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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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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HZGZ2024-11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530号采购人: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集中采购机构: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4年4月11日目录招标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前附表7一、总贝U7二、招标文件的说明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五、开标程序13六、评标13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合同的授予18九、质疑19第二章招标需求20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39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41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54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GZ2024-11财政审批编号:南太湖新区财采确临20241530号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8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方式:网上在线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第3页,共60页府采购云平台(http:/)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投标保证金:不缴纳售价:免工本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方式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方式: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o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o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须无病毒且能正常读取,建议使用新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接收人:巫先生电话:0572-2220020邮寄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3楼316室。6、供应商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7、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质疑提出的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电邮)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滨湖大道梅东花园109幢联系人:何先生质疑函接收人:沈先生联系方式:0572-21103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3楼质疑函接收人:巫先生联系方式:0572-2220018、2220020邮箱:ZfCgfZX1"IUZhO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先生电话:0572-2220018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编号招标文件编号:HZGZ2024-11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530号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4项目交货及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6投标保证金不缴纳7投标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9是否现场踏勘否10是否提供演示否11是否提供样品否12投标形式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0014开标地点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详见2楼休息区公告栏15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16服务期限1年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8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9采购人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联系人:沈先生电话:0572-211038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购人、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 “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 “采购人”系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采购预算:138万采购人用于采购本项目的资金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的说明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7.2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 .招标文件答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电邮)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逾期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9.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就投标有关的通知、信函和文件原则上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若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文。10.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I1.投标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1.1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11.2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启用成功的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2.1 资格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2.1.1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12.1.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授权代理人个人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12.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请将以上资格部分全部上传政采云平台做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仅根据上传的资格部分文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2.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2.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4,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12.2.2企业业绩(见附件5);12.2.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12.2.4企业证书(复印件,如有);12.2.5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2.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3.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格式自拟);12.3.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2.3.3组织实施方案(格式自拟);12.3.4人员管理培训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2.3.5服务网点及承诺(格式自拟);12.3.6技术资料、彩本(页)等(如有,格式自拟);12.3.7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2.4价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1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1.1.2 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9);1.1.3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10);1.1.4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11);1.1.5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格式见附件12);1.1.6 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3)。13.投标报价13. 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备选方案。13. 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 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服务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5. 4供应商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16. 5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4 .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120日历天)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16 .投标文件的签署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供应商须按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不得体现价格部分内容。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提交截止时间1 7.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7 .2集中采购机构可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9 .投标文件的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至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程序20 .开标程序1. .1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20. 2开标会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主持;21. 3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供应商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失败,投标无效。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开评标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六、评标21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2 .评标过程的保密22.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 .投标文件的评定24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逐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负责。25 .2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26.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26.5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同一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定。26.6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7 .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法律、法规、规章、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7.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定标1.2 1集中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书面形式回复集中采购机构,逾期未复视为同意。