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版登革热防控工作预案三篇.docx
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登革热是一种经蚊子(主要是伊蚊)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传播迅猛、发病率高、人群普遍易感,容易引起暴发流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疫情的流行暴发,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按照“早发现、早评估、早预警、早行动”的原则,健全各乡镇为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登革热防控工作机制。(二)落实以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为重点的综合性防蚊灭蚊措施,将蚊虫密度控制在标准之内,布雷图指数小于5。(三)加强疫情监测与处置,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登革热疫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出现全市暴发性疫情。二、主要任务(一)强化联防联控联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卫健、宣传、住建、城市监管、农业农村、教科、商务口岸、市场监管、交通、自然资源、文广体旅、公安、财政、海关等部门及各镇领导为成员的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要健全登革热防控组织机构,加强对辖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领导,投入必要的防控经费,协调、督促辖区各有关单位和村(社区)执行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市卫健局要加强全市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疾控中心开展疫情、蚊媒监测,定期通报疫情和存在问题,分析、研究登革热防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职责,积极参与登革热防控工作。(二)加强环境卫生整治1.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镇、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要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全员行动,做好本单位、管理场所、管理领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清理垃圾、杂物、卫生死角以及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地。2.抓好重点区域清理清除工作。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落实、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切实搞好疫点及周边环境等重点区域越冬蚊卵消杀清除活动。(1)划定重点清理区域并组织清理。涉及重点监控区域的各乡镇要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区域公共外环境进行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蚊媒孳生地。对不能处理的积水和大型水体要投放灭蚊抑蚊药物。(2)组织重点区域内居民开展室(院)内清理。对重点区域的居民户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问、查、看、翻、教、灭”等方法,详细检查每一户中的蚊媒孳生地,对入户发现的蚊媒孳生地、存在蚊媒孳生隐患的积水应现场指导或协助居民立即清除,对暂时不能处理的积水可投放灭蚊抑蚊药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蚊媒孳生风险。(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督促检查。对重点区域内的工地、学校、医院、公园、宾招、各类场馆等所有单位的内外环境孳生地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地。对拒不落实蚊媒孳生地清理的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卫健、教科、住建、交通、商务口岸、城市管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和监管服务对象落实病媒防制业主负责制,按要求做好蚊媒孳生地清理工作,并配合所在镇政府开展现场检查。(三)加强专业防控队伍建设市卫健局要建立健全防控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登革热防治药品、试剂等物资储备。要大力开展专业队伍培训,提高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疫情处置、蚊媒监测消杀等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工作质量;要提高医护人员对登革热的诊疗水平和防控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快速、有效处置。要加强对各类管理人员的登革热防控知识培训,完善细化各类单位、场所灭蚊工作指引和灭蚊记录。(四)加强疫情监测与处置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登革热监测哨点,设立规范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和记录,对疑似登革热患者及时抽血送检,发现登革热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防治技术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置工作;发现本地感染病例后,应每日在疫点主动搜索可疑病例,及时诊断、处理,防止疫情蔓延。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执法检查,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五)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各部门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蚊灭蚊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防蚊灭蚊、防控登革热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要强化舆论监督,对防控登革热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三、职责分工(一)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登革热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发动辖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清理下水道、地下室等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消灭室内外蚊虫孳生地。要实行责任落实、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发生疫情时,各镇政府要落实蚊媒控制主体责任,发动群众做好辖区紧急灭蚊、消除蚊虫孳生地等工作。要组织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二)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配合卫健部门加强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和管理引导。(三)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开展登革热监测、伊蚊监测与评估,分析疫情形势,进行疫情分析与风险评估,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制定有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护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负责病媒微生物预防控制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市疾控中心提供的疫情和伊蚊监测数据,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灭蚊、环境治理、清理伊蚊孳生地等工作;开展环境卫生检查、监督。组织加强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督促医疗机构、学校(幼托机构)等相关单位落实防控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四)市教科局。督促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因病缺勤追踪及晨午检工作制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辖区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伊蚊孳生地,组织开展登革热防控知识讲座,确保所有学生接受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课,防止登革热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清积水、灭蚊虫工作。(五)市公安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公安职责,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相关措施。(六)市司法局。