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j*-2024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DB32TXXXX-202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nergyefficiencyretrofitofexistingbuiIdings(征求意见稿)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江苏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2145号)的要求,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相关节能应用技术和本省的实践经验,参照国内有关规范和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与完善,修编了本规程。本规程于XXXX年XX月XX日经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本规程包含12章,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节能诊断;5节能判定;6围护结构节能改造;7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8给排水系统节能改造;9电气系统节能改造;10可再生能源利用;11监测与控制系统;12运维管理与后评估;附录A、附录B。此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将原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两个章节按专业和技术措施整合完善为节能诊断、节能判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给排水系统节能改造、电气系统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监测与控制系统、运维管理与后评估九个章节,对照节能、防火、防水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了相关提升,增加了碳排放和碳核算相关内容。前言2目次31总则52术语73基本规定IO4 .节能诊断134.1 一般规定134.2 围护结构诊断144.3 暖通空调系统诊断154.4 给排水系统诊断184.5 电气系统诊断204.6 可再生能源系统诊断244.7 监测与控制系统诊断265 .节能判定305.1 一般规定305.2 围护结构判定315.3 暖通空调系统判定335.4 给排水系统判定395.5 电气系统判定405.6 可再生能源系统判定425.7 监测与控制系统判定435.8 分项及综合判定446围护结构节能改造476.1 一般规定476.2 设计486.3 施工536.4 验收567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587.1 一般规定587.2 设计597.3 施工657.4 验收678给排水系统节能改造688.1 一般规定688.2 设计688.3 施工718.4 验收729电气系统节能改造749.1 一般规定749.2 设计759.3 施工799.4 验收8010可再生能源利用8110.1 一般规定8110.2 设计8210.3 施工与验收8411监测与控制系统8711.1 一般规定8711.2 设计8811.3 施工9311.4 验收9512运维管理与后评估9712.1 一般规定9712.2 运维管理9712.3 检测与后评估99附录A既有建筑节能诊断表108附录B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评估表112标准用词说明114引用标准名录115条文说明117修订说明1181总则1.O.1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建筑用能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户对改善室内热舒适、用能等需求不断增长,建筑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上行压力不断加大。目前我国既有建筑面积超过800亿平方米,2020年全国建筑全过程耗能总量为22.7亿tee,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45.5%,其中建筑运行阶段能耗10.6亿tee,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1.3%;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50.8亿tC02,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0.9%,其中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21.6亿tC02,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比重为21.7%。既有建筑量大面广,节能减排潜力巨大,是当前建筑节能减碳工作的重要领域。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的诊断、设计、施工、验收及运维等。【条文说明】本规程所述既有建筑包括既有公共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由于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相通,为避免重复,本此次修编,将两类民用建筑进行了整合,仅对各专业实施的内容进行具体的要求。1. 0.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根据节能诊断结果,结合节能改造判定要求,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条文说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建筑室内环境舒适和安全健康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完善管理体系、运行策略等低成本改造方式,其次考虑改造重点系统的中成本改造方式,最后考虑更换、改造大部分系统的高成本改造方式。对于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基本达到节能50%设计标准的民用建筑,宜优先考虑采暖、空调、通风、照明及其运维管理等方面的低成本节能改造。在有多种同类技术措施可选的情况下,应优选节能降碳量相对较显著的技术和措施。1.O.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本规程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的节能诊断、节能改造设计、具体措施与方法、节能改造评估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节能改造涉及的专业较多,相关行业均有相应的标准及规定,同时还应满足改造建筑在结构、防火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在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O.1既有建筑existingbuilding已建成的,供人们居住、使用和开展各种活动的民用建筑。【条文说明】本规程的既有建筑是指已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以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为主。2. 0.2节能诊断energyefficiencydiagnosis通过现场调查、检测,统计分析能源消费账单和设备历史运行记录,对建筑能耗状况和节能潜力作出评价,并出具节能诊断报告的过程。