1.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1.4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9.1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指投标文件中下列情形:1.未提供投标声明书的;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4.未提供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特定条件要求的其他资质复印件的);29.2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如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则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又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9.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29.4投标文件中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中出现价格部分内容的;29.5供应商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29.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9.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29.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29. 9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29.10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29.11 投标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29.12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难以确认);29.13 提供不真实资料的;29.14 投标服务的技术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29.15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打条款的;29.1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29.17 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29.18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9.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 20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2 21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未经批准的;1.22 2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予确认的;1.23 3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未提供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的;1.24 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合同的授予30 .授予合同的依据30. 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31.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文件;32. 3投标文件和询标时供应商做出的澄清、说明、纠正、承诺;33.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31 .签署合同的要求31.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地点签订书面合同;31.2签订合同的时间必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31.3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5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上传政采云系统。32 .中标通知书32.1 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32.2 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32.3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4 .合同签订34.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34.2 采购人如不与中标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3 中标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4 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34.5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35 .“绿贷通”、“政采贷”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九、质疑36.质疑36.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6.2 2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及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质疑由采购人接收并负责答复,其他质疑由集中采购机构接收并负责答复。36.3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36.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受。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36.5 5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否则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人修改正后重新提出。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采购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或有重大不良事件发生,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预算:138万元。二、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本次招标范围: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总建筑面积约259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3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77平方米)此次通过物业后勤服务外包管理,保障法院高效运行是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本项目遵循法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导向,采取市场化运作,由采购人委托供应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并进行整体管理。要求投标供应商充分理解项目特点,全方位按照机关办公的特性,管理坚持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坚持高标准、高要求,为法院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保洁、会议接待、设施设备维运、秩序维护等。(二)服务要求1、工具要求: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各类工具、耗材以及维修所需物资由供应商采买并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设备(参照或相当于所列品牌、型号)序号名称功效、功率1全自动多功能洗地机3300m7h2吸尘吸水机3200W701.3高速抛光机3匹200rmin4多功能地擦机2500W1400rmin5高压冲洗机出水6-IOm6吹风机风量2000r113/h7三层保洁车一盆一桶8脚手架可搭3-4层承受900斤9打印机一体机10电脑台式2、办公场地和仓库要求:采购人根据现有条件,提供服务团队综合管理人员的办公场地和物资仓库。3、卫生保洁服务范围和内容(1)卫生保洁区域概况服务区域为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康山人民法庭等)办公大楼、附楼及地下室公共停车位等区域。日常保洁区域为法院办公大楼内、各区域及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公共区域、过道、楼梯、电梯、卫生间、建筑外立面、停车场、隐蔽空间的保洁管理与服务;负责法院办公大楼、所属范围的卫生清除、垃圾清运等管理工作。(2)服务内容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附楼内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卫生间、电梯、露台、地下停车场、各类会议室的日常清洁、石材养护。人民法院大楼外围指定路面、停车场等区域日常清洁。服务区域内的日常除“四害”消杀、环境治理、化粪池清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指定办公室的保洁服务。按照要求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检查、垃圾分类、禁烟等工作。在卫健委、疾控防疫等部门指导下做好日常预防性防疫消毒、灭除四害等工作。日常防疫消毒要求:根据防疫要求做好公共场所消杀工作。安全生产: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并不得因此中断和影响服务,如因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3)人员岗位及素质要求人员岗位及素质要求:配备不少于6人的卫生保洁团队(详见人员配备要求)。4、设备设施运维服务范围和内容(1)设备设施概况人民法院大楼、公用设备设施(如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消防控制室设备等)(2)服务内容人民法院大楼、建筑安装系统(供配电及照明系统、电梯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灯光音响系统、电气系统)、建筑装饰、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资质范围内的维修,以及对其他外来服务单位(指采购人聘请的专业厂家或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等服务。水电、照明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根据采购人要求落实好节约能源资源的有关制度要求。(3)责任界定涉及人民法院大楼、公用设备设施(如供电、照明、给排水等)的正常管理和简单维修仍属于供应商承包范围。房屋重新改建、装饰或有其他专业要求(如:专业水箱清洗、屋面专业防水、高空墙面的维修)由采购人或相关专业部门负责。(4)人员岗位及素质要求配备不少于2人的设备维运管理团队(详见人员配备要求)。5、秩序维护(含消防安全、监控管理)(1)秩序范围落实做好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及周边的秩序维护(含消防工作),做好监控室时时监控等。(2)服务内容按行业管理要求与标准,对大门岗、监控、消防及各项系统实行24小时监视,确保大楼安全运行。严格管理进出人员与物品,做好来访登记。对大楼的所有设备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对讲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等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保证各项运行正常,各系统工作稳定。应急处理,负责一般性故障的排除。(3)人员岗位及素质要求配备不少于9人的秩序维护团队(详见人员配备要求)。6、其他服务(1)临时性服务如协助开展办公室的调整、办公物品搬迁、废旧物品资料销毁、拆装等服务。服务人员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职。(2)洗涤服务负责窗帘、值班室床单被套、台布及其它纺织品等洗涤。(3)报刊杂志管理负责报刊、杂志、信函等的管理、接收与分发等。(4)采购人提出的其它合理性服务需求。7、人员要求所有人员要求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服务要求,配置的人员要求思想政治可靠.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如特殊岗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另有需求,均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要求。部门序号岗位名称人数素质要求岗位要求项目部综合管理项目经理1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专业技能或资格,5年以上星级酒店或大型政府行政办公楼卫生保洁、会议服务、设备维修队伍管理经验,45周岁以下(不得为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专职专岗,不得有从事其他兼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服务部门,确保服务优质有序开展。合计:1人保洁服务部保洁员10要求年龄60周岁以下,吃苦耐劳。(要求具备宾馆客房服务经验的人员2名)受过专业保洁技能培训。按照岗位分工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负责指定区域卫生保洁、衣服洗涤等临时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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