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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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备案号XXX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J51/TXXX-2024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tandardfordesigndeliveryofurbanbridgeandculvertengineeringinformationmodeling(征求意见稿)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模型要求54.1 一般规定54.2 模型精细度要求54.3 命名规则104.4 版本管理135 协同管理155.1 一般规定155.2 协同环境155.3 协同工作166 模型应用176.1 一般规定176.2 设计方案比选176.3 设计质量辅助校核186.4 设计信息交互196.5 力学性能分析196.6 仿真应用207 交付和审核217.1 一般规定217.2 交付物要求217.3 审核要求23附录A模型单元交付要求24附录B常用材料信息交付要求27附录C主梁结构信息交付要求29附录D拱结构信息交付要求47附录E塔柱结构信息交付要求56附录F缆索系统信息交付要求61附录G预应力系统信息交付要求67附录H墩台工程信息交付要求70附录J锚碇信息交付要求75附录K支撑系统信息交付要求77附录1.基础工程信息交付要求80附录M桥面系信息交付要求84附录N附属工程信息交付要求88附录P涵洞工程信息交付要求99本标准用词说明104引用标准名录105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4 ModelRequirements54.1 GeneralRequirements54.2 1.evelofModelDevelopmentRequirements54.3 NamingRules104.4 VersionManagements135 CollaborationManagements155.1 GeneralRequirements155.2 CollaborativeEnvironment155.3 CollaborativeWork166 ModelApplication176.1 GeneralRequirements176.2 DesignSchemeSelection176.3 DesignQualityAssistanceCheck186.4 DesignInformationInteraction196.5 MechanicalPropertyAnalysis196.6 DesignSchemeSimulation207 DeliveryandApprova217.1 GeneralRequirements217.2 DeliveryRequirements217.3 ApprovalRequirements23Appendix A ModelElementDeliveryRequirements24Appendix B CommonMaterials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27Appendix C GirderStructure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29Appendix D ArchStructure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47Appendix E TowerColumnStructure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57Appendix F CableSystemOfSuspensionBridge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61Appendix G PrestressedSystem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67Appendix H BridgePierandAbutment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70Appendix J AnchoringStructure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75Appendix K SupportingSystem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77Appendix L BridgeFoundation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80Appendix M BridgeDeckSystem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84Appendix N AccessoryStructure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88Appendix P