6、“三检”制度的落实-自检、交接检、专职检7、确认检查-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确认8、企业应设置:控制点、检查点、停止点,7,施工质量验收,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在施工企业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8,施工质量验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以上为强制性条文,9,施工质量验收掌握要点,1、验收执行的标准:验收规范、勘察设计文件(经审查认可的)、施工合同的约定2、验收人员的资格要求-质检员是其中之一(五节P79)3、按企业标准自评,如不合格但符合国标可验收4、隐蔽工程验收5、见证取样检测的规定、范围、人员、项目6、按主控、一般项目验收,不增加项目7、完工后的产品检测(钢筋保护层、砼强度)8、检测资格(资质、计量认证)9、观感-能修应修,不能影响结构安全,10,抽样方案,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到抽样方案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形抽样方案4、对重要的检验签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11,抽样风险的控制(了解),3.0.5 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和均不宜超过5%;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不宜超过5%,不宜超过10%;,12,第二节,结束,13,第三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单位工程 2、子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 4、子分部工程 5、分项工程 6、分项工程检验批 划分为六个层次,14,单位工程划分原则,3.2.4 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15,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建筑工程的分部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按表.采用,16,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的划分按表.采用标准对工程的划分并不十分严格,不因为划分问题而影响验收,17,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18,室外工程的划分,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可按表.划分,19,本节学习重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六个层次之间的关系,20,第三节,结束,21,第四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1、检验批合格的条件2、分项工程合格的条件3、分部(子分部)工程合格的条件4、单位(了单位)工程合格的条件5、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6、建筑工程不符合要求是时的处理方法,22,第四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从小到大进行验收 主控项目合格的条件为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合格的条件各专业规范、各项目要求不同,在对质检员授课时注意核对,如电梯。施工操作依据指企业标准、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工法、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表2.4.1)质量检查员的主要工作,23,分项工程合格标准,5.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有完整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全省已根据规范制定了统一使用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方法(表2.4.2.),24,分部(子分部)工程合格的条件,5.0.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表2.4.3的填写、观感质量验收标准),25,单位工程合格的条件,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0.5条规定了检验批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表格,同时规定了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的记录和观感质量的检查。1、检验批-表2.4.1(此表是质量检查员的主要职责)2、分项工程-表2.4.23、分部工程-表2.4.3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2.4.4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表2.4.56、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表2.4.6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表2.4.7 8、观感受质量检查的标准-表2.4.8,27,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5.0.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28,第四节,结束,29,第五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与组织,1、检验批的验收程序与组织2、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3、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4、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5、单位工程的备案,3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1、监理工程师组织(确认)2、检验批由质检员负责(检查、填表)3、分项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填表),3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1、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3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1、该条为强制性条文2、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1)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全部完工(2)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整理完毕(3)检查评定质量等级(4)质量控制资料监理已核查(5)安全和功能资料监理已核查(6)观感质量监理已确认3、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3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1、建设单位组织2、参加单位:(1)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2)设计单位(3)监理等单位3、该条为强制性条文4、程序监督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3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3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6,第二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则,讲解结束,37,质检员考试主要内容及重点,一、考试的全部内容不超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手册和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新规范培训考试大纲的范围二、分数的分配1、单项选择题30%2、多项选择题30%3、判断题20%4、(土建)计算题20%5、(安装)计算或问答题20%。,38,质检员考试主要内容及重点,三、判分规则1、单项选择题选对得分,不对不得分;2、多项选择题全部选对得分,多选、少选、选错不得分;3、判断题判对得分,判错不得分;4、计算题根据计算结果判分。,39,质检员考试主要内容及重点,四、考试的重点1、评定规则(主要法律、法规)2、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中允许偏差,我省工程施工中很少用到的不考)3、强制性条文4、专业规范规定的材料复验的抽样数量和项目,工程完工后要求检测的项目;5、(土建)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评定和施工配合比的调整。,40,考试方式,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员进行统一考试1、土建与安装分开考试2、考试同一时间、统一阅卷(计算机)3、各市组织、监考4、阅卷、统计、公布、上网由省负责5、具体时间、方法待和各市协商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