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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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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doc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控制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2、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事率为0.1;3、无重大火灾事故;4、 无食物中毒事故;5、无重大生产安全隐患;6、无刑事案件发生;7、 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及有关责任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的有关条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职责2.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制度。2.2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本制度,负责编制项目部各级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实施。3、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1 项目经理1) 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 积极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自治区、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3) 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不得干扰或阻挠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4) 开工前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施工组织设计(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督控制措施。5)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6) 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7) 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公司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8) 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10)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1)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12) 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13) 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3.2 项目总工程师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3) 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4)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5) 组织对各类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6) 对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7) 参与本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3.3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1) 组织领导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性。3) 组织编制日常及特殊时期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预案等。4)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以及培训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5) 协助领导研究安全动态,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以及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7) 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情况和是否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8) 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对劳务供方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9) 组织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10)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帮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3.4 施工员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2 )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直接责任。3) 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4) 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5)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6) 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7)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3.5技术员1)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6)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3.6 质检员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2) 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3) 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4) 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5)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3.7 材料员 1) 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下发。2) 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凡在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应随时收回,主动做好报废更新工作。3) 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管好现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4) 按品种规格堆放料具,做到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实现文明施工。5) 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3.8安全员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 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3) 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4) 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5)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6)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7) 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8) 负责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9) 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10) 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11) 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12) 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日常使用、拆除等阶段的安全检查。13) 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4) 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15) 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15) 及时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方针或上级指示贯彻执行的情况,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或上级指示的部门,有权越级向上汇报。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16) 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17) 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3.9班组长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3.10 岗位工人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4)维护施工场地的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如发现他人损坏安全设施,应加以制止。5)随时察看自己周围的劳动环境,检查自己使用的工具、机械电气设备是否损坏,危及自己或他人。如发现隐患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6)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7)可以越权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2.管理办法 2.1 培训对象1)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参加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等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由安全生产部门或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3)进场的职工、雇佣人员必须接受由公司、所在项目部或班组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4)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2.2 培训形式及教育内容项目部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并根据人员及施工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培训的主要形式如下:2.3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新进公司职工(包括实习生、代培人员)、各分公司雇佣人员、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包括职工、临时雇工、劳务队伍)从事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并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卡。2.4 进项目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参加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其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并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 2.5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所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操作证”或指定培训部门颁发的“岗位技能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2)项目部负责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登记造册。3)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每年有针对性的对从事电工、压力容器、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机动车辆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4)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内容为: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2.6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1)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影音播放等,结合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各种的经常性教育形式要及时做好相应的教育记录。2.7项目部负责具体的实施。