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大活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保障性检验项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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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大活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保障性检验项目表.docx
重大活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保障性检验项目表»A.1重大活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保障性检验项目表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1机器空间1.1通道及照明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是否满足以下要求:(1)通往机器空间的通道保持通畅,相关人员能够安全、方便、无阻碍地使用;如果通往机器空间的通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不超过4.0m,可以采用固定的梯子作为通道。(2)进入机器空间的门或者活板门附近的通道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1.2机房通道门及警示标志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是否满足以卜.要求:机房通道门不能向机房内开启,其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60m:门上装有用钥匙开启的锁,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机房内将门打开。0机房通道门外侧设有包含“电梯机器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文字的警示标志。1.3活板门对于斜行电梯,检查供人员进出的活板门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尺寸不小于0.8OmXO.80m。(2)开门后能够保持在开启位置,并且当其处于开启位置时,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3)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从内部不用钥匙也能够打开。1.4机器空间专用目测,检查机器空间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机器空间不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1.5活动区域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活动区域的净高度不小于1.80m。(2)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50m时,设有楼梯或者高度不大于4.0m的固定的梯子,并且设有护栏。1.6工作区域尺寸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在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屏前有一块净空间,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不小于0.50m与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屏全宽的较大者,净高度不小于2.OOmo(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护和检查以及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空间,其净高度不小于2.OOmo1.7轿厢工作区域对于设在轿厢内或者轿顶上的工作区域,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卜.要求:(1)防止轿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功能有效。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运载装置)的所有运行。轿厢壁上设置的检修门不能向轿厢外打开,并且装有用钥匙开启的锁,不用钥匙能够关闭和锁住;检查该门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1机器空间1.8底坑工作区域对于设在底坑内的工作区域,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设置停止轿厢(运载装置)运动的机械制停装置,使工作区域可站人平面与轿厢最低部件或者运载装置最前端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OOmo0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够防止轿厢(运载装置)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运行控制装置来控制轿厢(运载装置)的电动移动。(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被授权人员接近和操作。1.9平台工作区域对于设在平台上的工作区域,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该平台是具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永久性装置,并且设有护栏。位于轿厢(运载装置)或者对重运行通道中的平台符合以下要求:(1)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被授权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接近和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2)维护和检查不需要移动轿厢(运载装置)时,设置防止轿厢(运载装置)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该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够防止轿厢(运载装置)的所有运行。0维护和检查需要移动轿厢(运载装置)时,设置活动式机械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运载装置)的运行区间,当轿厢(运载装置)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运载装置)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2.OOm处,当轿堆i(运载装置)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运载装置)停在平台下方符合第Al.2.11条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Q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运载装置)移动,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堆i(运载装置)在第(3)项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1.10顶层工作区域对于设在顶层的斜行电梯工作区域,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设置停止运载装置运动的机械制停装置,使工作区域可站人平面与运载装置最前端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OOmo(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运载装置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运行控制装置来控制运载装置的电动移动。(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被山授权人员接近和操作。