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计划(灾害治理,组织方案,安装工程,边坡支护,桩基工程,岩土工程,岩土施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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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计划(灾害治理,组织方案,安装工程,边坡支护,桩基工程,岩土工程,岩土施工) .doc
安全管理计划公路工程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 项目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计划编 制 人:技术人员 审 核 人:项目总工 批 准 人:公司总工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项目部名称:(项目部盖章)批准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1、工程概况42、安全目标43、安全保证体系53.1 安全领导小组53.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54、安全管理制度64.1 安全生产责任制64.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4.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4.4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134.5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44.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44.7 消防安全制度154.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164.9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64.10 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度174.11 安全奖惩制度174.12 安全管理交接班制度174.13 安全生产挂牌制度184.14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184.15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度185、中、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计划196、施工安全预防措施256.1 基坑开挖安全措施256.2 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266.3 挖孔桩施工安全措施316.4 现浇支架搭设防坍塌安全措施326.5 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356.6 公路架梁施工安全措施376.7 悬臂梁挂篮施工安全措施416.8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426.9工地防火安全措施446.10 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466.11 防食物中毒安全措施466.12 防洪安全措施476.13 防暑降温安全措施496.14 夜间施工安全防护措施506.15 隧道施工防坍塌安全措施506.16 隧道内爆破作业安全措施586.17 竖井和斜井施工及运输安全措施616.18 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安全措施646.19 瓦斯隧道施工防止瓦斯爆炸安全措施666.20 防止挖断地下管线、电缆及碰断架空电线路安全措施717、项目部月度安全管理实施计划738、应急预案768.1 管线事故应急预案768.2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788.3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838.4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868.5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898.6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928.7 洪水、台风应急预案958.8 突发性停电应急预案988.9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018.10 中暑应急预案1048.11 大型机械设备倒塌应急预案1069、 附录1089.1 工程项目清单1089.2 其他说明108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范围: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内容:见附录工程项目清单2、安全目标2.1完成业主或建设单位合同规定的安全目标。2.2杜绝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消灭员工因工重伤事故。2.3杜绝责任火灾重大、大事故和爆炸事故。2.4杜绝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消灭经济损失两万元以上机械设备事故。2.5员工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2.6创建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2.7创建市级文明工地3、安全保证体系3.1 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主管安全的副经理 组 员:技术主管 、安全员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劳资主管物设主管技术主管工班长领工员作业队长劳务工生产工人旁站监工专(兼)职安全员劳资主管 、财务主管 、物资设备主管 3.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4、安全管理制度4.1 安全生产责任制4.1.1 项目经理(副经理)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3每周召开一次生产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措施的落实。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掌握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准安排有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要督促按期体检。6配齐并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保证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7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安全备品和防护用品。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如实上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及其它事故的调查分析。4.1.2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1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组织、编制、审定本项目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预防措施。3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文件。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向施工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施工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5负责本项目大型临时设施报验审批。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4.1.3 专职安全检查员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负责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4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5指导工区(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6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7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提出奖惩意见。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9做好安全台帐的填写工作。4.1.4 物资设备主管1所购置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2负责施工材料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等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安全备品的检测试验工作。4负责供应安全措施所需的设备和物资。5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租用的特殊机械设备索取安全使用合格证书。做好特种设备登记台帐。4.1.5 劳资主管1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调换工种的人员要通知安全员进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对患有禁忌职业病的员工,要及时调整适当的工作。2负责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外部取证工作。3负责病、伤员工复工的体检工作。 4在制定奖惩办法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考核指标之一。4.1.6 财务主管1在编制财务成本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款源。2组织推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承包责任制时,要把安全工作列为考核内容。4.1.7 工区负责人(队长)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3对分管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4.1.8 工区(队)专(兼)职安全员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参加工区(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4及时向工区(队)负责人汇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4.1.9 领工员1对分管工作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3对分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落实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上报。