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中小型水库、水闸、泵站、堤防和海塘等六类水利工程物业化服务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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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中小型水库、水闸、泵站、堤防和海塘等六类水利工程物业化服务标准.docx
附件1.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Pdf-附件2.浙江省小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H附件3.浙江省大中型水闸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昌附件4浙江省大中型泵站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附件5.浙江省堤防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CC附件6.浙江省海塘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附件2浙江省小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2024年04月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I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规定25组织体系25.1 组织机构25.2 岗位及人员25.3 管理制度26检查监测36.1 工程检查36.2 安全监测56.3 白蚁危害检查57维修养护67.1 一般规定67.2 维修养护要求77.3 维修养护记录78泄(放)水操作79应急服务810档案管理811数字化服务8附录A(规范性附录)岗位设置9附录B(规范性附录)日常巡查频次10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查内容表11附录D(资料性附录)日常巡查记录17附录E(资料性附录)汛前、年度检查记录18附录F(规范性附录)安全监测21附录G(资料性附录)泄洪操作记录23附录H(资料性附录)物业化服务事项明细表24-.Z-刖三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耀辉、吕天伟、胡亮、吴洪峰、黄晓洪、王良、叶碎高、杨忠富、林杰、丛良良、傅克平、方张斌。浙江省小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库物业化服务的组织体系、检查监测、维修养护、泄(放)水操作、应急服务、档案管理、数字化服务等要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己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小型水库物业化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GBZT5972GB/T11822GB/T18894GBZT50138GB/T51253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水位观测标准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S1.21降水量观测规范S1.61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1.101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1.105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1.210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1.226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S1.230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1.551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1.60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1.621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标准S1.722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S1.725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1.803水利网络安全保护技术规范DB33/T2214小型水库管理规程3术语和定义3.1物业化服务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责任主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管护业务委托市场主体,实现专业化管护的一种模式。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运行维养业务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服务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3.3项目部物业化服务单位为高质量提供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服务而设立的现场机构。4基本规定4.1 物业化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小型水库运行维养业务及责任。4.2 物业化服务单位提供小型水库运行维养服务,不改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5组织体系5.1 组织机构5.1.1 物业化服务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运行维养业务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服务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5.1.2 物业化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一般有检查监测、维修养护、值班值守、绿化保洁、生物防治、运行操作、数字化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5.1.3 物业化服务单位可根据小型水库的工程分布、工程类型或管理模式、区域交通条件等设置项目部,实行集约化管理。