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doc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XXXX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XX-XXX-2018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sitetestingofstrengtheningbuildingstructures(征求意见稿)2018-XX-XX发布2018-XX-XX实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渝建(2017)628号)的要求,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和其它省市地方标准,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新增混凝土质量检测;5.外粘纤维复合材质量检测;6.外加砂浆面层质量检测;7.钢构件加固质量检测;8.后锚固质量检测;9.结构及构件性能实荷检验;附录。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1 总则12术语和符号21.1 术语2-31.2 符号3-43基本规定51.1 一般规定51.2 检测工作程序与基本要求5-71.3 抽样方案及合格判定7-91.4 检测报告104 新增混凝土质量检测114.1 一般规定114.2 检测内容与方法11-144.3 结果评定145 外粘纤维复合材质量检测155.1 一般规定155.2 检测内容与方法15-165.3 结果评定166 外加砂浆面层质量检测176.1 一般规定176.2 检测内容与方法17-196.3 结果评定19-207 钢构件加固质量检测217.1 一般规定217.2 检测内容及方法21-247.3 结果评定24-268 后锚固质量检测278.1 一般规定278.2 检测内容及方法278.3 结果评定28-299 结构及构件性能实荷检验309.1 一般规定309.2 检测内容及方法309.3 结果评定30-31附录A超声法检测混凝土质量32-35附录B锤击法检测结合面粘结质量36附录C超声法现场检测记录表37附录D锤击法现场检测记录表38附录E后锚固现场检测记录表39本标准用词说明401总则.o.为规范重庆市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做到技术先进、数据准确、评定可靠,保证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目前,加固工程的数量增多,发展较快,但目前国内没有针对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标准及规程,编制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统一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以确保加固工程的安全及质量。本标准引用了目前国内外较先进的检测技术,按照先进且具体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了规程。本标准的部分内容参考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等相关的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有关新增混凝土、外加砂浆面层等加固质量的邛勉检测。条文说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既有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砌体结构加固工程和钢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不包括既有木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1.0.3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在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中,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这些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是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结构加固工程structurestrengtheningengineering对可靠性不足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进行增强或调整其内力,使其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并力求保持其适用性。2.1.2 检验批inspectionlot检测项目相同、质量要求和生产工艺等基本相同,由一定数量构件等构成的检测对象。2.1.3 基材substrate涂布胶粘剂或其他粘结材料的被粘物之一。在结构加固工程中,系指被粘接的原构件。若原构件为复合材或组合材,则专指其中被粘合部分的材料。2.1.4 结构胶粘剂structuraladhesives用于承重结构构件胶接的,能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的胶粘剂。在土木工程中,基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其所使用的结构胶粘剂,主要指室温固化的结构胶粘剂。2.1.5 纤维复合材fiber-reinforcedpolymercomposite(FRP)以具有所要求特性的连续纤维或其制品为增强材料,与基体一结构胶粘剂粘结而成的高分子复合材料,简称纤维复合材。在工程结构中常用的有碳纤维复合材、玻璃纤维复合材和芳纶纤维复合材等。2.1.6 缺陷defect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前者对加固后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后者则无决定性影响。2.1.7 现场检测in-siletesting对加固结构实体实施的原位检查、测量和检验等工作。2.1.8 无损检测nondestructivetesting对材料或构件实施的一种不损害其使用性能或用途的检测方法。2.1.9 电磁感应法electromagenetictestmethod用电磁感应原理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中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公称直径的方法。2.1.10 超声法ultrasonicmethod通过测定超声脉冲波的有关声学参数检测非金属材料缺陷的方法。2.1.11 雷达法radartestmethod通过发射和接收到的亳微秒级电磁波来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中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方法O2.1.12 锤击法hammertestmethod利用小锤敲击加固构件外加面层表面,通过回声来判断外加面层与基层结合面粘结质量的方法。