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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6篇)-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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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6篇)-2.docx

    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6篇)目录1.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22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133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点204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95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种植业工作要点346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0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安排部署和2024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及2024年全市农经工作要点有关要求,2024年我区农经工作持续围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提质农民合作社、全面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工作重点,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积极主动申报全省第三批土地延包试点,新盛镇木龙村1组、调元镇顺河村5组作为本次试点区域,试点镇、村要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和延包规程,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统筹考虑承包合同到期情况,积极开展全市第二批土地延包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形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延包路径和办法。(二)开展解决农村土她细碎化问题试点。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积极主动申报全省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试点,改善耕作条件和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利用效率和宜机化水平,推动耕地适度集中连片,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本次试点在略坪镇松花村开展,试点镇、村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开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42.2%以上。全面推进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发布办事指南,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审批工作有序开展。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信息填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机制。(四)提升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水平。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完善土地台账,依托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区推广应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实现二轮延包合同全面网签,规范承包管理流程,强化系统数据运用。(五)妥善处置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审批和动态监测,落实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在宅基地审批中认真落实村民会议讨论、征询相邻权利人意见和现场公示等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土地纠纷。充分运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强化乡村调解,及时妥善处置农村土地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工作人员,提高调解仲裁工作队伍整体素质。高质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一)优化完善宅基她审批服务。各镇按照多部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规范审批流程和资料要件,提高审批工作质效。推进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审批基准版)试用,基本实现农村宅基地数字化审批管理全覆盖。(二)加强监管防止新增违建。指导督促基层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宅基地审批管理“三到场”要求,组织基层日常动态巡查。各级加强督导检查和常态化暗访,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定期报告检查督导情况,推动强化基层监管,促进农村宅基地合法规范使用,切实防住新增违建。(三)做好农民建房用地保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宅基地需求摸底调查,核实报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有序开展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尽可能有效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土地,多途径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三、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抓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五个一”标准和“七规范”要求,有效运行“三会”制度,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管理机制。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归位、账务分设,用好集体资产权属归位税费减免政策,有序推进集体资产权属变更相关工作。(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开展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进一步健全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的交易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目录,探索建立推进农村产权“阳光交易、应进必进”机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清查核实专项行动,制定清查目录,明确清查范围,全面厘清农村集体产权类别、数量、使用现状等情况,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和数据库。逐项梳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应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产,完善资产交付、确权手续,据实、以现值、按程序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强化公益性资产管护,保障功能作用持续发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严格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全面清查,对集体资产的新增、损毁、处置等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并及时报各镇“三资”中心进行账务处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涉及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入股、联营、合作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通过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严禁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以参股、联营、合作等方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的,应对资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应由具有资质的中介结构组织实施,评估结果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参股、联营、合作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持续加强财务制度以及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实现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全覆盖。强化德阳“三农”服务平台应用,实现利用平台对村组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全覆盖。深化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分设工作,村集体的资产资源以及账务核算原则上都应该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村民委员会只涉及少数行政事务的管理。(三)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持续探索开展“五大合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稳健途径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抓好闲置集体资产盘活利用,制定“一产一策”盘活策略。强化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措施落实,实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争取村集体经济发展整县扶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好集体资产基础上,通过村组联合发展、与社会资本共同参股等方式,增加集体收益,实现全区有经营收益的村占比达到90%以上。加快培育一批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好、资产管理好、经营模式好、群众获得感强的集体经济强村,力争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达10%以上。(四)切实防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风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或参与设立公司,要严格落实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因需而设,不得行政推动下指标。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出资(参与)设立的企业等市场主体之间构筑“防火墙”,明确权责边界及收益分配,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风险,防止新增集体债务。除因土地由乡镇级农民集体所有等情况外,不得设立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合并、平调集体资产。四、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一)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加大扶持粮食生产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拓宽经营内容和领域,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增值业务,发展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指导农民合作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品牌意识,打造一批全市乃至全省知名品牌。