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篇)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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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篇)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docx
(8篇)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宣传贯彻方案第一篇,共八篇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按照县纪委办公室印发的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整治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现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四次全会、县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为重点,结合2024年全县乡村振兴“XX”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整治内容(一)着力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 .不断完善责任清单落实等制度,指导各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实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镇办、各参与单位)2 .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标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跟进做好优化调整,不断加强政策供给。(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3 .常态化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坚持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激励保障,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状态。(牵头单位:县驻村办,落实单位:各镇办)4 .不断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坚持较真碰硬,将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作为2024年度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和督查督导重点。(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镇办、各参与单位)(二)着力整治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排查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等问题。1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强化动态监测,及时识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要求明确帮扶措施,确保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2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指导镇村基层网格员对农户进行常态化排查,组织“四支队伍”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遍访,明确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做到应纳尽纳,监测户“一户一策”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双随机”抽查核查,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3 .加强部门筛查预警,充分利用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医疗保障等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定期核查、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和系统数据。(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4.协调有关部门,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落实单位:各镇办)5 .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大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深度嵌入产业链条;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实现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6 .会同人社等部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创办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落实单位:各镇办)(三)着力整治项目资金底数不清、帮扶产业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土地流转费用兑付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1 .在现有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提升资金项目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2 .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强衔接资金监管,紧盯资金支出进度,除达到考核要求外,4月、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0%、50%和75%o(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落实单位:各镇办)3 .针对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以及工程项目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分红不发滞发、土地流转费用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资金项目中违规违纪问题。(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落实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镇办)4 .会同发改局、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易地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统筹考虑社区规模、人口结构,加快水、电、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配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搬迁人口发展特色种养产业,鼓励吸引各类企业到易地搬迁社区投资兴业,积极组织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单位:相关镇办)(四)着力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存在的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1 .围绕“人、卡、项目、资金”四个方面,协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2 .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3.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五)着力整治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服务态度不端正等问题。1 .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2 .强化干部培训力度,提升综合能力素养,防止出现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盲目决策等政绩观错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3 .强化“公仆”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格队伍管理,着力纠治对待群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颐指气使等服务态度不端正以及驻村工作队工作不细不实、方式方法简单、队员走读、擅离职守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二、阶段安排专项整治从2024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为常态化。主要步骤为:(一)动员部署。按照“三个一”(研究制定一个工作方案,组建一个推进专班,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的推进机制,对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开局良好。(XX月底前完成)(二)自查自纠。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6月底前全部完成)(三)督导检查。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等整治内容,全年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帮工作,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督帮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11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四)严查典型案件。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问题线索盯住抓、持续抓,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五)建立长效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六)总结报告工作。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12月底前完成)三、组织保障(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开展“三个年”等中心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标准要求,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二)夯实工作责任。要成立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对标任务事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克服不严谨、走过程、搞形式的倾向,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主动同县纪委监委监督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加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报县乡村振兴局邮箱,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3月24日前予以上报。联系电话:XXX举报监督邮箱:XXX实施方案第二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方案我们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目标。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乡镇基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阻碍了乡镇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特制定乡镇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期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整治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恢复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乡镇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致力于打造一个廉洁、透明、公正的乡镇环境,确保基层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深入排查、严肃查处、强化监督和完善机制等多方面的综合施策,我们坚决打击乡镇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深知,乡镇的持续发展离不开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因此,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基层工作风清气正,为乡镇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行动将全面覆盖乡镇所有涉及群众利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资金的使用和流向、公共服务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扶贫帮困工作的落实和效果、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村级组织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等。