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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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docx
保山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近年来,全国接连发生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山西吕梁永聚煤矿'Tl-16”重大火灾事故、河南方城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高层住宅“223”重大火灾事故,令人十分痛心,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全市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不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短板,充分发挥好消防部门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全力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8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构建闭合的消防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全面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消防综合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社会主动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工作新格局,为服务落实“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发展“三大经济”、纵深推进系列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到2026年底,消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消防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公共消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更加高效、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更加增强,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6%。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5以下,服务保障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的消防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市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与保山灾害事故形势和任务更加适应。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消防安全领导1 .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发保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保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压紧压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每半年召开1次消防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消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组织调查处理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明确规范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确保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编制实施消防工作规划。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保山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及时启动编制“十五五”消防工作规划并纳入各级重点规划目录清单。制定本地消防规划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滚动安排消防重大项目任务,列入本级重点项目库。将消防布局、消防车道、消防站点、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形成消防专篇(专章)。到2024年底,完成市、县消防专项规划报批,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编制消防专篇;到2025年底,完成隆阳区板桥镇、蒲缥镇和腾冲市和顺镇3个历史文化名镇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完成40%传统村落的消防专篇(专章)编制;到2026年底,完成全部传统村落消防专篇(专章)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国土空间详细性规划中有效落实,定期开展评估检查,保证规划实施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夯实消防安全基础3 .完善消防安全法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技术标准修订进程,加快推进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健全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将消防法规制度列为保山“八五”普法重点内容,适时提请各级人大对消防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防法规制度执行到位。将各级、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纳入政务督查和政府综合考评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消防职责,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加快健全与国家法规制度相衔接的消防员职业荣誉、退转优抚、养老医保等地方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4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同步实施市政消防供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面改造无供水管网市政道路,按要求增配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建立市政消火栓多方共管机制,协力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火栓损坏等问题,提高市政消防供水可靠性。推进城市河道、水库等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为主、天然水源为辅的城市消防供水体系。补齐乡村消防基础设施欠账,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乡镇自来水集中供应建设、“四好农村路”、入户道路建设,分类推进乡村消防人工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推动电力用户完善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措施,加强电气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和日常用电用气检查监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能源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 .加大消防科技和人才培育力度。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基地,完成室内烟火特性训练设施、搜救犬训练设施和水域训练实训基地设施建设;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化工园区消防站,完成硅化工模拟训练设施建设,联合开展硅化工物料燃烧特性实验、灭火药剂效能测试,编制硅化工消防救援站建设地方标准和硅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指导意见。鼓励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设有消防专业的高校加强交流,建立健全社会消防人才输送体系。构建多层次消防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将消防救援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兴保英才”培养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兴保人才奖”等表彰;探索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交流机制,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交流、挂职范围。将消防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级科技计划,支持消防部门与社会科研机构、企业、高校开展合作,共同研发新能源、高层建筑、木结构建筑、超长隧道、硅化工和智慧消防等领域灭火救援前沿技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体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增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质效6 .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围绕“一件事”全链条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责,细化行业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教育、民政、商务、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完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到2026年底,学校、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保护单位等单位场所标准化管理达到80%以上。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各有关行业部门做好消防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7 .加强“三大经济”消防安全监管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健全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机制。能源部门要在审批环节严格把关“风光水”等新能源项目的消防安全。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文物建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有关经营主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行业评星评级内容。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园区、口岸等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规划和计划,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工业领域重点企业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妥善解决好历史性、先天性火灾隐患,提高企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能源、消防等部门要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安全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8 .