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激光定位技术在车架装配中的引导及防错应用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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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激光定位技术在车架装配中的引导及防错应用项目.docx
项目名称:激光定位技术在车架装配中的引导及防错应用项目货物名称:引导防错样机第一章采购货物概况1第一节使用环境1第二节采购货物概况2第二章技术要求3一、基本要求3二、执行标准3三、项目要求5四、方案及设备主要技术要求7五、其他要求8六、投标技术说明8七、特别提示9第三章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10第一节供货范围10第二节供货方式12第四章售中售后服务14第六章投标技术文件一般要求19一、技术文件一般内容要求19二、技术文件中货物报价格式要求20三、验收标准及内容要求20第七章其它要求及说明21第一章采购货物概况第一节使用环境一、项目名称:激光投影定位技术在车架装配中的引导及防错应用项目二、建设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制造公司莱芜工厂三、使用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制造公司莱芜工厂四、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NJK制、设备年时基数5000小时五、使用地点区域自然环境:1、海拨高度:IOoOm以下。2、环境温度:室外极端最低温度T7C、极端最高温度42,昼夜最大温差25;室内温度545。3、相对湿度:年平均59%,最大85%、最小15%。4、降雨量:日最大降雨量300mm、时最大降雨量IoOnImo5、最大风速:33.3ms06、最大积雪厚度:200mmo7、最大冻土深度:450mmO8、地震设防裂度:七度。六、能源环境:1、电力:中国制式,供电电压380V±15%220V±15%,供电频率50Hz±2%°2、给水:市政自来水或软化水、去离子水处理系统。3、压缩空气:自备空压机自产压缩空气,0.40.6MPa°4、工位照度:不低于5001.x0第二节采购货物概况一、货物名称:引导防错样机(详见下表)二、设备数量:_1套(详见下表)采购货物主要构成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套)安装地点供货方式1引导防错样机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制造公司莱芜工厂交钥匙方式备注:1)本表所列采购货物仅为采购的主要构成部分,应配套供货以及招标方所列其它功能和服务,请投标方认真阅读“供货范围”。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章节中予以详细说明。项为否定项,投标前必须确认满足需求。2)本表“供货方式”指:交钥匙方式一一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定点卸货、安装、调试和协助验收以及约定培训等,指导安装一一包括制造、运输、定点卸货、指导安装和调试、协助验收和约定培训等。第二章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投标方所供的软硬件,必须符合中国最新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特殊要求。2、投标方所供系统涉及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它技术等,应保证招标方不因此受到任何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3、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生产线)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并为全新货物(或设备)。4、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当免费提供技术承诺或担保。5、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设备)为中国公布的非淘汰货物(或设备),并为中国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可的环保型和节能型货物(或设备)。6、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和成套性,能保证货物(或生产线)的正常运行、使用。7、投标方应对招标方采购的货物(或生产线)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招标方拥有追究投标方泄密责任的权利;招标方如有需要,投标方应无条件签署保密协议。8、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内激光投影定位项目业绩证明。二、执行标准1、招标方所涉及标准仅为涉及的主要标准,而且不保证其为最新版执行标准;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认真予以填写、补充和修改完善。2、投标方需要执行的标准,应当以所供货物(或生产线)通过招标方将来组织的最终验收之日开始执行的最新标准。3、采购货物(或生产线)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的国标或专业(部)标准执行及相应的国际标准。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当标准不统一时,原则上按照最严格标准执行。4、如果有采用国际标准的货物,其执行标准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确认。5、涉及的主要标准表(包含但不限于)。