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5篇.docx
-
资源ID:1384398
资源大小:30.63KB
全文页数:2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5篇.docx
2023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5篇市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全省统计系统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后,*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对照省统计局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了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完成了所有整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一)扛起政治责任。*市统计系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各项要求上来,将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全力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均按要求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搭建起了自上而下、协同推进的整改落实组织体系。(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省统计局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统字(2022)23号),全面梳理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每个问题、每项措施的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全面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市)统计机构同步跟进,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清单,全面落细落实整改责任,逐项真抓实改。二、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照*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涉及我市的3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12项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抓好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具体如下:(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方面措施落实情况:1 .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已经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的再学习。2 .*市统计局印发了*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统字(2022)23号),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形成了整改台账和进度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对标对表、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到位。3 .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我市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措施(*府办字(2022)150号),通过完善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机制,推动源头数据质量管理的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市统计局编印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制度汇编,收集整理了*市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制度和统计数据核查办法等相关制度。4 .我市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设展台、立展板、发宣传资料、讲解统计知识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现场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统计系统统计法律知识竞赛、遵守统计法宣传统计法统计法治动漫视频宣传、“奋进统计法治新征程”主题征文活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活动等特色活动;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统计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统计法治线上直播课堂等学习活动,圆满完成了统计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起到了较好的统计法治宣传作用。(二)部分整改任务未全面落地见效方面措施落实情况:1. *市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统一安排,组织市县两级统计机构14人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并做好了换证工作,做到了应考尽考。2. 在年度执法工作中,*市统计局统筹全市执法人员,组织了部分区(市)执法人员交叉执法,锻炼了队伍,提升了全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积极性。3. *市统计局组织了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并下发了企业案卷整理目录、检查对象应填写内容、执法检查前需提前准备的资料等标准化内容,规范了执法程序,提升了全市统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4. *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工业、批零、住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劳资、研发等专业共计41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数据核查力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5. *市统计局举行多场对县、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指导培训会议,培训涵盖劳动工资、工业、服务业、投资等各专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业务能力和水平。6. *市委和市政府分别于九届市委常委会第42次会议和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学习了统计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等相关市直部门,以及全市统计系统、各区(市)均已通过各种形式学习了统计违法典型案件通报。(三)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不到位方面措施落实情况:1.全面完成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7.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清理将统计机构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未发现这类情况。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工作。全面落实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工作部署会要求,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确保有关精神不折不扣地全面传达学习到位。二是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全省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制定、防惩机制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等工作,全力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0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府办字(2022)150号)要求,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县级统计机构统计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2023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1日至8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了督察“回头看”。2022年12月6日,国家统计局向重庆市统计局书面反馈了统计督察“回头看”意见。重庆市统计局按照督察反馈意见,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督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一)强化政治引领。全市统计系统把督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落实落细,助力推动全市统计现代化建设,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国家统计局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搭建整改落实组织体系,统筹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指导联络组和问责追责组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督察“回头看”整改日常工作。(三)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对照反馈意见,及时印发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重庆市统计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组建专班、落实责任,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条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四)严格督导督办。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问题清单、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全方位、全流程督导管控。对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督察“回头看”整改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一)在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方面一是推动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统计干部学习重要内容,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力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先后两次举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暨统计法治知识专题培训及考试,全面检测统计干部学习成效。二是推动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落实落地。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统计局围绕文件明确的主要任务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梳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出台重庆市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督导各区县统计局按照报告制度要求向市统计局书面报告本年度本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三是切实履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长效机制。在重庆局的督促指导下,各区县统计局均建立本地区的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以及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定期核查制度。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加强数据审核、实地核查和企业入退库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的数据,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及时修订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办法,积极引导区县统计局加强对镇街和部门以及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通过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编制重庆市乡镇(街道)统计业务工作参考指南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统计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切实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有序配备市统计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大力推动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执法机构,增加执法队伍编制,增强统计执法力量。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将全市所有统计执法人员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六是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按要求建立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贯通融合机制,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切实做到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和追责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二)在不断夯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担负起统计执法检查主体责任,通过扩大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等举措,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区县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的监督检查,结合区县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指导区县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二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坚持按照中央意见办法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及党纪政务有关规定,对统计督察反馈的和国家统计局转交的问题线索以及自主查处的本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目前,己完成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对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有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的函,经局党组审核后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全力推动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将统计违法案件移交任免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格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实施联合惩戒。