2井道2.1井道照明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井道内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部分封闭的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时,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斜行电梯的井道内设有永久性人行通道时,沿着人行通道设有应急照明,在停电状况下该照明能够符合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2.2轿厢(运载装置)与井道壁的间距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轿厢(运载装置)与面对轿厢(运载装置)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或者局部高度不大于050m时,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域内打开时,上述间距不受限制。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2井道2.3井道封闭措施图A-I部分封闭井道的最小围壁高度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已完全封闭。(2)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设有无孔、高度符合图A-I要求,并且距离地板、楼梯或者平台边缘不大于O.15m的围壁。2.4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是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的连续垂直表面。(2)对于非斜行电梯,层门地坎下井道壁的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11i;对于斜行电梯,其尺寸能够覆盖地坎下面整个入口宽度两边各加上5011un和开锁区域下面加上50mm。2.5到达和离开轿顶的安全措施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llm(对于消防员电梯,为7m)时,采取了下列措施之一消防员电梯仅允许采取第(1)项所述措施:(1)设有符合以下要求的中间安全门,使安全门与层门(或者安全门)地坎间的距离均不大于llm(对于消防员电梯,为7m):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不能向井道内开启:门能够可靠地关闭和锁住;验证门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在井道外,安全门近旁有包含“电梯井道一一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文字的警示标志。(2)相邻层门(或者安全门)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8m时,具有在现场可获得的消防用防坠落装备,并且在上部层门(或者安全门)附近的井道外建筑结构上设有安全固定点,其上标明的承载能力值不小于22kNO(3)在井道内设有固定式钢斜梯或者具有安全护笼的固定式钢直梯,并且具有在紧邻的上部层门(或者安全门)、所设置的钢斜梯(或者钢直梯)以及轿顶之间安全进出的措施。注A1-5:紧邻的轿厢正对侧均设置了符合第A1.6.4条要求的轿厢安全门时,可以不设置上述措施。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2井道2.6紧急和检修通道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通往斜行电梯井道的紧急通道或者检修通道是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设有符合第A1.2.5条第(1)项所述要求的井道安全门,使安全门与相邻层门地坎间的距离与所采用的装置相符,如果采用梯子,沿斜面测量不大于Hmo(2)井道内设有可以安全使用的、贯穿井道两端的永久性人行通道或者固定的梯子。(3)紧邻的运载装置正对侧均设有符合第A1.6.4条要求的轿厢安全门。(4)具有从外部无风险地直接进入轿厢的措施(如可移动的提升平台)。2.7运行路径下方防护措施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对重(平衡重)运行路径下端部的下方存在人员能够到达的空间时,对重(平衡重)上设有安全钳。2.8对重(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措施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对重(平衡重)的运行区域是否设有刚性隔障,并且符合以下要求:从底坑地面到隔障的最低部分不大于0.30m。0从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的位置起或者平衡重位于最低位置起延伸到底坑地面以上至少2.OOm处。(3)宽度至少等于对重(平衡重)宽度或者危险区域宽度。对于斜行电梯,如果通往井道的门开启时,验证其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使所有电梯自动停止,并且仅由被授权人员手动复位后才能启动,则可以不设置本条所述的隔障。2.9运动部件防护措施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设有符合以下要求的刚性隔障:从底坑地面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至底层端站楼面以上至少2.50m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注A1-6:如果电梯正常运行中轿厢、对重(平衡重)的最低部分(随行电缆、补偿装置及其附件、限速器张紧轮和类似装置除外)与底坑地面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2.OOm,轿厢行程的最低点以下无需设置隔障。任一电梯的护栏内侧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m时,设置贯穿整个井道的隔障,并且其宽度不小于运动部件的宽度每边各加0.IOnio对于井道内允许人员行走的斜行电梯,还须沿着井道在相邻的电梯间设置隔障,隔障高度H符合以下要求:H妾2.50-D(m)且H>1.80m上述要求中,D指人行道最外侧到相邻斜行电梯的运载装置或对重(平衡重)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在井道的倾斜位置,H指与斜面垂直的距离。对于斜行电梯,如果通往井道的门开启时,验证其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使所有电梯自动停止,并且仅由被授权人员手动复位后才能启动,则可以不设置本条所述的隔障。2.10制导行程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曳引驱动电梯:当轿厢(运载装置)或者对重位于表Al-I规定的最高位置时,其导轨长度能够提供不小于0.10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或者斜行电梯的运载装置和对重能够被导向至对应缓冲器完全压缩的位置。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2井道2.10制导行程表Al-I轿厢(运载装置)、对重和平衡重的极限位置轿厢(运载装置)最高位置非斜行电梯: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0.035小:斜行电梯: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0035u2sin轿厢(运载装置)最低位置轿厢(运载装置)完全压缩缓冲器对重(平衡重)最高位置非斜行电梯: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0.0351)2斜行电梯:运载装置完全压缩缓冲器+0,0352sin对重(平衡重)最低位置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注1::额定速度,m/s;11,:上行额定速度,m/s;,:下行额定速度,m/s::行程极限位置运行方向与水平面的夹角,下同。注2:对于设置前置轿门的斜行电梯,运载装置的最高位置是指运载装置完全压缩上部缓冲器时的位置。注3:当曳引驱动电梯驱动主机的减速是按照规定被监控时,对于非斜行电梯,0.0352可以按轿厢或者对重触及缓冲器时的速度减小;对于斜行电梯,O.O35u2sin0的值可以减小到-一半,但应当不小于0.25m。