未设立项目部的,由物业化服务单位统一管理并参照执行。5.1.4 项目部应配备满足物业化服务需求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及固定办公场所,明确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接受委托方的管理和当地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O5.2 岗位及人员5. 2.1项目部宜设置以下几类岗位:a)负责岗位:项目负责、技术负责、巡查负责等;b)技术管理岗位:水工技术管理、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与质量管理等;c)运行与维护岗位:日常巡查及维护、安全监测及设施维护,闸门、启闭机及机电设备运行及维护等;d)辅助岗位:工程保洁、绿化养护、水面清漂等。6. 2.2项目部岗位定员应满足附录A。7. 2.3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岗位培训,掌握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接受水库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国家及行业对岗位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5.3 管理制度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及合同内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安全责任制度: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方案等;b)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上岗条件、岗位责任、管理办法等;c)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岗位人员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评估等;d)工程检查制度:根据水工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具体特点,明确工程检查的组织、准备、频次、内容、方法、记录、分析、处理、报告等要求;e)工程监测制度:明确水文观测和工程监测的仪器设备、时间、频次、方法、数据校核与处理、资料整编归档、仪器检查率定、异常分析报告,以及视频监视的时间、频次、信息报送、异常报告、资料保存备份等要求;f)维修养护制度:根据维修养护计划和委托合同的要求,明确日常维护项目的内容、方式、频次,以及维修项目实施的程序、检查、验收等要求;g)泄(放)水操作制度:明确金属结构、机电设备操作的规则、程序、准备、方式、观测、记录、信息报送等要求;h)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编制项目部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监控和监测,明确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宣传、培训与演练;i)值班制度: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等规定,明确汛期和非汛期值班的人员安排、工作内容、信息传递、值班记录、交接班手续等要求;J)报告制度:明确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信息以及检查、观测、监测等工作发现问题或异常等重要事项的内部报告的流程、时限、内容、方式等。k)物资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水利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掌握委托方防汛物资储备的种类、数量、分布,并根据物业化服务的需要,明确需补充的物资种类、数量、分布以及储存、保管、更新、调运等要求;1)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编、归档、保存、借阅、归还、数字化、保密等要求;m)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行操作等内部质量控制的要求、流程、考核标准等;n)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明确评价对象、评价标准、评价方式、信息采集和管理、异议处理、评价运用等。6检查监测6.1 工程检查1. 1.1检查分类工程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6. 1.2检查组织7. 1,2.1日常巡查由项目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并应有2名及以上人员共同开展。8. 1.2.2项目部应制定日常巡查计划,检查计划中应明确检查频次和时间、检杳路线、检查内容和重点部位、检查方法和要求等内容。9. 1.2.3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由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权人)组织开展,项目部人员参与并提供技术支持。10. .3检查频次(时间)6. 1.3.1日常巡查应按时开展,巡查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库初蓄期,每天不少于1次,并视情况加密巡查;b)水库运行期,根据坝型、运用水位等确定,具体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持续暴雨、洪水、高水位工况下,应驻库巡查;c)水库运行期,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还应进行日常巡检,巡检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用于泄洪的设备每10天15天不少于1次。