CulvertEngineeringInformationDeliveryRequirements99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1041.istofQuotedStandard1051总贝!l1.0.1为规范四川省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设计阶段的交付成果质量,提高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的应用水平,促进行业的数字化发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新建城市桥涵工程在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创建、协同、应用及交付,改扩建城市桥涵工程宜参照执行。【条文说明】本条所述城市桥涵工程系指市政项目中的桥涵工程,改扩建工程不包括桥涵维修加固工程,若涉及维修加固工程,可结合项目特点进行模型单元信息交付。1.0.3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的设计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城市桥涵工程UrbanBridgeAndCulvertEngineering指城市区域内,市政项目中提供无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通行的桥梁和涵洞工程。2.0.2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UrbanBridgeAndCulvertEngineeringInformationModeling指城市桥涵工程全生命周期或部分阶段的几何表达精度及属性信息深度的数字化交付模型。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以数据对象的形式,组织和表现城市桥涵工程及其组成部分,并具备数据共享、传递、协同和交付的功能。简称模型。2.0.3模型单元ModelUnit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中承载桥涵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述。2.0.4模型数据ModelData模型及其关联图纸、文档、数据描述文件、工程数据库等数据。2.0.5几何表达精度1.eVeIofGeometricDetail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标。2.0.6信息深度1.evelofInformationdetail模型承载属性信息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2.0.7属性信息InformatiOn表示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单元的各类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设计信息和其他信息。2.0.8工程对象EngineeringObject构成城市桥涵工程的建(构)筑物、功能系统(子系统)、构件、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及其集合。2.0.9模型精细度1.eVelOfModelDefinitiOn模型所容纳的信息丰富程度的衡量指标,包括模型单元及属性信息的详细程度,满足四川省要求的模型精细度称为四川模型精细度S1.o2.0.10协同Collaboration基于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进行数据共享及相互操作的过程。2.0.11模型应用ModelApplication针对特定的工程目标,利用信息模型中规定提供的数据,得到新的信息模型数据或结论的过程。2.0.12模型交付ModelDelivery将符合要求的模型及模型应用成果传递给需求方的行为。3基本规定3.0.1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的创建和应用,应满足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阶段的设计交付要求。3.0.2模型创建时应具备续用性和扩展性,各阶段模型应充分利用上阶段成果,并满足模型应用需求。3.0.3模型创建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需求拆分为模型单元,各模型单元之间应相互关联并协调一致。【条文说明】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创建时,应充分考虑城市桥涵工程的荷载信息、专业特点、工艺特点、工程量计算及设计需求等要素,对信息模型进行有效拆分。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的拆分可按照专业、功能构件及零件进行。3.0.4模型数据的内容与交付格式宜采用通用格式,满足项目各相关方协同工作对信息传递、共享以及互用的要求。3.0.5模型创建、提取、存储和交互应保证数据安全。3.0.6模型交付前应进行审核且满足模型应用的相关要求。