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x
保定市清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九月清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于2011年11月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1年11月3日正式实施,2013年8月和2014年12月对规划进行了修改,通过了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准。(2015年清苑县撤县改区为保定市清苑区)。规划自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作为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清苑区“十三五”发展需要,落实生态建设任务,保定市人民政府调整了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等情况,清苑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对土地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规划调整完善十分必要。2015年5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明确了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2016年8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全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开展并完成保定市清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遵循“总体稳定、优化布局、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制保定市清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阐明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明确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突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红线,分析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充分衔接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了用途管制要求。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数据分析基于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规划范围为清苑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85631.53公顷。目录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5(一)区域概况5(二)自然概况5(三)社会经济概况6(四)土地利用现状7(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分析8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IO(一)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情况10(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11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15(一)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15(二)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15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18(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18(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20(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24(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27五、“三线”划定情况29(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9(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31(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32六、土地利用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34(一)允许建设区调整情况34(二)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34(三)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34(四)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35七、对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36(一)数据库中存在细小碎区、裂健等问题纠正36(二)图层不一致问题的纠正36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可行性分析37(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37(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38(三)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杰环境影响分析39(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39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1(一)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41(二)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占补平衡41(三)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的动态检测与评估41(四)激励增量盘活存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42(五)加强规划实施监管与实施基础建设42(六)加强宣传力度43(七)建立和完善听证公示制度44附表45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函2、各局反馈意见3、清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调整完善方案市级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签字4、清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作业人员名单5、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6、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复垦村庄建设用地有关情况的说明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一)区域概况清苑区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5。13,40”115°44,20",北纬38。32z58"38°55z24"之间。北部毗邻竞秀区、莲池区、徐水区,西邻满城区、顺平县和望都县,东接安新县、高阳县、蠡县,南靠博野县和安国市。南北最大纵距44.8公里,东西最大横距46.1公里,土地总面积856平方公里,辖8个镇、10个乡,266个行政村。(二)自然概况1、地形地势清苑区属于太行山北部山前冲洪积平原,系第四纪洪积、冲积物堆积而成的平原,总的趋势是由西南向东北缓倾,无明显起伏变化,最高地面海拔为32米。东北部最低地面海拔为8米,相对高差为24米,地面纵坡比为1:1500。2、气候水文清苑区地处中纬度地带。境内年平均气温129,年降水量550毫米,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有雪,夏季炎热干燥,春季多风沙,秋季凉爽舒适。冬冷夏热,雨热同期。境内河流较多,均属海河水系,主要河流有唐河、清水河、龙泉河、九龙河、新开河、府河、漕河、新金河等八条河流,均为季节河流,自西入境,东流入白洋淀。河流全长167公里,堤防总长21.公里,河防水利设施齐全。3、土壤植被成土土质是冲积母质和洪冲积母质,土壤由潮土、褐土两种土类、三个亚类、十个土属、三十八个土种。土壤PH值为7.48之间,偏碱,土质以壤土为主,多为沙壤和中壤。土壤养分有机质不足,缺磷少氮,速效钾中等,有效铜、铁、镒丰富,锌接近缺乏。林木主要有杨、柳、榆、槐、椿、桐、苹果、梨等,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花生、甘薯、大豆、谷子、高粱等,在路旁、沟、坡、田埃等人工植被不能覆盖的地方,还有一些马齿范、藜、打碗花、三棱草、养菜等多种杂草。全区林业发展较快,南部种植大面积防风林和果林等。野生植物种类繁多,由蒲公英等90多种。4、交通便利清苑区地处华北平原,自古就有“北临三关、南通九省”的美誉。区中心北距保定市中心10公里,距北京167公里,南距石家庄117公里。辖区内有两大高速公路,即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深高速)和保沧高速公路(保定一沧州),有高速公路出入口4个;三大铁路干线,即京广铁路、神黄铁路、京广铁路高速客运专线,其中京广铁路火车站设在保定,在清苑境内建有货场;神黄铁路(神木一黄骅港)设铁路专线,物资运输极为方便;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在孙村设有高速铁路车站。(三)社会经济概况全区把发展工业经济做为实现区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主攻方向,全区工业经济得到迅猛发展,跃升为第一大产业,传统行业产业升级步伐加快,骨干企业支柱作用明显,产业群体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0028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92139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631427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96462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3.94:51,76:24.