参与协调辖市社区矫正场所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七)市财政局。负责登革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费保障,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八)市医保局。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革热患者的医疗保险工作。(九)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储备土地具体位置信息,督促业主清除地上积水和杂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灭蚊工作,切实降低储备土地环境蚊媒密度。(十)市住建局。指导、推动物业小区和房屋建筑工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切实降低蚊媒密度。加强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和房屋建筑工地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登革热防控各项措施,做到有病及时就医,及时报告。(十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加强市政工程、城区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水、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及时清疏下水道和沙井,有效控制蚊虫孳生。协助爱卫部门开展专业灭蚊消杀行动,切实降低蚊媒密度。(十二)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的开展,督促、指导各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积水和灭蚊等登革热防控工作。(十三)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登革热疫情发生和传播。(十四)市商务口岸局。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辖区各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加强各口岸现场消毒及灭蚊工作。(十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辖区各类商品现货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督促各农贸市场开办者在每天休市后动员摊主对市场进行搬家式的大清扫,安排人员疏通水沟,集中倾倒、处理宰杀加工畜禽的残留物,及时清除垃圾、积水等蚊虫孳生地,彻底清理市场卫生死角,督促各类餐饮、宾馆等行业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十六)市文广体旅局。组织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网吧等开展防蚊灭蚊行动,在旅游景区开展防知识宣传。督促、指导旅行社等机构加强对赴登革热流行地区旅游人员的登革热防控宣传,协助做好来XX市旅游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负责做好体育场馆的灭蚊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积水和灭蚊等登革热防控工作。(十七)XX生态环境局。加强指导、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登革热防控措施,切实降低蚊媒密度。(十八)XX海关。做好出入境人员登革热预防知识宣传,加强对入境人员检疫查验和筛查检测。督促本单位规范做好灭蚊防蚊清理室内外蚊媒孳生地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登革热暴发流行的风险及其影响,切实重视登革热的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行动方案,落实人、财、物保障,保证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加强调度推进。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调查、摸排本辖区、本单位的防蚊灭蚊工作量,统筹好人力、物力,做到工作任务有计划、责任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清晰。对重点区域的孳生地清理,要组织有经验的专业队伍进行全覆盖清除、消杀,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压实防控工作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点到位。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疫情暴发流行的,要坚决严肃问责。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登革热为蚊媒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以发热、全身肌肉和骨关节痛、皮疹、乏力为主要特征,一旦出现疫情,易造成广泛传播。为及时发现登革热蚊媒传染病,有效开展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登革热防控工作机制,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减少登革热疫情对辖区居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二、防控策略控制和消灭白纹伊蚊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通报病媒监测、评价以及登革热病媒传染病疫情,组织落实中高密度监测点孳生地治理,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室内外蚊虫孳生环境整治,将蚊媒密度控制在合理水平。三、工作任务(一)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各级政府要健全登革热防控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防控工作的领导,投入必要的防控经费,协调、督促辖区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和村(居)执行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全市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蚊媒疫情监测,定期通报疫情和存在问题,分析、研究疫情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各级疾控部门要加强蚊媒监测工作,强化关口前移,提高监测敏感性。要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快速联动机制,做好病媒监测、评价以及登革热病媒传染病疫情等信息的及时互通,各级、各有关单位接到蚊媒监测通报后要迅速行动,组织落实中高密度监测点孳生地治理并逐级上报。(二)强化疫情监测与处置。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完善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监测、病媒监测和网络舆情监测等能力,确保疫情准确发现与报告。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分析研判并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风险。发现病例后,要规范疫情处置,做好病例防蚊隔离,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置”。发现本地感染病例后,应在疫点主动搜索可疑病例,及时诊断、处理,防止疫情蔓延。已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果断采取防控措施。(三)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统一行动。严格执行关于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率先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的通知精神,使“三个一”环境卫生制度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部署和发动并督促本系统、本单位按照要求统一开展单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城市主干道和内街内巷公共外环境、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公园和景点、学校、医院、监狱、戒毒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有效清除蚊媒孳生地。坚持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由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社区、村(居)委和督促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单位每周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2 .抓好重点区域清理整治工作。各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疫情发生和输入病例的重点市(区)要开展疫点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清理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集中力量消灭卫生死角、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地。对大型水体和暂不能处理的积水投放灭幼缓释剂。3 .强化防控疫情主体责任。