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居留延期手续说明.docx

    • 资源ID:1379373       资源大小:29.13KB        全文页数:2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居留延期手续说明.docx

    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居留延期手续说明第一篇: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居留延期手续说明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延期(市民中心)一、办理条件:已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且有效期截止前三十日内办理,也可二年一办二、申办材料:1.境外人员在江苏就业延期年检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2、外国人就业证(正本及复印件);3、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在本人护照页上面;4、拟聘用外国人护照的复印件;5、聘用单位与受聘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6、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7、住址如变更需更改8、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四、收费标准:50元/月(1年600元)居留延期(市公安局)1.护照(首页,居留许可页,最近的一次入境页)原件和复印件2、延期过的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公司证明(加盖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5、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副本1)6、居留许可申请表7、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8、彩照(白底高清两寸一张)9、收费标准(800元/年)10、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旧办理居留证延期到公安局办理费用800元。办理时间:一星期,提前一星期办理,就业证二年一办,居留证也二年一办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2、公司证明(公司盖章)3、护照、局留证、延期过的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4、住宿证明或住宿在地区上须提供所在地公安机关境外人员居住地审批表或临时住宿登记表(让处所物业代表需100元代办费,需提供公司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护照每一页、签证页、最后一次入境页,物业客户部电话:82700100(宫后)。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复印件6、照片1张7、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办完后就业证及居留证延期后请复印留存放入文件夹第二篇:外国人在杭州就业及居留延期手续办理流程就业证延期手续所需资料1.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 .依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关材料(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驻杭办事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 .劳动合同(按照国内劳动合同文本)或聘任书(需同时提供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成员名单)4 .原就业证;5 .外国人在浙就业申请登记表;1份6 .外国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7 .2寸证件照片1张(若就业证已无延期页面须提供照片2张)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电话0571-87232133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有效,5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许可证延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1.单位申请报告(即申请表:须注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内容、申请期限)。需盖公章;2 .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饭店住宿证明或者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4 .投资、就业人员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5.1张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6.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及合同章程复印件;7机构组织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8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1份)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有效,7个工作日办理(富阳市公安局办理,杭州市公安局取证)。注:全部复印件盖公章杭州市公安局第三篇:关于办理外国人在深圳就业手续的程序说明关于办理外国人在深圳就业手续的程序说明根据国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凡来深圳就业的外国人均纳入劳动管理。各用人单位和来深就业的外国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就业申报审批手续,合法就业。对未经批准,私自聘用外国人在深就业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在深就业的外国人,市劳动、公安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现将有关程序说明如下:一、初次就业申请审批程序1.用人单位应在来深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申报和审批手续。9 .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提交就业申请材料,领取受理申请回执,经批准后凭回执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10 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公安部门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4,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到劳动部门申领外国人就业证。5.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证和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职业签证和居留证。二、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应提供的材料1.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必备材料:(1)填写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3)健康状况证明及其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及其复印件。2.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必备材料:(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及其复印件;(3)劳动合同或外国、台港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派书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4)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要求相片规格为二寸,一张贴于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相应处并盖骑缝章;一张交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证)。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及费用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2.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3.调配费缴纳:经批准同意就业申请的,用人单位须按粤价200239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即每人每月10元人民币,按就业证签发期限一次性缴纳调配费并领取就业证。四、就业延期申请审批程序1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外国人在本单位工作,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就业延期申请。2 .填写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3才是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2)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或政府批文及其复印件;(3)劳动合同或外国、台港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派书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4)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登记本(B)及就业申请人就业证。4 .就业证延期办结时限为4工作日。5 ,调配费缴纳:经批准同意延长就业申请的用人单位,须按延期期限一次性缴纳调配费(标准同上)并领取就业证。6.用人单位在办毕外国人在深就业延期手续后,应持就业证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签证延期手续。7.