4.1.10 工班长1对班组人员作业安全负责。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3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4遇有不安全的情况出现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5安排生产任务时,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7因作业需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经原措施制定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8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上一级负责人。4.1.11 旁站监工1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负责劳务工工前安全讲话。3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4与劳务工同步上岗作业,对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4.1.12 岗位操作人员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坚持标准化作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工班长。3坚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4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通知相邻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注意现场保护。4.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2.1项目经理(副经理)每月根据施工生产情况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4.2.2 项目总工和主管工程师针对工程特点,适时对区(队)长、领工员、旁站监工、工班长和操作员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4.2.3项目专职安全员组织员工学习集团公司及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电报,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 4.2.4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是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安全纪律以及现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通过培训达到全员安全意识共同提高的目的。4.2.5 对转岗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2.6特种作业人员除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外,还要参加项目部安全教育。4.2.7对季节变化、节假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等,做好适时安全教育工作。4.2.8对安全教育的内容,受教育人员由安全员及时填写安全教育台帐。4.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3.1项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落实、查机械设备、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4.3.2项目经理每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每旬、作业队长每周、领工员每天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由安全员填写安全检查台帐。4.3.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全员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4.3.4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4.3.5对专业性很强的安全技术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并督促进行整改。4.3.6根据季节性变化对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4.4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4.4.1对发生行车事故,无论事故如何定责,必须立即报告行车运营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并在两小时以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4.4.2发生重伤及以下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本单位以及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4.4.3发生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须逐级在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并通过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4.4.4 发生其他各类事故及重大不良反映,必须在十二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安质部。4.4.5发生事故后(铁路行车事故除外)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4.6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项目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4.5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5.1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领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4.5.2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单项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交底。4.5.3 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4.5.4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4.5.5 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交底单,交底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备查。4.5.6 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4.5.7 领工员是安全技术交底的接收人,由领工员和工班长进行每天的工前口头教育和交底。4.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4.6.1 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办证复审工作。4.6.2 以下几个工种属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工等。4.6.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做到持证上岗。持操作证的人员要按时进行培训和复审。4.6.4 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4.6.5 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4.7 消防安全制度4.7.1 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把预防火灾工作放在首位。4.7.2 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全员、物资设备主管、区(队)长、领工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4.7.3 施工现场及驻地要配齐备足防火、防爆器材,并定期更换。4.7.4 对生产、生活易燃处所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抓好落实。4.7.5 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驻地易燃、易爆的处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治。4.7.6 发生火灾后立即抢救并拨“119”向消防部门报告。4.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4.8.1 由物资设备主管负责,建立项目部起重机械、起重设备、锅炉等特种机械设备使用台帐。4.8.2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安全性能。4.8.3 特种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定责,抓好操作规程的落实。4.8.4 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要定期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4.9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9.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消防(抢险)队,其联系电话 在公司调度室备案。4.9.2 对可能发生的惯性事故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薄弱环节,项目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4.9.3第一个发现事故的人员要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项目部要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同时做好疏散现场人员、现场警戒工作,缩小危害范围和影响程度。