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9081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26937万元。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16037亩,粮食总产量455430吨;工业总产值293.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5.4亿元,下降2.5%,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47.7亿元,同比增长3.9虹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3亿元,同比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27.7亿元,下降15.3%;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12.4亿元,同比增长5.8%o全部工业增加值53.9亿元,同比增长7.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13692万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44872万元,同比增长16.2%。第一产业完成投资44800万元,比去年增加21180万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903009万元,增长25.0%,第三产业完成投资98905万元,下降12.4%。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0亿元,同比增长13.2%o全年引进省外境内资金37.8亿元,同比增长25.6%。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完成全部财政收入79021万元。截至2014年底全区总人口681964人,城镇化率为34.72%o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96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7元。(四)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区土地总面积85631.5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4953.9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5.85%;建设用地面积18861.8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2.03%;其他土地面积1815.8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2虬农用地总面积64953.9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5.85%,其中耕地面积59298.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25%;园地面积850.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9%;林地面积1877.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其他农用地面积2927.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2%o建设用地总面积18861.8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50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6%;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14643.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采矿用地882.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1151.3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80.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9沆其他土地1815.82公顷,其中水域用地1234.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滩涂用地581.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8%;自然保留地0.32公顷。(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分析根据保定市清苑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确定清苑区耕地后备资源总潜力为1275.50公顷,类型包含可开垦内陆滩涂、沙地、采矿用地等三种类型。其中可开垦内陆滩涂511.56公顷,占内陆滩涂总规模的88%;可开垦沙地0.32公顷,占沙地总规模的100%;可复垦采矿用地763.62公顷,占采矿用地总规模的86%。其中可开垦内陆滩涂511.56公顷,占后备资源潜力的40.11%,清苑区范围内主要分布在北店乡、白团乡、石桥乡、何桥乡、温仁镇、北王力乡、张登镇、李庄乡,主要以线性分布为特点;可开垦沙地0.32公顷,占后备资源潜力的0.03%,主要分布在清苑区的望亭乡、温仁镇;可复垦采矿用地763.62公顷,占后备资源潜力的59.86%,清苑区范围内分布比较均匀。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一)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情况1、原规划主要指标情况清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11月编制完成并开始实施。原规划各主要控制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为63273.3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56619.4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5596.8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836.4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619.2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89.9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为633.35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726.5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30平方米/人;2、历次修改情况2013年和2014年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其中2013年追加建设用地规模53.3333公顷,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调整为59408.2公顷,其他的规划指标未做修改;2014年追加建设用地规模20.00公顷,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调整为58606.6666公顷,其他的规划指标未做修改。3、规划修改后主要规划指标规划确定的指标包括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经过历次修改后,到2020年全区各项指标情况如下所示:耕地保有量为58606.666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56619.4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5670.16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909.75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692.573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63.253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为706.6833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726.5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30平方米/人;(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1、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区耕地面积59298.94公顷,比202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58606.6666公顷多692.2734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与2009年耕地59537.05公顷相比,全区耕地净减少238.11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495.58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69.71公顷,土地整治补充增加耕地327.18公顷。2、补充耕地义务量执行情况规划期间,保定市下达清苑区726.56公顷的补充耕地任务,清苑区通过土地开发、复垦、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确保完成。