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合计6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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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合计6份).docx
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把电动车综合治理隐患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规范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二、整治时限(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XX月11日前)。街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工作。(二)排查整改阶段(2024年XX月11日至XX月31日)。各社区、各科室组织对电动车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街安委办督导治理工作进度。(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XX月)。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电动车风险隐患安全管理水平。三、整治任务(一)全面排查隐患。各社区要对住宅小区、农贸市场、沿街店面等群众生产生活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行为的,一律教育劝导,监督拆除、撤除,对拒不拆除、撤除的,一律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突出联动共治。对使用者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组织拆除清理;对劝阻制止无效,拒不清理的,涉嫌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上报,确保电动自行车不上楼、不入户、不存在私拉电源线充电情况。对于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需协同消防救援支队、天塔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的情况及时上报,实现联动共治,增强街道、社区治理能力,确保整治效果。(三)加强源头治理。公共安全办牵头,公共管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深入摸排住宅小区、农贸市场、沿街店面等群众生产生活重点区域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刚性需求,在已建成一批充电设施的基础上,再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力争实现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满足群众日常充电需求。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督促居民在集中充电点充电。(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及有关部门利用户外电子屏、公示栏等宣传阵地,不间断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知识宣传,努力做到随处可见安全隐患整治内容。重点加强危害性消防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四、整治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科室和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于9月25日前将前期已经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满城北街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二)强化协作配合,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科室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压实责任,确保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网,对标对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发现一条、整改一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于XX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到街安全办。(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街安委办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敷衍塞责的,将及时上报纪检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消除电动汽车充电点火灾隐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通过镇政府牵头,行业部门和基层组织参与,逐步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点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内容(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1.镇辖区内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放点。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充放点的,可因地制宜,利用街头巷尾等闲置空地建立安全、便捷的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充电和停放区域。2,各行业分管部门要督促负责的行业和单位,尤其是工厂和商场等企业按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放点。3.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积极推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无物业服务企业住宅楼,其所在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协调住宅楼内业主按标准设置相应的电动自行车充放点。(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各部门要组织发动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门厅等区域。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依法严格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我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疏堵结合,坚决预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三)开展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点的整治各部门要组织发动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对辖区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点开展排查,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落实对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三、时间和工作步骤从即日起至2024年XX月份结束,分3个阶段段进行。(一)部署宣传阶段(2024年X月13日前)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工作职责。(二)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X月14日-2024年X月300)1.镇消安办牵头,行业部门参与按照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重点对“三小”场所、出租屋、住宅小区、工厂企业、商场等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并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门厅等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2.镇消安办牵头,行业部门参与,按国家相技术标准对辖区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点开展检查,并建立档案台账,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限期督促完成整改,切实规范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三)验收评估阶段(2024年XX月30日前)以各村(居)为单元,逐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全部验收完成后报镇消安委对验收结果开展抽查验证,验收结果将纳入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内容。四、工作要求(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XX镇电动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分管消防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办、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交警中队、消防队、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综合治理期间,请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好电动车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报镇消防队办公室。(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电动车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有效地推进电动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纵深发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强化工作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保持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法,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的,从严落实执法措施,确保逐一整改到位。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严格督导问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不定期组织对电动车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按要求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要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经查实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六)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开展总结评估,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2024年XX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统一报送到镇消防队邮箱(镇消防队办公室电话:XX,联系人:XX,邮箱:XX)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杜绝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二、行动时间2024年XX月20日至XX月20日。三、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区域全区所有企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二)重点检查内容1、各企业单位应按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停放(充电)管理。2、具备设置在建筑外部独立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移(充电)场所,应与相邻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且周围不得有可燃物。该场所的内部构件和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3、不具备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需毗邻建筑设置或设置在建筑内部(如架空层)的,应按要求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与建筑内的其他区域完全分隔,并设置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自动灭火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悬挂式自动干粉灭火器等:),以满足防火要求。4、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不得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仓库、车间区域或楼道、门厅、楼梯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梯前室等处。5、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要求,不得在仓库、车间、员工宿舍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不得私接乱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四、工作措施(一)严格落实专项整治措施1.各部门、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在企业厂区仓库、车间、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改正以及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2、功能区管委会在督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对所管辖厂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思想重视不够,不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3、各企业要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和火场逃生宣传图,并向员工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故(充电)的危险性。(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1、鼓励新入驻企业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2、积极引导工厂企业集中区利用现有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3、电动自行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建筑外部独立区域的停放、充电场所)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4、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检查值守。五、有关要求(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明确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职责,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全力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发生亡人火灾的,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实施从严从重问责追责。