注4:对于具有补偿绳及补偿绳张紧轮和防跳装置的曳引驱动电梯,0035u2的值可以用张紧轮可能的移动量再加上轿厢行程的1/500或者0.20m(取二者中的较大者)来代替。2.11顶部空间目很当招对于ha5轿工23一4U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厢(运载装置)位于表Al-I中规定的最高位置时::通过轿顶进入井道顶部的电梯,符合以下要求(见图A-2):51.00m,hbO.10n,hcO.30m0Ij上方有一个不小于0.5OmXo.6OmXo.8O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均可)。/_1导靴或滚轮、悬挂装置端接装置、垂直滑动/'J>门的横梁或者部件:2不小于0.5OmXO.6OmXO.8Om产宝KyX的长方体;3安装在轿顶的最高部件;4轿顶最高可站人面积水平面:ha位于轿厢投影部分的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1 I平面与轿顶最高可站人面积水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u/hb井道顶最低部件与导靴或滚轮、悬挂装置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2乡"'he井道顶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部件最高部一/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J图A-2顶部空间示意图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2井道2.12底坑空间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当轿厢(运载装置)位于表AIT中规定的最低位置时:(1)对于非斜行电梯,符合以下要求: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0.5OnlXO.6OmX1.om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均可).底坑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Onb当夹紧装置钳块、棘爪装置、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0.10m;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OJ5m但不大于0.5OnI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线性关系增加至0.50m。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夹紧装置钳块、棘爪装置、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30m。(2)对于斜行电梯,符合以下要求: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0.5OmXO.6OmX1.Om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均可)。底坑后壁(正对运裁装置最后端部件的底坑墙壁)与运载装置最后端部件之间的自由距离不小于0.50m,当运载装置最后端部件与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15m时,该自由距离可减小至0.1011)o在运行路径方向,运载装置最后端部件与固定的最先可能撞击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Ino2.13底坑设施及装置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供人员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梯子为永久设置,并且不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底坑深度不大于2.50m时,可以采用非永久设置的梯子:如果该梯了-在展开位置可能与运动部件发生碰撞,则当其不在存放位置时,能够通过电气安全装置防止电梯运行。(2)进出底坑的通道门符合以卜.要求:门的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60m;不向底坑内开启;门上装有带钥匙的锁,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底坑内将门打开:在井道外,通道门近旁有包含“电梯井道一一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文字的警示标志。(3)底坑地面平整,无渗水、积水。(4)底坑内设有在进入底坑时以及底坑地面上均能够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和进入底坑时方便操作的井道照明操作装置,并且功能有效。2.14导轨支架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安装于井道上、下端部的非标准长度导轨的支架数量符合设计要求。(2)导轨支架安装牢固,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2.15轨道下方防护措施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人员可以进入斜行电梯运行轨道的下方时,设有无孔的防护隔障,以挡住和收纳可能掉落的碎片或者零件。2.16缓冲器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缓冲器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锈蚀等现象。(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正确,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正常。(3)对重缓冲器附近设有清晰的对重越程距离标识。(4)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不超过对重越程距离标识上标注的最大允许值。(5)防爆电梯的缓冲器与轿厢、缓冲器与对重的撞击面采取的无火花措施保持完好。注A1-7:本条第(3)、(4)项不适用于设置前置轿门的斜行电梯。2.17极限位置限制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极限位置限制装置能够在轿厢(运载装置)、对再接触缓冲器之前或者柱塞接触缓冲停止装置之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柱塞在缓冲停止期间保持其作用状态。注Al-8:本条不适用于设置前置轿门的斜行电梯。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3电气设备(装置)及控制3.1主开关目测,检查每台电梯是否单独设置符合以下要求的主开关:(1)从机器空间入口处易于操作,并且在断开位置上提供能够锁住的机构或者“隔离”装置。(2)具有机房时设置在机房内,没有机房时设置在控制柜内(控制柜未设置在井道内时)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屏上(控制柜设置在井道内时),如果紧急操作屏和动态测试屏是分立的,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3)如果从控制柜、驱动主机处不易直接接近主开关,则在该处设有有效的电气设备和部件的断开(隔离)装置。(4)不能切断轿照照明和通风、机器空间照明、电梯井道照明以及轿顶、滑轮间和底坑电源插座的电源。(5)机房为多台电梯共用时,主开关的操作机构易于识别。3.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目测,检查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是否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3.3接地保护措施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D供电电源自进入机器空间起,中性导体(N,零线)与保护导体(PE,地线)始终分开。(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PE,地线)可靠连接。