针对发生疫情区域、蚊媒密度中度风险以上的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村(居)委开展室内外清理积水和灭蚊工作。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区域的居民户登记造册,每个片区、每条街道、每一户都要落实到人。要挨家挨户上门派发宣传单,指导清查积水。入户时重点关注天台、楼梯间、地下室和卫生死角等积水的清除。(四)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开展专业队伍培训,提高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卫生检验、健康教育、疫情处置、消毒杀虫等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各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健全防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5月底前,各级医疗机构要开展一次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诊疗水平,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快速、高效处置。(五)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墙报、入户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蚊灭蚊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防蚊灭蚊、防控蚊媒疾病的目的和意义。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对疫情防控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六)强化防控工作督导力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登革热防控工作中的平台作用,切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地政府要加强防控工作督导,实行责任落实、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各级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蚊媒监测等督导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落实病媒防制业主负责制,按要求做好蚊媒孳生地清理等工作,并配合所在镇(街道)开展上门检查。各镇(街道)要定期对重点区域内的工地、学校、商场、公园、医院等所有单位的内外环境蚊虫孳生地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清除存在的卫生死角以及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地。四、主要职责分工(一)各市(区)政府:各市(区)政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辖区登革热防控工作。各镇(街道)、村(居)委作为防控主体责任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发动辖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清理下水道、地下室等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消灭室内外蚊虫孳生地。要实行责任落实、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发生疫情时,各镇(街道)及村(居)委要落实蚊媒控制、疫情处置的主体责任,发动群众做好辖区紧急灭蚊、消除蚊虫孳生地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负责做好辖区居民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搜索、蚊媒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等工作。(二)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爱卫办成员单位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指导各地爱卫部门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定期开展全民灭蚊统一行动,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疫情监测、评估、预测、预警,制定有关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开展健康教育等。落实门诊发热病人的登记制度,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强化医务人员登革热疫情发现意识,提高诊断及救治能力。要及早发现、诊断重症病例,进一步提高重症病例救治水平。(四)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和管理引导。(五)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幼托机构的登革热疫情控制措施,在每年4月、9月组织开展一期登革热防控知识讲座,确保所有学生接受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课,并发动学生回家清除蚊虫孳生地,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清积水、灭蚊虫工作。(六)市司法局:负责督导检查XX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七)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所需必要经费的保障,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技工学校的疫情控制措施,持续开展清理蚊虫孳生地和灭杀成蚊行动,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九)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落实防控各项措施,切实降低蚊媒密度。(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水、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加强对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工地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有病及时就医,及时报告。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培训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各类积水、垃圾以及卫生死角,清除蚊虫孳生地,协助街道、居委会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工作。(十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十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开展防蚊灭蚊行动,在旅游景区开展防蚊知识宣传。督促、指导旅行社等机构加强对赴重点地区旅游人员的防控宣传,协助做好重点地区来XX旅行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登革热疫情防控的严峻性、持续性和反复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主导,强化协同协作机制,细化行动方案,落实防控经费,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统筹任务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环境卫生整治统一行动和清除蚊媒孳生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细化。要统筹好本辖区、本单位的防蚊灭蚊工作人力、物力。对疫点及周边重点区域的孳生地清理,要组织有经验的专业队伍进行全覆盖清除、消杀,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深入督促检查。发生本地感染病例和暴发疫情的重点市(区)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逐级分解、压实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各个末端环节。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防蚊灭蚊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推进。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疫情暴发流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登革热是一种通过白纹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传播迅猛,发病率高,人群普遍易感,容易引起暴发流行,是我县重点防控的传染病之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防止疫情扩散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登革热疫情防治技术指南、广东省登革热防控专业技术指南(2015年版)、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WS2162008)k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健全登革热防控工作机制。