鼓励农民合作社积极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拓展农民合作社营销渠道。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等培训活动,加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注册认证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到2024年底市级及以上示范社注册认证率达到95%以上。(二)提升联农带农能力。实施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农户以货币方式出资加入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加入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统购统销等方式,带动更多农户提升技术、发展产业、增收致富。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将农民合作社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到2024年底,全区农民合作社入社带动率达到56%以上。(三)全面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抓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全面落实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按照“七有”标准,全面规范农民合作社建设,健全农民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示范社成员账户和会计电算化率达到100%。依法分配盈余,落实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要求,切实维护成员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做好省级示范社监测,积极争创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深入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贯彻落实四川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每个镇原则上需选聘辅导员1名以上,区级辅导员数量新增2名以上。强化辅导员作用发挥,按照每个辅导员服务10个以上农民合作社的标准,重点指导农民合作社从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等方面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各类组织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全周期服务。(五)强化联合与合作。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根据需要办公司。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办公司观察点跟踪指导,完善利益联结。强化社企合作,打造一批社企合作重点合作社。开展区域合作,促进农民合作社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推进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鼓励采取“农业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业产业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五、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一)推动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有效运行。落实区镇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构建“区为中心覆盖镇村”的三级体系,区级服务中心、镇级服务站实现全部挂牌并有效运行。进一步丰富提升社会化服务体系功能,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增加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模式,推动实现服务资源整合和区域统筹,逐步实现全程全链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二)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落实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加快培育有机具、人员、技术的区域专业服务主体。支持服务主体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聚焦服务小农户,推进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做好省级、市级重点服务组织评定及监测,推动区级重点服务组织评定工作。(三)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积极争取中、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支持,以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模式,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从耕种防收向农资供应、工厂化育秧(苗)、秸秆处理、烘干仓储、冷链物流和农产品初加工及销售服务等全产业链服务拓展,推动服务主体之间、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对接合作。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细化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服务过程、验收拨付等重点环节监督管理,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善、服务有效。(四)指导行业规范发展。各镇要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质量监督,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良性发展。切实规范服务流程,推广使用示范合同,项目区(市、县)示范文本使用率达到95%以上。指导落实小麦、玉米、水稻等大宗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细化服务技术规范、作业要求,提升服务质量。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信息平台、服务市场、监管平台,结合“物联网+”技术,有效实现线上对接、实时服务、记录可查。六、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保障(一)加强项目管理。继续实施好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完成。鼓励各类服务主体积极参与项目实施。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使用作业监测终端开展项目验收。严格资金监管,防止项目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和拖延拨付,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应。加强涉农资金和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加强农经统计。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农经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充分利用确权登记颁证、名录库、清产核资等成果,做到统计数据有最基础的来源依据,严禁主观随意填报。坚持统计人员与业务人员审核“双把关”制度,在统计报表填报、汇总和上报等关键环节,采取纵向横向对比、逻辑关系校验、逐级倒查等方式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农经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三)强化调研总结。注重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总结,及时报送信息、简报。重点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高质量发展、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入调研,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各镇每半年至少报送2条重点工作信息信息,全年至善报送1篇以上典型经验材料或专题调研报告,未按时报送的将在考核时酌情扣分。(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各镇农经干部队伍建设,稳定、充实乡镇农经干部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做到责有人负、事有人做。各镇要加强对乡镇农经工作的重视,支持并加强对农经干部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芜湖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芜湖市委市政府、XX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围绕以粮食安全为重心的农业生产和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为重点,聚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三大任务,全面实施九大工程,切实提升农业农村工作质效,推动农业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完成芜湖市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23.78万亩以上、产量55万吨以上。推广水稻优质专用粮食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订单式收购模式,优质专用水稻种植面积占比超80%。建设精耕细作示范点,主攻单位面积产量,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50个以上。全面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持续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油料、大豆生产任务。抓好再生稻扩面工作。二、强化“菜篮子”供给保障。继续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市级蔬菜标准园项目建设,蔬菜总产量达到54.1万吨,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2000亩,全市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7.38万亩。全市食用菌总产量达到3550吨。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成芜湖市下达的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和规模猪场(户)保有量,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抓好家畜血吸虫病防控,确保完成上级及XX市血防办下达目标任务。推进“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落实支持肉牛产业发展10条政策,力争完成年出栏量5600头,存栏量2600头目标任务。三、推进健康水产养殖。围绕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推进水产种业提升和渔业生产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作,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推广健康生态养殖、工厂化养殖,开展“XX螃蟹”等亲本选育、苗种培育工作,实施苗种本地化供应,建设“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建设,加大冷链物流等工作,举办螃蟹节、龙虾节等节庆活动,提升品牌价值;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规范增殖放流,推动涉渔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全年水产品产量增长5%,改造养殖池塘面积700亩,开展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5个,建设“渔+”综合种养示范区1500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1.5万亩,稻渔面积发展到29万亩。四、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增效。