材料要求:(1)书写工整、据实填报;(2)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复印件要求内容完整、字迹清楚;(4)用纸规格为A4o五、就业证注销程序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应持单位证明及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登记本(B)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就业证缴销手续。第四篇: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07-02(八)名称: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适用对象:外国人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条:外国人入境、出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四条: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投资或者同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合作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2、办理程序的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地(市、州、盟)公安局(处)、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四、行政审批数量:无限定。五、行政审批条件:(一)基本条件:1 .遵守中国法律。遵守中国法律是指申请时无未了结的刑事案件以及需要追究行政违法责任但尚未处理等情形的;在中国无犯罪记录;无其他较重情节或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2 .身体健康。身体健康是指申请时无精神病和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国家法定传染性疾病且生活能够自理;有其他疾患生活不能自理但不会增加社会负担。3 .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是指申请人在境外的主要生活地以及在我国国内均没有犯罪行为的记录。主要生活地是指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在国内停(居)留期间的无犯罪记录由受理、审核机关负责核准。申请人曾在多个地区停(居)留一年以上的,由受理、审核机关负责与有关的地区公安机关核准。(二)分类条件:1.直接投资类:(1)、在广西直接投资50万美元以上;或在中国直接投资合计二百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2)、直接投资指外国投资者个人在我国国内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与中方投资者共同进行石油的合作勘探开发等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既包括以人民币、美元等现金形式投资,也包括以技术、专利及设备等形式投资,不包括个人从事房屋,股票、有价债券买卖、交易等投资活动。申请人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作为直接投资的凭证。(3)、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是指实际已到位的资金。(4)、3年内投资情况稳定是指申请时以及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内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不得低于规定标准。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可以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年检证明以及验资报告等材料为参考确认或与商务、工商等主管部门核实确认。(5)、投资合计是指投资者在不同地区的投资总和。(6)、纳税记录良好是指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已全部缴纳规定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等。2、任职类:(1)、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是指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科研机构或者具有行政管理性质或职能的事业单位。B、重点高等学校:重点高等院校是指211工程学校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U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是指直接于中央国家机关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并承担主体工作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D、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在高新技术类以及鼓励类、产品出口类、先进技术类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以省级以上(含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科技或商务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分别出具的证书或确认书确认。此类人员申请时及申请之前连续4年内应同时具备任职单位、职务(职称)、居留期限等各相关条件。该期限内变换工作单位或职称、职务的,变动情况应符合本规定条件。3、特殊人员类:(1)、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该类人员申请时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2)、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统称特殊人员,是指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国重大、突出贡献或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人员及知名人士等,包括世界著名科学奖项获得者、世界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文艺人土等。(3)、推荐函及有关证明是指国务院所属主管部、委、局出具的推荐函、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华居住证件、奖励证明以及申请人获得的具有世界影响力或重大价值的科研成果证明等。受理、审核机关可根据申请人不同情况确定申请人需提交的有关证明。(4)、外籍华人科技人才可由人事部确认并推荐,由人事部出具推荐函或身份确认函以及来华定居专家证确认。4、夫妻团聚类: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5、侨民:已批准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可以申请首次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6、亲属投靠类: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投靠人年满六十周岁被投靠人年满十八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7、亲子团聚类:未满十八周岁未婚子女投靠中国籍父母或者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籍父母。六、申请材料目录:(一)、直接投资类所须提供的材料:1.填写永居申请表两份,签字;2、与我国公民申请护照同等标准的相片4张;3、护照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使馆认证页、资料页、有效签证页,验原件);4、申请报告;5、由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该人无犯罪记录(原件);6、6个月内的健康证(原件);7、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8、个人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9、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0、个人所有完税证明一式三份;11、年检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12、住宿登记表。(二)、任职类所须提供的材料:1.填写永居申请表两份,签字;2、与我国公民申请护照同等标准的相片4张;3、护照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使馆认证页、资料页、有效签证页,验原件);4、申请报告;5、由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该人无犯罪记录(原件);6、6个月内的健康证(原件);7、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8、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9、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10、个人所有完税证明一式三份;11.年检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12、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13、住宿登记表。(三)、特殊人员类所须提供的材料:该类人员申请时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推荐函及有关证明是指国务院所属主管部、委、局出具的推荐函、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华居住证件、奖励证明以及申请人获得的具有世界影响力或重大价值的科研成果证明等。受理、审核机关可根据申请人不同情况确定申请人需提交的有关证明。外籍华人科技人才可由人事部确认并推荐,由人事部出具推荐函或身份确认函以及来华定居专家证确认。(四)、夫妻团聚类所须提供的材料:1.填写永居申请表两份,签字;2、与我国公民申请护照同等标准的相片4张;3、护照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使馆认证页、资料页、有效签证页,验原件);4、申请报告;5、由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该人无犯罪记录(原件);6、6个月内的健康证(原件);7、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8、配偶户口本及身份证(或外籍配偶的永久居留证)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9、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公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10、银行存款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公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I1.