2.2 符号Nu,m一一受检验锚固件极限抗拔力实测平均值Nu,min一一受检验锚固件极限抗拔力实测最小值Nt受检验锚固件连接的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u一一破坏性检验安全系数a:一一构件的挠度检验实测值af构件挠度设计的限值一一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max一一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检验实测值msx一一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检验允许值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有相应的资格。3.1.2 现场的检测应根据检测项目、目的及现场条件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宜选用对结构或构件无损伤的检测方法。当选用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时,不得降低结构的安全性。3.1.3 所有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格检定(校准)证书或自校合格证书。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3.1.4 检测的原始记录,应数据准确、字迹清嘶、信息完整。当采用自动记录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及记录人员签字。3.1.5 现场取样的试件或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妥善保存。3.1.6 现场检测工作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检测人员承担。3.2 检测工作程序与基本要求3.2.1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工作程序,宜按图3.2.1所示进行。图3.2.1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工作程序框图I条文说明:本条描述了一般情况下检测工作程序中必不可少的各个阶段,对于特殊情况的检测,应根据实际目的确定其检测程序及内容。3.2.2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前准备工作主要可分为对建筑结构的初步调查、资料检查及检测方案的制定。1明确委托方的检测具体要求,了解之前的检测情况。2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环境条件、用途与荷载变更情况、加固与维修情况等。3检查相关资料,如工程地质勘查报告、设计图和计算书、设计变更、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记录、材料质保书、材料检验文件、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文件等。条文说明:现场检测前进行初步调查是非常重要的,收集资料的同时确定委托方得检测目的及要求,不仅有利于较好的制定检测方案,而且有助于确定检测的内容及重点。3.2.3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测,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和协议委托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方案;应根据检测项目、检测目的、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I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主体结构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加固时间等;2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3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数量;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3.3 抽样方案及合格判定条文说明:本节参考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中相关要求。3.3.1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的抽样方案,可根据项目的特点按以下原则选择:1外部缺陷宜采用全数检测。2几何尺寸及尺寸偏差宜采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检测方案。3涉及结构连接构造的检测,应选择对结构安全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4结构或构件实荷检验,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等有代表性的构件5按检测批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最小样本容量宜符合表3.3.2条的规定。6其它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3.3.2 按检测批检测的项目,检测批的最小样本容量不宜小于表3.3.2条的限定值。表3.3.2抽样检测的最小样本容量检测批的容量检测类别和样本最小容量检测批的容量检测类别和样本最小容量ABCABC2822350112003280125915235120132005012520016-253583201-100008020031526-50581310(X)1-3500012531550051-905132035001-1500002005008009115082032150l50003158001250151280133250>50000050012502000281500205080注:检测类别A适用于一般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测类别B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检测。检测类别C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严格检测或复检。3.3.3 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补充检测。3.3.4 计数抽样检测时,本标准中无特别要求的,检测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正常一次抽样应按表334-1判定。2正常二次抽样应按表334-2判定。表3.3.4-1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样本容量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样本容量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25018078813121251011202320014153234>31521225056一表334-2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1)2-601(1)-50(2)-10039610(1)-502(1)-8059(2)-1012(2)-1601213(1)-802(1)-125711(2)-1612(2)-2501819(1)-1303(1)-21116(2)-2634(2)-4002627(1)-20(2)-401334(1)-315(2)-63011261627(1)-32(2)-642657一一注:(1)和(2)表示抽样批次,(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二次抽样的累积数量。