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十大绿色食品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新建省级基地1个。深化农产品加工业跨越提升行动,力争创建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个国家产业强镇。积极培育和发展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相融合的模式,推动“互联网+”将农产品出村进城,着力打造“一乡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产业生态。五、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以上。安徽农业大学XX乡村振兴产业研究院实体化运行,加强政企院校合作,构建现代农业开放性创新型研究团队。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种质资源普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数字化提升,推广种植智慧“芜湖大米”9万亩,新建数字农业工厂(农场、牧场、渔场)、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等6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训高素质农民500人。六、提升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支持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水稻机插(机抛)秧率达6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9.5%。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强农机技能培训,加快关键领域“机械换人”,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个、库容0.5万立方米。七、夯实农田设施建设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5万亩,适当提高管护资金投入。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加大博荒耕地利用力度,做到应种尽种、能种尽种。扎实推进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掌握土壤资源情况。八、加快农业品牌建设。扎实推进“皖美农品”行动,积极参加在沪苏浙组织开展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以上,强化证后监管,依法打击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不法行为。培优XX白茶等区域公共品牌,创建3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九、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4%和84%以上。深入实施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84%和83%。持续推进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行动,加大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成效的宣传推广。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完成25%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减量化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o开展豆工豆、芹菜和水产等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加强乡镇星级检测站建设,强化产地速测把关,推进智慧监管。持续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的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稳步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和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落实禁捕水域禁钓管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抓好退捕渔民动态监测和就业帮扶“暖心行动”,落实落细安置保障政策。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规范增殖放流,推动涉渔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村沼气、畜禽屠宰、农药饲料、渔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十、建设徽风皖韵和美乡村。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改造提升农村户厕9000户。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乡村道路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加强精品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或跨区联片谋划储备一批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精品示范村3个。围绕“一廊五线”规划布局推动省级中心村建设,集中连片新建30个。持续抓好一般自然村庄整治工作,建设精品型(3.0版)美丽宜居自然村庄60个,建设基础型(1.O版)美丽宜居自然村庄262个。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保护传承农耕文化。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和法治乡村建设,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办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十一、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家庭农场发展到3500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600个左右。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率达到73%,300亩左右集中连片流转占规模经营比例达到45%以上。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所有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到70%o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抓手,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到行政村全覆盖。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监管,高质量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审计任务十二、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继续实施农民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整合市域内优质旅游资源,打造三条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乡村风景线。深入推进产业帮扶工作,促进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产业,稳岗就业。持续完善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壮大各类带动主体,全市新型经营主体以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带动产业帮扶对象3200户以上,发展自种自养达标户4400户以上。十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从政治上看“三农”抓“三农”。加强学习培训,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不断提高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本领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农业农村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细化任务分解,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扎实推动“三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点2024年,推进全市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万工程”为主载体,协同推进粮食安全、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改革重点任务与确保农村居民稳定增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城乡收入倍差缩小到1.66以内。一、稳定农业经营保障收益1.抓好粮食稳面积增单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全市粮食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172万亩以上和14.3亿斤以上。深入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良种、良法、良机、良田、良策集成配套,推动水稻、油菜单产增长1-1.5公斤,小麦单产增长1-2公斤,大豆单产增长1公斤。(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 .稳定粮油扶持政策。加大油菜(油茶)、大豆规模种植补贴力度,完善稻谷完全成本和收益保险。加大对粮食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的补贴力度,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3 .调优种植业结构。加快推进市级种植业精品园创建,合理发展特色林下经济,推进特色种植集中连片,全市蔬菜面积、产量稳定在135万亩、270万吨。加强对市级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指导,稳步提升本地蔬菜生产能力和鲜菜自给率。(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4 .稳定生猪产能。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化畜禽养殖场20个,完善能繁母猪调控预警和生猪保险机制,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7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最低保有量保持205家。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提升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创建无疫病小区1个、净化场1个、“两化”达标场30家以上。(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市农机畜牧中心)5 .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加快推进半潜式深远海养殖平台、北欧鞋鱼产业园、宁海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等设施化养殖项目。强化伏季休渔、渔业增殖放流等资源养护,实施北渔山岛海域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继续推进象山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远洋渔业。全市水产品总量稳定在113万吨以上。(责任单位: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二、提升乡村产业增加效益1 .深入推进种业强市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种业智慧总部。加强重点研发团队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健全种业科技产学研协同攻关机制。加快推进特色优质品种研发推广,加强岔路黑猪、北沙牛、象山白鹅等优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拟穴青蟹、岱衢族大黄鱼等产业化转化,实施种业提升项目10个以上,种业产值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2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新制定地方标准10个、团体标准2个,完成市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个。