(3)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发生接地故障时,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或者在第一次正常停止运转后,能够防止驱动主机再启动。恢复电梯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3.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检查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否功能有效。3.5门旁路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卜.要求:0)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附近标明“旁路”字样以及该装置的“旁路”或者“关”状态。0处于旁路状态时,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但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处于旁路状态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并且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模式下电梯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照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4)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3.6门回路监测功能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且层门锁释放时,对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锁紧装置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进行监测;监测到故障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3.7制动器状态监测功能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能够监测制动器每次动作时每组制动器机械部件的正确动作(松开或者制动),或者监测每组制动力:当监测到制动器失效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3.8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D装置上设有铭牌,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制造单位名称、技术参数。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的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2)当电网电源中断或者故障时,至少等待3s该装置才能自动投入救援运行;完成自动救援运行后,维持动力驱动自动门的开门状态不小于IOs再退出自动救援状态,关闭层门和轿门,恢复主电源回路。(3)处在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状态,以及主开关断开、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不能投入救援运行。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3电气设备(装置)及控制3.9检修运行控制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U)轿顶设有一个检修控制装置,并且功能有效。(2)如果多个检修控制装置切换到“检修”状态,则操作任一检修控制装置时均不能使轿厢运行,除非同时操作所有切换到“检修”状态的检修控制装置上的相同方向按钮。(3)电梯运行仍依靠电气安全装置;但当轿厢内的检修装置切换到''检修"状态时,能够使第A1.1.7条第(3)项所述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3.10紧急电动运行控制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功能有效。(2)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后,依靠持续按压的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清楚地标明运行方向。(3)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域。3.11紧急和测试操作屏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0)设有显示装置或者直接观察驱动主机的观察窗,以获得轿厢运行方向、速度以及是否到达开锁区域的信息。0设有停止装置,除非在其附近1.Om之内有可以直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其他停止装置。(3)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功能有效。3.12紧急报警装置(对讲系统)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采用由应急电源供电的双向对讲系统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m或轿厢内与进行紧急操作处之间无法直接对话,则在轿厢内和进行紧急操作处设置由应急电源供电的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4驱动主机4.1驱动主机停止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驱动主机上设有停止装置并且功能有效,如果在驱动主机附近1.Om之内有可以直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其他停止装置,则驱动主机上可以不设置停止装置。4.2曳引轮槽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曳引轮绳槽(带槽)没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4.3制动器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能够采用持续手动操作的方法打开驱动主机的制动器,并且手动释放制动器装置失效不会导致制动功能的失效。(2)能够从井道外独立地测试每个制动组。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对于需要定期拆解保养的鼓式制动器,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受检电梯制造(改造)单位(该单位已经注销时,按照相应驱动主机的制造单位或者型式试验机构)的要求进行了拆解保养,并且提供了拆解保养过程的视频或者照片等见证材料。4.4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可拆卸手动机械操作装置可从驱动主机上拆卸或者脱出时,设有最迟在该装置连接到驱动主机时起作用的电气安全装置。(2)用于紧急操作的盘车手轮是平滑和无轴条的,并且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或者在不可拆卸的盘车手轮上,清晰地标明轿厢的运行方向。(3)手动松开制动器后仅在重力作用下不能移动轿厢(运载装置)时,能够通过手动机械装置或者独立于主电源供电的手动操作电动装置将轿厢(运载装置)移动到附近层站。(4)在紧急操作处,易于检查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域。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5.1钢丝绳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悬挂钢丝绳、补偿钢丝绳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没有笼状崎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90%等现象。(2)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超过表A1-2所列数值。