3.4检测报告3.4.1 检测报告应表达清楚、结论准确、用词规范。3.4.2 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委托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2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形式、原建筑施工日期、加固施工日期、加固工程实景照片等。3 检测原因、目的、以往检测及维修等情况;4 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5 检测项目、检测的具体位置、检测方法及依据标准;6 抽样方案及数量;7 检测数据汇总及检测结果(附图与附表);8 检测、校核、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9 检测单位盖章。4 新增混凝土质量检测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局部置换混凝土工程等新增混凝土质量的现场检测。4.1.2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新增混凝土的质量检测主要可分为新增混凝土强度检测、新增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新增混凝土浇筑质量的缺陷检测、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粘结质量检测。4.2 检测内容与方法4.2.1 新增混凝土强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新增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宜采用回弹法或钻芯法进行。回弹法检测仪器、检测技术及计算方法应按同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1或JGJ/T23的规定执行;钻芯法检测仪器、检测技术及计算方法应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GB50207的规定执行。2对于局部新增混凝土等面积较小的情况,在测区的数量和布置上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回弹法检测可在每个可测面上灵活布置测区,以满足不少于5个测区的要求即可,各个测区的布置可靠近新增混凝土的边缘,大小可根据检测面的情况灵活处理,也可布置成非正方形,每个测区只要能容纳16个回弹测点即可。条文说明:本条特别针对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可能遇到的面积较小的局部新增混凝土的情况,参照省质监总站关于回弹法检测梁柱睑构件节点的意见(闽建质安监总201386号),对回弹法的检测作出具体规定。4.2.2 新增混凝土配筋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抽取的梁、柱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检测,对抽取的板、墙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8根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检测。2新增混凝土配筋检测包括新增混凝土构件中钢筋的间距、公称直径、位置、数量、锈蚀性状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现场检测。3钢筋的间距、公称直径、位置、数量及保护层厚度,宜采用非破损的电磁感应法或雷达法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凿开混凝土进行钢筋直径或保护层厚度的验证。4新增混凝土配筋检测的检测仪器、检测技术及数据处理,应按照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zT152的规定执行。5对于具有饰面层的结构及构件,应清除面层后在混凝土面上进行检测。条文说明:考虑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特殊性,其抽样构件的配筋检测数量较正常建设工程为多。4.2.3 新增混凝土浇筑质量缺陷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增混凝土构件的外观质量,可采用目测和尺量的方法检测,检测数量宜为全部新增构件,应记录缺陷的位置、形状、范围、数量、深度,可采用表格或图形的形式。根据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可按表4.2.3进行评定。表4.2.3新增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缺陷评定名称现象严重缺陷一般缺陷露筋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发生在纵向受力钢筋中发生在其他钢筋中,且外露不多蜂窝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致使石子外露出现在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出现在其他部位,且范围小孔洞混凝土的孔洞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发生在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发生在其他部位,且为小孔洞夹杂异物混凝土中夹有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出现在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出现在其他部位内部疏松或分离混凝土局部不密实或新旧混凝土之间分离发生在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发生在其他部位,且范囤小新增混凝土出现裂缝缝隙从新增混凝土表面延伸至其内部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连接部位缺陷构件连接处混凝土有缺陷,连接钢筋、连接件、后锚固件有松动连接部位有松动,或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连接部位有尚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表面缺陷因材料或施工原因引起的构件表面起砂、掉皮深度大于5mm且范围较大仅有深度不大于5mm的局部凹陷2新增海凝土构件的内部质量的检测,应采用超声法进行,检测混凝土内部是否存在空洞、不密实区、夹杂杂物等的缺陷;必要时也可采用钻芯法等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检测或对非破损方法的检测结果进行验证。条文说明:超声法是国内一个较为成熟的方法,目前国内已制定规程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且有针对结合面缺陷的检测章节,检测方法及结果评定可参考该规程相关章节。4.2.4 新增混凝土与旧混凝土结合面粘结质量的检测,应采用超声法进行,使超声波穿过新旧混凝土结合面,通过接收波形及声学参数的变化判断新旧结合面的粘结质量;必要时也可采用钻芯法等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检测或对非破损方法的检测结果进行验证。