【条文说明】通过现场调查,调阅能源资源消费账单、设备运行记录、技术文件等资料,采用统计分析、仿真模拟和现场测试等技术手段,对建筑的关键子系统(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及运维管理等)进行诊断,找出建筑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室内环境品质等环节主要存在的问题。2. 0.3节能改造retrofitforenergyefficiency在改善或保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通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及系统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或增设必要的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的改造活动。【条文说明】建筑以人为本,节能改造应在改善或保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 0.4综合节能改造integerretrofitforenergyefficiency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用能设备等多个系统进行的综合节能降碳活动。2. 0.5分部分项节能改造Singleretrofitforenergyefficiency指围护结构、用能设备等单项系统的节能改造,也包括各系统中的局部改造。【条文说明】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鼓励开展综合节能改造,当受改造资金和现场条件限制时,可进行分部分项改造或局部改造。例如在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中,只进行外窗改造;在空调系统节能改造中,只改造末端设备或冷热源系统等。2. 0.6建筑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building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如供暖、通风、空调制冷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家电、电梯、炊事、生活热水等)的用能。【条文说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的建筑能耗定义不含建筑炊事用能,现行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能耗定额和计算方法DB32/T3287-2020明确建筑能耗为集中办公区内所有建筑、室外照明与环境养护等基础服务所消费的电力、燃气、油料和外供冷热源等能源总和,但不包含数据中心、食堂的能耗和车辆能耗;现行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DB32/T4001-2021明确建筑能耗为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除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由于炊事是住宅建筑和部分公共建筑的基本功能,同时现阶段炊事用气也被认为是建筑直接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本规程将炊事用能纳入了建筑能耗边界。2. 0.7基准能耗baselineofenergyconsumption节能改造前,一年内的建筑能耗。2. 0.8修正后的基准能耗regulativebasicenergyconsumption节能改造后,由于新增、调整设备,或改变系统使用情况等因素,给基准能耗带来了变化,基准能耗不能再客观反映出建筑节能改造前的能耗。因此将这种变化量与基准能耗相加,得到调整后的基准能耗,这是一个人为假定的建筑节能改造前的能耗值。2. O.9改造后的建筑能耗energyconsumptionafterretrofitting节能改造后,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年度建筑能耗。2. 0.10节能量amountofenergy-saving修正后的基准能耗与改造后建筑能耗的差值。2. 0.11节能率energy-savingratio改造项目节能量与修正后的基准能耗的比值。2. 0.12改造后评估post-assessmentforretrofitting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对单项改造措施效果和综合性能进行检测、分析和验证的活动。【条文说明】为确保既有建筑用能设备和系统高效运行,通常还会对项目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开展跟踪评估,通过定期对运行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找出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环节并提出改进措施。2. 0.13超低能耗改造ultra-lowenergyretrofitting按照超低能耗建筑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进行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 0.14建筑电气化改造buildingelectrificationretrofitting为减少建筑直接碳排放,采用高能效用电设备对燃气、燃油等设备进行的改造。【条文说明】住建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以减少建筑温室气体直接排放为目标,扩大建筑终端用能清洁电力替代,通过以电代气、以电代油,推进炊事、生活热水与采暖等建筑用能电气化。3基本规定3. 0.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因地制宜选择单项节能改造或综合节能改造。【条文说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持或改善室内环境的基础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改造过程中,可根据节能诊断结果,优先选择易于实施、性价比较高的节能改造技术分步进行单项节能改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综合改造。4. 0.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应进行可靠性、安全性鉴定,并符合下列规定:1对既有建筑进行可靠性鉴定,C级建筑或构件应在加固处理后进行改造;2对涉及改造的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进行改造安全性评价;3对涉及改造的非主体结构进行改造安全性评价。【条文说明】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应进行可靠性鉴定,其表3.3.3规定了鉴定评级的层次分级标准,C级应采取措施,D级应立即采取措施。考虑到D类建筑加固维修等成本较高,本规程对该类建筑不做具体规定。对于使用寿命短期不足以回收节能投资的建筑,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3.0.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明确节能指标、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及其评估核验的方法,并进行节能改造前和改造后的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条文说明】建筑节能改造前后的建筑能耗可按现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附录C规定的动态负荷法计算,采用相同的软件和典型气象年数据,综合考虑改造前后建筑的暖通空调统运行状况、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开关时间、电气设备功率密度及使用率等。