(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高员工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员工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切实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普及电动车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居民认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严重危害和火灾隐患,自觉抵制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二、宣传重点(一)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工作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宣传XX县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XX安(2024)XX号)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使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入人心,引导全县广大居民提高安全意识,主动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二)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县委县政府立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动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的显著成效;宣传各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工作部署、落实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各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特色做法和亮点举措。(三)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先进典型。宣传各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各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中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重点宣传和推广在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方面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取得初步成效的试点小区,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引起共鸣、形成共识。(四)曝光专项治理行动的反面典型。曝光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小组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各街道(乡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等问题:街道(乡镇)推动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社区(村)居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屡禁不止等违法行为。三、宣传安排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在加大宣传力度、保持宣传热度、拓展宣传深度上下功夫,向群众宣传提示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普及电动车安全知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一)认真组织好新闻宣传。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等县级媒体进行集中报道和推广,重点报道全县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举措、做法;加强舆论监督,曝光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进行案例警示。(一)认真组织做好社会宣传。一是做好住宅小区宣传,各街道(乡镇)、各单位要深入全县各住宅小区,通过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消防安全知识手册等方法开展宣传;二是公益广告宣传,各街道(乡镇)各单位要策划推出一批创意新颖、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的优秀公广告,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醒目位置,长时段、大版块、多频次集中刊播,大力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宣传氛围,发动广大市民积板参与。(三)认真组织好网络宣传。利用全媒体阵地开展网络宣传,各街道(乡镇)各单位立足本部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报道部署、落实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在全县主要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我县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特色做法和亮点举措,反映专项治理活动的进度进展、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四)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各街道(乡镇)各单位要扎实推进电动车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面对面向群众普及电动车安全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培育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技能。利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以社区宣传、图片巡展、定点宣传等形式,深入到社区、学校、乡村等第一线,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计划。单位主管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对重大宣传活动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协调,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一)把握舆论导向。要牢牢把握正面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关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重点报道群众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避免密集报道负面典型、安全事故,真正掌握宣传报道的主动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三)把握宣传节奏。要善于抢抓有利时机,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精心策划重大宣传主题和重大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专题性,连续性的宣传报道。重点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政策方向、动员部署、工作措施、实施进度、先进典型和实施成效。(四)健全长效机制。各街道(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力量,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以新形式、新手段和新方法做好宣传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宣传长效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动派出所民警、消防中队、社区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居(村)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二、专项整治重点(一)重点区域:住宅小区、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二)重点内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三、工作措施(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各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门检查,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业主、及主管单位、出租房房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社区、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二)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建设。要积极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建设工作,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2024年XX月前,各社区、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点。在此基础上,要根据电动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满足停放需求,并在新(扩)建停放点安装智能充电桩。对新建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规划建设电动车库(棚)和充电设施。要按照市场化运营模式,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通过政府购买、以奖代补、鼓励自筹等方式做好建设资金保障。(三)加大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查处。联合派出所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工作要求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工作职责。村居(社区)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统一协调没有物业服务没有主管单位管理的居民楼院,明确和落实电动车消防管理责任。社区、小区管理单位要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出租房业主要落实电动车安全自我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二、整治重点(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市场监管分局)(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社区)(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宣堡派出所、各村、居、社区)三、治理时间和步骤2024年即日起至2034年XX月。(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即日起至2024年XX月30日)。分析研判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治理标准、整治方法和行动要求。(二)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XX月1日至2024年XX月XX日)。要将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以及安全隐患等情况摸清见底。各村、居、社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对私拉乱接充电、占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充电装置等问题深入排查,对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可当场整改消除的,物业立即搬离。(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X月XX日)。物业服务企业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无法自行整改的,上报镇政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消防隐患。宣堡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确保检查发现问题解决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四)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XX月1日至2024年XX月XX日)。总结和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职责分工(一)各村、居、社区任务清单各村、居、社区压实管理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2024年XX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明显部位广泛进行张贴。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对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落实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的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销售等环节的责任。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二)相关部门任务清单泰兴市市场监管宣堡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销售、维修商铺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负责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整治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落实物服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制度,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梯间等区域,电动自行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镇消安委:做好专项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技术指导,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导推进,将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辖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推进联动协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整治重点和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隐患整改。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推送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网站。(四)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工作责任。镇消委会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社区和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