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道路建设施工招标文件.doc
某某区某某西路(某某路某某中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LW-2012CS139 项目名称:某某区某某西路(某某路某某中路) 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 标 人: 长沙市某某区工务局招标代理: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2年11月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8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45.开标156.评标167.合同授予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 评标办法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与合理价581.工程量清单说明592.投标报价说明593.其他说明604.工程量清单60第六章 图纸(另册)6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5一、投标函6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0三、授权委托书71四、投标承诺函72五、开标一览表73六、投标保证金74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74八、劳务分包资料75九、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76十、投标单位基本情况77 十一、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78 十二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79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0十四、完成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81十五、劳动力计划表81十六、其他材料8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某某区某某西路(某某路某某中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某区某某西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由 长沙市某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芙发改投2012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某某区工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某某路某某中路段的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某某区德政园内,某某路某某中路之间;建设规模:招标项目道路全长411.86m,规划路辐宽度为20m;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 7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招标范围:本次对某某区某某西路(某某路某某中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道路全长411.86米,规划路辐宽度为20m,招标范围内工程费用总造价约700万元。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等由专业部门承担,同步建设)等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 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2年8月-2012年10月)社保证明原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入长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以外,还须具有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和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某某区某某西路道路工程”)。7、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 22日至2012年12月13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13日9 时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某某之窗网上发布。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长沙市某某区工务局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某某区某某西路(某某路某某中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4建设地点长沙市某某区德政园,某某路某某中路之间。5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7招标范围本次对某某区某某西路(某某路某某中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道路全长411.86米,规划路辐宽度为20m,招标范围内工程费用总造价约700万元。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等由专业部门承担,同步建设)等内容,以施工图和经某某区审计局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10天9质量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标准10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条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14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12 年 11 月22 日至2012年12月13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15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于2012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16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招标人于 2012 年11月28日17:00时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17偏离不允许18分包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0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1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12月13日09:00时2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份,其中投标预算书提供电子文档1份(U盘或光盘,采用PKPM软件编制,应包含PKS和TPS文件);投标文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表1份(U盘或光盘,格式采用word2003版)2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2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退还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某某西路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25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0 年、 2011 年26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近36个月内)2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8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技术标要求封面盖章,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如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应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4)开标一览表、预算书封面和工程造价汇总表没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没有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的;没有附委托注册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复印件、没有分别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盖章不完整的。则投标报价计零分,并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算术平均。29投标文件份数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不要求编制技术标。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见投标人须知3.5资格后审资料)。30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31封套上至少写明招标人名称: 工程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2 年 月 日0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递交方式: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2 年12月13日 9: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3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38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4)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否则视同认可。39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式选用附表5(1),只计算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40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41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 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招标人将在开标后对投标人施工项目关键人员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42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参加,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证明原件)。4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收取。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招标答疑1.10.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提出。1.10.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不再答疑,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1.12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不要求制作技术标。3.1.2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函(5)开标一览表(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7)劳务分包资料(8)投标保证金(复印件)(9)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1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11)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1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完成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5)劳动力计划表(16)其它资料(具体详见第八章)3.2投标报价3.2.1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3.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2.3本次招标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报价部分采用附表5(1),技术标本次招标不要求编制),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招标控制价发布时间止的前3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3.2.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按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湘建价2009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根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报价,并承担由于投标人计算差错的责任。3.2.5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3.2.6本工程按市政工程取费。3.2.7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及说明:(1)工程施工设计图纸;(2)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3)2006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4) 2012 年第 5 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5)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2237号文。(6)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82号文的规定执行。材料价格以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预算价格或经双方及某某区审计局评审认可的市场价格为依据。(7)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和长住建发201110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后汇入总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3.2.8“规费”中由甲方代缴的工程排污费进入报价,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3.2.9不可预见费,进入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表中的“招标人部分”中,投标人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3.2.10按湘建价2007403号文和湘建建2010111号文和长住建发【2011】108号文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单独列出后汇入总报价中,且不低于规定标准。3.2.11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3.2.12清单综合单价包含除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外的所有费用,已含风险费用,其风险范围:一般自然灾害;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因素。3.2.13清单综合单价按包干价的则已包含全部费用。3.2.14投标人均需认真进行现场踏勘,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按招标图纸范围内计算的施工措施费综合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3.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6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提供全部分析表及取费费率,每本商务标书中都必须装订表1表4,另表1表9(含取费费率)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格式参照pkpm软件报表输出菜单下提供的“03清单投标表”格式;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措施费要单列。3.2.17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提供电子文档1份(U盘或光盘,采用PKPM软件编制,光盘内应包含PKS和TPS文件,并在电子盘外注投标人名称),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2.18工程量清单3.2.19投标文件的标书中投标报价部分电子文档应和文本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文本文档正本为准。3.2.20其他说明工程结算办法见合同有关条款。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长发改2011232号文“关于印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后审资料(附施工项目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与资格后审资料原件集中包装,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原件名称与数量,壹份开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方)。(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其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要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12年8月-2012年10月);()长沙市以外施工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10)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和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或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附表4“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1”、“2”、“4”、“5”的信誉评审项目须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的不予加分;信誉评审计分的证明文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包装在一起。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召开开标会议时,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参加,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证明原件)。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5.2.3未按5.1规定参加开标仪式的。5.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评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介绍到会招标人领导、行政监管领导、纪检领导,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函原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建造师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