3.0.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准的规定。改造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管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的相关规定。3.0.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应优先对原有材料进行再循环利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并满足国家和地方节能、环保、绿色的相关要求。3.0.6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调查和居民信息调查,做好居民的相关改造宣传和协调工作,对可能影响居民的各种情况提出应对措施。【条文说明】既有居住建筑的调查主要包括:建筑的结构安全分析,主要是阳台、屋顶楼板的荷重能力分析以及地基承重能力分析;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建筑能耗、室内环境质量等进行分析;建筑附着物调查,如墙面各类管线、居民自行搭建物、空调外机、窗户护栏和屋面太阳能热水器等;建筑内部情况调查,如单元门、楼梯间、地下室等;居民家中装修情况,特别需要注意涉及改造的部分,最好采取影像存档,供发生纠纷时备查。居民信息调查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家庭状况,包括人口数量、年龄、联系方式等;2健康情况,主要调查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居民,动员家属做好预防措施;3房屋产权归属;4室内状况,如采暖季室内温度,有无结露霉变、透风、渗漏等;5节能改造意愿。调查时要尽量利用历史数据和设计资料,尽量控制检测费用,尽量减少对建筑的破坏,尽量少扰民。3.0.7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应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条文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因此,本条文规定了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有条件的场所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中与建筑用能紧密关联的主要有地热能和太阳能等。目前,利用地热能的技术主要有地源热泵供热与制冷技术;利用太阳能的技术主要有太阳能热水、太阳能采暖与制冷、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光导管技术等。除了地热能和太阳能利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蕴含大量余热资源,有条件的项目可以考虑开展余热资源的利用;当建筑用能设备产生的余热废热具备热回收条件时,应合理设置热回收装置;当进行新、排风系统的改造时,应合理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3.0.8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条文说明】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已成为推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途径。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或者能源托管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并从节能效益分享或者运维管理节能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管理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同时也有利于双方节能改造的积极性。4.节能诊断1 .1一般规定1.1.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系统等进行节能诊断,并编写节能诊断报告。【条文说明】既有建筑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暖通空调系统,给排水及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照明及电梯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等进行节能诊断,既有建筑节能诊断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T177和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132等相关规定。节能诊断报告应包括建筑概况、用能系统与运行现状、能耗构成、室内热环境及品质、改造方案建议和技术经济分析等内容。应根据诊断结果,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造方案,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节能性、环保性和经济实用性等方面综合分析,选取合理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并明确节能指标、预期效益及其评估核验方法等内容。4 .1.2既有建筑节能诊断前,应收集下列资料:1工程竣工图和技术文件;2历年房屋修缮及设备改造记录;3相关设备技术参数和近13年运行记录;4室内环境品质,包含但不限于温湿度、声光环境参数、空气质量参数;5近13年每月的燃气、燃油、电、水、蒸汽等能源、资源消耗量;6建筑主要功能、入住率、出租率、运行时间等使用情况。【条文说明】建筑的竣工图、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运行记录、能源消费账单等是进行既有建筑节能诊断的重要依据,节能诊断前应进行详细的资料收集和相关性能测试。4.1.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诊断时,应结合设计值指标和模拟验算评估建筑全年采暖空调能耗,综合对建筑节能潜力做出评价。【条文说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诊断时,应复核建筑围护结构性能,根据室内热湿环境、围护结构、建筑设备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诊断结果,以及建筑能耗计算和用能现状的调查统计,综合确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给出初步的节能改造建议和节能潜力分析。4.2围护结构诊断4.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根据外围护结构类型,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非透光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2热工缺陷及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3透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得热系数;4遮阳设施的综合遮阳系数;5外窗、透光幕墙的气密性;6主要功能房间气密性或建筑整体气密性;7自然通风情况;8自然采光利用情况。