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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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服务指南》.docx
重庆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注册地在重庆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的申请和办理适用本指南。二、事项审查类型告知承诺。是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核准事项的申请,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行政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行政审批条件,由行政审批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三、审批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四、实施部门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六、申请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应当满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具体须符合下列要求:1 .有法人资格;2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1人;具有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人数不少于2人。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1人,共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总人数不少于5人;3 .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3人;备注:注册规划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申请资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或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注册规划师所在单位与申请资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注册规划师的有效期满足要求;注册规划师须包含在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正在办理注册规划师续期、变更的人员,由市规划协会出具证明文件)。4 .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安全、保密、档案、财务管理制度。(二)其他要求1.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可以聘用70周岁以下的退休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者注册城乡规划师,乙级资质单位不超过1人。隶属于高等院校的规划编制单位,专职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其他规划编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全部为本单位专职人员。2,职称评审不在本单位所在城市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定所在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需注明联系人及固定电话)。离职时间较长且确实无法提供的,须提供该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时的职称评审表和评定文件彩色扫描件。3.关于城乡规划专业人员认定:(1)具有城乡规划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2)技术职称证书上专业名称或所从事专业一栏注明为城市(镇)规划、城乡规划"、规划设计的人员;(3)具有本科以上城乡规划专业学历证书的人员;(4)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上一种情况的相当于中级规划专业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上一种情况的相当于高级规划专业人员。4 .规划编制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编制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单位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并按照本办法重新核定。规划编制单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单位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重新核定。规划编制单位改制,改制后不再符合原资质条件的,应当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资质等级未发生变化的,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5 .申报企业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做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按规定赴现场提交申报材料。要件齐全的,我局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做出审批决定。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整改到位后,方可延续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七、申请材料要求(一)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提出新申请、延续、核定等,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打印、盖章、上传;备注: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填写的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保持一致,若不能从提供的选项中进行选择时,请选其他。2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备注:单位法人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则按本节第5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 .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5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申请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退休证等;备注:社保至少包括三种类型,如养老、医疗、失业等三种险种以上。6 .工作场所证明材料;7提交相关业绩情况。新申请资质的可不填写;申请资质延续的,应当牵头或者独立承担并完成法定业务范围内规划编制类项目不少于2项。8.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备注:需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共8页。(二)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并提交下列材料:1 .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备注: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进行填写。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提供所有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5 .其他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八、申请接收联系人:王永波联系电话:023-63158931由K箱:cqghzx(2)九、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相关提示在网上填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规戈J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原件在领取证书前提交或寄送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号楼1201室。(二)审查行政审批部门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则一次性告知。注: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需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至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否则不予受理。行政审批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制作相应的资质证书,依法及时通知申请人,证书可邮寄或申请人现场领取。十、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二、审批结果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或邮寄。十四、后续监管(一)事中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6个月内,对申请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发现申请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二)日常监管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等法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诚信管理、行业监管等方式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十五、对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行为的处罚行政审批部门实施批后核查和日常监管时,发现被审批人有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行为,经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行政机关做出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自该资质证书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行政机关做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对被审批人不良信息予以警示;行政机关做出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不良信息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开展失信信息记录。十六、咨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建窗口。