4.2.5 超声法检测的检测仪器、检测技术及数据处理,可参照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的规定执行。4.2.6 新增混凝土构件的内部质量及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粘结质量的超声法检测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按本标准附录C记录。4.3 结果评定4.3.1 当抽取构件的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判定该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结果为合格。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对梁类构件,为+1Omm,-3mm;2对板类构件,仅允许有8mm的正偏差,无负偏差;3对墙、柱类构件,底层仅允许有Iomm的正偏差,无负偏差;其他楼层按梁类构件的要求执行。4.3.2 当抽取构件的全部的钢筋间距检测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判定该构件的钢筋间距检测结果为合格。钢筋间距的允许偏差为±5mm。4.3.3 钢筋公称直径检测结果的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其允许偏差的规定。4.3.4 新增混凝土浇筑外观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直接判定该构件不合格。4.3.5 采用超声法、钻芯法检测新旧结合面粘结质量时,存在缺陷的测点数不大于总测点的10%,且不集中在主要受力部位判定为合格。条文说明:综合考虑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特殊性,与正常建设工程相比,适当提高了其配筋检测、缺陷及结合面粘结质量检测的结果合格评定要求。5 外粘纤维复合材质检测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外粘纤维复合材质量的现场检测。5.1.2 外粘纤维复合材质量的现场检测,包括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检测、结构胶粘剂粘合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的检测、纤维复合材搭接长度的检测。5.2 检测内容与方法5.2.1 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检测的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评定标准可参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附录U执行,若对单个试件进行评定,应符合表5.2.1要求。表5.2.1现场检测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的合格指标检验项目原构件实测混凝土强度等级检验合格指标正拉粘结强度及其破坏形式C15-C2021.5MPa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NC4522.5MPa注:若检测结果介于C20C45之间,允许按换算的强度等级以线性插值法确定其合格指标。条文说明,本条参照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的相关规定。5.2.2 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采用锤击法进行全数检测,必要时也可采用钻芯法等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检测或验证。锤击法可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按本标准附录D记录。条文说明:粘结质量的锤击法检测是传统且简单实用的方法。5.2.3 纤维复合材搭接长度可采用钢卷尺进行测量,应按同楼层、同品种、施工日期相近的构件为一批,抽取10%且不少于3个构件,对抽取的构件中所有搭接长度进行检测:1应测量纤维复合材受力方向(顺纹方向)每端的搭接长度,读取2处的测量值,计算平均值,精确至1mm;2应测量纤维复合材非受力方向(横纹方向)每边的搭接长度,读取2处的测量值,计算平均值,精确至Imm。5.3 结果评定5.3.1 粘结质量的检测结果按存在缺陷的测点数与总测点之比的百分数表示,当存在缺陷的测点数不大于总测点的10%,且不集中在主要受力部位判定为合格。5.3.2 纤维复合材搭接长度仅允许有Iomm的正偏差,无负偏差。抽取的构件中全为合格点时判定为合格。条文说明”综合考虑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特殊性,与正常建设工程相比,适当提高了结合面粘结质量检测的结果合格评定要求。木节专门针对纤维复合材的搭接长度作出规定。6 外加砂浆面层质检测6.1 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外加砂浆面层的质量检测。6.1.2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外加砂浆面层的质量检测主要可分为外加砂浆面层抗压强度的检测、外加砂浆面层钢筋配置检测、外加砂浆面层外观质量的检测、结合面粘结质量检测。6.2 检测内容与方法6.2.1 宜采用贯入法对构件外加砂浆面层的抗压强度进行检测,贯入法的检测仪器、检测技术及计算方法除应按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的规定执行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1砂浆面层的厚度应不小于20mm:2应以面积不大于25m2的砌体构件或构筑物为一个构件,每个构件选择一个侧面布置测位进行检测,测位面积应不小于0.5m2o3贯入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测位范围内,间距不宜小于200mm,并应根据钢筋探测仪扫描钢筋(或钢丝绳)位置的结果,以尽量避开钢筋(或钢丝绳)和锚固件的位置为原则,事先予以标出。4按批抽样检测时,应按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砌体砂浆为一批,抽样数量不少于砌体总构件数的30%,且不少于6个构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条文说明:继合考虑砂浆面层与基材的粘结质量、砂浆面层的厚度等因素,本标准建议外加砂浆面层抗压强度的检测以贯入法为宜,并对其检测要求作出具体规定。6.2.2 外加砂浆面层配筋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抽取的梁、柱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检测,对抽取的板、墙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8根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检测。2本条适用于外加砂浆面层中钢筋的间距、公称直径、位置、数量及砂浆保护层厚度的现场检测。3钢筋的间距、公称直径、位置、数量及保护层厚度,宜采用非破损的雷达法或电磁感应法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凿开进行钢筋直径或保护层的验证。