6.1.3.2日常巡查可部分采用视频监视或无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开展远程检查,但应满足日常巡查的相关技术要求,具体方案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制定。6.1,3.3汛前检查应于当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应于当年汛期结束以后、12月15日之前完成。6.1.3.4在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应立即开展特别检查。特别运用工况主要指:a)库水位暴涨暴落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设计洪水位、设计死水位,或者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b)当遭遇4.0级以上地震事件时,水库大坝处于表1规定的影响区范围以内时;c)发生险情;d)其他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表1震后影口向区范围估计对t照表序号震级震中距离(km)序号震级震中距离(km)1>4.0504>7.01502>5.0755>8.02503>6.01006.1.4检查内容6.1.4.1日常巡查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设施、近坝库岸、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附属管理设施、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等。具体巡查内容可参照S1.551、S1.601和附录C。6.1.4.2汛前检查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a)工程维修养护情况,包括上一次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等情况;b)土石坝水库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c)泄洪设施、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闸门与启闭设备的保养维护、试运行等情况;d)备用电源的保养维护、试运行情况,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e)防汛值班、水文监测、水库调度、应急管理等人员的落实情况。6.1,4.3年度检查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a)安全监测资料年度整编分析,对当年汛期运行情况分析评价,提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建议;b)溢洪道消力池、大坝下游冲坑一般每3年5年全面检查1次,如发生历史最大泄洪流量的,泄洪后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c)各类输(引、放)水洞(管)内部根据检查条件确定,一般每3年5年全面检查1次;d)金属结构、启闭设施及电气设备一般在投入运行后的5年内检测1次,以后每隔6年10年检测1次,检测工作应符合S1.IOl规定。6.1.4.4特别检查应在对工程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损坏部位及周边范围。6.1.5检查方法和要求6.1.5.1常规检查方法包括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镜、石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器材,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己安装的视频监视系统或配备的无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可作为辅助手段。特殊检查方法包括勘探、化学示踪、水下摄像等。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除外观检查外,还应采用通电测试或试运行等方式进行。6.1.5.2检查工作应有明确的检查方案或检查线路,检查人员应掌握各检查项目的安全及技术标准。6.1.5.3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准备检查记录、照明、量测、照相、摄像等工具器材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与措施。6.1.6.1检查记录可采用人工纸质记录或信息化设备电子记录。6.1,6.2检查人员应当场逐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不得遗漏。纸质检查记录应当场签名;采用信息化设备进行检查记录的,应及时保存并做好电子签名。6.1.6.3检查发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时,应有人工纸质记录并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必要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6.1.6.4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记录可参照附录D、附录E,也可根据水库的实际进行优化。6.1.6.5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报告、问题或异常的处理与验收等资料应定期归档。6.1.7隐患处理6. 1.7.1日常巡查发现的隐患,应按制度要求及时逐级报告,并组织分析判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落实相应处理措施。7. 1.7.2针对水库存在的隐患和缺陷,应限时组织完成工程缺陷和隐患的处理,汛前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一般应在当年主汛期之前完成处理;年度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一般应在次年汛期之前完成处理。1.2 安全监测6. 2.1水位、雨量、气温等环境量监测应符合GBZT50138、S1.21、S1.61及附录F的相关规定。