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GB/T2681-812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T2682-81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4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GB4946-955机械安全,机械电器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5226.1-2008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7工业机械电气设备GB/T5226.1-19968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75-949人类工效学工作岗位尺寸设计原则及其数值GB/T1477610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GB8196-200311机器的安全性防止人体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1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13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1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189.1-200715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部16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工业和信息化部17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18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19信息技术射频识别第1部分:参考结构和标准化参数定义GB/T33848.1-201720装备制造业制造过程射频识别第1部分:电子标签技术要求及应用规范GB/T32830.1-201621装备制造业制造过程射频识别第2部分:读写器技术要求及应用规范GB/T32830.2-201622装备制造业制造过程射频识别第3部分:系统应用接口规范GB/T32830.3-20162313.56MHz射频识别读/写设备规范GB/T29797-201324信息技术射频识别800/900MHZ空中接口协议GB/T29768-201325信息技术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词汇第3部分:射频识别GB/T29261.3-201226集成制造系统安全GB16655/IS01116127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工业制造管理数据GB/T19114.44-201228工业物联网数据采集结构化描述规范GB/T38619-202029信息技术数据质量评价指标GB/T36344-201830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ECEN60825-l:2014三、项目要求3.1 项目及产品概况3.1.1 中国重汽现有车架种类繁多,各种车型上的安装孔位置不同,对操作者装配要求较高,有较强的识图能力快速识别安装位置。根据新一代标准孔工程车车架规划,新产品上全部更换为标准孔,增加了螺栓、钾钉装配孔位识别难度。为避免错装漏装,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特开展本项目进行引导防错样机的开发,为操作者在车架上提供直观的装配投影,指导装配。3.1.2 车架长度:6000-12000mm,车架宽度:600-UOOmmo3.1.3 部分车架图号明细及示意图见附件1,该表中的10种车架暂定为本项目验收时的验证产品,若项目验收时暂无产品,则由甲方重新确定验证产品。3.1.4 需标记安装孔数量:最多约250个(单侧)。3.1.5 每种车架上的装配螺栓最多约15种,装配钾钉最多15种。常用螺栓及钾钉型号清单见:附件2。3.2节拍要求莱芜工厂车架装配螺栓安装工位生产节拍3min,要求投影设备每日初次启动时间不高于3min,产品切换投影启动时间不多于30s。3.3项目开发过程要求项目为科研项目,项目开发及实施过程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完成,其中投标方为项目主责人,对项目完成质量和完成效果负责,招标方委派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过程。科研项目成果可在重汽公司范围内各制造单位推广,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类成果由双方共同所有,中国重汽拥有成果主导权和使用权。(1)投影工艺方案:招标方主导工艺方案的编制,工艺过程由投标方与招标方共同参与。(2)集成软件开发:招标方与投标方合作研究集成软件,共同完成集成软件的开发。整个开发过程招标方委派技术人员参与,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人员的技术技能培训,保证招标方人员具备集成软件自主编程能力。项目结束后,重汽拥有此集成软件在重汽其它类似项目中的免费使用权。(3)项目调试运行: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参与项目调试,完成项目应用。3. 4设备系统功能3.4.1设备控制软件要求(1)投影软件与编程软件必须为独立分开操作,技术人员可进行离线编程投影程序,之后下载至本地服务器。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完成对软件的二次开发,招标方负责主导投影工艺的开发。(2)要求投影设备可支持:方式一:自动获取MES系统后自动调取投影图像,无需人工干预操作,设备自动运行;方式二:扫码传输产品信息后自动调取投影图像,人工部分仅为人工手持扫码枪扫码,其他功能自动实现。(3)投影控制软件必须能够快速自动精确的定位靶标位置。(4)投影软件开放APl接口,支持进行集成开发工作;(5)编程软件需支持.ST1.、.3DXM1.、.dwg格式图纸数据等形式,并在原始装配图纸上进行投影信息编辑。要求图像编辑界面易操作,简化操作流程;要求可输入2D和3D的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等,信息位置和大小可自由设定。(6)投标方需提供所需的工控机及编程设备设施。