4.9.4 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发生伤亡、中毒事故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4.9.5 对发生的事故,项目部要以最快方式报告公司安全部门。任何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4.9.6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现场拍照、收集资料,并填写记录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4.10 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度4.10.1 项目部建立每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10.2 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区(队)长、领工员以及与施工生产有关的人员参加会议。4.10.3 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主持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电报及会议精神。分析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生产安全工作。4.11 安全奖惩制度4.11.1 对制止安全事故发生或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4.11.2 发生安全事故及违章违纪按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暂行规定、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有限经济赔偿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惩罚。4.12 安全管理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对实行轮班作业工序所实行的交接检查制度。上道工序作业人员作业完毕自检合格后要对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交接检查,对上道工序未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对下道工序进行详细的交接,严禁安全隐患未处理直接进入下道工序作业。4.13 安全生产挂牌制度4.13.1项目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要在项目部会议室挂牌展示。4.13.2 施工现场醒目处要设置“五牌一图”(业主有规定的按业主要求办理)。即“工程揭示牌”、“安全须知牌”、“安全宣传牌”、“施工进度牌”、“防火须知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4.13.3 现场危险部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用的机械设备要悬挂本设备简明扼要的安全操作规程。4.13.4 项目施工人员要统一着集团公司标志服装,佩带胸卡。胸卡背面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有选择地印制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以便随时提醒规范作业。4.13.5 机械设备、现场材料及半成品要进行状态标识。4.14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工班长(旁站监工)或班组安全员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对接收到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向班组员工进行口头交底布置,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安全警钟长鸣,提醒员工重视安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5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度4.15.1 为完成正式工程项目所建造的各种临时性设施和拼装的大型临时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验收。4.15.2 驻地临时设施的选址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进行方案调查比选并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15.3 小型临时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4.15.4 对生产使用的大型临时设施,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施工完毕立即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请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15.5 具体事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办理。5、中、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计划中、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计划表表1工程类别公 路 工 程序号工序或场所危险部位及危险源事故及伤害类型控 制 措 施1施工准备易燃易爆仓库火灾爆炸1、 按规定选址。2、 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3、 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4、 设置防护设施。2施工准备生产生活房屋火灾1、 按放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2、 设置围栏。3、 设置消防器材。3施工准备有毒有害设施与材料中毒1、 设置和存放地点远离人员居住地及设在空旷处。2、 设置防污染的设施。4施工准备高压线附近测量触电1、 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 避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5施工准备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高处坠落1、 系安全带。2、 设置防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6施工准备车辆使用和维修车辆伤害1、遵守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2、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3、维修时设置安全防护。4、现场卡控。7路基工程清理场地拆除构、建筑物坍塌1、 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2、 设置防护。3、 按拆除程序施工。8路基工程土方施工高陡边坡处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2、 开挖工作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3、 弃土下方及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设置警告标志。9路基工程土方施工滑坡地段施工坍塌1、 严禁全面拉槽开挖。2、 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3、 加强支撑。4、 专人观察。10路基工程石方施工石方爆破爆炸1、 做好安全防护。2、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3、 爆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4、现场监控。11路面工程熬制沥青灼烫中毒1、 按操作规程施工。2、 详细安全技术交底。3、 个体防护。12桥涵工程明挖基础石方爆破爆炸1、 做好安全防护。2、 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3、 爆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4、现场监控。13明挖基础基坑支护坍塌1、 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2、 选定基坑支护方案,按规定放坡。3、 实施边坡支撑加固措施。4、 按操作程序开挖。5、 现场监控。14明挖基础坑顶边缘高处坠落1、 按标准设置防护栏。2、 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3、 夜间设置警示灯。4、现场监控。15明挖基础双壁围堰的壁板或隔板内焊接中毒1、 机械通风。2、 舱内的空气温度超过25严禁作业。3、 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严禁作业。4、 现场监控。16明挖基础浮船或浮箱定位淹溺1、 四个方向设置揽风绳并下锚固定。2、 船沿设置围栏。3、 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4、 船上备足救生设备5、 现场监控。17桩基础人工挖孔桩坍塌1、 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方案。2、 孔壁按规定护壁和支护。3、 孔内有排水设施。4、 桩孔周围设防、排水设施。5、 现场监控。18桩基础人工挖孔桩高处坠落物体打击1、 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米以上。2、 设置防护栏,孔口安全梯应挂牢固。3、 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4、挖孔暂停时,孔口设盖防护。19桩基础人工挖孔桩中毒1、 孔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感到不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2、 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采取机械强制通风。3、 深度大于15米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4、 现场监控。20桩基础人工挖孔桩爆炸1、 编制爆破安全方案并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规定。2、 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不得使用火雷管。3、 现场设置警戒和安全防护。21桩基础钻孔桩机械伤害1、 制定安全措施。2、 遵守操作规程。3、 个体防护。22墩台施工脚手架使用坍塌1、 脚手架必须有设计计算书。2、 作为现浇梁、板支撑用的脚手架必须经过计算和静载试验。3、 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制定验收、自检、互检、使用、维护、保养等措施。23墩台施工高处作业高处坠落1、 制定防高空坠落的专项安全措施。2、 “三安”(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设施、用品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3、 临边、临口防护设施符合规定并性能可靠。