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个涉及群众利益的环节都受到严格的监督和整治。三、整治措施深入排查:我们将组织专门的团队,对乡镇范围内的所有领域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进行详细的剖析,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揭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严肃查处: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涉案人员,我们将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我们将坚决打破利益固化的局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处遁形。强化监督:我们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日常监督。我们将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完善机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我们将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我们将通过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政策,规范乡镇工作的运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真正落实。四、加强宣传教育除了以上措施外,我们还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乡镇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我们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弘扬廉洁文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五、构建长效机制为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持久成效,我们还将构建长效机制。我们将定期对乡镇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通过不懈努力,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打造一个廉洁、透明、公正的乡镇环境,为乡镇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四、工作要求首先,提高政治站位是本次整治行动的核心要求。全体乡镇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这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以此为出发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这不仅仅是对个人工作态度的要求,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体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定期组织学习会议,让干部们深入了解整治行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从而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加强组织领导是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我们决定成立由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该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再者,广泛发动群众是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同时,我们还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这样不仅可以增强群众对整治行动的认同感和参与感,还可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最后,确保工作实效是整治行动的最终目标。我们将把整治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具体来说,我们将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能按时完成。同时,我们还将建立监督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时间安排本次整治行动自即日起开始,为期三个月。期间将分阶段进行排查、查处、监督和总结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一个月):排查阶段。组织人员对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台账。第二阶段(一个月):查处阶段。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涉案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第三阶段(一个月):监督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第四阶段(半个月):总结阶段。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梳理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通过以上时间安排,我们可以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标。六、责任追究为了确保整治行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我们将对在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具体来说,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能及时报告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于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我们都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形成正向激励效应。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工作计划第三篇有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宣传贯彻活动方案(市场监管系统)为贯彻落实县委反腐办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2号)精神,根据省、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进行“定点”整治,以点带面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二、“点题整治”内容(一)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整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商等,下同)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销量排名靠前、连锁餐饮、网红无座店等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规范提升其线上线下经营行为,证照真实率和公示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无证、套证、假证、超范围经营和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安全重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问题线索台账”中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的按时初查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不低于95%。整治内容:重点区域:学校、居民小区、写字楼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单位:小餐饮店、无店铺招牌餐饮店、专营外卖的无座店等;重点项目: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包括主体资质不合规、信息公示不真实、功能区划分不科学、防蚊、防蝇、防鼠设施不到位、加工流程不规范,生熟交叉污染、设施设备不正常,整体环境卫生杂乱等。整治措施: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对照监督检查要点实施线上线下监督检查。1,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1)资质审查:依托市局监测资源对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内的资质信息进行监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际经营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经营场所一致性;登记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整、有效。(2)信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信息变化后及时更新。(3)制度建立: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有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记录;建立检查监测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检查监测,有相关记录;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4)配合监管: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后,及时制止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后,立即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2.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S1.督检查(1)资质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载明的经营场所与经营场所(实体门店)地址一致;未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餐饮服务活动。(2)信息经营许可证正本,或以电子形式公示。(3)人员管理:落实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佩戴口罩上岗。(4)原料控制:现场未查见无标签标识、无法说明来源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物质;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5)加工制作: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6)备餐操作: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符合操作规范要求;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检视和包装,以防止二次污染。(7)设施设备维护:不存在明显的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冷冻(藏)、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牵头单位:餐饮监管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责任领导:XX(二)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整治目标:通过持续深入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将食品生产环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中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管,通过巩固扩展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整治成果,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整治内容:以获得饮料(含固体饮料)、糖果制品、果冻、蜜饯、代用茶、配制酒、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以非法声称或明示、暗示有预防、治疗或辅助作用功能的产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排查整治三类问题:1. 原料进货查验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购进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药品等作为原料,重点检查代用茶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是否有存在不属于药食同源的非食品原料行为。2. 生产过程控制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配方进行领料、投料,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添加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药品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重点关注固体饮料、果冻食品生产企业是否使用番泻甘、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那非类等非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3. 标签标识问题。重点检查企业的食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违法违规内容,是否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重点关注代用茶食品标签,是否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防癌、减肥等功效作用。