(7)投标方必须完全授权本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软件权限,并提供永久的免费升级、维护等服务,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说明。(8)操作投影软件能将工艺编程软件生成的装配操作流程按步骤的投影在相应的位置上,并能明确地显示装配任务的已完成或未完成等状态。(9)投影软件根据编程任务自动分配投影仪的投影内容。(10)投影中断,重新启动投影任务自动定位至投影前投影状态。3.4.2设备投影要求(1)投影设备可集成多个投影仪、服务器、扫码设备,保证设备投影面最大限度覆盖装配区域,至少覆盖车架侧面和车架上面的区域。本项目不管使用几个投影仪,均需使用同一台工控机进行操作及驱动。(2)投影符号规则应涵盖所有螺栓、钾钉的规格、方向、长度、直径数量等。(3)投影信息应包含:螺栓和钾钉规格、位置等易于识别的必要信息,以及横梁边界轮廓。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可靠的投影标记方案。(4)投影位置应精确清晰,投影到车架上的光标位置精度W±2mm,相互位置误差W0.5mm0投标方设计的投影方案应当针对每一类型车架确定一特定位置标记,以使得操作人员可以简单明确的确认投影位置是否准确。(5)光源选择:优先但不限于激光。(6)投影仪亮度:26500流明,对比度:8000:1,并保证投影信息厂房采光条件下,可凭借肉眼清晰可见。(7)投影颜色:全颜色(8)工控机及编程设备要求工控机:Inte1®COreTM15处理器(四核HT,3.12GHzTurbo,8MB),16GB1600MHzDDR3内存,500GB硬盘,千兆网卡,USB键盘/鼠标,22英寸“192OX1280分辨率高清显木器;编程设备:主流配置,独立显卡,能顺畅运行主流的三维软件如creo>SolidWorks>Ug等3. 5设备安装及安全要求3.1.1 投影激光应符合相关激光安全标准,不对现场操作人员产生危害。3.1.2 设备应固定在合适位置,无安全隐患,不影响操作,不改变工位及周边设施,安装方式选用空中吊装,具体方案需要经过招标方认可,且所有涉及的安装固定设施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1.3 设备的散热防尘模块、电路模块和光学模块相互独立,保证投影仪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稳定工作,设备光源可在用户现场快速更换,减少维修时间。3. 6设备设施颜色要求要求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颜色符合中国重汽Q/ZZ30070设备设施颜色标识(附件3)要求。四、方案及设备主要技术要求3.1 方案工艺流程3.1.1 根据工序装配图纸要求,使用引导定位系统自带的软件对所有车架在本工序的装配内容进行预设,并将设定好的投影信息保存在设备本地。系统应支持多品种,并可删除或新增编辑好的投影信息。3.1.2 车架吊装并固定至工位。3.1.3 引导防错设备获取车架信息并准确投影标记引导定位系统接收MES系统信息,提取车架产品型号信息,自动匹配本地车架型号信息,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标记工艺要求自动执行投影,实现对车架两侧纵梁的装配内容进行标记和横梁轮廓形状的标记比对。若MES系统故障,可切换至人工使用扫描枪扫描车架二维码模式获取车架型号信息,并自动投影。3.1.4 操作人员按照标记信息完成装配及防错检查工作。3.1.5 完成装配和检查的车架吊离工位。同时,引导定位系统参照MES信息自动确认是否继续投影或切换投影图像。4. 2其他技术要求4.1.1 工位一般白天通过厂房采光带等自然光采光,晚上采用厂房现有1.ED光源照明,无论何种采光照明方式,设备投影的光标都应当清晰可见,易于识别且不伤眼睛。4.1.2 易损易耗品使用寿命不低于4000h,投标方应列出所有易损易耗品清单,需包含单价和更换周期等信息。五、其他要求1、投标方负责除土建外的所有包括现场卸货、就位安装、调试等内容,上述项目以及其他未提到的相关项目都应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应的分项报价。2、投标方需现场考察,确认安装方案,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六、投标技术说明1、投标方投标时需持有所有有效法律文件。2、投标方近三年来的销售业绩及用户清单,中国国内已成功应用的项目介绍。3、在满足使用的情况下应优先选用以下所列元器件品牌,未涉及的零部件要求选用知名品牌,元器件的最终选用由双方协商确认。序号名称品牌1传感器IFM2接近开关Balluff3P1.CSIEMENSS7-15004HMISIEMENS5电柜及电柜空调Rittal6接近开关Balluff7空开、接触器、继电器Schneider或Siemens8开关、按钮、指示灯Schneider或Siemens9变频器、软启动器Siemens10气动系统FESTO11扫码枪斑马、中航或其他优质品牌12安全门锁EUCHNER13安全继电器PI1.Z14工控机编程设备需列出详细配置信息4、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计、制造、供货进度表(从合同签字起计算、包括设计、会审、制造、预验收、终验收等所有过程),并作为中标后供货周期的依据。七、特别提示1、本章技术要求,仅对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检验等方面,提出了最低和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符合本技术标书和国家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等,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应按高于本技术要求所列的标准、规范执行。3、投标方应同时提出对厂房、设备基础(或安装平台)、公用设施、消防、环保等超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技术协议书和合同等规定的、有特殊需要的解释、说明和要求。4、无论是否有技术偏离,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明确作出有无说明。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方予以明确和详细的说明或澄清。