截止到2014年底,共计补充耕地327.18公顷,占补充耕地任务的45.03%o3、基本农田保护与原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653.54公顷,比上级下达的2020年规划目标56619.48公顷多34.06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18861.81公顷,比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15670.1633公顷多3191.6467公顷,突破了建设用地总规模;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17030.16公顷,比2020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909.7533公顷多3120.4067公顷,突破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4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2386.75公顷,比2020年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3692.5733公顷少1305.8233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63.2533公顷,截至2014年底,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18.1224公顷,剩余645.1309公顷;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为859.4933公顷,截至2014年底,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89.2947公顷,剩余670.1986公顷;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为706.6833公顷,截至2014年底,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86.0410公顷,剩余538.6423公顷;2015-2020年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645.1309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670.1986公顷,占用耕地538.6423公顷。6、林地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2020年规划林地1009.01公顷,截至2014年底,全区林地面积1877.04公顷,超过目标868.03公顷。2020年规划园地2116.60公顷,截至2014年底,全区园地面积850.60公顷,低于目标1266.00公顷。7、节约集约用地情况(1)人均城乡建设用地2009年全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255.62平方米/人,2020年规划目标人均城乡用地200.79平方米/人。截至2014年底人均城乡用地249.72平方米/人,比2009年减少5.9平方米/人,比2020年多48.93平方米/人。(2)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09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10.6平方米/人,2020年规划目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30平方米/人,截至2014年底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7平方米/人,比2009年基期减少103.6平方米/人,比2020年规划目标减少23平方米/人。(3)单位建设用地GDP情况2009年全区GDP总值66.58亿元,建设用地总面积18385.21公顷,单位建设用地GDP为36.21万元/公顷;截至2014年底,全区GDP总值122.00亿元,建设用地总面积18861.81公顷,单位建设用地GDP为64.68万元/公顷;比2009年单位建设用地GDP增加28.47万元/公顷。规划实施以来,清苑区人均城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有所减少,单位土地GDP有所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有所提升,土地产出率也在逐步提升。8、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共安排电力、交通及水利建设等单独选址项目共计15个项目,其中电力建设项目9个,交通及水利建设项目6个。2010-2014年,清苑区规划重点项目实施8个项目,占重点建设项目个数的53.33%,用地面积63.2029公顷。其中电力建设项目实施4个,用地面积20.6147公顷,主要有清苑西(马池)22OKV变电站,王盘IlOKV变电站,东闾IlOKV变电站,保定南郊热电厂用地。交通建设项目实施4个,用地面积42.5882公顷,主要有朝阳路南延穿过高速路(收费口改建),京港澳高速七一路互通(保定至白洋淀连接线),发展街西外延,京港澳高速保定段。综上,规划实施以来,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开展。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等重大战略;坚持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坚持节约集约,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强化与相关规划的协调,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增强国土空间管控能力;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保持基本稳定。(二)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1、评估前置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规划适时修改的前提和基础。全面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规划目标推进情况和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掌握规划修改调整的必要性和关键问题,是科学制定规划修改调整方案的重要前提。规划实施评估能够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合理性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提高土地规划的可操作性,更好的发挥土地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2、指标控制原则为了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维护生态平衡,规划调整完善不突破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3、保护耕地原则规划调整完善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调整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满足上级要求。4、节约集约原则规划调整完善应推进节约用地的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科学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5、优化配置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人口增长、规划剩余空间、新型城镇化、各类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和土地节约集约等情况,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应比调整完善前趋于合理、优化,科学配置用地。6、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不当会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因此,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要注重与其他规划相衔接,不能顾此失彼、相互冲突,要提高整个规划体系的可操作性,使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完全满足其用地需要。规划调整完善应注重与“十三五”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积极探索“多规合一”。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应与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划有效衔接,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强化规划对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引导作用,合理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区域生态安全。7、公众参与的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全区民生息息相关的大事,因此规划调整完善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要广泛地听取规划调整完善所涉及区域的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对调整完善方案进行科学而充分的论证,提高规划调整完善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依据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函(2016保国土资函72号),具体指标调整情况如下:1、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核减耕地保有量3966.6733公顷;调整完善前2020年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为58606.6666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耕地保有量54639.99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433.48公顷;调整完善前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619.48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0186.00公顷。园地、林地面积: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基本稳定原则,结合生态建设需要,对园林地控制规模进行调整。调整完善前规划2020年园地规模2116.6公顷,调整后为2510.2392公顷,园地面积增加393.6392公顷。