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海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
资源ID:1301552
资源大小:18.73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关于调整《海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关于调整和修订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为适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形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2月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06年12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琼府(2006)78号)(以下简称海南2006版目录)。2021年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后,海南省林业局及时组织专家修改和调整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拟定了新的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海南2021版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一、调整目的、依据和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其目的是依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范围。按照上述规定,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按2006年发布的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执行。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时对海南2006版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保护形势,维护海南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调整过程和主要内容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2月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海南省林业局委托海南师范大学等单位成立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了调整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基本原则,分别对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昆虫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综合考虑动物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因素,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编制了海南2021版目录调整草案。2021年12月,海南省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对海南2021版目录草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评审,进一步充实完善调整名录的基本原则,对部分物种资料信息不足等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深入评估的意见或建议。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海南2021版目录编制组对存疑的物种进一步核实情况和科学评估,对名录调整草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海南2021版目录调整征求意见稿。海南2021版目录调整征求意见稿,共包括陆生野生动物5纲16目68科211种。具体调整内容:一是将海南2006版目录中列入2021年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予以删除;二是将海南2006版目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野生动物予以删除;三是把不再列入国家新三有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草局,2023年6月)的野生动物删除;四是新增一些在海南当地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如特有种,亚种或重要种群分布地等)的陆生野生动物,扩大了保护范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一)两栖纲移除11种(水生野生动物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分类变动1种),新增6种(海南特有种、亚种4种,IUCN红色名录关注物种2种);(二)爬行纲移除32种(水生野生动物1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未满足列入条件6种),新增8种(海南特有种、亚种6种,IUCN红色名录关注物种1种,专家建议增加1种);(三)鸟纲移除35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27种,IUCN红色名录关注物种4种,未满足列入条件4种),新增40种(海南特有种、亚种27种,IUCN红色名录关注物种10种,鸽形目(所有种)列入3种);(四)哺乳纲移除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种,IUCN红色名录关注物种2种),新增3种(海南特有种、亚种2种,IUCN红色名录关注物种1种);(五)昆虫纲移除4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依据新三有名录移除2种,分类地位不清1种)。不变移除新增合计(不变+新增)两栖纲511611爬行纲1232820鸟纲1133540153哺乳纲135316昆虫纲113011合计1548757211三、名录调整基本原则海南2021版目录调整,以科学评估海南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重点关注物种在海南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作用,积极扩大名录范围;特别是对种群分布范围狭窄或分布区缩减、数量呈下降趋势、面临各类威胁且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物种,优先考虑列入本名录。(二)维护科研需要。重点关注具有学术代表性、重要科研对象及试材、特有遗传资源等物种,如鹦哥岭树蛙、海南柳莺等。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对在海南自然分布稳定性仍存有疑问的物种,暂不列入名录,如彩鹘、灰喜鹊等。(三)有利于海南社会发展。从有利于疫病防控、文化传承和符合公众意愿等角度,适当扩大名录范围。对生态、科学价值尚无须纳入保护范围,且公众意愿普遍难以接受的物种,暂不考虑列入本名录,如小嘴乌鸦、白颈鸦等。(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海南2021版目录(征求意见稿)只歹IJ明在海南省境内自然分布或有自然分布记录且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物,不包括原产于境外的野生动物。已调整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已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野生动物,不再列入本名录,以避免管理重复和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