5、为避免投标方优势评审漏项,质保期超出本技术标书要求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特别注明。6、投标文件中,针对“特别提示”条款所做的回应,将作为投标方能否中标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三章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第一节供货范围一、供货范围1、供货范围包括本技术标书“采购货物概况”所列及所要求的货物(或生产线)。2、供货范围包括为保证货物(或生产线)正常安装、调试和验收完成及以前所必需的整套配件、附件及材料、油料、控制软件及程序或指令等。如果终验收完成后,投标方有需要收回的配件、附件、材料、油料等,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条款中,予以详细说明;否则视同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3、供货范围包括货物(或生产线)维护维修所必需的专用工具。4、供货范围包括货物(或生产线)为达到产品标准以及环保、消防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而配备但标书未明确提出的除尘系统、通风系统、近距离照明系统以及劳动安全防护设施(不包括人体防护用品)等使用现场配套的设备、材料等。如投标方难以提供或无优势提供以及属于选用配置的,则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条款中,予以详细说明并注明投标报价未包含该部分的货值。5、供货范围包括为保证货物(或生产线)自身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满足使用地点环境条件的通风、冷却、降温等必需设施。6、以“交钥匙”方式采购的货物(或生产线),在满足技术标书本节上述要求之外,供货范围还包括如下界定(货物):6.1 招标方只提供货物(或生产线)所需的厂房以及碎基础(基础含预埋螺栓、螺母及垫片);只提供符合本技术标书中“采购货物概况”和“使用环境”章节所列明品质的电力、自来水、压缩空气、蒸汽、天然气(或煤气)管线至系统接口,如:系统电力接口的接线端,水、气、汽等外围管线端联接法兰外端面。6.2 供货范围包括货物(或生产线)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套连线设备、材料等。如货物端联接法兰外端面之内的、电气系统接口压线板(插座等)之内的设备、材料、联接螺栓、垫片等。6.3 供货范围包括货物(或生产线)正常运行、使用所需要的过桥、护栏、防护网、盖板等辅助设施。6.4 供货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无明确具体要求而投标方认为具备的其它货物。但是,在投标文件报价明细中,该部分货物单独报价(该报价含运杂费及税费等其它费用,而且不再作为其它报价涉及的其它费用的计算基数)。二、供货范围1、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是招标方为保证货物(或生产线)质保期之后正常运行一年所自备自用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质保期之内正常需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全部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而不属于本条款界定的范围(应有明细)。2、供货范围包括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制造图纸及其技术要求等资料。三、技术资料供货范围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包括:1、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或生产线)基础及相关的设计、制作所需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电子版文件应当能够使用常用版本软件可以阅读甚至使用,进口货物、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2、在预验收前,提供系统的功能描述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进口应有中外文对照)。3、在终验收前,提供为保证货物(或生产线)后续正常运行所需的工装、吊(挂)具明细及其图纸、具体技术要求等资料(如果供货范围包含该部分实物)。需要现场配做的部分图纸应在终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所有图纸。4、在终验收前,提供确定的维修所需要且招标方可以自行采购的外购件、外协件、电气元件及主要原材料的供货厂家明细表。5、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包括货物(或生产线)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图纸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资料。6、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关于采购货物(或生产线)的操作维护手册、保养维修手册、安全注意事项等的使用说明书、仪器仪表检定和使用维修说明书、合格证、产品样本等技术资料(含图片和影像等资料);对于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资料说明。7、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关于采购货物(或生产线)的电气资料(包括接线图、原理图、布线图、梯形图等)、液压(气动)原理图和系统图、安装基础图、维修图等有关的资料(含图片和影像等资料);非标准货物(或生产线)还应当提供设计总图、全线布置图等详细资料;对于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资料说明。8、本条款所列的技术资料、图片、影像等,投标方应各提供5套,其中2套为电子版光盘;每份技术文件应装有目录清单,电子版及纸板内容编排一致,方便查阅。9、本条款所列要求,如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免费补充或增加。