按照“早发现、早评估、早预警、早行动”的原则,健全各级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登革热防控工作机制,依法明确和落实蚊媒防控、疫情处置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能力建设,调动各方力量,做实防控措施。(二)加强监测预警,严防疫情蔓延。将蚊媒监测和防控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提高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效,切实落实爱国卫生“三个一”措施,全面彻底整治外部环境卫生、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完善蚊媒密度监测体系和分级响应机制。将蚊虫密度控制在标准之内,即蚊虫的停落指数小于1只/人.次,路径指数小于0.5处/千米,使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加强疫情监测与处置,对核心区和警戒区开展杀灭成蚊工作,并在7天内将蚊媒指数(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控制在5以下,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登革热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二、主要任务(一)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各镇政府要健全登革热防控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领导,投入必要的防控经费,协调、督促辖区各有关部门和村(居、渔)委会执行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县卫计局加强全县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蚊媒、疫情监测,定期通报疫情和存在问题,分析、研究登革热防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县爱卫办动员全县开展清除积水灭蚊行动,并同时督促各镇做好省、市、县疾控中心通报的蚊媒低密度以上的监测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各镇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二)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1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统一行动。由县爱卫办和各镇政府负责每个月部署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行动,重点清理垃圾、杂物、卫生死角以及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地。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部署、发动并督促本系统各单位按照要求统一开展单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其中教育、住建、卫计、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城市主干道和内街内巷公共外环境、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公园和景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有效清除蚊媒孳生地。坚持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由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村(居、渔)委会和督促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单位每周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2 .抓好重点区域清理整治工作。各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本地登革热疫情发生和输入病例的重点镇要开展疫点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集中力量消灭卫生死角、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地。对不能处理的积水和大型水体投放灭幼缓释剂。3 .组织重点区域内居民开展室内外清理积水和灭蚊工作。针对发生登革热疫情区域、蚊媒密度高以及存在登革热传播中度风险以上的区域,各镇政府要及时组织村(居、渔)委会开展室内外清理积水和灭蚊工作。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区域的居民户登记造册,每个片区、每条街道、每一户都要落实到人。要挨家挨户上门派发宣传单,指导清查积水。入户时重点关注天台、楼梯间、地下室和卫生死角等积水的清除,对不能处理的积水和水生植物投放灭幼缓释剂。4 .加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要定期对重点区域内的工地、学校、商场、公园、医院等所有单位的内外环境孳生地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清除存在的卫生死角以及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地。对拒不落实蚊媒孳生地清理职责的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由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督促其落实清理工作;仍拒不落实的,由各镇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收集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汇总后报市爱卫办。教育、住建、卫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督促本系统各单位落实病媒防治业主负责制,按要求做好蚊媒孳生地清理等工作,并配合所在镇开展上门检查。(三)强化疫情监测与处置镇级以上医疗单位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和记录,对发热伴皮疹、头痛、肌肉关节痛、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病例要及时抽取血清进行实验室检测或送至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监测系统灵敏、可靠。发现登革热病例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医疗机构要按照登革热疫情防治技术指南广东省登革热防控专业技术指南(2015年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置工作。发现本地感染病例后,应每日在疫点主动搜索可疑病例,及时诊断、处理,防止疫情蔓延。县卫生执法机构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执法检查,对防蚊灭蚊等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四)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各镇要建立健全防控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做好防控登革热的应急物资储备。要大力开展专业队伍培训,提高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卫生检验、健康教育、疫情处置、消毒杀虫等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工作质量。要提高医护人员对登革热的诊疗水平,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快速、高效处置。要加强对各类管理人员的登革热防控知识培训,完善、细化各类单位、场所灭蚊工作指引和灭蚊记录。(五)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镇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墙报、入户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蚊灭蚊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防蚊灭蚊、防控登革热的目的、意义。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对防控登革热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曝光,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三、职责分工(一)各镇:各镇政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辖区登革热防控工作。各镇政府、村(居、渔)委会作为登革热防控主体责任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登革热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发动辖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清理下水道、地下室等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消灭室内外蚊虫孳生地。要实行责任落实、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发生疫情时,各镇政府及村(居、渔)委会要落实蚊媒控制、疫情处置的主体责任,发动群众做好辖区紧急灭蚊、消除蚊虫孳生地等工作。辖区镇卫生院,负责做好辖区居民的登革热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搜索、蚊媒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等工作。