4、 设置警示标志并现场监护。24墩台施工交叉作业物体打击1、 交叉作业人员要佩带个人防护备品。2、 采取隔离措施并牢固可靠。3、 设置警示标志并现场监护。25墩台施工混凝土提升设备物体打击1、 安全网封闭。2、 车辆和材料放置牢固。3、 操作设备人员持证上岗。4、 设置警示标志。26墩台施工混凝土提升设备高处坠落1、 提升设备严禁人员乘坐上下。2、 装卸材料必须等设备停稳,安全装置设好后进行。3、 接料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4、 设置警示标志。27墩台施工摸板安装、拆除高处坠落1、 人工拆除2米以上的模板必须搭设作业平台、张挂安全网。2、 个体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带。3、 划定作业区并设置警示标志。4、 现场监控。28墩台施工滑模施工坍塌、高处作业1、 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2、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 对滑模及提升结构进行检查。4、 现场监控。29梁部施工架桥机架梁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1、 编制架梁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2、 执行各工种和架桥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要点。3、 设置安全防护区域和警戒线。4、 现场监控。30梁部施工混凝土连续梁悬臂灌注高处坠落1、 编制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审批。2、 挂篮组拼后应做静载试验。3、 工作平台边缘处应安装防护措施。4、 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应连接牢固。5、 各工种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6、 现场监护。31桥面系施工栏杆安装高处坠落1、 制定专项安全措施。2、 “三安”齐全有效。3、 现场监护。32公路隧道工程测量、布眼高处坠落1、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 加强个人安全防护。33公路隧道工程钻眼机械伤害1、 加强设备使用前的检查、维修和保养。2、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4公路隧道工程钻眼高处坠落1、 钻眼台车须安置稳妥。2、 个体安全防护。3、 设置防护装置。35公路隧道工程钻眼触电1、 检查电钻的的绝缘性能。2、 操作人员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3、 不在工作面修理电钻。4、 遵守操作规程。36公路隧道工程装药爆炸高处坠落1、 加工房按标准设置,爆破器材加工应在加工房内进行。2、 操作人员按规定着装。3、 按规程进行装药作业。37公路隧道工程爆破爆炸坍塌冒顶片帮1、 做好安全防护。2、 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3、 爆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4、现场监控。38公路隧道工程洞内运输车辆伤害1、 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2、 遵守施工机械操作规程。3、 现场监护。39公路隧道工程爆破器材运输爆炸1、 外部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2、 隧道内运输,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40公路隧道工程支护坍塌1、 支护各部位定期检查。2、 不良地质地段每班专人随时检查。3、 及时支护。4、 发现不正常变化或突变,及时撤离现场。41公路隧道工程衬砌高处坠落1、 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2、 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3、 设置安全防护设施。42公路隧道工程竖井与斜井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1、 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 制定安全措施。3、 现场监控。43公路隧道工程通风及防尘中毒和窒息1、 及时取样。2、 专人通风。3、 湿式钻孔和喷射作业。4、 喷雾和洒水。5、 个体防护。44公路隧道工程开关箱和电线路触电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 做到“一闸一箱一锁一漏电保护”并与操作人员的距离不得大于3米。3、 更换老化和破损的电线路。4、 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标准。45公路隧道工程瓦斯瓦斯爆炸火灾1、 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 加强通风,严格控制火源,安全用电。3、 专人检查,按规程进行爆破作业。4、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46手持电动工具工具及开关箱触电1、 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 各种机具应定期检验。47焊接作业电弧和有毒气体灼烫、中毒和火灾1、 遵守操作规程。2、 隔离和防护。48氧割作业氧气、乙炔瓶、压力表灼烫、火灾和爆炸1、 遵守气瓶安全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2、 定期检验并标识。3、 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4、 隔离和防护。49变、配电设备变压器配电房火灾、触电和爆炸1、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2、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3、 隔离和防护。4、 遵守操作规程。50公路工程边通车、边施工交通事故1、 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 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3、 专人疏导交通。4、 夜间设置红色警示标志。注:危害因素、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应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确认和补充识别。6、施工安全预防措施6.1 基坑开挖安全措施6.1.1 基坑开挖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边坡支护要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有设计计算书。6.1.2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要采取安全防护,加强位移观测。6.1.3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6.1.4 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要及时摘下,不得悬挂。6.1.5 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6.1.6 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要立即加固防护。6.1.7 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6.1.8 基坑爆破,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86)办理。6.1.9 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6.1.10 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6.1.11 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冰,要立即撤出作业人员。6.1.12 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6.1.13 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6.2 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6.2.1 土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等工作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86)执行。6.2.2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要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6.2.3 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细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6.2.4 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6.2.5 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6.2.6 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6.2.7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6.2.8 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6.2.9 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6.2.10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6.2.11 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6.2.12 制作起爆药包(柱),要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6.2.13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6.2.14 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6.2.15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6.2.16 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min(硝化甘油炸药应经过30min),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6.2.17 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6.2.18 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不得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