咨询电话:023-63158931十七、监督投诉渠道投诉信箱:cqschj投诉电话:023-63158385投诉网址: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规划测绘创新基地2号楼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l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附件1-1流程图附件1-2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示例附件1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附件1-1流程图开始1送达(邮寄或现场领取)附件1-2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申请单位: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此次填报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时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以虚假、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证书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年月日申请情况原资质证书信息证书单位名称:证书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发证日期:有效期至:此次申请内容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规划编制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正在分立或改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单位性质办公用房面积现有资质等级职工总数从事规划总人数申报技术人员数量注册规划师数量注册规划师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所学专业取得执业资格时间注册证书编号注册证书有效期身份证号码1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专业人数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其他合不总数全职人员按职称分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按学历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大学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单位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备注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概况序号姓名年龄职称学历所学专业从事专业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身份证号码1近三年承担项目基本情况(可选)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参与方式委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时间完成情况备注合同签订时间项开始时间项目完成时间验收单位验收时间近三年规划方面的获奖及参与标准制定情况(可选)规划方面的获奖情况序'J-项目名称颁奖部门及文件号获奖等级获奖时间备注参与规划相关的政策标准制定情况序标准名称发布部门及文件号起草单位开始/发布时间备注发表规划学术研究成果情况序号名称平台/媒体创新点时间备注承担或参加规划公益项目情况序号名I称地点成果时间备注附件1-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人就申请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做下列承诺:(一)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内容全部齐全、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重庆市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告知书告知的全部内容。(三)申请人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重庆市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告知书规定,自愿接受后续核查和监督检查。(四)已完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填报。(五)无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六)若违反承诺或承诺不实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附件1-3.1:重庆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告知书申请人:(单位盖章)20年XX月XX日附件1-3-1重庆市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告知书按照重庆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服务指南,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注册地在重庆范围内的单位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号)二、申请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应当满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具体须符合下列要求:1 .有法人资格;2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1人;具有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人数不少于2人。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1人,共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总人数不少于5人;3 .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3人;备注:注册规划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申请资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或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注册规划师所在单位与申请资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注册规划师的有效期满足要求;注册规划师须包含在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正在办理注册规划师续期、变更的人员,由市规划协会出具证明文件)。4 .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安全、保密、档案、财务管理制度。(二)其他要求1 .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可以聘用70周岁以下的退休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者注册城乡规划师,乙级资质单位不超过1人。隶属于高等院校的规划编制单位,专职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其他规划编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全部为本单位专职人员。2 .职称评审不在本单位所在城市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定所在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需注明联系人及固定电话)。离职时间较长且确实无法提供的,须提供该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时的职称评审表和评定文件彩色扫描件。3 .关于城乡规划专业人员认定:(1)具有城乡规划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2)技术职称证书上专业名称或所从事专业一栏注明为城市(镇)规划、城乡规划、规划设计的人员;(3)具有本科以上城乡规划专业学历证书的人员;(4)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上一种情况的相当于中级规划专业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上一种情况的相当于高级规划专业人员。4.规划编制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编制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单位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并按照本办法重新核定。规划编制单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单位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重新核定。规划编制单位改制,改制后不再符合原资质条件的,应当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资质等级未发生变化的,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5.申报企业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做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按规定赴现场提交申报材料。要件齐全的,我局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做出审批决定。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整改到位后,方可延续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三、申请材料要求(一)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提出新申请、延续、核定等,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打印、盖章、上传;备注: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填写的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保持一致,若不能从提供的选项中进行选择时,请选其他。2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备注:单位法人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则按本节第5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 .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5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申请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退休证等;备注:社保至少包括三种类型,如养老、医疗、失业等三种险种以上。6 .工作场所证明材料;7 才是交相关业绩情况。新申请资质的可不填写;申请资质延续的,应当牵头或者独立承担并完成法定业务范围内规划编制类项目不少于2项。8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备注:需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共8页。(二)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并提交下列材料:1 .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备注: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进行填写。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提供所有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备注:需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共8页。5 .其他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四、提交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各1份交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号楼1201室。五、承诺的效力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原件提交后,行政审批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制作相应的资质证书,依法及时通知申请人。六、后续监管(一)事中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6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二)日常监管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等法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诚信管理、行业监管等方式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七、对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行为的处罚行政审批部门实施批后核查和日常监管时,发现被审批人有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行为,经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行政机关做出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自该资质证书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行政机关做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对被审批人不良信息予以警示;行政机关做出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不良信息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开展失信信息记录。备注:申请人是指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被审批人是指获得本次资质许可的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示例:我已阅读并理解重庆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告知书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单位盖章)20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