【条文说明】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既要考虑建筑本身的保温性能,也要兼顾其隔热与通风性能。围护结构的诊断项目可根据建筑所处气候区、围护结构类型有所区别,对上述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诊断方法包括资料查阅、专家经验判断、现场检测、同种材料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采用不同的诊断方法。4.2.2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诊断,应采用现场调查和检测为主,住户问卷调查为辅的方法。【条文说明】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诊断宜在供暖、空调季进行,过渡季室内热湿环境诊断应在自然通风状态下进行。建筑室内热湿环境的诊断应调查或检测下列内容:1室内空气温度;2室内空气相对湿度;3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寒冷地区还应包括热桥等易结露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夏热冬冷地区还应包括屋面和西墙的内表面温度;4建筑室内的自然通风状况;5住户主观感受等。4.2.3围护结构系统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查阅竣工图,了解建筑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和材料、建筑遮阳设施的种类和规格,以及设计变更等信息;2对围护结构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围护结构保温系统的完好程度,实际施工做法与竣工图纸的一致性,遮阳设施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3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验算和检测;4依据诊断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的相关规定,评估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内容和节能潜力,编写节能诊断报告。4.3暖通空调系统诊断4.3.1冷热源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冷水机组实际能效系数,包括冷水机组实际性能系数(COP).实际能效比(EER)、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等;2冷却塔运行性能,包括冷却塔实际运行效率、气水比、飘水率等;3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1.V;4锅炉运行效率及气候补偿系统;5换热设备运行性能,包括换热设备单位温差传热量、换热设备热源侧和负荷侧运行阻力等;6冷热量的计量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7蓄能系统运行性能,包括蓄能设备的蓄能模式与机组效率、热损失率、净可用蓄冷(热)量比率和容积利用率等;8自然冷源利用情况。【条文说明】不同公共建筑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形式不尽相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当设备和系统明显不合理或能效低下时,可不经检测直接确定更换。需节能诊断时,相关参数的检测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规定。1由于冷热源及其水系统节能诊断是在运行工况下进行的,应以水系统供回水温差、水泵效率及冷热源系统能效系数等指标进行评价。冷水机组运行性能检测宜包括冷水机组实际性能系数(COP)、实际能效比(EER),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等。能量回收装置的性能测试参见热回收新风机组GB/T21087的相关规定。2冷却塔运行性能检测宜包括冷却塔实际运行效率、气水比、飘水率等,相关参数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冷却塔测试规程D1./T1027的规定。4锅炉的运行效率是指锅炉日平均运行效率,测试条件和方法见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o气候补偿系统是给锅炉房供暖系统提供最佳运行曲线的控制系统,诊断时应核查锅炉系统是否具有气候补偿的控制功能和运行现状。8在过渡季节或供暖季节局部房间需要供冷时,应评估是否具备天然冷源利用条件(室外空气、地下水、地表水等)。4.3.2输配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水泵流量、扬程及效率;2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供回水温度及温差;3水系统补水方式及补水率;4水系统管道跑、冒、滴、漏及管道保温情况;5管道内杂质与锈蚀情况。4.3.3末端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供暖及空气调节系统分室温度调节控制情况;2新风系统运行情况,包括新风量、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加湿能力等;3能量回收装置热交换效率、可调新风比等;4风系统平衡度;5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6管道保温情况;7日常排风系统运行情况。4. 3.4暖通空调系统的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通过查阅竣工图和现场调查,了解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形式、系统划分形式、设备配置及系统调节控制方法等信息;2查阅运行记录,了解暖通空调系统运行状况及运行控制策略等信息;3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现场检测;4依据诊断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的相关规定,确定暖通空调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写节能诊断报告。4.4给排水系统诊断4. 4.1给水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各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2用水点出水压力;3各给水系统的分项计量方式;4给水系统管路的布置方式及给水压力平衡;5水泵运行效率;6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性能;7水箱溢流报警措施;8用水器具、计量水表、管材、管件以及阀门的选型。5. 4.2排水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排水系统形式;2污水抽升设备形式;3水封的设置情况。4. 4.3节水设施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2公共浴室淋浴热水系统节水措施;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4绿化采用的灌溉方式;5非传统水源利用情况。4.4.4生活热水热源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建筑性质,生活热水日常用水量和最高用水量需求;2热源形式,设备的选型、运行时间和实际性能系数;3生活热水的制取成本。