7. 2.2工程监测应遵循人员、仪器、时间、频次“四固定”原则。人工监测精度应符合S1.551、S1.601、S1.725的规定;人工监测频次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并应满足以下要求:a)初蓄期,水库在蓄水时,监测频次宜取上限值;完成蓄水后的相对稳定期可取下限值;b)运行期,渗流、变形等性态变化速率大时,监测频次宜取上限值;c)水库遭遇特别运用工况时,应增加监测频次。8. 2.3每次监测应与前期监测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异常应立即复测并进行初步分析。9. 2.4人工监测原始记录、整理核对成果等,经技术总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归档,同时应录入电子文档。10. 2.5自动化监测应每天不少于I次。监测数据备份宜每3个月不少于1次。自动化监测仪器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人工比测、校正和校准。11. 2.6工程监测资料应每年进行1次整编分析,每5年至少进行1次系统整编分析,整编分析成果应符合S1.551、S1.601的规定。12. .7工程监测资料整编分析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一时难以查明原因或工程已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13. .8自动化监测仪器及设备故障时,要及时修复或更新,故障期间,应参照附录F要求的频次进行人工观测。1.3 白蚁危害检查6. 3.1检查分类土石坝水库(面板堆石坝水库除外)应开展白蚁危害检查工作,分日常检查、定期普查和专项调查。7. 3.2检查组织8. 3.2.1日常检查由项目部相关岗位人员结合工程日常巡查开展。6.3.2.2定期普查、专项检查一般由水库专业技术人员联合白蚁防治专业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开展。6.3.3检查频次(时间)6.3.3.1日常检查按工程日常巡查频次开展,汛前检查和年度检查时全面排查蚁情。6.3.3.2定期普查为定期对土石坝工程各部位进行的全面检查,宜在春、秋两季各进行1次。6.3.3.3专项检查应在首次发现白蚁危害、因蚁害导致工程出现险情以及新建、扩建、改建及除险加固等项目勘测设计阶段开展,也可结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进行。6.3.4检查范围、方法、内容6. 3.4.1白蚁危害检查的范围应包括蚁患区和蚁源区:a)蚁患区为坝体、大坝两端及距坝脚线50米范围以内;b)蚁源区为蚁患区外300米500米范围内,若上述范围外毗邻山体和树林,扩大至1000米范围内。6.3.4.2蚁情检查包括以下内容:a)白蚁活动痕迹,主要观察泥被、泥线、分飞孔以及被蛀食物、真菌指示物等白蚁外露特征;b)大坝是否存在由白蚁危害引起的散浸、漏洞、跌窝等现象;c)大坝迎水面漂浮物中是否有白蚁蛀蚀痕迹;d)白蚁分飞期,观察和记录有翅成虫的分飞孔位置、数量和分飞时间,以及气象条件等;e)必要时,利用仪器设备探测坝体是否有白蚁巢穴;f)定期普查和专项检查除上述检查内容外,还应收集工程水文、气象、土壤、植被资料以及白蚁防治历史资料。6.3.5检查方法和要求6.3.5.1白蚁危害检查可采用人工踏勘法、引诱法、仪器探测法等方法。人工踏勘法包括目测法、翻找法等,引诱法包括引诱堆(坑、桩)和监测装置等,仪器探测法包括探地雷达法、高密度电阻率法等。6.3.5.2专项检查应开展白蚁危害等级评定,评定应符合GB/T51253的要求。6.3.6检查记录白蚁危害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绘制白蚁活动痕迹分布图,标注白蚁活动位置和痕迹类型,并在白蚁活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记或标志。6.3.7危害处置6. 3.7.1白蚊检查中发现严重危害时,安排专人进行观测,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发现蚁害导致的工程险情征兆时,立即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设备和白蚁防治药物、器械。7. 3.7.2白蚊危害等级评定后,根据危害程度采取相应防治措施。7维修养护7.1一般规定7.1.1 项目部应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委托合同开展维修养护,保持工程符合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维持良好的形象面貌。7.1.2 维修养护项目一般分日常维护项目、专项维修项目两类。7.1.3 日常维护项目包括每年均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的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水工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全监测设施、管理设施、库区环境等的日常维护。7.1.4 专项维修项目根据有关规定或检查结果开展。专项维修项目应编制工作方案或专项报告。7.1.5 工程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要求及频次,应结合运行条件、使用情况及检测成果具体确定。7.1.6 除本标准规定外,维修养护的项目、方法及要求还应符合GBZT5972、S1.IO5、S1.210>S1.226及S1.230相关规定。7.2维修养护要求7. 2.1水工建筑物7. 2.1.1水工建筑物线直面平,结构完整、运行正常,无裂缝、破损、缺失等缺陷或动植物危害,无积水、杂物等现象。7. 2.1.2坝面出现的坑洼、雨淋沟、坑凹或混凝土表面存在的剥蚀、冲刷、风化或局部裂缝等可能影响工程耐久性的缺陷,应在2个月内修复。7. 2.1.3溢洪道存在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应及时清理;7. 2.1.4排水沟(管)的淤泥、杂物,应在2周内完成清理;排水孔发生堵塞现象的,应及时处理。7. 2.1.5集水井、廊道内的杂物,应在1周内完成清理。7. 2.1.6土石坝背水坡不应种植大型灌木、荆棘等植物。8. 2.2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7.2.2.1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应防腐及时、保洁到位,润滑良好、启闭灵活,使用正常、运行安全。