(二)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卫计局等部门,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登革热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和管理引导。(三)县经信局:协助卫计部门做好药品储备、调拨等工作。(四)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幼托机构的登革热疫情控制措施,在每年4月、9月组织开展一期登革热防控知识讲座,确保所有学生接受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课,并发动学生回家清除蚊虫孳生地,防止登革热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清积水、灭蚊虫工作。(五)县公安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公安职责,依法协助卫计部门落实相关措施。(六)县司法局:参与协调拘押所、监狱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七)县财政局:研究安排登革热防控包括监测、预测、疫情处置、培训、科研、演练和事件处理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经费,贮备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八)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各类技工学校的登革热疫情控制措施,持续开展清理蚊虫孳生地和灭杀成蚊行动,防止登革热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革热患者的医疗保险工作。(九)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储备土地具体位置信息,督导业主清除地上积水和杂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灭蚊工作,切实降低储备土地环境蚊媒密度。(十)县环保局:加强指导、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落实登革热防控各项措施,切实降低蚊媒密度。(十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加强风景名胜区、公园、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水、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督促风景名胜区、公园、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工地聘请专业消杀队伍开展灭蚊工作,切实降低蚊媒密度。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公园、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地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有病及时就医,及时报告。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小区物管部门聘请专业消杀人员指导有效开展灭蚊行动,协助村(居、渔)委会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工作。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的开展,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积水和灭蚊等登革热防控工作。清疏城镇河涌、市政下水道和沙井,确保水流畅通,有效控制蚊虫孳生。(十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的开展,督促、指导各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积水和灭蚊等登革热防控工作。(十三)县农业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十四)县文体广新局:负责做好体育场馆的灭蚊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积水和灭蚊等登革热防控工作。(十五)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制定登革热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登革热疫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制定有关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开展健康教育等。(十六)县工商局: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商品现货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的登革热防控工作。(十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管理。(十八)县旅游外侨局:组织A级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开展防蚊灭蚊行动,在A级景区开展防蚊知识宣传。督促、指导旅行社等机构加强对赴登革热流行地区旅游人员的登革热防控宣传,协助做好疫区来XX旅行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十九)县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参与登革热疫情防治技术研究,协助卫计部门解决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科技问题。(二十)县水务局:结合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登革热疫情发生和传播。(二十一)县爱卫办:组织协调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指导各镇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定期开展全民灭蚊统一行动,落实各项防蚊灭蚊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卫计部门的防控意见,确定蚊媒重点防控地区和场所,指导各镇开展疫点周边和疫区的灭蚊工作。(二十二)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全县登革热疫情和病媒等监测,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负责组织做好全县登革热病例标本检测检验,提供检测报告,对标本采集等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登革热预防控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负责XX县登革热疫情调查处置。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制定登革热疫情防治技术方案、有关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对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和指导。配合县卫计局做好相关信息发布、风险沟通等工作,完成县卫计局布置的有关工作。(二十三)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加强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督促医疗机构、学校(幼托机构)、集体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落实防控措施,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县卫计局开展有关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登革热暴发流行的风险及其影响,切实重视登革热的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协作机制,细化行动方案,落实防控经费,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统筹任务安排。县爱卫办要根据本方案要求,于2024年8月起要严格执行广东省爱卫会关于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率先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的通知精神,使“三个一”环境卫生制度落到实处,对环境卫生整治统一行动和清除蚊媒孳生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细化。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好本辖区、本单位的防蚊灭蚊工作人力、物力,做到工作任务有图有表,责任分解具体到人,时间节点清晰明了。负责对疫点及周边重点区域的孳生地清理,要组织有经验的专业队伍进行全覆盖清除、消杀,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深入督促检查。各镇政府,特别是发生本地感染病例和输入病例的重点镇政府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逐级分解、压实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各个末端环节。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防蚊灭蚊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推进。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疫情暴发流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