调整前规划2020年林地规模为1009.01公顷,调整后为1849.2641公顷,增加840.254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完善前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15670.1633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17306.83公顷,增加建设用地总规模1636.66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完善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909.7533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475.18公顷,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65.4267公顷;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调整完善前202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692.5733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5295.2579公顷,增加城镇工矿建设用地1602.684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完善前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1760.42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1831.65公顷,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71.23公顷。2、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500.00公顷,调整完善前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63.2533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463.253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追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499.95公顷,调整完善前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859.4933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2359.443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追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为1458.03公顷,调整完善前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706.6833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2164.7133公顷。补充耕地指标:规划实施期间,调整完善前补充耕地726.56公顷,调整完善后补充耕地3347.8956公顷。2010-2014年间通过土地整治已补充耕地327.18公顷,结合2015年-2020年补充耕地3020.7156公顷,确定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为3347.8956公顷。3、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107平方米/人,原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130平方米/人,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完善后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100平方米/人。(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耕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1)耕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2014年全区耕地面积59298.94公顷,2015-2020年新增耕地面积3020.7156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389.431公顷,土地复垦补充2159.414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471.8706公顷;耕地减少1187.774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187.7741公顷,生态退耕0.00公顷,其他占用耕地0.00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2020年耕地面积61131.8815公顷,比2014年耕地净增加1832.9415公顷,比上级下达的目标54639.9933公顷多6491.8882公顷。(2)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稳定耕地总体布局,合理优化耕地布局,2015-2020年全区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3020.7156公顷,耕地增加的地块主要分布在唐河流域沿岸的滩涂、各乡镇废弃的砖瓦窑用地和各乡镇的村庄整治。新增耕地质量等级为国家利用等9.89等。为落实京津保生态过渡带任务,加强生态保护,增加生态空间,耕地减少的地块主要用于建设占用减少。减少的耕地等别为国家利用等998等。调整完善后耕地布局更加集中,到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61131.8815公顷,调整后全区耕地平均等别为9.77等,全区耕地质量等级稍有提高。因此本次调整完善方案落实了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目标,耕地质量不降低,全区耕地能够得到有效保护。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4128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7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布局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一致。2014年,保定市清苑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653.54公顷,平均质量等别9.8等,规划期间,划出基本农田面积6730.66公顷,划出部分平均利用等别9.81等;划入基本农田面积325.58公顷,划入部分平均利用等别9.8等;调整后基本农田面积50248.46公顷,平均利用等别9.8等;较保定市下达清苑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50186.OO公顷多62.46公顷,调整后全区基本农田质量基本不变。(1)基本农田划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共划出基本农田6730.66公顷,共计7063个地块,调出地块国家利用等别为9.81等。主要是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基本农田调出和京津保生态过渡带、重点建设所占基本农田调出。调出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保新公路以北,臧村镇以西,这个区域主要为白洋淀科技城规划区域;京津保生态过渡带主要分布在京港澳高速两侧、京石高铁两侧等。上级核减指标落实情况一一清苑区调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30.66公顷,其中农用地6668.01公顷(其中耕地5303.49公顷,园地736.69公顷,林地594.07公顷,其他农用地33.76公顷),建设用地62.65公顷,未利用地0.00公顷。核减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等级为国家利用等9.81等。除在保定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园地和林地没有调出外(涉及园地6.28公顷和林地21.02公顷),其他涉及清苑的基本农田内的园地和林地都已调出。(2)基本农田划入为实现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满足全区生产、生活需要,遵循“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提高、优质高产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的原则,将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的现状优质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划入325.58公顷,共计149个地块,调入地块国家利用等别为9.8等。主要分布在孙村乡、闫庄乡和清苑镇靠近保定市中心城区的位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的基本农田布局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更趋于合理。同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也将通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把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任务落实到乡镇、村民小组、农户及具体地块,做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3)基本农田整备区基本农田整备区及管理要求:在规划实施期间可以调整补充为基本农田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为基本农田整备区。区内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建设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的优质耕地,通过补划调整,使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向区内集中,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结合清苑实际情况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756.77公顷,主要位于北王力乡刘村、武安村、顾家营村,基本农田整备区耕地质量等级为国家利用等9.80等。