4外加砂浆面层配筋检测的检测技术及数据处理,可参照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rr152的规定执行。5检测前应清除饰面层后在砂浆面层进行检测。6.2.3 外加砂浆面层外观质量缺陷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1外加砂浆面层外观质量的缺陷分为蜂窝、麻面、露筋、裂缝、疏松等。根据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6.2.3进行评定。2外加砂浆面层外观质量缺陷,可采用目测与尺量的方法检测,宜检测全部外加面层。3对于外加砂浆面层存在的外观缺陷,应记录其位置、形态、范围、数量、深度,可采用表格或图形的形式。表6.2.3外加砂浆面层外观质量缺陷评定名称现象严重缺陷一般缺陷露绳(或露筋)钢丝绳网片(或钢筋网)未被砂浆包裹而外露受力钢丝绳(或钢筋网)外露按构造要求设置的钢丝绳(或钢筋)有少量外露疏松砂浆局部不密实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其他部位有少量硫松夹杂异物砂浆中夹有异物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夹有异物其他部位夹有少量异物孔洞砂浆中存在深度和长度均超过砂浆保护层厚度的孔洞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硬化(或固化)不良水泥或聚合物失效,致使面层不硬化(或不固化)任何部位不硬化(或不固化)(不属一般缺陷)裂缝缝隙从砂浆表面延伸至内部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仅有表面细裂纹连接部位缺陷构件端部连接处砂浆层分离或锚固件与砂浆层之间松动、脱落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连接部位有轻微影响或不影响传力性能的缺陷表观缺陷表面不平整、缺棱掉角、翘曲不齐、麻面、掉皮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仅有影响观感的缺陷6.2.4 外加砂浆面层与基材界面粘结质量可采用锤击法进行检测。规定同522。6.2.5 外加砂浆面层与基材间的正拉粘结强度检测的检测仪器、检测技术及结果评定可参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附录U进行。6.3 结果评定6.3.1 外加砂浆面层砂浆的抗压强度推定值不小于设计强度值时,判定其强度为合格。6.3.2 当抽取构件的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判定该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结果为合格。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仅允许有5mm的正偏差,无负偏差。6.3.3 当抽取构件的全部的钢筋间距检测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判定该构件的钢筋间距检测结果为合格。钢筋间距的允许偏差为±5mm°6.3.4 钢筋公称直径检测结果的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其允许偏差的规定。6.3.5 外加砂浆面层外观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直接判定该构件不合格。6.3.6 粘结质量的检测结果按存在缺陷的测点数与总测点之比的百分数表示,当存在缺陷的测点数不大于总测点的10%,且不集中在主要受力部位判定为合格。条文说明:综合考虑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特殊性,与正常建设工程相比,适当提高了结合面粘结质量检测的结果合格评定要求。、7钢构件加固工程质检测1.1.1 一般规定7.1.1 本章适用于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中外粘型钢、钢板及钢结构构件加固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测。7.1.2 外粘型钢、钢板工程的现场检测,包括结构胶粘剂粘合钢板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检测、钢材与基材结合面粘结质量检测;钢结构构件加固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测,包括钢构件焊接表面质量及内部缺陷的检测、螺栓和钾钉连接质量的检测。7.1.3 内部质量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1.1.2 检测内容与方法7.2.1 结构胶粘剂粘合钢板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检测的检测仪器、检测技术及结果评定可参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附录U的规定进行。7.2.2 外粘型钢、钢板与基材结合面粘结质量的检测可采用锤击法进行,规定同5.2.2。1.1.3 钢材厚度的检测可采用接触式超声脉冲同波法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测应在构件上具有代表性的3个不同部位进行测量,取3处测试值的平均值作为钢材厚度的代表值。2在对钢结构钢材厚度进行检测前,应清除表面油漆层、氧化皮、锈蚀等,并打磨至露出金属光泽。3检测前应根据钢材材料设置材料声束,并应用校准用标准块对仪器进行校准。4耦合剂可用机油、化学浆糊、甘油等。5探头与被测构件耦合即可测量,接触耦合时间宜保持ls2s°在同一位置宜将探头转过90°后做二次测量,取二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该部位的代表值。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对钢材厚度进行检测的技术要求及结果评定:测点布置;检测前钢材的表面处理: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耦合剂的选用;检测操作步骤;检测结果的评价。1.1.4 钢构件焊缝外观质量检测应在焊缝外观清理完毕后进行,包含钢材及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外部缺陷及外形尺寸检测:1对焊缝设计质量等级为三级的焊缝应进行外观质量及焊缝尺寸的检测,焊缝外观质量及缺陷的检测可采用目测法,应辅以5倍放大镜并在合适的光照条件下进行,应检测裂纹、焊瘤、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未焊满、根部收缩、压痕、咬边和接头不良等外观缺陷情况,下列情况之一可采用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等表面探伤方法检测:1) 非探伤法检测出裂纹时;2) 非探伤法检测怀疑有裂纹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3) 设计图纸规定进行表面探伤时;4) 检测机构认为有必要时。磁粉探伤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焊缝磁粉检验方法和缺陷磁痕的分级JB/T6061的规定执行,渗透探伤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焊缝渗透检验方法和缺陷迹痕的分级JB/T6062的规执行;铁磁性材料应优先采用磁粉探伤进行表面缺陷检测,确因结构原因或材料原因不能使用磁粉探伤时,方可采用渗透探伤。