7.2.2.2闸门门体、门槽、行走支承一般每3年5年防腐处理1次。7.2.2.3止水设施根据运行情况更换,一般每3年5年更换1次。7.2.2.4钢丝绳应定期维护,一般每5年10年更换1次,发现断丝应及时更换。如经专业检测可正常使用的,可在增加养护频次的基础上增加使用年限,并应符合GB/T5972的要求。7.2.2.5应及时更换受损的其他构件、设备部件。7.2.3其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7.2.3.1边坡与岸坡应保持整体稳定,无岩土体松动、掉块、坍塌等现象。7.2,3.2监测设施应保持结构完整,并定期率定,不满足要求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7.2.3.3管理设施应保持完好。管理房整洁,标识牌清晰,交通安全通畅。7.2.4环境面貌7.2.4.1水库环境面貌应保持干净整洁。7.2.4.2水库枢纽建筑物周围库面聚集的漂浮物,应在2日内完成清理或洪水期后及时清理。7.2.4.3水库管理范围绿化区域应定期维护,及时清除杂草、定期修剪、松土、施肥及病虫害防治等,覆盖率不满足要求时应适时补植。7.3维修养护记录做好日常维修养护记录,台账记录应完整详细,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及时归档。8.1 项目部应配合执行经批准的水库年度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8.2 项目部应按照S1.722要求,根据机电设备、放水设施等特性制定运行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岗位醒目位置上墙。8.3 用于防洪调度的闸门应由专人操作。闸门启闭前,应检查闸门、启闭设备及各水工建筑物有无异常,确认正常后,再执行启闭操作程序,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泄洪闸门启(闭)操作单可参照附录G.lo8.4 运行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操作指令操作闸门、启闭设备,禁止擅自操作或不按指令操作。闸门及启闭设备的操作运行应符合S1.722相关规定。8.5 闸门等设备操作完成后,应向下达操作指令的相关人员书面报告操作情况。8.6 用于防洪调度的闸门处于开启泄洪状态时,应有2名及以上人员定时开展巡查,实行现场不间断值守。自由溢流的水库泄洪时,应落实专人定时开展巡查。8.7 水库放水期间,在以下情况应开展放水预警工作:a)有闸门控制的水库,开启闸门泄洪时;b)无闸门控制的水库,泄洪设施可能溢流时;c)放水设施的放水流量或发电尾水可能影响下游安全时。9应急服务9.1 项目部应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应急演练及参与委托方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并完善相关设施、落实各项措施。9.2 水库防汛抢险设施应定期保养维护,备用电源应每月试运行1次,梅汛前、台汛前各带负荷试运行1次,并做好试运行记录。9.3 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委托方报告,并启动项目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10档案管理10.1 项目部应对委托期间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或合同要求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应符合GB/T11822、GBZT18894的要求。10.2 档案资料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10.3 档案资料宜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备份。10.4 合同期内项目部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定期和临时档案移交。合同期满,相关档案资料应全部移交委托方。11数字化服务11.1 项目部应根据委托合同要求开展水库工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服务等工作,并按照S1.803的要求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保障水库数据安全。11.2 数字化管理系统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应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3 根据运行管理需求实时或定期更新水库数据,并保障与上级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11.4 水库数据宜每3个月不少于1次进行备份保存,实现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附录A(规范性附录)岗位设置表A.1给出了单个水库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要求。当采用分片集中式管理多个水库时,岗位人员数量可根据管理的水库数量、交通条件等统筹确定。表A.1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要求岗位名称岗位要求人员数量负责岗位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从事水利工作3年以上。1-2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从事水利工作3年以上。1-2工程运行与维护岗位取得初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1-3辅助类根据需要确定。(0.20.3)以上各岗位人数总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日常巡查频次表B.1给出了水库日常巡查频次的要求。表B.1日常巡查频次表水库类型、坝型水位运行条件巡查频次汛期/每天不少于1次非汛期山区、丘陵地区水库土石坝低于控制水位每5天不少于1次超过控制水位每天不少于1次混凝土坝、砌石坝重力坝、拱坝低于控制水位每10天不少于1次超过控制水位每天不少于1次拱坝接近或低于设计死水位每天不少于1次平原、滨海区水库低于控制水位每10天不少于1次超过控制水位每天不少于1次库区/每10天不少于I次注1:当水库设有汛限水位时,控制水位为汛限水位:当水库未设汛限水位时,控制水位为正常蓄水位:如上级部门对水库控制水位有特殊要求的,以上级部门的指令为准。