3、园林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1)园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调整完善园地、林地布局,落实生态建设任务,加强生态建设,增加园地和林地规模。截至2014年底,现状园地面积为850.60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其中建设占用4.66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204.5954公顷,土地复垦增加园地1868.8946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园地面积为25102392公顷,比2014年增加1659.6392公顷,增加的园地主要分布在温仁镇、东闾乡等各乡镇村庄复垦地块。(2)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截至2014年底,现状林地1877.04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区林地建设占用13.62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林地14.1559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林地面积1849.2641公顷,比2014年现状净减少27.7759公顷。调整后的林地主要分布在北王力乡、望亭乡等乡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1、建设用地规模结构(1)本次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根据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函(2016保国土资函72号),追加清苑区150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安排共计66个地块,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02.6556公顷,其中城镇用地393.5647公顷,涉及15块,主要分布在清苑城区及周边;农村居民点用地51.3172公顷,涉及38个地块,主要分布在北店乡、东闾乡、温仁镇等村镇周边;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7.7737公顷,涉及13块,主要分布在清苑镇、北店乡等村镇周边。其中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23.3160公顷,涉及6个地块。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97.3444公顷。(2)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使用情况本次调整完善对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局部调整。调出11个地块,面积218.0667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9.496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82.6811公顷,独立工矿用地15.8895公顷;调入34个地块,面积218.0662公顷,其中城镇用地9.973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3.0283公顷,独立工矿用地115.0641公顷。(3)建设用地规划复垦减少情况2015-2020年拟安排建设用地复垦减少4028.3086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复垦减少3826.1798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复垦减少202.1288公顷。(4)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分析调整完善后,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014年的18861.8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6255.3069公顷,减少了2606.507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2.03%调整为18.98%;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17030.1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4454.824公顷,减少了2575.33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比例由19.89%调整为16.88%;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2386.7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297.9079公顷,增加了1911.157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79%调整为5.02%;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14643.4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0156.9161公顷,减少了4486.493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比例由17.10%调整为11.8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1831.6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800.4789公顷,减少了31.171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14%调整为2.10%o(5)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可用空间分析截止到2014年底,清苑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835.3188公顷,本次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500.00公顷,实际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335.3188公顷。2、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本次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地块布局情况本次调整完善,追加1500.OO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本区经济发展需求,统筹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安排66个地块,共计落实502.6556公顷,其中城镇用地393.5647公顷,涉及15块,主要分布在清苑城区及周边;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7.7737公顷,涉及13个地块;农村居民点用地51.3172公顷,涉及38个地块,主要分布在清苑镇、北店乡等村镇周边。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97.3444公顷。清苑经济开发区和清苑中心城区重叠,规划期间,开发区用地223.3160公顷,涉及6个地块,布局在中冉村、郎庄村、东壁阳城村。(2)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出、调入布局调整优化情况本次调整完善对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局部调整。调出11个地块,面积218.0667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9.4961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区西南侧,分布在东壁阳城村;农村居民点用地182.6811公顷,主要分布在邵庄村、靳庄村、大李各庄村等;独立工矿用地15.8895公顷,分布在刘指挥村。调入34个地块,面积218.0662公顷,其中城镇用地9.9738公顷,分布在城区西南侧中冉屯村和西顾庄村;农村居民点用地93.0283公顷,主要分布在国公营村、戎官营村、西林水村等;独立工矿用地115.0641公顷,主要分布在唐河沿线。(3)建设用地复垦地块布局情况整治城乡低效用地,优化生态空间,结合村镇体系规划,安排城乡整治地块。规划期间,复垦地块主要分布在偏远村庄的老旧区域和废弃的工矿用地,其中复垦的村庄涉及全区各乡镇大部分村庄,复垦规模为3826.1798公顷;复垦的工矿用地202.1288公顷,主要分布在白团乡、冉庄镇等乡镇。(4)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生态影响情况结合清苑区生态保护规划,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避开了河流管理范围,留足了河道的保护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依据文件及相关要求,与交通、水利、电力、发改等部门充分沟通衔接,保留原有重点项目,落实省、市、区“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将新增项目及历年规划单独选址调规项目列入项目清单,新增重点建设项目19个,其中,公路项目11个,铁路项目1个,水利设施项目1个,电力能源项目1个,管道项目运输项目5个,规划调整后,清苑区重点建设项目共计34个。新增公路项目11个:根据国家、省、市、县“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公路项目用地除原有重点项目外,增加S329大庄至灵山公路大庄至张登段,S328流河至满城公路满城至清苑何桥段,S530温仁至博野公路,S106保定环线东三环、南三环、西三环路,S236温仁至北漳淮公路温仁至衡水界段,S230张坊至德州公路,S234易县至官亭公路,旅游路改道,保定市北三环东延,白洋淀科技城中央大道,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清苑段)等项目。新增铁路项目1个:增加廊涿固保城际铁路。新增水利设施项目项目1个,增加京津冀生态创新示范区项目。新增电力能源项目I个,增加清苑北大冉IlOKV输变电工程。新增管道项目运输项目5个,增加华北油田井站及配套设施,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分输站和阀室,锦郑成品油管道工程等项目,安保二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京石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