(三)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方面一是严肃查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持续开展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深挖细排可能存在的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问题,严肃查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抓好移交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转交统计违法线索核查,制定核查方案,统筹执法检查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固化专项纠治工作成果。二是严格“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退库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退库管理,坚持严格执行企业入库退库工作要求,加大审核力度,坚决杜绝企业和项目虚假入库,坚决清退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制定印发重庆市统计系统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将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纳入各级统计机构重要日常工作。继统计督察“回头看”之后,重庆局再次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工作,重点清理和纠正将统计机构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三、巩固深化整改,不断提升新时代统计监督效能下一步,重庆局将以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推动重庆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贯穿统计工作始终,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贯通,严格督促检查,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二)持续深化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效。切实做好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将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后续工作与全市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继续实施动态销号管理。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督察“回头看”整改推动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检验整改成效。(三)坚决守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底线。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夯实统计机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各项基础工作,加快建设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确保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问责追责到位。(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统计造假的土壤,加快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压倒性态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于2022年7月24日至8月4日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11月28日将反馈意见书正式送达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次重要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要求。截至2023年2月底,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大类1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移交我省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全部完成执法检查或调查核实工作,处分处理建议已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后续将按照审核意见及时完成案件查处工作。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一)全力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督察“回头看”意见反馈后,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照单全收并逐一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系统治理。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多次研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督促推进问题整改。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一)精细分解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省委、省政府切实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逐条对照反馈的3大类10个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立行立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研究制定我省整改工作方案,分解提出43项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推动全省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不走样不漏项。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汇总报告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省纪委监委机关对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三)强化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建立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建立统计造假问题全省定期通报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震慑作用。全面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制度,5年内实现省级统计督察对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的“全覆盖”。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实现对各市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全覆盖”。二、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学习贯彻不够到位,思想认识仍有不足方面1 .建立常态化、全覆盖学习机制。组织全省16个市、104个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今后每年学习不少于1次,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 .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要求,将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3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统计工作,研究部署统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各市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及时研究、部署、解决统计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完善统计法规,加快修订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基层基础统计知识培训,充实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和统计执法力量。(二)整改举措不够严实,整改落实存在差距方面4 .有力有效推进整改。省委、省政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第一时间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完成时限作出明确安排,督促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改进度。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均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加强协调推进力度,压茬推进问题整改,均按期完成整改任务。5 .全面整改常规统计督察发现问题。已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并组织“回头看”。责令违规开展统计调查的省直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调查行为,并全面开展自查。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市县统计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各部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6 .严肃核查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逐个研究本次移交的统计类问题线索,对线索涉及的有关市和有关企业(项目)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已按规定时间报国家统计局。后续将按程序及时严肃追责问责到位,坚决杜绝责任追究“宽松软”。7 .坚持举一反三提升整改成效。坚持以本次统计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时,注重立行立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在确保具体个案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对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均提出整改要求,以点上问题整改推动面上共性问题解决。构建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实施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持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三)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地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存在方面8 .立案调查部分地区统计数据失实问题。立案调查已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家统计局。督促相关市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纠治不规范统计行为。举一反三,聚焦问题突出领域、行业,制定核查方案,分专业开展数据核实,及时纠正发现问题。9 .严肃查处项目入库资料弄虚作假问题。实地核实相关项目情况,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全面加强入退库审核管理,对申报审核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细化。充分运用业务部门数据,强化部门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采取县区自查、专业核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入退库专项检查。10 .严格依规报送统计资料。认真调查核实个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填代报问题,处分处理建议已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抽查互查,组织整改投资项目代填代报问题。(四)移交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对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移交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组织进行立案调查或调查核实,并将处分处理建议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后续将按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三、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结合近期防惩统计造假重点工作,再次检视本次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持续加强跟踪督办,清单化、闭环式抓好落实。加大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二)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上紧思想发条,深刻领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压实各级统计机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工作职责,夯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三)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质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及组织、巡视、发改、审计等部门贯通协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强化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2023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于2022年7月24日至8月4日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11月28日将反馈意见书正式送达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次重要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要求。截至2023年2月底,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大类1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移交我省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全部完成执法检查或调查核实工作,处分处理建议已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后续将按照审核意见及时完成案件查处工作。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一)全力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督察“回头看”意见反馈后,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照单全收并逐一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系统治理。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多次研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督促推进问题整改。