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16篇).docx
-
资源ID:1333062
资源大小:55.49KB
全文页数:5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16篇).docx
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16篇)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精选16篇)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1委托人:受委托人:甲方与因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购买股票的全部交易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2 .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3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4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5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6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五、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六、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当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诉书请求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十一、风险提示1.证券交易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2 .本案损失的认定涉及到虚假陈述的揭露时间和更正时间,目前,对该日期的认定法律界存在争议。具体依据虚假陈述揭露日还是虚假陈述更正日计算损失有待于法院最终判定。3 .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4 .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坚持“着重调解、鼓励和解”的原则。在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为了让投资者早日得到赔偿,可能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5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案件,并且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执行中可能需要较多的沟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6 .其他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2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一、专项条款1.1.法律服务范围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诉讼案件代理委托人就案件的进行诉讼。非诉讼案件就事宜或项目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与该事宜或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1.2.代理权限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的权限为:1.3.律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1.4.律师费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1)定额律师费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元。(2)按标的额计算律师费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律师费,收费的标准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00万元以上至100o万元(含100O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00o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总额为元。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3)按时计算律师费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时元;其他律师每小时元;律师助理每小时元;秘书每小时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0.1小时。(4)其他计费方式1.5.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与办理委托事项密切关联的各项支出,该等其他费用应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1)长途电信费用:(2)文件快递费用:(3)复印费用:(4)外地或境外差旅费:(5)其他:1.6.费用支付1.6.1.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律师费,由委托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先支付元。其余律师费将按照以下约定支付: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2)本合同生效时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1.7.联系信息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联系信息如下:律师事务所: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委托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1.8.其他约定除有上述特别条款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约定外,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二、一般条款2.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义务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承担以下义务:(1)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3)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4)承办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权行事;(5)承办律师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6)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7)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1)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2)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律师辞离律师事务所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委托人办理案件,律师事务所经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请律师合同的,在合理认定律师费的情况下,应当办理解除律师合同的手续。(3)因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致使原来指定的承办律师不能履行职责,律师事务所根据情况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变更承办律师。若无法联络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变更承办律师的,双方同意:2. 3.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承担以下义务:(1)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3)如委托人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5)无论何种情况,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2. 4.计时收费的费用清单和支付(1)律师事务所于委托人应当支付律师费之前,应当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的计时收费费用清单,告知其在该期间内应当支付律师费、其他费用的金额。(2)按月结算计时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师费清单,委托人应当于收到清单后10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委托人未在10日内提出异议的,应当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清单支付律师费。(3)若委托人对律师工作时间提出异议的,可要求查询律师承办案件工作时间纪录单。(4)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日内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费用清单的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5)律师事务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专用发票或相应的费用的收据、发票。2. 5.滞纳金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3. 6.委托人财物的保管(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执行款物(以下简称“委托人财物”)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法律服务后,将委托人财物移交给委托人。(2)如果委托人未及时接受或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移交的委托人财物,律师事务所可代为保管或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如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财物的,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2. 7.保密责任(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委托人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2)以下内容不属于委托人秘密:a.刑事犯罪证据;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3)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2. 8.利益冲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撤销对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授权;律师事务所亦有权解除本协议。2.9. 其他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无义务代理委托人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2. 10.合同的解除(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本协议。(2)如果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终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3)如果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4)其他情形: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律师事务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2.11.不保证律师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2.12.完整的协议本协议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2.13.协议的可分性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2.14.修改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2.15.通知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2.16.争议的解决(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委托人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意见,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争议调解。(2)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和调解解决的,可选择1 .向提起仲裁;2 .向提起诉讼。3 .17.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l条约定的(诉讼/非诉讼/见证/咨询)工作完成时止。4 .18.生效本协议自后生效。签署: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人签署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3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辩护人。第二条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第三条委托权限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万仟佰元正(¥元),甲方在支付。第五条工作费用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第九条情势变更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第十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第十二条补充条款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4甲方:乙方: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律师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第二条服务场所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O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第五条其他事项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一年月0年月日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5甲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20_年_月_日文化程度职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工作任务、职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愿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劳动报酬1、乙方工资依据学校工资方案发放,由甲方按月给付,其他待遇依据泰政办发(20_)64号文件规定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2、乙方享有寒暑假带薪(档案工资)休假权利(暑假为招生假,全体教职工都有招生任务),参与单位民主管理,获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护等待遇。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纪规章的教育、培训和管理。