【条文说明】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建筑的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以及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热水的用水量直接决定了系统的投资规模及运行费用,而且,随着季节的变化,热水用水量变化较大,因此,考虑不同季节合理的用水量,让系统满足不同季节的运行,是节能的重要措施。热源形式包括电热、余热、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等。对于常年需要生活热水的建筑,如旅游宾馆、医院、温水泳池等,宜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泵供热水技术和冷水机组或热泵机组热回收技术;特别对于夏季有供冷需求,同时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充分利用冷水机组或热泵机组的冷凝热。由于集中热水供应系统采用直接电加热会耗费大量的电能,应避免采用直接电加热作为主热源。由于热回收及可再生能源大多具有受环境影响较大、不稳定的特性,在热源的使用时,可根据建筑实际情况,进行各种热源系统的组合使用,以保证使用效果。江苏地区5055生活热水平均制取成本大致估算如下(根据用水规模、用水形式和设备选型等有一定的差异):制取方式每吨热水平均成本参考价(元/吨)燃气锅炉2535电热水器4555空气源热泵1825太阳能+热泵形式1216热水外购1525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太阳能热水系统是目前投资回收期短、节能效益较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形式,有生活热水需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应优先选择。空气源热泵和太阳能热水技术有助于引导建筑用能进一步向电气化转变,实现生活热水的以电代气,降低建筑运行碳排放。4.4.5输配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循环方式;2系统的分区、管道设置及保温性能;3循环水泵选型和效率;4热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平衡。【条文说明】循环方式包括不循环热水供应方式、半循环热水供应方式、全循环热水供应方式;4. 4.6给排水系统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查阅竣工图和现场调查,了解系统用水需求量、计量方式、分区及用水点供水压力、系统配置、调节控制及监控措施、热水制备形式等信息;2查阅运行记录,了解供水系统运行状况及运行控制策略等信息;3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现场检测;4依据诊断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的相关规定,确定给排水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写节能诊断报告。4.5电气系统诊断4. 5.1供配电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相关仪表、电动机、电器、变压器、电缆电线等设备状况;2供配电系统容量及负荷结构;3用电分项计量;4无功补偿;5供用电电能质量;6单位面积年耗电量。【条文说明】1对供配电系统中控制装置、仪表、电动机、电器、变压器、电缆电线等设备状况进行节能诊断时,应核查是否使用淘汰产品、各电气元件是否运行正常,并核查变压器负载率状况。对供配电线路应检查导线截面、导体材料、线路敷设方案、绝缘老化情况,以及核查线路压降和线路损耗是否正常。2对供配电系统容量及结构进行节能诊断时,应核查现有的用电设备功率及配电电气参数和变压器负载率,当变压器平均负载率在60%70%时,为合理节能运行状况。3对供配电系统用电分项计量进行节能诊断时,应核查常用供电主回路是否设置电能表对电能数据进行采集与保存,并应对分项计量电能回路用电量进行校核检验。4对无功补偿进行节能诊断时,应核查无功补偿设备是否采用了提高用电设备功率因数的措施,并检查无功补偿设备的调节方式是否符合供配电系统的运行要求。5供用电电能质量节能诊断宜包括下列内容:1)三相电压不平衡度;2)功率因数与补偿情况;3)各次谐波电压和电流及谐波电压和电流总畸变率;4)电压偏差。4.5.2照明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主要场所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光源种类与光源效率;2灯具类型、灯具效率与电器辅件的电气参数;3照明灯具效率、工作照度值与功率密度值;4照明控制方式;5功率因数补偿情况;6有效利用自然光情况;7照明系统节电率。【条文说明】1-3灯具类型诊断方法为核查光源和附件型号,是否为节能灯具,其能效等级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O照度值、照明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和色温等指标是评价照明质量的重要指标,照明功率密度值是衡量照明耗电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指标,需要根据改造前的实际功率密度值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改造。照明灯具效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灯具光度测试GB9467的规定。照度值及照明功率密度值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的规定。4照明控制方式诊断方法为核查是否采用分区控制,公共区控制是否采用时钟、感应等控制方式。6照明系统诊断还应检查有效利用自然光情况,诊断方法为核查在靠近采光窗处的灯具能否在满足照度要求时手动或自动关闭,能否通过遮阳或窗帘遮光等调节眩光的影响。7照明系统节电率是衡量照明系统改造后节能效果的重要量化指标,在提供照明系统改造方案的同时,宜提供照明的预期节能效益。4.5.3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应提供照明系统节电率。照明系统节电率按下式计算:r=l-(E攵造后照明+E调整)/E照明X100%(式4.5.3)E照明一一基准照明能耗,即节能改造前照明电量;kWhE皿后照明一一当前能耗,即改造后的照明电量;kWhE调整照明用电调整量;kWhrI照明系统节电率【条文说明】照明系统节电率是衡量照明系统改造后节能效果的重要量化指标,它比照明功率密度指标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改造后照明实际节省的电能。4.54电梯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电梯类型、数量、额定功率及能效等级;2电梯设备系统情况,包括电梯驱动、曳引装置的类型,轿厢照明、通风空调设备等;3电梯运行管理及运行控制模式。【条文说明】电梯的节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电梯设备系统的节能,另一方面是电梯管理使用方式的节能。所以本条文主要从电梯设备及运行管理方面提出了诊断要求。检查电梯系统是否采用节能控制措施,节能控制措施包括电梯并联或群控控制、扶梯感应启停、轿厢无人自动关灯、驱动器休眠、自动扶梯变频感应启动、楼宇群控智能管理等技术。4.5.5供配电系统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查阅竣工图,了解电气系统的设计情况,了解各设备的配置、参数、相应指标及系统控制方法等信息;2现场调查,了解建筑物用能状况、使用管理状况、各电气系统和各设备运行情况及调节控制方式等;查阅管理和运行记录,分析各系统或设备的运行状况及运行控制策略等信息;3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现场检测;4依据诊断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的相关规定,确定供配电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写节能诊断报告。