四、供货范围特别提示如果投标方认为本节所列的供货范围难以满足,则仍需要按照本要求提供,但该部分货物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货物名称及品质、货值。第二节供货方式一、供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工厂。二、供货时间:1、完全交钥匙方式,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投标方应当随标书提供详细的工期计划):1.l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侬个日历日之内交货至供货地点。1.2 接续里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工作。1.3 投标方应当提供详细的工期计划。三、质保期及质保要求1、全部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和工器具等,除合同特别约定外,其质保期均自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至个月,电气控制部分红个月。投标货物或涉及的关键总成和零件,如果有更长时间质保期,允许更改并说明,此将有利于投标方。设计使用寿命短于质保期的易损件除外,但属于易损件的,应当有明确说明。2、质保期之内,如果货物(或生产线)出现设备、总成、关键零部件或者多处一般零部件的更换或维修行为,则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行为结束、货物(或生产线)重新正常运行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和及时有效的服务。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投标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服务。4、质保期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重复出现的质保期之内出现的故障,仍属质保范围而且应当免费。四、包装1、所提供货物(或设备)的包装,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包皮的技术条件,或按照最好的商业惯例进行包装。2、包装应能满足所需要采取的运输方式(船运、汽运或铁路运输)、多次吊装卸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要求,应能防止雨淋、受潮、生锈、腐蚀、受振、受磁以及机械和化学因素等引起的损坏。3、所提供货物(或设备)的包装,应能防止其一般性被窃或受外力破坏;一般不得采用有大缝隙的板条包装。4、应对包装件做必要的加固和固定,以防止运输可能造成的损坏。5、每个包装件应有装箱单,并至少标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净重和毛重、投标方(或供货商)名称和制造日期等相关内容。6、每个包装箱应有明显标志,并具有中文书写的合同号、装运标志、发货和到货地点名称、发货人和收货人名称、货物(或生产线)名称和项目号、箱号和外型尺寸等内容。7、应按照不同的装运要求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箭头向上”、“防潮”、“防磁”、“不准平放”等标志,以及其它适用的国标通用标志。8、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应出现重复编号。9、在不受到外界破坏情况下,包装应保证自交货日起一年内货物(或设备)完好无损。五、运输1、中标方应负责将货物(或设备)运到目的地,并做到货物(或设备)在任何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遗失。2、同批货物(或设备)应统一包装、编号运输。3、一般情况下,经由铁路、公路运输的包装件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所规定的尺寸限制。特殊情况应予以说明。4、在每批货物(或设备)发出后,应立即通知招标方;通知中应指明:合同号、货运单号、件数、重量和货物(或设备)发出日期等相关内容。5、货物(或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投标方应负责货物(或设备)的卸货、搬运、保管等事宜;或按照合同约定。第四章售中售后服务一、技术及培训服务1、应对编程软件、投影软件、系统控制软件的操作人员提供操作与应用技能培训,负责对招标方至少6名技术、维修和操作人员在招标方货物(或生产线)使用现场,提供不少于5个日历日的免费理论、技术和操作、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应负责在招标方货物(或生产线)使用现场,接受招标方有关人员的技术咨询。3、应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资料。4、应按要求免费积极协助和提供招标方以及招标方所委托的工程设计单位有关人员所需要的、与货物(或生产线)有关的工程设计资料、技术咨询等。5、若投标方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涉及到外购外协货物、而且该货物的技术质量等较为关键时,投标方应能保证得到配套厂家的技术支持,并免费为招标方提供技术服务。6、负责制定对招标方人员在运行、维修和试验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并有专人负责实施培训计划,负责指导招标方受培训人员正确理解设计和制造意图,认识设备的特点和特性,掌握在运行、维修和使用管理中应遵守的规则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二、安装调试及验收服务1、指导安装调试或负责安装调试以及协助验收,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收费额或免费约定,否则视同免费;安装调试及验收服务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议、通知及时组织并完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2、若卖方提供的系统涉及到外购外协、而且该系统的技术质量等较为关键时,应保证能得到供应商的技术支持,并免费为买方提供安装使用现场的指导与培训。