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二)精细分解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省委、省政府切实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逐条对照反馈的3大类10个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立行立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研究制定我省整改工作方案,分解提出XX项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推动全省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不走样不漏项。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汇总报告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省纪委监委机关对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三)强化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建立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建立统计造假问题全省定期通报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震慑作用。全面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制度,5年内实现省级统计督察对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的“全覆盖”。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实现对各市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全覆盖”.二、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学习贯彻不够到位,思想认识仍有不足方面1 .建立常态化、全覆盖学习机制。组织全省XX个市、XX个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今后每年学习不少于X次,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 .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要求,将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3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统计工作,研究部署统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各市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及时研究、部署、解决统计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完善统计法规,加快修订XX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基层基础统计知识培训,充实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和统计执法力量。(二)整改举措不够严实,整改落实存在差距方面4 .有力有效推进整改。省委、省政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第一时间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完成时限作出明确安排,督促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改进度。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均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加强协调推进力度,压茬推进问题整改,均按期完成整改任务。5 .全面整改常规统计督察发现问题。已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并组织“回头看”O责令违规开展统计调查的省直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调查行为,并全面开展自查。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市县统计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各部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6 .严肃核查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逐个研究本次移交的统计类问题线索,对线索涉及的有关市和有关企业(项目)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已按规定时间报国家统计局。后续将按程序及时严肃追责问责到位,坚决杜绝责任追究“宽松软”。7 .坚持举一反三提升整改成效。坚持以本次统计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时,注重立行立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在确保具体个案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对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均提出整改要求,以点上问题整改推动面上共性问题解决。构建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实施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持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三)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地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存在方面8 .立案调查部分地区统计数据失实问题。立案调查已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家统计局。督促相关市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纠治不规范统计行为。举一反三,聚焦问题突出领域、行业,制定核查方案,分专业开展数据核实,及时纠正发现问题。9 .严肃查处项目入库资料弄虚作假问题。实地核实相关项目情况,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全面加强入退库审核管理,对申报审核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细化。充分运用业务部门数据,强化部门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采取县区自查、专业核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入退库专项检查。10 .严格依规报送统计资料。认真调查核实个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填代报问题,处分处理建议已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抽查互查,组织整改投资项目代填代报问题。(四)移交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对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移交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组织进行立案调查或调查核实并将处分处理建议按时报国家统计局。后续将按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三、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结合近期防惩统计造假重点工作,再次检视本次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持续加强跟踪督办,清单化、闭环式抓好落实。加大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二)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上紧思想发条,深刻领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压实各级统计机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工作职责,夯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三)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质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及组织、巡视、发改、审计等部门贯通协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强化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2023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五)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对xx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并于11月2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xx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一、“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xx省统计局把落实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在省政府常务会汇报“回头看”反馈的主要问题、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部署全省统计系统“回头看”整改工作,全省XX个市(州)统计局同步推进。二是细化举措。对标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督察意见,及时制定XX省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细化了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一整改销号。三是压实责任。省统计局按照局领导对口联系市(州)工作机制,督促各市(州)统计局、有关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本地区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整改,务求实效。二、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一)关于“传达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不够到位,思想认识存在不足”方面。一是加强对中央重要文件的学习。全省统计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各种形式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提升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认识。省统计局联合省委组织部成功举办“全省推动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专题研讨班。加强统计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局主要及分管领导赴各级党校开展统计法治宣讲。编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分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防线,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防惩统计造假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关于“督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扎实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推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党校(XX行政学院)等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将统计法作为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建立常态化机制。二是全面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清理。切实纠正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将清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三是严格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落实XX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优化审批服务,深入开展全省非法报表清理整顿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协管市(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职责。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变动需征求上一级统计局党组意见。五是持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召开全省统计普法骨干暨执法案卷评查培训会,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贯彻落实XX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细化裁量权实施标准。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权利告知要求。六是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全省统计系统按照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责任制管理,督促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市(州)统计局完成整改。七是严格落实督察整改措施。加强部门统计管理,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省政府将“坚持依法统计”纳入政府系统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完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会商机制、统计造假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健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推送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建立“两书一函”制度。出台XX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八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全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行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改革试点。推进建立企业电子台账。强化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打造全省乡镇(街道)、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样板。(三)关于“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不到位”方面。一是严格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主体职责。贯彻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举报线索。二是严肃处理统计违法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对统计违法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严格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分批次认定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三是推动统计执法检查量效提升。针对我省部分地区执法检查面覆盖不足问题,XX省统计局对全省XX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