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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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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docx

    唐山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叶四五”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相关部署要求,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本规划所称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和省委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党建引领不断深化。社区党组织设置不断健全优化,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日益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我市作为省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统筹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全市所有街道、社区实现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建立了“发现一推送一处置一协调一监督一反馈”问题处置机制,推动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接诉即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购买、租赁、置换等多种方式,实现城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社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构建率达到100%,探索打造精品示范社区261个。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法律治安等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到社区。日间照料、家庭医生、家政服务、维修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及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市场和早餐点等便民利民网点逐步进入社区。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广泛推行,社区志愿服务蓬勃开展。积极推动街道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实现了“社区吹哨、部门报到二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全市所有村、社区“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100%。新选任村主任平均年龄46.6岁,50岁及以下占比提高20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提高16个百分点。社区书记平均年龄39.9岁,降低1.6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推动落实社区法律顾问和户普法宣传员制度,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有2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1个村(社区)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市行业性调解组织达195个。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持续推动“互联网+城乡社区服务”深度融合,综合运用网上办事大厅和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社区服务新模式,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大力推动“雪亮工程”向城乡社区延伸,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随着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到基层,城乡社区维护和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更加突出,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更加迫切,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的关键阶段,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治理的关键时期,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我市城乡社区服务现状与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村(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对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党建引领机制,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全面加快唐山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担重任、挑大梁,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不断丰富城乡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扩大市场、社会供给,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统筹利用各类资源,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坚持城乡统筹。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乡社区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末,以党建为引领,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和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综合服务站、经济合作社“五位一体”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骨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支撑,驻区单位和其他市场主体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队伍更加壮大;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更大发展,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指标2020年基期值2025年目标值指标属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100%预期性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100%预期性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10%预期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21.8平方米(城市)230平方米预期性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60%预期性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100%预期性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N18人预期性三、重点任务(一)构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格局1 .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关制度,乡镇、街道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均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全面推行“大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的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民生服务事项广泛开展多层次议事协商。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深化“红色物业”建设,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与监督指导,加强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六位一体”和农村“五位一体”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导。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城乡社区开展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培树农村党建示范点,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善治水平。2 .健全多方参与机制。强化政府主体地位,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开展服务。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探索通过“以场地换服务”等方式,鼓励驻区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产业。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专栏1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1.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程序,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2 .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在乡镇(街道)设置面向城乡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站,加快推进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3 .城乡社区志愿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平台,以困难群体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4 .城乡社区慈善服务行动。支持引导社会慈善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面向城乡社区困难群众,开展济困、扶老、恤孤、助残等公益活动。(二)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1 .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功能。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为依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让居民就近就便办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智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信息服务体系,加快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加强社区托育、助残服务供给,注重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助餐服务、生活照料等日间照料服务实现社区全覆盖,积极构建城市地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发挥综合服务平台和枢纽作用,推动供销、金融、邮政等各类服务入驻整合,实行“一站式服务”。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点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统筹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打造基层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先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教育服务站点,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服务,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城乡社区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新型婚姻家庭文化服务。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加强“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区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配置。2 .优化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圈”建设,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等商业网点辐射符合条件的城乡社区。加快社区便民商圈建设,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支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发展城乡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维修、家政、护理、餐饮、零售、美容美发、房屋租赁、殡仪服务等便民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鼓励社区电商、社群电商发展,支持社区团购、拼购等新消费体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准入机制,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着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服务需求。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在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依法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推动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100%。加快建立完善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以及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居民评价”机制,开展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和服务质量。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推进多种形式的城乡对接、产销对接。3 .强化城乡社区安民服务保障。深化社区警务战略,落实社区民警专职化和驻区制。确保警力配备到位,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做到警务室有室有警、在岗在位;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职社区民警驻社区,80%以上的工作时间在社区,其他社区民警40%以上工作时间在社区。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防控前段感知体系建设和防控大数据建设应用,进一步完善智慧安检和智慧巡防体系,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雪亮工程”向农村地区延伸,完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基层综治中心、检调对接平台、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在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居民利益表达机制,引导居民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做好社区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强化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完善多部门、多事项联动的基层治理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城乡社区应急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一乡(街)一法庭、一村(社区)一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成覆盖全域、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城乡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支持各类组织、机构在城乡社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7八°专栏2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1 .城乡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六位一体”、农村“五位一体”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深化拓展“1+10”党员联系户制度,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认领“微心愿”等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更多平台。2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行动。结合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增加服务供给。建立社区居家定期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创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3 .城乡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儿童之家,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根据实际提供学龄少年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4 .