表Al-2一个捻距断丝数量断丝的形式钢丝绳类型6X198X199X19均布在外层绳股上243034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上81011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444股谷(缝)断丝111注: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6d(d表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mm)5.2包覆带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没有包覆层变形(如鼓包、压痕、折痕、凹陷等)、承载体外露或者刺出、承载体断裂等现象。(2)具有便于查看包覆带使用时间或者电梯启动次数的装置。(3)设有监测包覆带每根承载体强度情况的装置,当检测到任一根承载体破断时,能够防止电梯的下一次正常启动。5.3悬挂装置端部固定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悬挂装置的端部固定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对于强制驱动电梯,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两个绳夹将悬挂装置固定在卷筒上。5.4补偿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补偿装置端部固定可靠。0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对于斜行电梯,当不采用重力张紧装置时,设置电气安全装置检查补偿绳的最大张紧位置);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对于斜行电梯,为2.5ms)时,设有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停止运行。G防爆电梯的补偿链(绳)外部无火花措施保持完好,并且运动时不与其他金属构件、底坑地面相碰擦。5.5钢丝绳卷绕目测,对于强制驱动电梯,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当轿厢(运载装置)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的绳槽中至少保留一圈半的钢丝绳。(2)卷筒上只能卷绕一层钢丝绳;对于斜行电梯,当设有排绳装置时卷筒上最多卷绕三层钢丝绳,无排绳装置时卷筒上只能卷绕一层钢丝绳。(3)有防止钢丝绳滑脱和跳出的措施。5.6异常伸长保护措施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如果轿厢(运载装置)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或者采用包覆带悬挂,则当任意一根悬挂装置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能够通过电气安全装置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5.7非金属材质反绳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非金属材质反绳轮时,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大于1.75ms°0为防止悬挂装置脱离绳槽(带槽),在入槽和出槽位置附近各设有一个防脱槽装置。如果悬挂装置在轮轴水平以下的包角大于60°并且整个包角大于120°,至少设有一个中间防脱槽装置。G反绳轮上或者附近设有永久固定和清晰的标识,标明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制造日期、维护保养要求(如润滑方法与周期)及报废条件。(4)维护保养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维护保养,并且提供了维护保养过程的视频或者照片等见证材料。(5)在进行第1.3条所述的各项试验前、后,均未出现悬挂装置脱离轮槽(带槽)、轮及轮轴偏转、固定结构变形等现象。对于本规则实施前已经投入使用并且未按照本条第(1)、(2)、(3)项进行过监督检验的非金属材质反绳轮,应当至少符合本条第(4)、(5)项的要求。5.8旋转部件防护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在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内的曳引轮、滑轮、健轮、限速器轮、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等与钢丝绳(包覆带、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设有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包覆带、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带槽、链轮)、异物进入钢丝绳(包覆带、链条)与绳槽(带槽、链轮)之间;并且防护装置与运动部件无碰擦产生。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除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涉及外,可以按照以下要求设置旋转部件防护装置:采用悬臂式曳引轮或者链轮时,有防止钢丝绳脱离绳槽或者链条脱离糖轮的装置,并且当驱动主机不装设在井道上部时,有防止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间或者链条与链轮之间的装置。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轮、轿架上固定的反绳轮和补偿绳张紧轮,有防止钢丝绳脱离绳槽和进入异物的防护装置。6轿厢(运载装置)与对重(平衡重)6.1轿顶停止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轿顶上距入口不大于I.Om处设有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并且功能有效:该装置也可以是距入口不大于1.Om的检修控制装置上的停止装置。注A1-10:对于斜行电梯,当轿顶作为工作区域时应当设置轿顶停止装置。6.2轿顶护栏目测或者测量数据,轿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方向净距离大于0.30m时,检查轿顶是否设有符合以下要求的护栏:(1)由扶手、0.10m高的踢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2)当护栏扶手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应当不小于0.70m;当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3)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0.15m之内,并且扶手外侧边缘与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0.IOmo注A1-11:对于斜行电梯,当轿顶作为工作区域时应当设置轿顶护栏。6.3轿用安全窗目测,对于消防员电梯,检查其轿顶是否设有安全窗,并且符合以下(1)(4)项的要求;对于其他电梯,如果轿顶设置了安全窗,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1)(3)项的要求:(1)设有手动锁紧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2)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3)安全窗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4)如果打开了安全窗,即使安全窗重新关上,在未执行手动锁紧动作时电气开关也不能复位。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6轿厢随载装置)与对重(平衡重)6.4轿厢安全门如果设有轿厢安全门,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设有手动锁紧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2)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平衡重)或者固定障碍物。