整治措施:1.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督促指导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客观真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4. 强化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治理上述食品生产环节中的三类问题;通过线上监测排查问题线索,排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在线上渠道销售,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发现产品名称、标签标识或者配料有明示或暗示“排便”“清肠”“瘦身”“壮阳”“降糖”“增强免疫”等治疗或保健等功效的食品,或者配料包含“牡蛎肽、鹿鞭肽、人参肽粉、牡蛎虎鞭、玛卡”等食品,将涉及上述食品的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党级,及时开展责任约谈等行政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风险隐患。5. 强化监督抽检。结合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强化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指标超标、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监督抽检工作,提升“两超一非”问题发现能力。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对可能使用番泻昔、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那非类等“非标”问题项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重点监测排查。对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严格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程序实施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等风险控制措施,督促监督相关食品生产者对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启动召回,做好原因排查、整改落实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后处理工作。6. 严厉执法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抽检检验、投诉举报、网络监测中发现或其他渠道获取的有关“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线索,依法及时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责任领导:XX(三)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整治目标:1,严厉查处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结合化妆品国抽、省抽,对儿童化妆品进行重点抽检。各办案机构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未经过注册或备案、自行配制、夸大功效宣称等可疑品种,及时组织监督抽检。7. 严格监管执法。各办案机构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推动以案促改,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8. 重视法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社会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促使有关经营主体准确把握法规的相关要求,知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可向经营者发放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告知书、签定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形成法规宣教声势。牵头单位:药械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责任领导:XX(四)整治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目标:综合运用各种治理手段,深入整治学校周边违规向学生租售、寄存手机乱象,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整治内容:1,各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超范围经营,变相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将手机计时出租给未成年人玩游戏,或者以出借手机诱导学生到店消费的行为。2.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为学生提供手机寄存服务、规避学校检查的行为。整治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整治工作。1.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超经营范围向中小学提供租售、寄存手机的违法行为加强巡查监管,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2.对涉嫌变相擅自从事手机网吧(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抄告文体旅部门处理;对涉嫌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抄告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处理。牵头单位:企业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责任领导:XX(五)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整治目标:在全县迅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落细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加快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整治内容:本次“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面向我县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1.严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册登记关,对未取得教育等审批主管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2,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办理照的营业执照,依法责令其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有照无证(超经营范围从事需要审批事项)的,依法抄告教育等审批主管部门查处;3.通过落实属地监管查办案件、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等手段,对教育培训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整治;4.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重点对教育培训行业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进行监管和规范,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举办者或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价格监督,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价外加价收费、未明码标价等收费违法行为。6,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7.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防止误导消费者。牵头单位:企业监督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责任领导:XX三、整治步骤从202X年6月中旬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摸底“列清单”(6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牵头单位针对整治内容及整治对象组织责任单位开展调查摸底,督促市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列清单。(二)整治“对账单”(7月上旬至11月上旬)。针对问题清单,统筹精准提出整治整改措施,并于8月下旬完成整治整改任务。(三)验收“固成果”(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通报整治情况,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建议清单”。同时建立实效管用的长效制度,开展常态化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问题清理整治不到位部门,将实行问责机制。四、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工作作为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来抓好抓实。根据方案部署,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市监所、各股室、执法大队、计量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专项行动进展。2. 做好线索梳理。各市场监管所要建立整治的“工作台账”和“线索台账、并于每月汇总报至牵头股室。其中“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分工任务、具体举措、时限要求和进展情况,“线索台账”全面汇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置整改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需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的,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举报电话(12315)和网络举报方式(axscjgj)报至县纪委监委汇总对外公开。3. 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专项行动落细落深,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各市场监管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并于11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牵头单位,总结应包括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等内容。牵头单位整理后汇总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 加大宣传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加大整治的宣传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将专项行动的精神和决心向群众传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征集整治线索。工作方案第四篇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XX届XX中、XX中、XX中、XX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XX次全会,XX省第XX次党代会,省纪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听党话、顺民意、懂规矩、守底线、敢担当、促发展”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主线,为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根据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一、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二、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1 .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2 .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3 .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发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XX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发展振兴为了谁,发展振兴依靠”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1 .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2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3 .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1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2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磁铁工程二增强基层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