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标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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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标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doc
某某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标招 标 文 件 目 录1招标公告42投标须知72.1总则82.2招标文件192.3投标文件的编制202.4投标文件的提交222.5开标和评标23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42.7投诉252.8其它263合同条款27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8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14协议书655投标报价书、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和授权委托书685.1投标报价书695.2承诺书715.3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725.4授权委托书736工程量清单746.1说明756.2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756.3工程量清单格式767投标辅助资料797.1单价分析表807.2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817.3计日工表827.4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857.5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877.6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887.7劳动力计划表897.8资金流估算表907.9主要材料和水、电需用量计划表917.10施工技术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表928资格审查资料93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48.2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958.3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的情况表968.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表978.5财务状况表988.6其它材料98附件:评标办法99 图 纸1001 招标公告某某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某某锦江水库灌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及某某康鹅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招 标 公 告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某某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某某锦江水库灌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及某某康鹅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某某。2.2投资规模:本次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资约800万元,锦江水库灌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投资约80万元,康鹅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投资约524万元(以现场施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2.3计划工期: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约3个月,锦江水库灌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约3个月,康鹅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约3个月。2.4标段划分:(1)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为6个施工标,标为罗陂南干渠渠道0+5701+100,1+2002+847段、标为罗陂南干渠渠道2+8475+000段、标为罗陂北干渠道2+3504+622段、标为三兴南干渠渠道0+4003+500段、标为三兴北干渠渠道2+0004+219段、标为三兴西干渠渠道0+3703+575段;(2)锦江水库灌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为1个施工标;(3)康鹅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为1个标。2.5招标范围: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及锦江水库灌区灌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等;康鹅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建设内容为PE100级及PP-R给水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管径为DN25DN160。(详见招标文件)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持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但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江西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所有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单位只能中一个标,中标原则是按中标金额大小排序中金额大的标段。3.2 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标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塑胶制造厂家;水利部2010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的PE管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22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到指定的账户参与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4.2 施工标招标文件锦泰灌区的标、标每套售价1800元/标,其余施工标每套售价1200元/标;管材管件采购及管网敷设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 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中座3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2 投标须知2 投标须知2.1 总则2.1.1 招标范围及工程说明某某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部就某某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标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合同名称为某某农业综合开发锦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标,合同编号为2010JTGQ标。1.工程说明 本合同项目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及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执行。(1)工程概况锦泰灌区位于某某东北部,始建于五十年代,由罗陂灌区片(东片灌区)、三兴灌区片(中片灌区)、锦江灌区片(西片灌区)三个灌区片组成,现状实际灌溉面积4.52万亩,设计灌溉面积6.4573万亩,涉及白良、三兴、罗城、鹅峰四个乡镇,共25个村委会,总人口6.20万人。锦泰灌区作为某某的主要灌区之一,在某某的农业生产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锦泰灌区流域内属亚热带温暖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且无霜期长等特点。灌区隶属某某,全县总人口48万人,耕地37万亩,截止2007年底,某某国民生产总值36.5亿元,工业总产值19.49亿元,农业总产值16.21亿元,粮食总产量3.37亿公斤,总人口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万。总土地面积1714.1km2,现有耕地面积37.48万亩,其中水田面积30.33万亩,旱地面积7.15万亩,农民人均年收入2590元。锦泰灌区涉及的乡镇有:白良、三兴、罗城、鹅峰四个乡镇,共25个村委会,总人口6.2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22万人,非农业人口0.98万人。灌区内总土地面积258km2,现有耕地面积9.8万亩,人均占有耕地1.88亩,另有果园林地面积6000亩。灌区内人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农作物种植以水稻为主,兼种油菜、花生、芝麻、甘蔗、红薯、蔬菜等。锦泰灌区河流水系主要是锦河支流,水源工程由中型水库2座(锦江水库、三兴水库)、小(1)型水库2座(杜坑水库、棕塘水库)、小(2)型水库20座(大陂冲水库等)、引水陂坝2座(罗陂、淳江陂)组成;灌区工程由13条引水干渠、40条支渠、100条斗农渠及渠系建筑物345座组成。干渠总长78.5km,支渠总长94.1km,支渠以下渠道总长282.3km。(2)工程位置及对外交通条件灌区流域内属亚热带温暖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且无霜期长等特点。区域内多年平均气温为17.4,极端最高气温39C,出现在7、8月份,极端最低气温-11.6,出现在1、2月份,年平均无霜期261天,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36.8小时,日照率37,年太阳辐射总量101.3千卡/cm2,根据危坊水文站资料统计分析,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702.8mm,降水量年内发配不均,46月份是全年降水量最多的季节,降水量达1005.6mm,占全年降水量的59.0。多年平均蒸发量为938.7mm,年内季节间变化明显,以79月份最多,达393.3mm,占全年蒸发量的41.9。区域内盛行西北风,东北风,夏季为东南风,平均风力三级,最大风速17.6ms。区域内年迳流深的分布与降水,地形、植被等均有直接关系,其分布趋势与,雨量有些相似。区域内多年平均迳流深931.0mm,多年平均迳流系数为0.55。锦泰灌区范围内交通便利,大部分渠段能通车,少数渠段不能通车,可通过修临时公路抵达工程附近,工程交通较为便利。施工场地一般可利用渠堤堤面、堤坡及附近的滩地。施工临时设施可沿渠堤堤线或滩地分散布置。本工程主要施工项目为土方挖、填和砼工程。施工点较分散、施工方法较简单,施工干扰少,方便实施。(3)建筑材料渠道沿线土料储量丰富,所需土料均可沿线取用。沿线分布有大量土料场,土质为第四系残坡积粘土,质量较好。各土料场均为低丘山地,地下水埋深较大,开采条件较好;土料场无效层较薄,一般为0.10.3m;土料储量极为丰富;名土料场交通较便利,平均运距24km。某某高城锦江段砂石料场大量生产商品砂石,储量丰富,平均运距为1530km。工程区块石缺乏,可到某某布城石料场外购,岩性为灰岩,岩石强度坚硬,储量丰富,可满足用料要求,有公路相通,平均运距1825km。施工期供水:施工用水可就近解决,生活用水可取自当地村庄处地下水。施工期间用电:工程点多面广线长,沿渠村庄分布有致关,施工用电可就近搭临时线路供电。2 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主体工程为各单位工程中全部永久工程。 3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第3.2条签订的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3.2发包人供图计划(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 7 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2)每年第四季度末,监理人应根据上述供图计划,提供详细的下年度供图计划给承包人。(3)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4)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 4 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3.3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和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图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 7 天内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 14 天提供给承包人。(3)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支护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 14 天提供给承包人。(4)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安装总图及其有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由设备供货商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机电设备安装开始前 28 天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埋设件图纸应在安装埋设前 7 天提供给承包人。(5)用于金属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如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等)的安装总图、分件图、安装说明书等图纸和文件,应在开始制作安装前 28 天提供给承包人。(6)用于安装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开始安装埋设前 28 天提供给承包人。