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9·5”一般机电事故调查报告.docx
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95''一般机电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9月5日9时20分许,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以下简称大安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街去规规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以下简称云南局)牵头,于2023年9月6日会同丽江市能源局及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95”一般机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永胜县纪委监委派员介入,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斗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上级公司情况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坪铜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22219241810U,法定代表人:唐某国,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22日,注册资本HOO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煤炭开采等。公司下辖宝坪铜矿、大安煤矿。(二)煤矿概况1 .基本概况大安煤矿位于永胜县大安乡,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正常建设矿井,有可采煤层5层,编号分别为:ClxC2xC3、C八C5,按低瓦斯、煤尘无爆炸性、口类自燃煤层、无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建设。2 .证照及建设手续情况大安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有效。2017年7月14日,取得丽江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丽煤行201720号);2017年8月23日,取得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整合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云煤安技装201798号),煤矿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2021年12月17日,取得开工备案回执,建设工期24月。2022年7月4日开工建设。2022年煤矿进行设计变更,同年7月13日取得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30万吨/年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云能源煤炭2022172号);2022年8月1日,取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审查的批复(矿安云2022)93号);2023年3月23日,经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批准同意节后恢复建设。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21111110152836,有效期至2031年11月17Bo3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大安煤矿配备有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掘进、地测、通风、机电、防治水、采煤等专业技术员,并配备特种作业人员19人;设有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地测防治水科、机电运输科、监控(调度)室、综合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设有通风队、机运队、维修队3个生产连队。在册职工57人,井下劳动组织形式为“三八制”。4 .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情况大安煤矿井巷开拓工程由福建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持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H;安全生产许可证:(闽)JZ安许证字2021ND389-1,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1日。签订的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了双方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责任。项目部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煤矿30万吨/年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为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该单位持有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派驻监理人员开展监理业务。5 .建设项目进展情况(1)井巷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井巷设计工程量10661m,已完成6270.8m,完成总工程量58.81%o副斜井、回风斜井和排水井为原井筒改造利用,均已经改造完成。新掘主斜井设计全长H36mz已经施工880m,目前处于一期工程建设阶段。(2)土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目前土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7.1%,其中空压机房、主通风机房、副斜井井口房、地磅房、地面变电所、监控(调度)室等已建设完成,接待休息室、洗衣房、门卫室(2个)、保健急救站、排水井井口房、职工食堂尚未完成建设。6 .矿井主要系统情况(1)开拓系统。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四个直通地面的井筒:主斜井(施工中)、副斜井、回风斜井和排水井。矿井设计划分为1个水平,水平标高为+2183m,共划分四个采区,建成时投产采区为一采区。设计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顶板管理方式为全部垮落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井下现布置1个掘进工作面,即主斜井口段(正掘)掘进工作面,采用炮掘工艺施工,矿用履带式挖斗装载机进行装载,临时支护采用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钢筋网和木板支护,永久支护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2)运输系统。主运输系统:主斜井倾角10.5°,采用串车提升,安装1部JTP-L6×1.5P型矿用绞车,承担主斜井H段(正掘)掘进工作面提升任务;辅助运输系统:副斜井倾角11.60,采用串车提升,安装1部JTPT.2X1.2P型矿用绞车,承担井下+2183w水平以上各车场的提升任务。(3)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形成三进一回通风系统,(主斜井、副斜井、排水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矿井总进风量2473m7min,总回风量2545m7min,等积孔3.3mz负压700Pa,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通风需求;事故地点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型号为FBDN6.0/2X22KW,风筒为D600m阻燃抗静电胶质风筒,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4)供电系统。矿井采用两回IOkV电源供电,一回引自永胜县35kV大安变电站(主变容量6.3+2.5MVA),另一回引自永胜县五郎河一级电站(主变容量2.5MVA)。两回路电源经地面IokV配电室向井下供电。挖掘式装载机电源自地面IOKV配电室3号开关柜引出,经KJZ-400馈电开关直接向其供电。(5)排水系统。矿井施工有专用排水平巷,矿井涌水经专用排水平巷水沟排至地面。主斜井11段(正掘)施工时,工作面涌水采用风泵抽排至副斜井并自流至专用排水平巷排出。(6)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煤矿三大系统均已联网并实现在线监测。安全监控系统:矿井装备有1套KJ90X型安全监控系统,在井下安设了甲烷、风速、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矿井装备有1套KJ251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巷道交岔口、掘进工作面入口等重点区域安装有读卡分站。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矿井装备有1套DA-55PJ-ZQP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在井下副斜井与H21回风石门交叉口等位置安装矿用隔爆型红外摄像机。