3.0.7模型宜贯彻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和共享的基本理念,满足后续施工、运维等阶段的模型深化以及城市信息模型平台融合等应用需求。3.0.8对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桥涵工程,其模型应体现抗震、落石和泥石流等防灾措施的相关内容。【条文说明】四川省是地质灾害最为发育的省份之一,时常发生地震、滑坡、落石、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桥梁构件和人类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桥梁防灾措施尤为重要,模型应体现这部分内容。4模型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模型宜采用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模型创建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确定统一的模型定位基点,并使用统一的单位和度量值。4.1.2 城市桥梁工程模型按照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附属工程进行分类;涵洞工程模型按照盖板涵、箱涵、圆管涵、拱涵、波纹管涵等结构形式进行分类。4.1.3 模型单元的分类宜以本标准附录A所定义的工程对象作为拆分原则,附录A所列工程对象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在现有分类基础上扩展所需的工程对象类型,但不宜改变现有的分类方式。4.1.4 模型应根据各阶段设计深化的需要更新。【条文说明】在设计过程中,各设计阶段所需要的信息深度不同,因此模型单元的信息也需要随着设计阶段进行拓展。4.1.5 模型宜采用参数化的建模方法。【条文说明】信息模型的几何图形表达采用参数化的建模方法,有利于后期获取数据和修改维护。4.1.6 模型单元的颜色宜根据工程对象的分类、使用材料、使用用途进行设定。4.2 模型精细度要求4.2.1 模型精细度等级及要求应符合表4.2.1的规定。表421模型精细度等级及要求名称代号形成阶段可行性研究模型S1.1.O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模型S1.2.0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模型S1.3.0施工图设计阶段4.2.2 模型在各设计阶段的模型单元交付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423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付要求应符合表423的规定。模型单元信息交付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P的规定。表423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付要求代号信息交付要求S1.1.O应包括模型单元的身份描述、位置、基本构造尺寸、可行性研究中需体现的技术参数和其他用于成本估算的技术经济指标S1.2.0应包括S1.1.O等级的信息,增加初步设计中需体现的重要局部尺寸、材料、技术参数和其他用于工程概算编制的技术经济指标S1.3.0应包括S1.2.0等级的信息,增加施工图设计中需体现的详细构造尺寸、材料、性能、工艺工法和其他用于工程预算编制的技术经济指标4.2.4 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何表达精度应符合表4.2.4-1的规定。表4.2.4J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何表达精度代号几何表达精度S1.1.O应体现城市桥涵工程时象基本的几何体量、位置和方向等信息S1.2.0应体现城市桥涵工程对象的整体与重要局部的尺寸、形状、颜色、位置和方向等主要外观的几何特征信息S1.3.0应体现城市桥涵工程对象的整体与主要局部的尺寸、形状、颜色、位置、方向和细节等构造的几何特征信息【条文说明】模型的几何表达精度应满足各个设计阶段的应用需求,可结合模型应用的具体要求,提高局部模型的精细度。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何表达精度可参考表4242中的示意图。表424-2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何表达精度示意图4.2.5桥涵信息模型的场地环境模型应涵盖该工程所在区域及与该工程相互影响的周边区域。【条文说明】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场地环境交付要求宜符合表4.2.5的规定。表425各等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场地环境交付要求代号场地环境交付要求S1.1.O宜具备粗略的地形地貌、水系分布,并体现现状道路、现状铁路、现状建构筑物等重要边界,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桥涵选型、布跨等需求S1.2.0宜具备较准确的地形地貌、水系分布、地质分层,并体现现状道路、现状铁路、现状建构筑物、现状管线等边界,满足初设阶段桥涵设计需求S1.3.0应具备准确的地形地貌、水系分布、地质分层,并体现现状道路、现状铁路、现状建构筑物、现状管线、现状管廊、地铁等边界,以及碳排放信息,满足施工图阶段桥涵设计需求4.2.6 模型的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应符合表4.2.6的规定。