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7篇(最新版).docx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共7篇)目录篇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篇二、2024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12篇三、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17篇四、科技经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方案26篇五、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31篇六、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2024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42篇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2024-2026年)56篇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制定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为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力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责任分工国务院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分别制定细化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一件事”全链条的原则,由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制定子方案,其中:教育部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民爆、民用船舶安全,民政部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建设施工、燃气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负责道路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商务部牵头负责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应急管理部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体育总局牵头负责体育场馆和设瓶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负责国家粮油储备安全,国家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国家铁路局牵头负责铁路安全,中国民航局牵头负责民用航空安全,国家邮政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安全,国家文物局牵头负责文博单位安全,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国家矿山安监局牵头负责矿山安全等子方案制定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燃气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2.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出台一批、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对于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4年上半年按计划完成制定;对于已经出台的行业领域,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对于以推荐性标准或以试行、暂行办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标准等,增强权威性。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细化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解读文件和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1.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2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严肃责任追究。3 .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市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4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部门间分管负责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工贸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分级建成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5 .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6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城市更新、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实现城被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1.推动危化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出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2025年底前建成国家层面“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7 .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8 .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1.结合国际通用的职业安全管理体系,2024年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大中型企业,修订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适时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2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1 .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完善保密制度、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2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3 .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推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模扩大到150支左右,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4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每年组织对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至少开展一轮全覆盖轮训。2024年底前,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加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力度。(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在省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固定的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5 .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国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全面规范并建立省、市、县三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二)加强安全投入。各地区要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三)强化正向激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组织考察、评优评先等事项的必察必核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酌情给予记功或者嘉奖,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四)强化考核巡查。国务院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考核结果与中央组织部地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结合,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党中央报告;借鉴中央环保督察经验做法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将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篇二、2024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缄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教育系统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二、主要任务(一)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专家智库遴选。整合涉及校园安全各个领域的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安全培训、第三方评价、安全检查等方面,指导大中小幼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专业化建设。2024年,通过单位推荐、各地遴选等方式,教育部组建涵盖消防、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实验室、实习实训,中小学幼儿园等领域的专家智库。鼓励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二)提升校园安全标准规范。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并做好解读宣贯。2024年,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2025年制定出台高等学校安全指南,推动大中小幼不同层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开展标准解读,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2026年,各省级数育行政部门要依据2个指南,分别研究制修订各地的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三)开展校园安全信息平台建设。2024年,逐步建立全国学校安全专报制度,组织各地各校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加强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2026年底前,全面搭建教育安全信息传播平台和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安全工作学习研究、沟通交流和信息上报。(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2026年底前,教育部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分管安全工作同志开展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区域内大中小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全工作处(科)长轮训一遍,各学校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脸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注重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质效。(五)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学校层层夯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到岗、到人,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建立常态化安全调研、检查及飞行检查制度,琮合运用各校自查、交叉互查、联合抽查、第三方检查等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紧盯重点领域,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脸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消防、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既要落实学校建设首要责任,又要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严格校车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防范和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和秩序管理。(六)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素质。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安全事件事故,推动各地各校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项教育和警示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宣传教育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技术服务、公益课程等,加强安全有关政策文件学习、经跄交流,提高安全工作水平。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规范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敕互救能力。(七)持续加强安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安全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学位授权点布局,支持和引导高校自主设置安全生产相关学科,加强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优化安全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结构,进一步完善安全相关学科专业体系,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产业安全方面新需求,增加安全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设置,稳步扩大安全相关专业布点数,加大安全生产相关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内涵建设,在现有专业结构基础上,不断丰富安全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教学资源,支持安全相关专业教材参加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优质课程资源遴选,面向在校学生、社会学习者开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拓展安全知识教育覆羞范围,指导各地开好关于安全教育等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推动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加大安全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障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障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篇三、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委办下发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我街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B急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主要任务(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1.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各科室、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各重点企业负责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宣传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织宣传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形成强大声势。(二)开展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行动1.大力宣贯落实安全生产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法治思维,聚焦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宣贯、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2 .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要按照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推动作用,用好会商调度、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健全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有关科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依照对口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一件事”全链条,厘清各科室的监管责任,加强联合商讨、联合监管、联合检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3 .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管理要求、风险提示直达末梢的传导机制,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贪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持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取证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宣贯工作,做到全覆盖。2024年配合应急、消防、综合执法部门分别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商户集中培训|。2025年,配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分别开展仓储物流主要负责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和商户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配合住建、民政部门分别开展养老机构、在建工地、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集中培训。(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1 .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认真组织学习制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并落实重点检查事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执行监督工作,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1.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充分借助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大支婵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治理1.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根据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按照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2 .协助住建、文旅体、运管、市场、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1.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1.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体系运行质量评估和定级企业退出机制,持续开展体系运行质量评估专项整治,撤销一批不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定级企业。2025年底前,力争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撤销一批未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定级企业。(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专项行动1.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区、街相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3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宣传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4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做好市、区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跟班集中培训的相关工作。(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1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迸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播放消防、燃气安全等教育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2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形成“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有力震慑。三、进度安排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夯实基础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在前期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梳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项攻坚任务。公共安全办(安监)做好牵头工作,各科室结合区级职能部门配套子方案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常态化督导推动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交边改、立查立改,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二)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动、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三)固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公共安全办(安监)牵头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实践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区安委办工作安排,每月1日起,公共安全办(安监)牵头汇总,完成专线上报工作;各相关科室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至公共安全办(安监),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报送本季度工作情况、每年12月底之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公共安全办(安监)撰写全街攻坚行动自评报告。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工作组,确定负责人员,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我街治本攻坚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落细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党工委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二)强化措施落实。公共安全办(安监)负责牵头实施我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科室按照方案及区级对口单位专项行动子方案,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排查治理,精准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常态化机制,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三)强化安全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同时,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强化正向激励。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篇四、科技经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科经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经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落实工业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核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基数及安全生产情况,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数量明显减少,全区科经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主要任务(一)进行安全生产源头治理1.开展企业基础情况摸排。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制定调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核查工业企业以及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组织对量大面广的一般小微企业的调查,核查我区小微企业基本情况。(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1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运用。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工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解读等相关标准规范,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宣贯、学习、运用,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