1)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如大风、大雪、暴雨、冰冻、高温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入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制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岗位工作;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3)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三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4)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在新的岗位上岗前,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其教育教训内容为:5)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6)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岗位涉及到的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2.8 关于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公司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员工、新工人(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第一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一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培训的具体内容为: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地方性条例或行业条例等;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生产特点、施工性质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基本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及基本应急救援措施。 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典型事故分析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如何进行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等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报告。2)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培训的具体内容为: 项目部工程施工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施工安全基础知识,各项施工规范、规程基础知识。 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及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防火、防毒、防尘、防爆、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求器材、消防器材等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以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及经验教训。3) 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班组长或工长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的具体内容为: 本班组作业特点、施工生产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班组的安全生产纪律、规定。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工种)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第四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 长:刘世友副组长:刘春光 王 蒙组 员:王海林 孙大勇 文 浩 谭振龙 何丽娟 李明明 曾 琨 倪春利 李宏涛 兰凯歌 第五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旋挖钻机灌注桩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禁止酒后作业;非作业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2 、 钻机座不宜直接置于不坚实的填土上,以免产生不均匀沉陷。修通旱地位置便道,为施工机具、材料运送提供便利。3 、钻孔场地在陡坡时,应挖成平坡。如有困难,可用排架或枕木搭设工作平台,机底枕木要填实,保证施工时机械不倾斜、不倾倒,以免发生倒塌事故。4、 各种机械高速运转的裸露部位必须加设防护罩。5 、 现场如需用到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必须安全有效;外壳必须有接地或接零;橡皮线严禁破损使用。6、 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一、二次线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配线不许乱搭、乱拉,焊把绝缘良好。7、 各类焊接用气瓶有明显的色标和防震圈,不准在露天曝晒;乙炔气和氧气瓶距离必须大于5米;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皮管应用夹头紧固。8、 旋挖钻机的钻具具有一定的刚度,在钻进中或其他操作时,不产生移动和摇晃,钻具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9、现场如是松散易坍塌地层,或有地下水分布,孔壁不稳定,必须采用静态泥浆护壁钻进,向孔内投入护壁泥浆或稳定液进行护壁,以免造成坍孔事故10、埋设钢护筒时,护筒内径应比桩径大20公分,还需满足孔内泥浆面的高度要求,在旱地或筑岛时还应高出施工地面20至30公分,护筒周围不宜站人,防止不慎跌入孔中。11、 钻孔过程中应观察主机所在地面和支脚支承地面处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沉降现象应立即停机,待采取措施处理完好后再继续作业,因故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套管口保险钩挂牢,以免出现物体打击等事故。12、 作业工程过程中,如发现孔内水位突然下降,孔口冒细密的水泡,出渣量显著增加而不见进尺,钻机负荷显著增加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马上拆除护筒并回填钻孔,重新埋设护筒后再钻,以免出现坍孔。13、 当钻机出现卡钻时,严禁强提强扭,使钻杆或钢丝绳超负荷或疲劳断裂,造成物体打击 。14、 旋挖桩施工过程中,不应使用弯曲严重的钻杆,要求各节钻杆的连接和钻杆与钻头的连接丝扣完好,以螺丝套连接的钻杆接头要有防止反转松脱的固锁设施,以免造成外杆折断,出现物体打击事故。15、当需要爬上桅杆作业时,必须要系好安全带,不得携带工具攀爬,当必须携带工具时应放在工具袋里,避免打击到桅杆下面的作业人员。16、各种用电设备和现场照明线路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架设,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必须配备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17、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施工用电设备必须专人使用,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自用设备的负荷、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作业人员擅自使用电气设备,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18、配电系统必须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表喷涂好标准的安全色,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内部设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19、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检修,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允许启动或转动机械。20、检修场地严禁吸烟,以防油烟起火。21、各台旋挖钻机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当有人在维修设备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合闸,设备检修”的标识。22、作业过程中,严禁嬉戏打闹,下班时退场必须有序进行,严禁排挤、踩踏等不良行为23、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除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2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25、 施焊场地周围应把易燃易爆物品覆盖、隔离。26、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27、 现场如需人工挖掘土方时,两人操作间距必须保持2-3m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28、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29、 现场如有吊车作业时,在吊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他作业。30、拆卸导管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注意防止扳手、螺丝等往下掉落。拆卸导管时,其上空不得进行其他作业。31、 钻孔时,孔口加盖板,以防工具或人员掉入孔内。32、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围挡或围墙,夜间应加设红灯。二、 钢筋制作为保证钢筋加工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禁止酒后作业;非作业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钢筋在制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下事项:1. 钢筋加工机械的安装应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稳定基础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佩戴防护用具。2. 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谨疲劳、带病作业。3.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人伤害。4.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5. 钢筋切断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战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6.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至今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和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7. 作业时应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站在操作台上,工作棚要防火,周围无易燃物并备有防火用具。8. 切断机旁要设料台,严谨在运转中清理刀口附近的料头。9. 弯曲机要紧贴挡板,注意回转方向,弯长料要有专人配合,防止碰上他人。10.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一、二次线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配线不许乱搭、乱拉,焊把绝缘良好。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除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11、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12、 施焊场地周围应把易燃易爆物品覆盖、隔离。13、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对焊较长钢筋时,应设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14、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加工机械电源,锁好开关箱。15、 绑扎高出钢筋时,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16、 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17、 绑扎钢筋的钢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18、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边,就为支撑好方可摘勾。19、 吊运钢筋、绑扎钢筋应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电线。并注意与裸体电线的安全距离(1KV以下4M 1-10KV6M)20、 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三、临时用电为保证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禁止酒后作业;非作业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一、电工: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二、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外电防护: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三、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 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 mm2,铜线不少于16 mm2。 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四、电缆线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在高处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 五、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A黄上后左B绿中中中 C红下前右 D黑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六、电器装置的选择: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七、使用与维护:     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八、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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