注2:山区、丘陵区指地表面起伏、群山或冈丘连绵,大部分地面倾斜角在2。以上或地面高差在20m以上的地区。从工程意义上,还包括建筑物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IOm的其他地区。注3:平原、滨海区指地表面平坦宽阔,大部分地面倾斜角在2。以下或地面高差不超过20m的地区,以及与海邻接,受潮位影响的地区。从工程意义上,还包括建筑物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的其他地区。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查内容表表C.1给出了土石坝检查内容表,表C.2给出了砌石坝、混凝土坝检查内容表。表C.1土石坝检查内容表工程主要部位检查主要内容挡水建筑物坝体坝顶有无明显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杂草丛生等现象。防浪墙结构有无开裂、松动、架空、变形和倾斜等情况。坝坡迎水坡背水坡(I)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或植物滋生等现象:(2)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漩涡等异常现象;(3)砌石护坡有无块石松动、塌陷、垫层流失、架空或风化变质等损坏现象;(4)混凝土面板有无破损、裂缝、溶蚀破损现象。排水体(区)(1)下游坝趾有无冲刷、淘刷、管涌、塌陷;(2)渗漏水量、颜色、浑浊度及其变化情况。导渗降压设施(1)导渗降压设施工作是否正常;(2)导渗沟、排水极体工作状况;(3)排水量、水体颜色及浑浊度。排水系统(1)排水孔工作状况;(2)排水量、水体颜色及浑浊度。坝基及坝区坝基坝基是否渗漏水,渗漏水的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两岸坝端左坝端右坝端(1)坝体与岸坡连接处有无错动、开裂及渗水等情况:(2)两岸坝端连接段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3)岸坡护面及支护结构有无变形、裂缝:(4)岸坡地卜水露头有无异常,表面排水设施和排水孔工作是否正常。坝趾近区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有无杂草:排水设施是否完好。坝端岸坡(1)是否存在高边坡;(2)护面及支护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坡面滑动迹象;(3)坡面排水系统有无异常。上游铺盖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变形、塌坑、杂草等。白蚁大坝及近坝库区是否发现白蚁活动迹象的桩、坑、堆等,若有应绘简图并描述清楚。工程结合部坝体与溢洪道结合处坝体与输水洞(管)结合处坝体与坝基、坝端结合处结合处附近有无裂缝、错动、土体淘空、异常变形、渗漏积水或杂草丛生等现象。工程主要部位检查主耍内容泄水、输水建筑物溢洪道(溢流坝段)进水段有无拦网、泥沙石块堆积、垃圾遍布、积水或杂草丛生等影响行洪的现象。两侧边坡(1)护面及支护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坡面滑动迹象;(2)坡面排水系统有无异常。堰顶或闸室(1)堰顶是否损坏;(2)闸室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溢流面是否存在破损开裂、碎面板脱落、植物滋生等现象。消能设施(1)是否设置防冲设施,消力池有无损坏或异常:(2)是否杂草丛生。工作(交通)桥桥身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错位、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闸门或阀门(1)闸门或阀门是否锈蚀:(2)门叶是否正常运转;(3)止水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渗漏水:(4)门槽及埋设构件是否正常。动力及启闭机(1)指示系统是否运行正常:(2)电动机能否正常启动;(3)启闭系统能否正常开启及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电气设备(1)供电电源是否运行正常,有无断电记录,电路线路是否老化;(2)电柜蓄电池是否及时更换。下游河床及岸坡(1)下游河床是否长满杂草;(2)河床是否受冲刷;(3)河道是否变窄;(4)两岸岸坡是否存在滑坡现象。输(泄)水隧洞、坝体涵管引水段是否泥沙、石块淤积,是否遍布垃圾。进水口(1)进水口是否通畅,有无枯木、垃圾堆积;(2)拦污棚有无损坏。进水塔(竖井)塔身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洞(管)身(1)是否存在钢筋(钢管)锈蚀、混凝土脱落、裂缝、渗漏水等现象;(2)洞(管)内通水是否顺畅。出水口(1)出水口水流流态是否正常;(2)是否存在冲坑;(3)防护设施是否损坏。工作桥桥身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错位、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闸门或阀门(1)闸门或阀门是否锈蚀;(2)门叶是否正常运转:(3)止水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渗漏水:(4)门槽及埋设构件是否正常。动力及启闭机(1)指示系统是否运行正常:(2)电动机能否正常启动:(3)启闭系统能否正常开启及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电气设备供电电源是否运行正常,有无断电记录,电路线路是否老化。工程主要部位检查主耍内容管理设施监测设施环境量监测(1)水尺等水位观测设施是否完好:(2)雨量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3)是否设置坝前淤积和下游冲刷观测设施。变形监测(1)坝体表面变形、接(裂)缝变形、近坝岸坡变形、地下洞室围岩变形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2)变形监测基点、站点有无异常或损坏。渗流监测(1)测压管是否都运行正常,有无堵塞:(2)量水堰有无破损、变位或倾斜:(3)绕坝渗流、近坝岸坡渗流、地下洞室渗流有无异常。压力(应力)监测是否设置孔隙水压力、土压力、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设施,有无损坏。