3、在卖方所提供系统需要得到买方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验、试验、验收时,卖方应当免费完成或协助招标方完成所需要的工作、材料和服务等。协助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报价内容中予以说明,否则视同免费。5、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系统验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方法,同时提供合法性证明。6、服务缺陷视同货物缺陷和履约延期。三、售后服务1、投标方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均由投标方负责。如果发生问题并且收到通知,投标方应当在2小时内予以答复。2、如发现所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存在问题,需要投标方解决或配合解决时:在质保期之内,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在质保期之外,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3、投标方派往招标方使用现场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现场解决问题时,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迟,应为招标方提供最佳的服务。四、其它服务1、若投标方所提供货物(或生产线)有需要进口的,投标方一般应自行、自费办理;必要时,买卖双方共同办理。2、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协议、合同等约定之外,投标方应免费负责必要的或强制性的货物(或生产线)的检验、试验、化验等直接费用。3、本章节条款所列“免费”,并非指定不可收费,而是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技术协议书和合同等范围之外,投标方不可另行收取的费用。第五章预验收和终验收一、验收的一般约定1、验收标准一般以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验收。2、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等与技术协议书、合同存在差异,原则上以涉及条款中对招标方最有利条款为验收依据。二、检验1、国产货物的检验由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或在制造现场进行。2、进口货物的检验,投标方需要按照下述要求进行:2.1 进口货物发货前,应对货物的质量、型号、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2.2 应依据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货物的验收标准和装箱单,作为招标方检验的依据。2.3 进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招标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规格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招标方的责任外,招标方有权在货物到达卸货目的地后180个日历日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证明书向投标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检疫费等)均由投标方承担。三、交付物明细验收一般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部分。预验收一般在投标方现场进行,分方案会签和发货前预验收;终验收在安装调试完成及试运行后的招标方现场进行。但是所有的项目,包括不能预验收的项目和预验收通过的项目都在终验收时重新检验,最终只以终验收为准。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了合同,同时货物(或生产线)完成了试运行并经检验合格,则具备验收条件。1、预验收一般条件1.1 方案会签:在设计阶段,供货方需负责与生产线机床供应商以及招标方积极联络,确认与生产线机床的衔接要求,并对影响生产线布置的设计内容及时与生产线机床供应商沟通、协商解决,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延误设备制造、调试周期。1.2 签订合同后20天内,在投标方现场进行设计图纸会签、确认。1.3 方案经过招标方认可后方可投产,但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 投标方已经按照“供货范围”要求提供了预验收资料,并且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1.5 货物(或生产线)应运行稳定、可靠、安全,无非正常变形,非正常振动,无异常声音;无漏水、漏液、漏气(汽)、漏电等现象。运动的零部件(如链条、联轴器、离合器、主轴、工作台等)动作平稳、灵活运动准确。1.6 货物(或生产线)应完整且所有的零部件应该安装牢固,外观无损伤,所有的焊缝饱满、无残渣等缺陷。1.7 一般情况下,所有的管路和线缆等,接头应完全正确、可靠地联接;应排列有序(正确、牢固、整齐),有必要的防护,无皱褶、收缩和裂缝等不良现象。1.8 货物(或生产线)的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可靠,润滑点易于到达。1.9 使用的压力容器、电气等应具备合格证(如果有压力容器)。1.10 货物(或生产线)的油漆质量应饱满、有光泽,无掉漆、无色差、无“桔皮”等不良现象(特殊标志除外)。1. H货物(或生产线)标牌完整、清晰、明确。1.12 地线联接和地极符合国际(ISO/IEe)标准规范。1.13 货物(或生产线)的安全要求符合中国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要求。