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新增绿色食品认证30个,新认定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推广生态循环绿色高效种养模式,新增稻鱼(虾、鳖)共养面积2.3万亩、稻菜轮作面积3万亩。实施品牌振兴行动,积极打造“阿拉XX”XX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15个以上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开展“十佳”系列精品推选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茶博会等节庆展会活动,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3 .大力发展乡村“土特产”。强化产业上下游协同,不断提升产业韧性、质效和竞争力,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做强农业“地瓜经济”,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00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130亿元。加快提升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民俗体验、农艺博览等融合产业规模层次,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4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联盟、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等各类主体创建服务中心,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新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100家以上,规范提升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以上,创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整县提升试点2个。(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5 .加速乡村产业数智融合。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行动,发展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农业,争创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基地。提高蔬菜、畜牧、水产品设施化水平,新增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20个,创建省级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3个、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10个以上,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9个、数字农业工厂(基地)14家以上,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畜牧兽医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三、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扩大增益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探索推进农房改造、杆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试点,持续深化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70%,新增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100O座、管线序化村100个。以“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为轴,点线面结合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加快建设“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计划培育100个片区组团,串连100o个以上村庄,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1个、共同富裕示范带2条、示范乡镇10个、特色精品村30个、达标村400个,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2 .实施乡村点亮行动。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村落、历史文明名村保护,协同推进河姆渡稻作文化博物馆建设,传承发扬好稻作文化、山耕文化、渔猎文化。加强农村非遗保护传承、转化利用,组织农耕文化暨二十四节气活动。探索艺术振兴乡村、文化赋能共富的新途径,新创建艺术赋能村50个。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康养运动等新型业态。(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3 .建设乡村共富单元。以“一统三化九场景”为引领,加快打造乡村未来数智生活圈,新增省级未来乡村20个以上。深入推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同质同标,促进公路、供水、供电、供能等基础设施提标提质,加快打造城乡居民幸福共同体。(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4 .促进乡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立秸秆露天焚烧力530”高效闭环处置和综合利用管控机制,新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7个、低碳生态农场35个,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7.5%和98%以上,秸秆离田率达3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指导奉化区大堰镇箭岭村争创全国低碳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科技教育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四、深化农村改革转化权益1.开展二轮土地延包试点。指导北仑、慈溪、余姚开展延包试点,加强土地流转期限与二轮承包到期有效衔接,推进土地连片集中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率和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71%以上。(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5 .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在海曙区、奉化区两个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全域推广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土地流转模式、净地建设标准、利益联结机制、生产经营模式、服务供给机制创新,新增农业标准地4万亩以上。(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6 .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以山区农村为重点,加快推进闲置农房(宅基地)整村、整镇、区域化盘活,培育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特色样板村10个,新增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2500宗以上。指导象山县全面完成“两项试点”,梳理总结宅基地改革经验。(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7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集体经济“扩中提低”行动,因村制宜推进分类发展。深化片区组团、联营抱团、飞地抱团,组建培育强村公司,加强村庄经营,推进资产资源盘活,培育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养老养生等乡村经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8 .完善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机制。深化分层分类精准帮扶,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扎实推进产业共富项目、乡村公益性岗位、综合性保险和住房微改造等帮扶举措,精准助推农户增收,着力提升健康帮扶水平和改善农户居住条件。探索成立帮扶共富基金,建立健全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1%以上。(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协调处)五、促进乡村善治维护利益1.加强农村清廉善治建设。推进示范性清廉村居储备库建设,迭代“村民说事”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经验做法,新增市级善治(示范)村200个以上、清廉村居200个以上。深化乡村治理集成创新,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迭代升级,形成一批有XX辨识度的治理成果。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2 .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会同市现社办推进城镇化村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推进镇乡(街道)城镇化村社区化管理服务试点。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城镇化村率先配置1名以上社区工作者。(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3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工作,逐项完成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化数字化管理应用,探索开展村级合同“全周期”管理监督,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4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深化海上“千船示范、万船整治”工程,创建安全引领船550艘,10人以上渔船救生筏配备全覆盖。开展渔船安全“大筛查”行动,推进“甬海红帆”行动。加强农机安全、沼气安全管理,积极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和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豆工豆、杨梅、芹菜、猪肉、养殖大黄鱼等5个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深化农(渔)业气象服务合作,提升农(渔)业气象灾害精准防控能力。(责任单位: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六、培育人才队伍创新助益1.实施“新农人”培育行动。集成乡村人才孵化平台,健全乡村人才“育引用留”全链条机制。用好XX市“甬江人才工程”平台,实施“乡村CEo培养招聘计划1.加快农业农村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研究提出农业农村人才分类认定标准。重塑农民培训体系,支持打造“一县一特色”农民培训促富品牌,新培训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头雁项目)200名、高素质农民8000人次、农村实用人才6000人次。(责任单位:科技教育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2.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农业领域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专家+创客团队+基地农户”的组团创业机制,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服务。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新培育农创客2300人以上。(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科技教育处)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全面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加强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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