临时住宿登记表。(五)外国侨民换发永久居留证的侨民身份所须提供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换发或者补发永久居留证件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2、交验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复印件;3、交验本人在华居留证件及复印件;4、提交本人的书面申请(含个人详细简历、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取得侨民身份的历史经过和事由、证件变更情况等);5、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六)、亲属投靠类所须提供材料:1.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正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的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生活保障证明或经济来源证明是指按照受理机关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为标准,有相当于10年以上存款数额的可支配财产或受理申请后5年内较稳定的每月不低于该标准的个人收入来源证明。亲属投靠人员如投靠人经济条件达不到上述标准,被投靠人需提供负担投靠人不低于上述标准的经济担保。(七)、亲子团聚类所须提供材料:1.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关认证。2、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中国公民或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受理此类人员申请时,首先应根据我国国籍法审查确认申请人国籍。本项(2)所指人员申请时应年满60周岁且申请之日前连续5年内应同时具备其他各项规定条件。申请之前曾在华合法停留或在华留学、任职等居留的时间可计入本规定的居留期限。3、未满十八周岁未婚子女包括亲生子女、继子女、收养子女等中国法律承认父(母)子女关系并与团聚人有监护责任关系的未满十八周岁的未婚子女。本项所称有关年龄以受理机关受理申请之日按公历周岁方式计算实际年龄。七、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八、行政审批时限:受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2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公安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受理、审核机关要在上述期限内代公安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九、行政审批收费:(单位:元,人民币)申请:1500元/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300元/证;永久居留证补领、换领:600元/证。受理:材料受理组岗位责任人:郭勇联系方式:3891590第五篇:办理外国人在东莞就业手续须知办理外国人在东莞就业手续须知(2009版1)根据国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凡因特殊需要被聘派来东莞就业的外国人应纳入劳动管理范畴。各用人单位和来莞就业的外国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就业申报审批手续,合法就业。对未经批准,私自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在莞就业的外国人,市劳动、公安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现X各有关程序说明如下:一、服务对象在东莞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拟在东莞就业的外国人。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二、办理依据(一)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65号)(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5323号)(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刀22号)三、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条件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不能聘用外国人。其他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持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四、外国人在东莞就业须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2、身体健康;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4、在其本国出示的无犯罪记录;(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或入境后可在就业当地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5、有确定的聘用单位;6、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五、办理就业(一)就业申请审批程序1.用人单位第一次办理外国人来莞就业需要向市劳动部门申请备案,填写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核准后领取单位聘用外国人、台港澳居民在莞就业(简称登记手册);2、用人单位凭有效的登记手册向劳动部门提交就业申请,经核准后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3、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省或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就业签证;(注:已入境的外国人按以下第二种情况程序办理);4、用人单位应在来莞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就业签证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换领外国人就业证;5、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证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二)申办登记手册(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必送材料:1、填写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1份(须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2、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核准后由劳动部门签发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就业登记手册,简称:登记手册。(三)单位延期(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必送材料:1.提供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的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四)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必送材料:第一种情况:为未入境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需完成两个步骤:第一步,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没有登记手册或过期的提供: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营业执照、登记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的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需在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护照有效期不小于3个月);4、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例如(厨师、教师、医生、财务、司机);5、有效的健康证明(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经批准后持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省或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持许可证书和通知函电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就业签证。第二步,持z就业签证换领就业证,(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资料:1、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2、申请人z就业签证入境的有效签注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代表处单位提供委任书;法人、首席代表提供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劳动合同);4、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第二种情况(特殊情况),原入境身份,例如:持旅游、F访问签证已入境的外国人申请就业签证,需完成两个步骤:第一步,首先,持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份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改变原入境身份批准意见,所需材料: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没有登记手册或过期的提供: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营业执照、登记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的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份(需在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3、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护照有效期不小于3个月);4、市公安出入境部门所需有关材料。