压风自救系统:在地面安装2台LGl32G-8/180747(2411)311in)型空气压缩机,压风主管采用DN159无缝钢管,压风支管为DNl08无缝钢管,井下掘进工作面安装有矿井压风自救装置。通信联络系统:矿井装备有1套KTJII6型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15部KTHlI6型本安型矿用程控电话机,1套KTl75型矿用数字广播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建有1个高位水池(容积600m3)和1个备用水池(容积200m3),采用108mm型无缝钢管铺设至井下各用水点。紧急避险系统:在副斜井中段布置有1个永久避难碉室,还未安装设备设施。(三)事故区域概况事故发生在该矿+2385m水平1121回风巷内,事故地点距1121回风石门3.32m,距副斜井井口21Imo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于2022年7月施工,用于1121首采工作面回风,巷道设计总长度882m,已掘进21.8mz该巷道为半圆拱断面,巷道宽3.5m,高3.15mz断面7.2m2z采用工字钢刚性支架+喷浆支护,炮掘工艺施工。爆破的砰石使用挖掘式装载机(型号为ZWY-60/3OL)装载到矿车,蓄电池机车牵引运输至+2385m水平副斜井车场,经副斜井提升绞车运出井外。煤矿于2022年9月1日将1121回风石门密闭,密闭时仅切断电源,未撤出密闭区域内挖掘式装载机等设备。因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需要对1121回风巷进行测绘工作。2023年9月1日,煤矿编制了启封密闭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审批同意后,于9月3日拆除密闭,排放瓦斯,恢复1121回风巷通风和设备供电。现场勘查时,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长21.8mz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局部通风机安设于副斜井与H21回风石门交叉口处,距离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69m,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有1台型号为ZWY-60/3OL的挖掘式装载机,外形长9.Im,宽L6m,高1.9m,操作室门框高度为1.7mz踏板高度为0.4m,挖掘式装载机距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18.63mz机身前4m位于1121工作面回风巷内,后5.Im位于1121工作面回风巷与1121回风石门交叉口,挖掘式装载机操作室侧紧贴H21回风巷巷道左侧,与巷道呈7.78.夹角,操作室外侧距巷道左帮33cm,巷道底部有挖掘式装载机移动痕迹,现场测量挖掘式装载机后退移动痕迹5.87mz向右侧移动痕迹(救援时移动)20cmz巷道右侧挂有直径600Inm风筒。挖掘式装载机操作室内、门框及巷道底板有大片血迹。(四)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1 .煤矿安全管理情况(1)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煤矿制定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开展1次风险辨识,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每月安全办公会分析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安全风险清单中无安全管理、操作行为方面的风险分析内容,安排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及测量工作未分析安全风险。2023年1月至8月,开展安全检查24次,查出隐患204条(其中三违方面隐患5条),同类隐患反复出现;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未排查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方面隐患,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后,未开展隐患排查。(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煤矿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班前会制度、矿灯管理制度、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入井人员领用矿灯不签名,入并不携带标识卡、不检身不登记的情况反复出现,带班领导对当班入井人数掌握不清,未对事故地点进行安全巡查。(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煤矿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2023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矿井及各区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明确。2023年以来,组织了复工前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I,建立了职工培训档案;地测技术员赵某贵及新入职的9名施工队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入井作业,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4)机电设备管理情况。煤矿制定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和挖掘式装载机操作规程,但未按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对挖掘式装载机进行包机制管理,地测技术员违章操作挖掘式装载机;密闭1121回风石门时,未撤出挖掘式装载机,密闭启封后立即恢复了挖掘式装载机供电。(5)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制定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但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自身职责掌握不全面,责任制考核不具体,工作安排随意性较大。(6)煤矿安全整治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大安煤矿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2023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大安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自检自纠,共计查出隐患和问题177条,已整改完成154条;编制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检自查,未查出重大隐患。2 .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2023年,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向大安煤矿派驻了4名驻矿安监员;对煤矿开展督查检查16次,查出问题隐患52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82条,下达执法文书8份;督促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2023专项行动,组织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发现的煤矿入井检身、登记制度执行不严,入井人员未携带识别卡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有效制止;驻矿安监员向煤矿提交发现的问题无书面问题清单,跟踪问题整改不到位。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3年9月5日7时20分,生产副矿长周某召开班前会,周某、李第勋(瓦检员)、温怀珍(施工队长)、李世高(安全员)及施工人员徐建明、胡金华、李海等7人出勤。井下当班安排有主斜井II段掘进工作面1个作业点,7时26分许,7人入井到该作业点作业。7时35分,驻矿安监员谭某波、高某志和监控工龙兴平入井,谭某波、高某志到主斜井11段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龙兴平到主井与副斜井的联络巷整理电缆。视频监控记录显示9时0分30秒,地测技术员赵某贵携带测量工具进入H21回风石门。准备对1121回风巷进行测量,发现1121回风巷处停放的挖掘式装载机阻碍其测量工作,违章操作挖掘式装载机,被挖掘式装载机挤压。11时25分,井下作业人员陆续出井吃午饭。11时30分,温怀珍离开主斜井掘进工作面,11时50分,经过副斜井与1121回风石门交叉口时,发现该处局部通风机运转,便进入H21回风石门查看,走到1121回风石门与1121回风巷交叉口处,发现赵某贵面朝巷道交叉口方向,头部被卡在挖掘式装载机操作室门框和金属支架之间,脸上有血迹,嘴巴在动,但发不出声音。温怀珍立即出并报告。(二)抢险救援过程12时10分,温怀珍出井到达矿部食堂,向生产副矿长周某汇报井下人员受伤情况。周某接到有人受伤的消息后,立即向总经理彭某宇报告了井下人员受伤情况,彭某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办公室主任冀金广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大安煤矿法定代表人唐某国进行了报告。