2焊缝外形尺寸的检测可分为焊缝焊脚尺寸、焊缝余高和错边检测,可用量具、卡规等焊缝尺寸测量工具进行检测。条文说明:本条描述了钢构件外观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的相关规定:目视检测人员应具备正常的视力;放大镜的放大倍数不宜过大,宜为2倍6倍;焊缝检验尺可用于测量焊接母材的剖口角度、间隙、错位及焊缝高度、焊缝宽陵、角焊缝焊脚尺寸等;检测结果的评定可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1.1.5 钢构件焊缝内部缺陷的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焊缝设计质量等级为一、二级的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测,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和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203或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的规定。2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应在目视检测合格且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后进行。对于低合金整譬有延迟裂纹倾向的焊缝应在24小时后进行检测。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构件焊缝内部缺陷的检测方法和结果评定:超声波探伤检测及评定应符合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和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的规定;射线探伤检测及评定应符合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的规定;检测时机一般为焊接完成24小时后。1.1.6 螺栓和焊钉(栓钉)及聊钉连接质量的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焊钉(栓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30°试验检测;可采用目测法或锤击法检测普通螺栓和钾钉是否松动、断裂、缺失;目测法检测受拉螺栓是否采用双螺母或用弹簧垫片防松及普通螺栓螺杆外露长度丝扣数;目测法检测高强螺栓丝扣外露扣数,锤击法检测高强螺栓是否松动,必要时可进行高强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检验,检验方法可按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的规定执行。条文说明:本条对螺栓和焊钉(栓钉)及钾钉连接质量的检测方法及结果评定进行了规定:螺栓连接副终拧后外观质量要求;螺栓连接副的连接质量(终拧扭矩)评定;焊钉(栓钉焊接质量评定;钾钉连接质量评定。1.1.7 钢构件涂装工程的涂层包含防腐及防火涂层,涂层质量检测包括涂层外观质量及厚度检测,其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用目测法及锤击法检测涂层外观质量。2钢构件防腐涂层厚度的检测可采用涂层测厚仪进行,同一构件应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的平均值。3钢构件防火涂层厚度的检测可采用涂层测厚仪、测针和卡尺进行。对于楼板和墙体的防火涂层厚度检测,可选两相邻纵、横轴线相交的面积为一构件,在其对角线上,按每米长度选1个测点,每个构件不应少于5个测点;对于梁、柱构件的防火涂层厚度检测,在构件长度内每隔3米取一截面,且每个构件不应少于2个截面,对梁、柱构件的检测截面宜按图7.2.7布置测点。图7.2.7测点布置示意图条文说明:本条对钢构件涂装工程涂层厚度检测技术及结果评定进行了规定:涂层的外观质量;防腐层的测点布置及结果评定;防火层的测点布置及结果评定。7.3结果评定7.3.1 粘结质量的检测结果按存在缺陷的测点数与总测点之比的百分数表示,当存在缺陷的测点数不大于总测点的10%,且不集中在主要受力部位判定为合格。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对钢材厚度进行检测的技术要求及结果评定:测点布置;检测前钢材的表面处理;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耦合剂的选用;检测操作步骤;检测结果的评价。7.3.2 钢材厚度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其允许偏差,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7.3.3 钢构件焊缝外观质量的检测结果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材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夹层,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伤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的12o2焊缝外观质量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3目测或其他表面方法检测发现有裂纹缺陷存在,应直接评定不合格。条文说明:本条描述了钢构件外观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的相关规定:目视检测人员应具备正常的视力;放大镜的放大倍数不宜过大,宜为2倍6倍;焊缝检验尺可用于测量焊接母材的剖口角度、间隙、错位及焊缝高度、焊缝宽度、角焊缝焊脚尺寸等;检测结果的评定可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7.3.3 焊缝内部缺陷的超声波探伤检测结果应按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和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fT203的规定评定;射线探伤的检测结果应按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及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评定。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构件焊缝内部缺陷的检测方法和结果评定:超声波探伤检测及评定应符合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和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的规定;射线探伤检测及评定应符合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的规定;检测时机一般为焊接完成24小时后。7.3.4 螺栓和焊钉(栓钉)及钾钉连接质量检测结果的评定可参考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62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钉(栓钉)焊接后的弯曲30°试验检测,其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