经批准后,持公安部门加盖批准改变原入境身份(例如:1.、F签证改变为Z签证)意见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第二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资料:1.经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加盖批准改变原入境身份(例如:1.F签证改变为Z签证)意见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2、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3、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有效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市级所在地口岸医院办理);5、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1、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或2、入境后可在就业当地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例如:厨师、教师、医生、财务、司机);6、在其本国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翻译成中文的原件1份(1.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或2、入境后可在就业当地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7、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代表处单位提供委任书;法人、首席代表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劳动合同);8、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六、就业延期(一)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外国人在本单位工作,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市劳动部门提出就业延期申请许可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必送材料:第一步,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所需材料:1.提供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过期的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以上至项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办理年审后再到市公安部门办理;2、持外国人延期申请表2份(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申请延期居留审批意见);3、有效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市级所在地口岸医院办理);4、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附护照主页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1份,注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第二步,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办理就业证延期(办结时限:单位有过期人员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没有过期人员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所需材料: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持市公安部门加盖批准延期居留意见的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1份;3、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代表处单位提供委任书,法人、首席代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提供劳动合同);4、有效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市级所在地口岸医院办理);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换证须提供)。第三步,办理就业居留及签证延期,所需材料:1.持外国人就业证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2、市公安部门所需的有关材料。七、就业证变更外国人在莞就业必须与就业证注明的工作单位一致。如该就业人员在辖区内变更工作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需办理有关手续。(一)变更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1.原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单位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解除劳动合同注销情况表(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3、新聘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4、新聘用人单位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5、新聘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注:新聘用人单位换新办流程申请)。(二)变更职务,提供以下资料(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就业证原件;3、用人单位聘用新职务申请报告;(三)变更个人证件,提供以下资料: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1、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2、就业证原件;八、就业证补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期间遗失或损坏其就业证的,应持下列材料立即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办或换证手续。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补发就业证申请表;3、遗失声明或被损坏的就业证(遗失就业证的则需在东莞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损坏就业证的则携被损的就业证办理换证手续)。九、外国人就业证的注销及迁移(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一)、外国人就业证注销1.外国人就业证未到期注销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单位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解除劳动合同注销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未到期的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再到市劳动局办事中心办理;到期不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直接到市局办理。)。(二)就业证迁移(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单位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解除劳动合同注销情况表(未到期的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办理,再到市劳动局办事中心办理。到期不需到劳动分局,直接到市劳动局办事中心办理。)。(三)就业证吊销。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由市劳动部门吊销其就业证。十、有关说明和罚则(一)申办手续的办结时限。1.申办有效的登记手册的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2、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3、换领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4、就业证延期按期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过期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5、就业证的变更、缴销办结时限均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过期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6、就业证补发办结时限均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二)调配费的缴纳:经批准同意就业申请的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4334号文件,须收取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按粤行费东字050207号许可标准缴纳¥9每人/每月,按申请就业期限一次性缴纳调配费。(三)申办材料要求。1.书写工整,据实填报;2、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复印件要求的内容完整、字迹清楚;4、用纸规格为A4。(四)罚则(见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罚标准)(五)本手续须知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将按新程序办理。邮箱:1.abourF(如有宝贵的建议、意见,请发送至此邮箱)

    注意事项

    本文(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居留延期手续说明.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