城乡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城乡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推动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5 .城乡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优先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6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持续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打造基层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7 .城乡社区教育行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模范创建活动,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社区教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加强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点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市民学校全覆盖和80%以上的农村建有村民学校。8 .城乡社区文化服务行动。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推进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质量提升,依托图书馆、文化馆(站),在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分馆、流动服务点或群众文艺辅导基地。推动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戏曲(演出)进乡村(社区)活动,引导各级各类优质资源和服务更多地向基层倾斜。9 .城乡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城乡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城乡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10 .城乡社区科普服务行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打造科普示范社区。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社区服务力度。I1.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构建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深化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建设,全面深化一乡(街)一法庭、一乡(街)一法律服务站、一乡(街)一心理咨询师、一村(社区)一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五个一”战略,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积极推动群团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激发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12 .城乡社区法律服务行动。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提供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13 .城乡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城乡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演练活动。全市所有村(社区)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14 .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三)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1 .统筹做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做到与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持续推进新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毗邻建设,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2 .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城乡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实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实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鼓励通过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购买、租赁、调剂置换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实现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精简整合村(社区)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确保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智能信报箱(快件柜)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促进社区服务重心向生活性服务转变。不断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化运作机制,确保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维护有人员、有资金、有规章。3 .着力做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结合乡村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村级服务站点,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强农村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殡葬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专栏3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1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利用政府财政投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社会资助等资金,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2 .“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区新建、改扩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满足群众服务需求。3 .城镇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群众主要诉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宜居宜业功能,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和社区服务水平。(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1 .提高城乡社区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规范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行“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实现政务代办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移动端APP,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建设“五位一体”“五级贯通”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多终端政民互动平台,整合全市各类既有市民综合服务系统和平台,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建设,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升协同办公效率,优化提升效能监督系统。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实现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100%,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构建全方位获取基础信息的自动感知采集网络,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构建数据资源共享体系,推动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基层治理有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完善乡镇(街道)与县级有关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统筹村(社区)数据资源,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围绕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生活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构建智能化应用体系,充分依托现有设施,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落实对重点领域、行业、物品的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为老年人提供精准便捷服务。2 .构筑美好数字城乡社区服务新场景。加快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数字社区和数字乡村建设,以“和谐社区、平安社区、智慧社区”为目标,打造融合线下、线上服务,具有唐山特色的智慧社区。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推进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智能体验商超建设,重点扶持智能零售网点建设,通过门店体验、线上下单、就近配送,逐步提高智能体验超市的社区覆盖比例,提高消费者便捷购物体验。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深度融合,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大力推进“智慧社区”“智安小区”和“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建设,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整合。以县(市、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5G网络、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主城区及既有覆盖区域5G覆盖深度,有效推动全市5G覆盖,实现市区、县城、乡镇的连续覆盖;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建设,优化网络结构,增强网络供给能力,提升通信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专栏4城乡社区数字化建设1 .“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统筹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经济、民生等数据资源,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全市未通宽带行政村动态清零,实现全市80%行政村通5G。2 .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3 .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 .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村(居)民小组长、楼门(栋)长,选派优秀楼门(栋)长担任兼职网格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到“十四五”期末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根据唐山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准入、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管理考核、激励保障、职业退出等制度,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和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完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村(社区)就业创业。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健全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者培训管理、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志愿服务评级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服务。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为民的热情。2 .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管理。优化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立“省市示范、县级重点”的常态培训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推行“导师帮带制“,开展学历提升教育,持续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万人示范培训”,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和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在线培训平台,推动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城乡社区,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服务能力。落实好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培训,用专业社区工作理念和社区工作制度创新社区治理。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引导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接受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给予职业津贴。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促进民族团结。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城乡社区服务。专栏5城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1 .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结合“万人示范培训”,灵活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专题研讨、现场教学、典型示范、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方法,定期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2 .城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燕赵云、志愿汇APP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村(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励城乡社区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3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引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创新1 .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统筹,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用好面向城乡社区的政策、资金、项目和社会服务等资源,由村(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对涉及辖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需多层级、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相近、管辖有利的原则进行统筹协调,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村(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治理框架,强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职能。健全议事协商制度,对涉及村(居)民公共利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自治事务,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建立城乡社区服务即时响应机制,按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模式,建好用好快速响应群众诉求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实行首接负责、接诉即办、流转交办、部门联动等工作运行机制。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特殊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并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服务需求。实施政务服务便民化工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把握群众公共服务诉求,精准提供个性化服务,实现百姓办事“门口办、一站办:推广城乡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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