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24年2月6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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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24年2月6日.docx
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看法2024年2月6日()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记。新中国成立特殊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务必醒悟地看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肃穆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扩散加重。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漂亮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宏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冲突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提出以下看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心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心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固树立和实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相识、敬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弓I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二)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妙。(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爱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平安便利相结合。二、强化城市规划工作(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限制的重要作用。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仔细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加、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敬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加规划的前瞻性、肃穆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究竟。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依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实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依据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把爱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支配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连接,推动两图合一。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究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五)严格依法执行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必需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肃穆追究责任。城市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状况。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需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限制性具体规划是规划实施的基础,未编制限制性具体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限制性具体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完善社会参加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气,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建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激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需在形体、色调、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法规,完善相关技术导则。支持高等学校开设城市设计相关专业,建立和培育城市设计队伍。(七)加强建筑设计管理。依据“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运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透亮度和科学性。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为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发展创建更加良好的条件,激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使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提倡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交融和升华。(八)爱护历史文化风貌。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调和环境更加协调、美丽。通过维护加固老建筑、改造利用旧厂房、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复原老城区功能和活力。加强文化遗产爱护传承和合理利用,爱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持续历史文脉,呈现城市风貌。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四、提升城市建筑水平(九)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质量平安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特殊是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充分发挥质监站的作用。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养。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限制机制,激励大型公共建筑、地铁等按市场化原则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工程保险。(十)加强建筑平安监管。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运用的平安监管,做好质量平安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平安预警及应急限制机制。加强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平安监管。全面排查城市老旧建筑平安隐患,实行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十一)发展新型建立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削减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立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激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主动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倡发呈现代木结构建筑。五、推动节能城市建设(十二)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激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十三)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明确供热采暖系统平安、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需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十四)大力推动棚改安居。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意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大力推动城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动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到2024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完善土地、财政和金融政策,落实税收政策。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主动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十五)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仔细总结推广试点城市阅历,逐步推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实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需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需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管廊实行有偿运用,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各城市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依据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支配中优先支配,并预留和限制地下空间。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十六)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绽开放便捷、尺度相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协作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平安性。到2024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o主动采纳单行道路方式组织交通。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提倡绿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激励社会参加,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十七)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为突破口,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到2024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大城市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之间的顺畅连接、便捷换乘。扩大公共交通专用道的覆盖范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革公交公司管理体制,激励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十八)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连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设施,大力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便利快捷生活圈。接着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推动社区内公共设施向居民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便利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沟通。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旁边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顺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稳步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教化、文化、医疗卫生、支配生育和证照办理服务等方面,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十九)切实保障城市平安。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改造。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平安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平安。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难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加抵挡自然灾难、处置突发事务和危机管理实力。加强城市平安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平安保障体系。七、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二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水源涵养实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激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大幅度削减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二十-)复原城市自然生态。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支配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主动推动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复原城市自然生态。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穿,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建设森林城市。推行生态绿化方式,爱护古树名木资源,广植当地树种,削减人工干预,让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激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变更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二十二)推动污水大气治理。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实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紧治理城区污水横流、河湖水系污染严峻的现象。到2024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新建住房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肯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也应当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培育以经营中水业务为主的水务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价格,激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生态景观等生产和生态用水要优先运用中水。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削减多污染物排放。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监管实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倡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社会参加改善环境质量。(二十三)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4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强化城市保洁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推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通过限制过度包装,削减一次性制品运用,推行净菜入城等措施,从源头上削减垃圾产生。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八、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二十四)推动依法治理城市。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探讨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连接,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二十五)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明确中心和省级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二十六)完善城市治理机制。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加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整、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城市治理阳光运行,开展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等主题宣扬活动。(二十七)推动城市才智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动城市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平安保障。主动发展民生服务才智应用。到2024年,建成一批特色显明的才智城市。通过才智城市建设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二十八)提高市民文明素养。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来满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须要,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推动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化实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尚,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加城市治理的意识和实力。从青少年抓起,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化网络,将良好校风、优良家风和社会新风有机融合。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加市民法治意识。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十九)加强组织协调。中心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探讨相关工作。定期召开中心城市工作会议,探讨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中心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定期组织新任市委书记、市长培训,不断提高城市主要领导规划建设管理的实力和水平。(三十)落实工作责任。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中心提出的总目标,确定本地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集中力气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目标和工作方案,明的确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地区各部门要仔细实行本看法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状况要刚好向党中心、国务院报告。中心将就实行状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