表4.2.6模型的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属性组属性名称参数类型单位模型精细度等级备注S1.1.OS1.2.0S1.3.0基本信息工程名称文本含工程简称工程性质文本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编号文本OOO工程地址文本工程内容文本路线长度文本坐标系信息文本包含坐标系(80/54/2000)、中央子午线、高程投影面设计标段划分文本O工程工期文本O资金来源文本如政府投资、社会资金等工程总投资数值万元建设单位文本勘察单位文本设计单位文本O咨询单位文本OOO总体设计信息技术等级文本设计速度数值km/h道路等级枚举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设计基准期数值年设计使用年限数值年属性组属性名称参数类型单位模型精细度等级备注S1.1.OS1.2.0S1.3.0设计阶段文本用地面积数值亩设计交通流量数值pcu/h抗震设防类别枚举如甲、乙、丙、丁地质灾害信息文本地质信息文本O水文信息文本O荷载等级文本碳排放信息文本O桥梁设计信息桩号范围文本如K0+100-K0+450桥梁结构类型枚举如例系拱桥、悬索桥、曲架桥、斜拉桥和吻合(本系桥等安全等级枚举$二级、三t设计洪水频率枚举l300>1/100.1/50通航标准枚举级、/滋瞰、Ii级、极、修桥梁全长数值m桥下净空高度数值m跨径组合文本桥梁分幅整型O如双幅、左幅、右幅桥面宽度数值m矢跨比数值O桥面面积数值m:涵洞设计信息涵洞结构类型文本如管涵、盖板涵、拱涵、箱涵等涵洞长度数值m涵洞结构顶高程数值mO道路中心线处属性组属性名称参数类型单位模型精细度等级备注S1.1.OS1.2.0S1.3.0涵洞截面文本O如高、宽、直径场地环境信息道路文本如公路、城市道路等轨道文本如高铁、地铁等管线文本O如高压线、输油输气、输水管线等建筑构筑物文本包括地下构造物,如管廊等地形地貌文本地质分层整型O水体文本O其他障碍物文本O设计依据项目建议书文本批复文件文本选址意见书文本OOO编制依据文本参考规范文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本O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本OOO河势行洪影响评价文本OOO环境影响评价文本OOO地震安全性评价文本OOO注:1表中“、'指"应包括的信息”,"CF指"宜包括的信息”,“一”指“可不包括的信息二2城市桥涵工程总体信息应结合项目特点进行交付。4.3 命名规则4.3.1 城市桥涵工程信息模型及交付物的命名应简明且易于辨识且具有唯一性。4.3.2 模型文件的名称宜由顺序码、工程全称、专业代码、桥涵名称、设计阶段、版本号和日期等字段依顺序组成,字段间以半角下划线“,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宜留空格,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顺序码宜采用数字编码,可根据工程需要定义,同一工程的模型文件顺序码宜定义为相同位数,位数不足者,宜在前位添加一个或多个“0”补齐;2工程全称宜采用可识别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全部称号,可采用中文、英文或拼音首字母,需要采用两个以上词组时,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工程简称宜在执行计划中约定并统一使用,不宜空缺;3设计阶段宜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4城市桥涵工程专业代码宜符合表4.3.2-1的规定,可根据模型实际拆分状况决定采用一级专业代码、二级专业代码,或两者同时采用,以半角连字符隔开,涉及多专业时可并列专业代码;表4.3.21城市桥涵工程专业代码一级专业一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二级专业二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桥梁工程Q1.桥面系QM下部结构XB上部结构SB附属工程FS涵洞工程HD盖板涵GB箱涵XH圆管涵YG拱涵GH钢波纹管涵BWG5桥涵名称宜为桥梁和涵洞的全称;6版本号用于说明版本变更情况,宜符合本标准第4.4节版本管理的规定;7日期宜为模型交付日期。【条文说明】以某工程为例,模型文件可命名为“001_A工程_Q1._B桥一施工图设计_V2.4_20231020”,表明该文件是“A工程”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创建的B桥的信息模型第2.4版本,交付日期是2023年10月20日,其中:“001”为顺序码,根据工程管理需要定义,本工程顺序码固定为三位数,因此前两位以“0”补齐;“A工程”为工程全称;“Q1.”为一级专业代码;“B桥”为桥涵名称;“施工图设计”为模型文件所属的设计阶段;“V2.4”为版本号,表示主版本号是2,子版本号是4;“20231020”为交付日期,表示2023年10月20日。