3.4施工图纸的修改(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3.3条的规定提交施工图纸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 7 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件后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交给承包人。(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 14 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3)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可以临时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 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4.1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 7 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文件的内容应包括第4.24.5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4.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 14 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依据,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提交的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3施工总进度计划(1)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0.1款要求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络图。网络图应包括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3)持续时间;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7)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4.4施工总布置设计(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签收后 7 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水利部2009年版)第2章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3)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水利部2009年版)第3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和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4.5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1)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 7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7 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文件。4.6承包人文件的审批(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1)同意按此执行;或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4)不予批准。(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 3 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栏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属无效。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规定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 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1)材料供应计划承包人应编制一份发包人供应材料的需用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末的 7 天前、每季度末的 14 天前和每月末的 7 天前,向监理人提交下一年度、季度和下一月的材料需用计划。经监理人确认后作为发包人分期供应材料的依据。(2)材料交货验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对发包人指定供货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数量和品种进行检查、检验和验收,并及时将材料的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若材料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但必须向监理人提供能证明材料不合格的试验和检验资料。5.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1)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的交货日期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件后的 7 天内批复承包人。(2)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安装的工程设备,应按监理人批准的交货日期交货,承包人可允许发包人比原定计划提前 28 天内到货。提前超过 28 天,应由发包人支付提前到货的仓管费用。(3)监理人应在设备到达卸货地点的 4 小时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到货后) 1 小时内卸货,否则,应由承包人支付卸货地点的逾期保管费用。(4)由于施工安装进度延误,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可根据监理人批准的修订进度计划,要求变更工程设备的交货日期,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进度计划延误而变更交货日期时,承包人应自费保管按原定交货日期到达的工程设备。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交货日期,影响承包人的安装工作进度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或)要求发包人支付增加的费用。(5)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1)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交货验收。2)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直接在制造厂提货,则应由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参加出厂检验后,由双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并经承包人验点接收后自行发运至工地。承包人应对工程设备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和损坏承担全部责任。3)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供货商)发运至工地交货,则应由发包人、供货商代表、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现场开箱检验,并经承包人验收清点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此时,应由发包人对工程设备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和损坏承担责任。从设备开箱验收完毕起,承包人应对工程设备的维护和保管承担责任。 6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由监理人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合格证书、化验单以及其它有关图纸、文件和证件,并应将上述图纸,以及文件、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并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3)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承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核对每批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并作好记录,共同验点入库。(2)不合格材料的处理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场。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清除或返工至合格为止。(3)代用材料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将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提交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6.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将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责任。6.3承包人施工设备(1)承包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 7 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施工设备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括:1)新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新购置主要施工设备的订货协议复印件;2)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3)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2)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须进行试运行,确认其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3)承包人施工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清单,仔细核查进场施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的要求,监理人有权索取必要的施工设备资料,如发现进场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责令撤换。6.4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 进度计划的实施7.1施工总进度实施措施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根据本章第4.3条要求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实施措施应说明以下内容:(1)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项目按期完成的年、月工程量计划和各年度形象面貌。(2)主要物资材料(如钢材、钢筋、木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骨料、土料和石料、用水和用电等)使用计划及主要材料订货安排。(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配备和劳务计划。(4)工程设备的订货、交货计划。(5)其它说明。7.2季、月进度计划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季、月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1)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2)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用量。(3)该季、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7.3月、周进度报告(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1)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图;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6)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3个月劳动力的数量);7)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8)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9)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处理情况);10)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2)承包人应在每周进度会议上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周进度报表,其内容包括:1)上周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2)上周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3)下周计划完成的工程量;4)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7.4进度会议(1)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和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2)承包人应在每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 8 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8.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其内容包括:1)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框图;2)质量检查的岗位设置及检查人员名单;3)各主要工程建筑物施工,以及各施工工种的质量检查程序;4)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程序;5)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单格式。