周某组织曾永先、高某志、谭某波、周某辉、李世高、万向利共7人于12时40分入井进行救援,到达现场后,发现赵某贵头部卡在挖掘式装载机与1121回风巷左帮壁之间,右脚站立在巷道底板、左脚踩在挖掘式装载机操作室踏板上,生命迹象微弱。曾永先启动挖掘式装载机,向右缓慢移动挖掘式装载机,将赵某贵从挖掘式装载机和巷道壁之间救出,救援人员用现场存放的风筒布和锚网制成临时担架,于13时33分将赵某贵抬出井外,煤矿立即将赵某贵送往永胜县人民医院救治。16时20分,赵某贵经永胜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报告情况12时20分,安全副矿长周某辉向矿长段某清报告了井下人员受伤情况,生产副矿长周某向总经理彭某宇报告了井下人员受伤情况,彭某宇立即向大安煤矿法定代表人唐某国进行了报告。12时40分,唐某国向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报告井下人员受伤情况,并联合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医护人员救援。16时20分,赵某贵经永胜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逐级上报了事故情况。(四)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大安煤矿立即制定了善后处理方案,按照方案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工作已得到妥善处理,矿区社会秩序稳定。(五)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事故发生后,大安煤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立即安排事故救援,带班领导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分工明确、处置得当,煤矿按规定报告事故。三、事故原因和性质()直接原因地测技术员违章站在操作室外操作挖掘式装载机,挖掘式装载机将其挤压在挖掘式装载机和金属支架之间,导致其受伤、死亡。(二)间接原因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排井下工作未分析安全风险,井下密闭启封后,对事故地点安全风险未研判。二是未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职工能够随意启动挖掘式装载机的事故隐患,H21回风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后,未开展隐患排查。三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 .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一是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不落实,未按照煤矿编制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对挖掘式装载机进行包机制管理。二是机电设备管理使用混乱。H21回风石门密闭时未撤出巷道内停放的挖掘式装载机,未严格执行挖掘式装载机操作规程关于停止使用的挖掘式装载机必须切断电源的规定。3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二是对职工培训效果差,个别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设备存在的危险辨识不力,自保能力差。三是未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未做到四个看待,未举一反三深刻吸取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未针对监管监察部门通报的矿山事故警示信息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4 .现场管理不到位。一是三违现象突出,存在部分入井人员领用矿灯不签名,入井不携带标识卡、不检身不登记的情况。二是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未认真开展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1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未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三是带班矿领导现场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带班领导对当班入井人数掌握不清,未对事故地点进行安全巡查。5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对发现的煤矿入井检身、登记制度执行不严,入井人员未携带识别卡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有效制止。二是落实驻矿安监员责任有差距,监管检查不够细致、全面,跟踪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管执法偏松偏软,效能不高。(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大安煤矿95”一般机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不再追究责任人员(1人)赵某贵,大安煤矿地测技术员。违章操作挖掘式装载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二)行政处罚及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其他处理人员(共11人)1 .唐某恩,大安煤矿总工程师(事故发生期间,生病住院),负责煤矿技术与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未认真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不力,对地测技术员培训管理及安全教育存在差距,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1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警告,处罚款捌仟元整(*8000.00)o2 .周某辉,大安煤矿安全副矿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1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三程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砥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O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i三操作三艇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警告,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o3 .周某,大安煤矿生产副矿长,事故当班带班矿领导,负责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未认真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认真履行带班矿领导职责,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当班入井人数掌握不清,未对事故地点进行安全巡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玄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警告,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o4 .毛某,大安煤矿机电副矿长,负责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未认真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机电管理和安全检查不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五)(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暂停其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处上一年年收入(84000元)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33600.00)o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 .段某清,大安煤矿矿长,全面负责大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差距,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因其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7的规定,上一年年收入为云南省202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50338X5=251690元),建议处罚款壹拾万零陆佰柒拾陆元整(*100676.00)o6 .