4.3.3 模型单元的名称宜根据管理需求,选取工程全程、专业代码、位置、工程对象名称和顺序码等字段组合而成,字段间以半角下划线“-”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宜留空格,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全称、专业代码等相关要求宜符合本标准第4.3.2条的规定;2位置用于说明该工程对象在项目中的所在位置,不同部位宜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上部结构宜采用“联”、“跨”、“节段”表达,以半角连字符“-”隔开;下部结构宜采用墩台编号表达;如果有分幅,宜表达出左幅、右幅等3工程对象名称宜采用本标准附录A所定义的工程对象名称,附录A所列工程对象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在现有类型基础上扩展所需的工程对象类型;附录A所列工程对象需要细化时,可在现有类型基础上增加子类型,以半角连字符"-”隔开;4顺序码宜符合本标准第432条的规定。【条文说明】以某钢箱梁项目为例,模型单元可命名为“SB_左幅第三联钢箱梁_001”,表明该模型单元是上部结构左幅第三联的钢箱梁,其中:“SB”为二级专业代码表示“上部结构”;“左幅第三联”表示模型单元的位置信息;“钢箱梁”是工程对象名称;OOl是顺序码。4.4 版本管理4.4.1 各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按照不同设计阶段进行版本管理。4.4.2 版本管理应满足在设计成果交付过程中交接双方文件管理的需要,并具有可追溯性。宜在城市桥涵工程设计过程中对各专业设计提资文件和模型成果文件做好版本管理,对于版本修改内容和反馈意见进行必要的说明,为后续成果文件上传至协同管理平台提供版本可追溯的依据。4.4.3 发生版本变更时,应提供版本管理说明文件,并记录下列内容:1新的版本号与变更日期;2版本变更的原因;3版本变更的内容;4变更依据的参考文件及对应版本;5变更提出方和审核方。【条文说明】版本变更说明文件宜以表格或文档形式体现,主要用于专业内与专业间协同建模及应用管理,也可用于辅助成果交付。4.4.4 在同一交付阶段对同一交付物进行多次交付时,应在模型文件命名字段中添加版本号,版本号宜采用英文字母“V”与主版本号和子版本号的组合进行标识,文件命名方式宜符合本标准4.3.2的规定。4.4.5 主版本号和子版本号应采用正整数表示,二者采用小数点连接。4.4.6 在设计需求与前置条件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文件宜采用同一主版本号。【条文说明】当设计需求与外部参考文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如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对使用功能作较大改变的重大事项、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应进行主版本号变更。其他情况宜在同一主版本号下做子版本号变更管理。交付成果更新频率较高,且更新内容较细微时,可不变更版本号,只变更文件日期。例如:将UOO1_A工程_Q1._B桥施工图设计V2.£20231020”变更为“001_A工程_Q1._B桥施工图设计V2.5_20231020”。4.4.7 版本变更后的模型精细度不应低于原模型。5协同管理5.1 一般规定51.1协同设计应保证各方使用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条文说明】协同设计能够有效解决设计过程中易发生的信息不一致、信息孤岛、信息错误、信息缺失等问题。通过将工程信息与模型构件相关联,并作为各方协同工作的基础,实现工程信息的共享和交换。5.1.2桥涵工程设计过程宜采用三维协同设计,为后续阶段的工程管理提供数据源支撑。5.2 .3协同管理平台宜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工程信息实时同步的功能,并进行模型更新消息的推送,及时通知设计更改、版本更新、成果交付等事项;2具有成果归档与管理的功能,对各设计阶段的信息模型及关联模型应用成果进行版本管理;3具有不同数据格式模型的数据转换、融合和呈现的功能,并基于整合后的模型进行协同工作。4建立数据共享权限和访问规则,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使用模型数据。5具有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功能。1.1.2 环境5.2.1 协同环境应能适应常用桥涵工程建模软件的数据格式,具备将不同格式数据集成到三维协同环境中的功能,包括不同格式的几何模型、GlS数据、倾斜摄影数据及构件属性信息。5.2.2 协同环境应支持各参与方同时访问信息模型,以协同方式进行设计和分析,并应满足文件版本管理、信息共享、人员权限管理、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和支持专业二次开发的功能要求。1.1.3 工作5.3.1 在模型创建过程中,同一工程各设计阶段应适时开展专业间和专业内的设计协同,并符合下列规定:1模型创建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确定统一的模型定位基点,并使用统一的单位与度量制;2同类型的模型单元宜采用相同的单元定位基点设置原则。