2、终验收一般条件2.1 经过预验收而且没有出现新的质量问题,或者满足预验收条款。2.2 货物(或生产线)安装调试完毕,并至少经过了验收要求的负荷试运行。2.3 货物(或生产线)正常运行时,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满足国家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或相关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安全措施落实、有效。2.4 计量仪器、仪表配套合理,采用中国的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准确、灵敏可靠。保证设计指标和仪器说明书的参数的实现。2.5 试运行期间或之后无维修、调整等行为(特殊情况除外)。2.6 货物(或生产线)质量、技术性能等,达到签定的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的终验收标准。3、终验收基本要求3.1货物(或生产线)允许情况下,一般先连续空运转4小时,然后再进行负荷运行(无需进行空载运行的除外)。3.2 负荷运行时,货物(或生产线)应连续运行7天,每天按三班工作制进行。3.3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3.3.1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3.3.2一般性故障超过J次;3.3.3所有出现的维修调整,每次时间均不超过30分钟;所有维修调整时间的总和不超过总运行时间的10%;3. 3.4更换的零部件货值不超过总货值的2%。3.4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3.5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三次验收失败,重新作价或退货。3.6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O第六章投标技术文件一般要求一、技术文件一般内容要求1、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和本技术标书,并按要求编写投标技术文件。2、投标技术文件至少应对投标货物(或生产线)的功能用途、技术性能、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作出详细说明。3、投标技术文件至少应根据投标货物(或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总成、零部件或系统作出优越性说明。4、投标技术文件至少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方建议)列明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5、投标方应当而且分别说明所列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使用寿命(以有效工作小时数说明)。6、投标的货物(或生产线),应当根据其配置和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耗材情况,尽可能详细且分类填入下表:6.1投标货物(或生产线)配置一览表:投标货物(或生产线)配置一览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6.2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表: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6.2.1报价时提供设备总价2%的随机备件及易损件,报价保持3年不变。6. 2.2投标方应提前将备件及易损件清单发给招标方,供招标方选择。7. 2.3备件及易损件需在终验收前提供。7.3 “一览表”和“明细表”仅作为投标方编制投标技术文件的一般格式。其中序号编写应当便于招标方了解分类或分项货物之间的所属关系,如1、1.1、1.2。7.4 应当尽可能将货物(或生产线)的配置列全、列细,这将有助于投标方胜出。7.5 单价与总价之间、总价与分类小计价之间、分类小计价与合计价之间数据应当齐全而且准确。7.6 本条款表格中的制造商,应当为全称或公认的简称。二、技术文件中货物报价格式要求1、货物(或生产线)配置一览表合计价以及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表合计价应当在投标总报价内对应重现而且应当数据准确。其中,质保期之内需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需要在配置一览表内单独分类列出并计入货物(或生产线)配置一览表合计价。2、投标技术文件中,如未按照要求编写、或者存在漏项和缺项,将有可能造成对投标方不必要的误解;必要时,漏项和缺项涉及的费用,将有可能以其它投标方中,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最高价,计入投标方的投标总报价之内,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3、如果投标总报价与其它价格出现错误或不一致,将有可能导致废标。4、投标总报价为自合同签定生效至合同无异议执行完毕涉及的招标方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如投标方认为本招标及投标货物(或生产线)涉及专门的设计,应当列明设计费。5、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招标方将可能与投标方按照投标价格另行签署供货合同。6、要求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明细报价之间应当具有相互间对应关系以及填报分项和明细报价,仅为便于评标而不妨碍投标人以最合适的形式签署合同。三、验收标准及内容要求除招标文件明确的验收标准或内容之外,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预验收(必要时)和终验收的标准以及规程;在合同签定之前,经投标方和招标方双方洽谈确认并签署,以作为验收标准执行。第七章其它要求及说明一、要求为保证本技术标书所列采购设备的质量以及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