(3)安全门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4)当相邻轿厢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35m时,提供一个连接到轿厢或者设置在轿厢上的具有扶手的过桥:并且设置检查过桥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过桥处于非停放位置并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够防止任一轿厢的所有运行。6.5轿厢(运载装置)和对重(平衡重)间距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轿厢(运载装置)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平衡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1三o6.6对重(平衡重)块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对重(平衡重)块固定可靠。(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对重块的数量或者总高度),并且该措施不会被混淆。0非金属材质对重(平衡重)块上有清晰的标识,标明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制造日期和报废条件。在进行第1.3条所述的各项试验前、后,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包覆物均无开裂、破碎、剥落、严重腐蚀等现象。6.7轿厢内铭牌及标识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轿厢内设有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额定载而量)、产品编号或者追溯编码、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制造年份: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额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2)轿厢内设有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出口层按钮(如果有)采用凸起的星形图案予以标识,或者采用与其他按钮颜色明显不同的绿色按钮。6.8斩厢照明及通风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轿厢正常照明和通风有效。(2)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由紧急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能够自动投入工作。6.9轿厢语音播报系统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轿厢内设有语音播报系统,在停电、故障停梯、轿厢位置校正(再平层除外)、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启动以及接收火灾信号退出正常服务时进行语音播报,提示、安抚轿厢内乘客。6.10轿厢护脚板目测或者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对于非斜行电梯,轿厢地坎护脚板的垂直部分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对于斜行电梯,轿厢地坎护脚板的宽度至少等于运载装置位于开锁区域内时相应层站人口可能暴露的整个净宽度:设有侧置轿门时,其垂直部分的尺寸能够保护所有可能暴露的表面;设有前置轿门时,面对较低的层站侧,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30mo6.11轿厢超载保护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最迟在轿厢内载荷达到110%额定载重量时能够检测出超载,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厢内有音响和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开启,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紧状态。对于未曾依据上述要求对轿厢超载保护装置进行过监督检验的电梯,其轿厢超载保护装置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但允许轿厢内只提供音响信号或者发光信号。检验大项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与方法7层门和轿门7.1门地坎距离测量数据,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5廊。7.2门问隙测量数据,检查门关闭后的间隙是否符合以下要求: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IOmme0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最快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第(1)项所述的间隙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7.3玻璃门防拖曳措施检查防止儿童的手被玻璃门拖曳的措施是否有效。7.4门再开启保护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卜.要求:对于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在门关闭过程中人员通过入口时,保护装置能够自动使门重新开启。对于未曾依据上述要求对门再开启保护装置进行过监督检验的电梯,当人员通过入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保护装置能够自动使门重新开启。7.5门的运行与导向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无脱轨、机械卡阻或者错位现象。(2)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层门应急导向装置或者保持装置能够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3)在底部的层门保持装置上或者其附近设有识别保持装置最小啮合深度的标记,并且该啮合深度不小于标记值。注:对于按照GB7588-2003标准及更早标准出厂的电梯,按照(1)和(2)检查。7.6自动关闭层门装置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自动关闭层门装置能够使开启的层门关闭;如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其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保持有效;对于防爆电梯其无火花措施保持完好。7.7紧急开锁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卜.要求:0)每个层门均能够被专用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未保持在开锁位置。0如果只能通过层门进入底坑,则从底坑爬梯且在高度1.80m内和最大水平距离O.8Om范围内能够安全地触及门锁,或者能够通过永久设置的装置从底坑中打开层门。7.8门的锁紧与闭合目测,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锁紧动作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轿厢(运载装置)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3)检查层门、轿门锁紧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正常。(4)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均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设有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7.9轿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