5.3.2 在开展设计协同工作中,宜基于协同管理平台进行桥涵工程信息模型的审核、交付与应用,并确保信息模型数据的统一性与准确性。5.3.3 在开展协同工作前,应商定信息模型的互用内容、数据格式、工作方式、协同机制等。6模型应用6.1 一般规定6.1.1 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各个设计阶段制定不同层面的应用点,编制桥涵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并提交相对应的成果。6.1.2 桥涵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应根据工程需求分阶段制定,并应包含下列内容:1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2模型应用交付物及要求;3工程中采用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以及涉及的标准名称和版本;4模型单元的交付要求;5各阶段模型单元的信息交付要求;6软硬件工作环境,以及文件组织方式的简要说明;7工程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基础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配置;8其他自定义的内容。6.1.3模型应用宜包含设计方案比选、设计质量辅助校核、设计信息交互、力学性能分析、仿真应用等内容。6.2 设计方案比选6.2.1 桥涵工程中,特大桥、景观桥及场地环境复杂的桥梁宜利用模型进行设计方案比选,其他类型桥涵可利用模型进行设计方案比选。6.2.2 利用模型进行设计方案比选时,可根据实际方案比选需求局部提高模型精细度,突出比选重点。6.2.3 利用模型进行设计方案比选时,比选内容宜包括主体结构、功能性、经济性、景观协调性、碳排放。桥涵设计方案比选实施要求宜符合表6.2.3的规定。表6.2.3桥涵设计方案比选实施要求比选项应用实施要求主体结构综合考虑力学性能、可施工性等进行方案比选功能性从车行交通功能、慢行交通便利性、管线设施过桥合理性、噪声影响分析等进行方案比选经济性从工程造价进行方案比选景观协调性将不同桥涵设计方案模型叠合在同一场景的场地环境模型中,可结合文化元素和地方特色,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定视点地可视化分析与对比,也可对夜景灯光进行节假日模式和平常模式的夜景效果比选碳排放从材料、施工运输、建设安装、运营养护、拆除回收等方面进行桥涵碳排放评估6.3 设计质量辅助校核6.3.1 基于模型形成设计质量专项校核报告,校核内容应包含碰撞检查与净空分析。【条文说明】模型作为辅助工具,需要首先明确应用的场景和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质量校核,应保证有助于对设计过程产生正向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利于为设计阶段以及后续阶段创造价值。6.3.2 模型碰撞检查应包括构件冲突检查和空间冲突检查,检查深度应满足当前设计阶段的应用需求。【条文说明】构件冲突检查和空间冲突检查分别表示构件之间直接碰撞检查和空间间距是否满足要求的检查,空间冲突检查宜包括车行通道、设备通道、操作空间、通行限高及距离等。6.3.3 净空分析应包括车行净空、慢行净空、通航净空、施工及检修空间等分析。6.4 设计信息交互6.4.1 基于模型交互的图纸、工程量、碳排放清单、高程坐标等,在保证满足设计成果交付标准的前提下,可作为设计信息输出。6.4.2 基于模型输出的二维图和轴测图,可作为设计图纸交付的一部分。【条文说明】二维投影图和轴测图在表达方式上各有所长,二维投影图易于确保构件尺寸与形状,轴测图则更适合用来表达三维造型。鼓励采用两者结合的方式绘图,在二维投影图的基础上,逐渐增加轴测图的比例,可以辅助现有图纸,提高对三维造型的表达能力。6.4.3 基于模型提取的模型单元工程量,可作为设计图纸交付的一部分。6.4.4 施工图设计模型中提取的控制点坐标和高程数据,可作为施工阶段的基础数据。6.4.5 模型应与设计成果保持一致,当设计有所调整时,信息模型与设计图纸应同步修改,避免两者不匹配的情况。【条文说明】模型和设计成果宜具有联动性,即模型修改后能够实时反馈图纸、工程量、控制点坐标等最新数据,保证模型数据的唯一性与准确性。6.4.6桥涵碳排放核算的基础数据宜基于信息模型采集。6.5 力学性能分析6.5.1 设计阶段宜利用信息模型转化为力学分析模型并开展力学分析,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和关键节点受力分析,分析深度应满足设计阶段的需求。【条文说明】信息模型和力学分析模型宜具有可交互性,利用信息模型转化为力学分析模型,减少重复建模,提高设计效率。力学分析是在信息模型的基础上,根据结构分析的实际需求,附加力学计算所需的材料特性、荷载以及边界条件等力学要素,并移除不参与结构分析的构件,将信息模型转化为力学分析模型,进行结构分析以验证设计方案的结构合理性。6.5.2 设计阶段利用信息模型辅助进行力学性能分析时,力学分析模型的各项关键参数应与信息模型保持一致。【条文说明】为了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和有效,需确保力学分析模型中的单元、材料、截面、预应力等关键参数与信息模型保持一致。6.6 仿真应用6.6.1 施工过程中对周边道路产生影响的桥涵项目,宜结合模型进行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仿真分析。