监测自动化系统(1)现场网络数据和远程通信功能是否正常,传输线缆是否损坏;(2)防雷及抗干扰设施是否完整正常,有无损坏;(3)接收端电子设备、系统软件是否正常;(4)运行日志、故障日志是否按时记录。管理与保护范围工程管理保护设施(1)工程管理保护设施如围墙、护栏、围挡等有无损坏;(2)坝顶过车限载设施及指示标牌是否完好。界碑、界牌界碑、界牌是否明显,有无损坏。违法行为在管护范围内有无违法违规作业等行为。告示牌、警示牌安全警示牌、法规宣传牌是否健全,有无损坏,遮挡。附属管理设施防汛物料防汛物料是否充足,是否配备足够的铁锹、麻袋、推车等应急抢险设施和设备。预警设施是否配备预警设施,能否正常启动。备用电源是否配备柴油发电机等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启动。照明与应急照明设施照明灯具是否破损,应急照明设施是否能运行工作。对外通讯与应急通讯设施是否配备对讲机、固定电话机、传真机等通讯设备,设备是否有效使用,通讯讯号是否正常。供水与消防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指示标志是否损坏。工程主要部位检查主要内容挡水建筑物坝体坝顶(1)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杂草丛生等现象;(2)伸缩缝开合状况。防浪墙结构有无开裂、松动、架空、变形和倾斜等情况。坝坡迎水坡(1)有无裂缝、错动、沉陷、剥蚀:(2)伸缩缝开合状况:(3)止水设施工作状况:(4)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漩涡等异常现象。背水坡(1)有无裂缝、错动、沉陷、剥蚀、钙质离析、渗水:(2)伸缩缝开合状况:(3)混凝土有无老化破损,有无溶蚀、水流侵蚀现象。坝趾(1)下游坝趾有无冲刷、淘刷、管涌、塌陷;(2)渗漏水量、颜色、浑浊度及其变化情况。廊道(1)廊道有无裂缝、位移、漏水、溶蚀、剥落等现象:(2)伸缩缝开合状况、止水设施工作状况;(3)照明通风状况。导渗降压设施(1)导渗降压设施工作是否正常:(2)排水量、水体颜色及浑浊度。排水系统(1)排水孔工作状况:(2)排水量、水体颜色及浑浊度。坝基及坝区坝基坝基是否渗漏水,渗漏水的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基础廊道(1)基础廊道有无裂缝、位移、漏水、溶蚀、剥落等现象;(2)伸缩缝开合状况、止水设施工作状况;(3)照明通风状况。两岸坝端(1)坝体与岸坡连接处有无错动、开裂及渗水等情况;(2)两岸坝端连接段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3)岸坡护面及支护结构有无变形、裂缝:(4)岸坡地下水露头有无异常,表面排水设施和排水孔工作是否正常。坝趾近区(1)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有无杂草;(2)排水设施是否完好。坝端岸坡(1)是否存在高边坡:(2)护面及支护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坡面滑动迹象;(3)坡面排水系统有无异常。上游铺盖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变形、塌坑、杂草等。工程主要部位检查主要内容泄水、输水建筑物溢洪道(溢流坝段)进水段有无拦网、泥沙石块堆积、垃圾遍布、积水或杂草丛生等影响行洪的现象。两侧边坡(1)护面及支护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坡面滑动迹象:(2)坡面排水系统有无异常。堰顶或闸室(1)堰顶是否损坏;(2)闸室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溢流面是否存在破损开裂、碎面板脱落、植物滋生等现象。消能设施(1)是否设置防冲设施,消力池有无损坏或异常:(2)是否杂草丛生。工作(交通)桥桥身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错位、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闸门或阀门(1)闸门或阀门是否锈蚀:(2)门叶是否正常运转:(3)止水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渗漏水:(4)门槽及埋设构件是否正常。动力及启闭机(1)指示系统是否运行正常;(2)电动机能否正常启动;(3)启闭系统能否正常开启及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电气设备(1)供电电源是否运行正常,有无断电记录,电路线路是否老化;(2)电柜蓄电池是否及时更换。下游河床及岸坡(1)下游河床是否长满杂草,河床是否受冲刷:(2)河道是否变窄;(3)两岸岸坡是否存在滑坡现象。输泄水隧(涵)洞、坝身泄水孔引水段是否泥沙、石块淤积,是否遍布垃圾。进水口(1)进水口是否通畅,有无枯木、垃圾堆积;(2)拦污棚有无损坏。进水塔(竖井)塔身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洞(管)身(1)是否存在钢筋(钢管)锈蚀、混凝土脱落、裂缝、渗漏水等现象;(2)洞(管)内通水是否顺畅。出水口(1)出水口水流流态是否正常;(2)是否存在冲坑。消能设施(1)是否设置防冲设施,消力池有无损坏或异常;(2)是否杂草丛生。工作桥桥身结构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裂缝、错位、不均匀沉降、钢筋裸露等现象闸门或阀门(1)闸门或阀门是否锈蚀:(2)门叶是否正常运转:(3)止水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渗漏水:(4)门槽及埋设构件是否正常。动力及启闭机(1)指示系统是否运行正常;(2)电动机能否正常启动:(3)启闭系统能否正常开启及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电气设备供电电源是否运行正常,有无断电记录,电路线路是否老化。表C.2砌石坝、混凝土坝检查内容表(续)工程主要部位检查主要内容管埋设施监测设施环境量监测(1)水尺等水位观测设施是否完好;(2)雨量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3)是否设置坝前淤积和下游冲刷观测设施;(4)库水温及气温是否按期观测。变形监测(1)坝体位移、倾斜、接(裂)缝变形、坝基位移、近坝岸坡变形、洞室围岩变形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2)变形监测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