彭某宇,大安煤矿总经理,负责煤矿生产经营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认真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f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侬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I计划;(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暗肖除切特事故隐患;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7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婚以下计算;重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a第(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因其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上一年年收入为云南省202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50338×5=251690元),建议处罚款壹拾万零陆佰柒拾陆元整(*100676.00)o7 .唐某国,大安煤矿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大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因其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上一年年收入为云南省202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50338X5=251690元),建议处罚款壹拾万零陆佰柒拾陆元整(*100676.00)o8 .谭某波,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派驻大安煤矿安监员,负责驻矿监管工作。监督煤矿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不到位,监督检查煤矿机电管理、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9 .高某志,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派驻大安煤矿安监员,负责驻矿监管工作。监督煤矿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不到位,监督检查煤矿机电管理、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10 .曾某生,中共党员,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煤炭行业管理股股长。履行煤矿监管职责有差距,监督检查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差距,督促煤矿整改事故隐患不够有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由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给予谈话提醒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由永胜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11 .杨某华,中共党员,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永胜县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等工作。履行煤矿监管职责有差距,监督检查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差距,督促落实驻矿监管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永胜县人民政府给予谈话提醒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处罚建议1.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H四条第一款第(一)项X的规定,建议处罚款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o2.永胜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对大安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有差距,建议向永胜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一是大安煤矿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细化规章制度的考核措施,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考核,严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入井检身登记等制度。三是强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适时修订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可操作性不强的制度措施,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进一步强化机电设备管理。一是建立完善符合本矿实际的机电与提升运输管理相关制度,设置专门机电设备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机电设备专业管理人员。二是强化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明确每台设备检查、维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防范责任不清或悬空。三是加强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执行落实到位。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二是加强各工种操作技能培训,教育从业人员熟知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规范操作。三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全覆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教育每名职工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此次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个看待,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现场操作水平,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四)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一是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梳理确定煤矿井下常见三违违章行为清单,逐项制定管控措施,成立专门机构,制止并纠正井下三违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力度,坚决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认真开展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所有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制定具体风险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人,并定期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风险转换为事故隐患。三是严格落实矿领导井下带班职责,带班矿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井下作业地点和人员情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作、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五)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一是着力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着力推进加快电子封条、水害感知系统联网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系统,井下作业点、主要运输环节、重点区域必须加装视频监控,做到无视频监控不作业,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一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驻矿安全监管,加大驻矿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细化驻矿工作职责,严格制定并落实入井巡查计划,加强对驻矿人员监督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处理。三是着力督促跟踪隐患整改,坚决做到整改不及时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放过。附件:现场示意图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9-5"一般机电事故调查组2023年9月20日附件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95”一般机电事故位置示意图一般机电事故现场示意图云南永胜室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