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要自觉履行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加强人员培训等职责,落实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主动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考试,科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道的维护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的管理。大型连锁经营、集团企业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纵向垂直管理制度,推行管理人主动履职报告机制。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火灾风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9 .整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集中治理“城中村”、老旧商住混合体、经营性自建房连片区域、“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系统性火灾风险。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和领导包保督办制度,建立闭环整改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四名一文一传”、物流仓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城镇燃气、焊接与切割作业、新能源、新业态等场所(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和“小火亡人”突出问题,主动加强与消防部门联合执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结合开展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持续提升农村本质消防安全水平。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经营性自建房规划、用地、房屋建设管理要求,从源头上管控消防安全风险。消防部门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团队,为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四)提升消防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10 .创新消防安全社会协同共治。树立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全新理念,将消防安全纳入各级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将保山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融入“数字保山”建设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完善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嵌入基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健全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惩戒和修复机制,制定出台保山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管理使用机制,规范调用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公共部位及共用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整改。培育消防技术服务市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11 .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打造消防安全宣传新媒体矩阵,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互联网传媒平台,通过大数据算法面向公众分类精准推送消防安全常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等资讯。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化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消防安全纳入普法教育、国民安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农民务工技能培训等内容,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警示案例。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志愿者精准宣传帮扶计划,提升全社会应对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到2026年底,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培训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城市、乡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不低于80粗70%o(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体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广电局)(五)加强救援能力专业化建设12 .加快消防救援站建设。采取消防站建设“1+N”模式(中心站+卫星站),因地制宜建成以特勤(普通)消防救援站为中心、小型消防救援站为辐射的覆盖网络。加强边境口岸、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优化消防救援力量总体布局。到2024年底,隆阳区城南消防救援站实现进驻并投入执勤;到2025年底,保山化工园区特勤消防救援站、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建成;到2026年底,隆阳区潞江镇消防救援站、蒲缥镇消防救援站建成,龙陵县龙山消防救援站完成原址升级改造,施甸县姚关镇新建小型消防救援站1个。届时.,全市消防救援站点总体规模达到15个,其中,隆阳区7个,腾冲市4个,施甸县2个,龙陵县、昌宁县各1个,应急救援辐射面积达到108平方公里,基本实现全市建成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13 .提升消防救援装备配备。按照“立足实战、注重质量、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开展救援装备建设评估论证,统型各类装备外形尺寸、结构形式、主要参数,实施常规装备提质升级工程、特种灾害装备达标配备工程,逐年更新配强专业救援装备,优先配强地震、水域、山岳、雨雪冰冻和攻坚救援装备,加强大型载重无人机、远程灭火、灭火机器人等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实现消防救援装备尤其是消防车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构建与保山经济发展、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救援装备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14 .统筹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消(2022)69号)要求,到2024年6月底,全市65个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和76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全程达标并实体化、规范化运行。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中央编办等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出台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和经费保障标准,加强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确保队伍运行规范、认真履职。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救援力量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65个乡镇(街道)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整合建设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承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灾害初期救援等综合救援任务。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大型企业、民用机场、公路特长隧道管理单位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距离消防救援力量较远的大型企业、国家级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15 .优化应急响应指挥调度。依托消防救援队伍指挥中心设立市、县两级灾害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中心,按照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标准和实战需求,开展升级扩能建设,切实构建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进应急救援智能指挥平台建设,整合汇聚地震、气象、公安、水文、自然资源、林草、道路交通、危化品、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通信、供电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与“119”指挥调度系统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积极应对“三断”条件下的灾害事故救援现场通信保障工作,抓紧形成以前、后方指挥部为核心,车载指挥中心为补充,公专网+卫星网为保障,便携式卫星和公网通信设备为节点的战时通信保障体系,实现对灾害事故救援的可视化、扁平化、实时化指挥,切实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效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16 .提升专业救援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灾害事故风险趋势和主要分布情况,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加强水域、超长隧道、山难、地震和硅化工等特殊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建设,加快推进各类训练设施建设,全员组织开展实战化、模拟化、基地化训练,切实提升全市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专业救援能力。将本行政区域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和救援演练整体体系,提升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的综合救援能力素质。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按规定把救援装备物资列入各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增加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储备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三年行动计划,主动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财政事权划分,加大对本级、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和项目任务的经费投入,保障项目任务有序推进。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消防站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加大资金统筹和向上争取力度。(三)强化跟踪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评估问效,及时查找短板弱项,解决存在问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要进行约谈、通报提醒,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