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定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单位规章制度及本人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4、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学校实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5、保护有关法律、法期舰.定的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2、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3、接受并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同时在外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4、对甲方教育教学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内在岗位所取得的团体科研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有关资料带离须经甲方许可。5、有权以工会、职代会等合法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解除合同:(1)伪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和工作履历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4)触犯国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的;(5)未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或自费出国留学及定居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1)合同期未满,无解除合同正当理由;(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3)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育期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属本条第(2)(3)款,若合同期满应将本合同延续到医疗期或哺育期满为止。5、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可随时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3)经组织程序被招考或选调到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或国家机关工作的;(4)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和提供工作条件的。6、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一般应在学年结束前三十天前通知甲方。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要以乙方解除合同前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0%,乘以未覆行本合同的月数为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对方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离职,甲方根据乙方给学校工作和学生学习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不低于两万元的损失费。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议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6096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4、甲方单位被撤消的,甲方撤消前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60%的经济补偿金。5、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资进修)后,在甲工作不满五年,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满5年的,按每年递减10%的比例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服务期的人员,应按规定交纳补偿费。6、乙方位集体购买的房屋,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调出后一个月内将房屋归还甲方。若房屋留用,应在一个月之内交齐向甲方借用的房款,超过一个月按1500%归还,超过两个月甲方申请由司法部门强制执行。第八条其他事项1、甲方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或主管部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应自觉遵守,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由泰安市教育局鉴证。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教育局一份,市人才交流中心一份。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4、本合同耒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另加附页):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字)20年月日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6检批聘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批准你关于聘请律师的申请。年月EJ(院印)第三联送达申请人批准聘请律师决定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过程中,依法批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时使用。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申请人。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7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甲方电话:地址: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签字)乙方电话: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8(以下简称甲方)就其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发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具体办理。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业务:担任发行上市之公司律师,审核、制作设立及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底稿,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等。三、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用元,余款于招股说明书刊登后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付至乙方账户O四、乙方责任:1.以律师团队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项目所需。2 .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保证在发行上市过程中排除法律障碍,避免法律风险,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 .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委托内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应缴金额现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七天以上,从第七天起加倍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4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公开的除外。5 .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以便加强合作。6 .除提供法律服务外,负有与相关审批、核准、监管部门沟通联系的义务。7 .本着与甲方长期合作的愿望,致力于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五、甲方责任:1.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缴金额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七天以上,从第七天起加倍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2 .为项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并对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3 .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银行帐号:年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9甲方:乙方:为促进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律师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O第二条服务场所1 .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O2 .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的交通费用。3 .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4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5 .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6 .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7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8 .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第五条其他事项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规定允许),如无一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一月一日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书篇10甲方:律师事务所注册地:乙方:(姓名)住址:律师证号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第一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 .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定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个月为试用期。3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4 .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第二条工作条件和职责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律师,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和年审的有关手续,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办理人事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或年审时须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任何押金或保证金。5 .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培训,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以及办公条件,同时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办公地点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7 .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制订的工作标准或提出的业务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项工作。8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情况,结合合伙人对乙方的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乙方的薪资或奖金。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考核结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应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9 .乙方全年业务工作量为小时(或创收额)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如实填写、提交和修改业务工作记录。但甲方合伙人有权根据客户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乙方的业务工作记录(或重新核定乙方业务工作量)乙方对甲方合伙人的调整决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诉。第三条工作时间1 .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时的出勤时间。2 .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时甲方应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给予适当调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调休时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并根据甲方的统一安排办理相应的调休手续。第四条薪资及福利聘用律师可以选择薪资方式:口年薪制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除奖金以外的工资、加班费、补贴和津贴等一切报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据甲方的经济效益不时修订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确定或相应调整乙方的薪资标准。3 .乙方年薪将按月分期发放。甲方在每月日前以现金/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薪资,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况适当提前或顺延发放。4 .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奖金政策,并可根据其经济效益以及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发放各类奖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奖、绩效奖、年终奖等)5 .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并代扣代缴乙方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金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的部分。同时,甲方也可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业务特点,决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适的保险或福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