(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批准的格式,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3)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约请监理人共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检查,做好质量事故检查的同期记录和事故处理的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提交监理人。8.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监理人为检查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材料质量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等,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提供。(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或在现场钻取试件,并使用承包人的测试设备进行试验检验;监理人还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补充的试验检验。8.3发包人的完工预验收(1)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和有关部门,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对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各方均应在检查验收单上签字后,作为工程完工预验收资料。(2)承包人完成每项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后,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应组织承包人及有关各方进行完工预验收。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与完工验收要求,整编好验收资料,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后,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9 验收9.1专项验收(1)专项验收是指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对外永久交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的专项工程验收。(2)专项验收可与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编内容可参照第9.3条的要求进行。9.2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各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该项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验收工作。(3)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整编以下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发包人,其内容包括(不限于):1)验收工程的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验成果;2)监理人对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质量检查记录;3)施工过程中,本项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变更文件及资料;4)质量事故记录以及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缺陷处理报告;5)施工过程中,对验收工程质量的专题评定报告;6)质量监督机构签认的质量鉴定报告和有关文件;7)验收工程施工期的安全监测成果,以及工程设备的试运行检测成果;8)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竣工验收资料。(4)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并已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5)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发包人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国家主管部门主持、发包人组织进行。 10 工程量计量10.1说明(1)本合同工程项目应按本合同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2)承包人应保证自供的一切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超出施工图纸所示和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均不予计量。(4)根据合同完成的有效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计算,或采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秤量,并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当分次结算累计工程量与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为准。(5)分次结算工程量的测量工作,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必要时,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对结算工程量重新进行复核测量,并由监理人核查确认。10.2重量计量(1)按施工图纸所示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或千克为单位计量。(2)凡以重量计量并需秤量的材料,由承包人合格的测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秤量设备,根据合同约定,在监理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秤量。10.3面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10.4体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10.5长度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 11 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11.1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及其验收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应由监理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修正。11.2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标准和规程规范均标有出版年代,引用截止期为2009年底,应用时执行国家和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 12 工程价款支付方法12.1单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单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支付。12.2一般总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不包括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暂列金额)的总价支付。12.3特殊约定的总价支付项目 (1)进场费承包人为进行施工准备所需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调遣费和进场开办费,应摊入各项目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退场费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进行完工清场、撤退人员和设备、撤离临时工程、场地平整和环境恢复等所需的费用,应摊入各项目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其它费用 除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总价和单价项目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外,承包人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及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规定进行的各项工作,其所需费用均应分摊在各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1.2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2.1.3 投标人的资格2.1.3.1根据2.1.3.3款对潜在投标人递交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2.1.3.2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工程特性和对潜在投标人投标资质要求等因素,决定本项目施工招标凡符合强制性标准所有条款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投标资格审查,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任何条款之一者,则该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本次招标投标资格审查。2.1.3.3本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如下:(1) 法人代表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评审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原件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原件(3) 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评审依据:上述有效证书原件(4)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但临时建造师必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岗位证书未发放到位,则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聘书(或劳务合同)、省级(或流域机构)及以上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有效质检员证书、有效C类专职安全员证书。 评审依据:上述有效证书原件(5)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且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评审依据:上述有效证书原件 (6)企业未被江西省水利厅或宜春市水利局取消水利工程投标资格。 以上(1)(5)条强制标准要求必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 若不符合上述任何条款之一者,则该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本次招标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2.1.3.4 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2.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1 除按第2.3.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2 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2.1.5 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 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1.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卷 号章 号名 称一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条款4协议书5投标报价书、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格式6工程量清单7投标辅助资料8资格审查材料附件1评标办法2招标图纸二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2 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 发包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天前在网上公布(网址:),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 10天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在网上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发布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2.3.2 上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天前在网上公布(网址:),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2.3 投标文件的编制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报价书;(2)授权委托书;(3)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投标辅助资料;(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9)评标办法中各项对应的内容。2.3.2 投标报价2.3.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2.3.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2.3.2.3 除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