6.6.2 模型可用于可视化分析及技术交底,包括复杂的施工节点、重要的施工工序、成桥后的三维漫游等内容。【条文说明】模型可视化应用手段可包括虚拟漫游、VR、AR等,可视化应用成果可包括视频动画、渲染效果图片、模型截图、报告等。7交付和审核7.1 一般规定7.1.1 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阶段要求和应用要求编制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并按计划交付各设计阶段的桥涵工程信息模型交付物。7.1.2 各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包括桥涵工程信息模型、工程总体信息表、模型单元信息表、模型说明及模型应用报告。【条文说明】桥涵工程信息模型除应包含附录A中的工程对象外,还应包含工程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线等专业内容,模型精细度参照现行规范执行。工程总体信息表与模型单元信息表应附加于模型及模型构件一并交付。7.1.3 桥涵工程信息模型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要求和文件命名规则要求,模型数据宜采用IFC格式。7.1.4 工程总体信息表应包含工程所处阶段的总体概况,交付内容按照表4.2.7执行。模型单元信息表应包含工程所处阶段的属性信息,交付内容按照附录AP执行。7.1.5 信息模型交付前,应检查下列内容:1模型精细度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是否符合模型应用的需求;2模型交付内容是否完备;3模型是否存在冗余信息。7.1.6 交付的模型应具有唯一性,若因需求发生变更重新提交模型,交付成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版本管理的规定。7.1.7 模型数据宜满足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接入和审核的要求。7.2 交付物要求7.2.1 桥涵工程信息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于模型单元进行信息交换和更新,并将各阶段交付物存档管理;2在模型交付审核时,宜借助协同管理平台保证信息模型不被编辑篡改,或在编辑时记录留痕;3保证信息模型的数据安全。7.2.2 桥涵工程设计阶段的模型应用应满足第6章相关规定,设计阶段模型应用的交付物及要求宜符合表7.2.2的规定。表7.2.2设计阶段模型应用交付物及要求序号应用点成果清单交付内容格式S1.1.0S1.2.0S1.3.01设计方案比选方案比选报告从项目主体结构、功能性、经济性、景观协调性、碳排放等方面进行设计方案比选,形成方案比选报告。.docx.pdf2设计质量辅助校核设计质量校核报告包括碰撞检查、净空分析与优化内容。.docx或.pdf3设计信息交互设计图纸、工程量表、碳排放清单、设计参数表等基于模型交付的图纸、工程量、碳排放清单、高程坐标等设计成果。.dwg和.pdf4力学性能分析信息模型辅助力学性能分析应用报告包括信息模型计算交互和力学性能分析应用报告O.docx或.df5仿真应用施工期交通组织仿真分析报告能够充分表达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图片文件和三维漫游视频。jpg和.MP4可视化分析报告复杂施工节点、重要施工工序和成桥三维漫游等。jpg和.MP4注:1表中“”指”应包括的信息”,“一”指”可不包括的信息”。2鼓励采用和交付其他创新、创效的模型应用。7.3 审核要求7.3.1 桥涵工程信息模型交付物应按照本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并符合桥涵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及合同的要求。7.3.2 】在对信息模型交付物进行审查时,宜采用自动化审查手段,即利用模型单元携带的属性信息,与规范进行匹配,自动生成审核报告。7.3.2桥涵工程信息模型的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合相应设计阶段的模型精细度要求,对模型单元的几何表达精度和属性信息深度进行审核;2根据本标准及桥涵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确定的信息交付要求,审核不同设计阶段模型单元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模型单元与图纸表达的一致性进行审核。7.3.3 交付物在交付前应进行审核,并由设计单位或审核单位确认形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与交付物一并移交。【条文说明】审核报告宜包含模型基本描述、交付单位、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审核日期、审核过程、审核意见与审核结论等内容。附录A模型单元交付要求表AOl城市桥梁上部结构模型单元交付要求工程对象S1.1.OS1.2.0S1.XO信息交付要求主梁结构T梁表C.0.1空心板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