4. 5.6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查阅竣工图和现场调查,查阅光源、灯具及附件的产品资料,核查灯具效率及附件是否满足能效标准;2开展现场核查和检测,核验主要工作场所进行照明质量、自然光利用情况等内容;3依据诊断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的相关规定,确定照明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写节能诊断报告。【条文说明】照明节能诊断时,对主要工作场所开展照明质量核验,包括照度值、照明均匀度、统一眩光值、色温和照明功率密度值等;对主要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开展照明控制方式核查,包括室内分区控制,公共区域节能控制方式等;对利用自然光进行节能诊断时,应核查靠近采光处的灯具能否在满足照度要求时手动或自动关闭;设有夜景照明的建筑应对夜景照明所采用的光源、灯具及控制方式等进行诊断。4.6可再生能源系统诊断4.6.1采用光伏发电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光电转换效率的实测值;2实际年发电量;3光伏板表面积尘及光遮挡情况。【条文说明】光伏板表面的灰尘遮盖情况应进行现场核查,其余诊断内容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规定。4.6.2采用太阳能热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集热系统热效率;2系统总能耗;3集热系统得热量;4贮热水箱热损因数;5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损比6供热水温度;7太阳能有效利用率;8辅热热源设置情况,包括分散布置、集中布置、与用水点的远近等。【条文说明】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节能诊断内容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规定。4.6.3使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其他热泵机组作为冬季供暖和夏季供冷设备时,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其运行性能进行诊断。【条文说明】地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检测应包括制热性能系数、制冷能效比、冬季吸热量与夏季释热量等内容,相关参数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规定。空气源热泵机组实际性能系数检测应包括空气源热泵系统消耗总功率、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循环水流量和制热性能系数等。同时核查空气源热泵安装位置是否合理、外机换热器清洁程度、工作介质管路是否进行有效保温措施等内容。4.6.4建筑周边有一定规模的余热或废热资源,且存在相关余热废热供应的管网系统,应优先考虑这些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条文说明】余热或废热资源,包括排风能量热回收、冷凝热回收、热电及其他工艺余热废热等,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技术措施,应优先利用。如项目周边有一定规模的余热或废热资源,如电厂或其它工业的废热、热电厂的余热等,且存在相关余热废热供应的管网系统,在节能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这些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建筑用能设备自身产生的余热废热应得到充分重视,尽可能在建筑中得到应用,如空调机组冷凝热、锅炉燃烧余热等,鼓励采用热回收技术对空调排热(冷)等进行热量(冷量)回收,但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4. 6.5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诊断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查阅给排水、电气和空调暖通竣工图,分析建筑已有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信息,以及是否具备增设条件;2现场调查,了解建筑已有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及调节控制方式,查阅管理和运行记录;3对已有的系统开展综合评估,进行必要的节能诊断;结合建筑结构复核结论,确定尚余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增设空间;4依据诊断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的相关规定,确定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写节能诊断报告。【条文说明】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有条件的场所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中与建筑用能紧密关联的主要有地热能、空气能和太阳能。目前,利用地热能的技术主要有地源热泵供热与制冷技术;利用空气能的技术主要有空气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利用太阳能的技术主要有被动式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太阳能供暖与制冷、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光导管技术等。当既有建筑增设太阳能系统,必须经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要求。4.7监测与控制系统诊断4.7.1大型公共建筑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宜与地市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4.7.2供配电系统监测与控制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三相电压和电流不平衡度的监测;2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度及无功补偿效率的监测;3供电系统谐波电压、谐波电流的监测;4变压器负荷率的监测;5供电回路电器元件工作状态的监测;6照明控制方式的监测;7电梯系统的节能拖动及轿厢内照明和空调的节能控制。【条文说明】照明、动力设备监测与控制应具备有对照明或动力主回路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度(kWh)等电气参数进行监测记录的功能。4.7.3暖通空调监测与控制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诊断:1室内空气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的监测和控制;2冷、热量瞬时值和累计值的监测;3冷热源的供、回水温度及压差的监测与控制;4冷热源站总补水量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