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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租赁协议(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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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租赁协议(10篇).docx

    耕地租赁协议(10篇)耕地租赁协议(精选10篇)耕地租赁协议篇1甲方:乙方: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O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年,从_年_月_一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年交,一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年每年元亩,于每年一月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年至年租赁费为元年、亩。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0%收取违约手续费。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2农用集体耕地租赁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一、租赁范围和用途甲方经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将其承包的位于乡村面积一亩(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二、年限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三、土地租金事项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1、双方协商解除的;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八、其他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盖章: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3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一、租赁范围和用途甲方经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将其承包的位于乡村面积一亩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二、年限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三、土地租金事项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1、双方协商解除的;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八、其他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 .土地用途为O2 .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4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5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五、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七、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依法将位于浏阳市、淳口镇、南冲村、花园组指背冲部分土地(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给乙方。二、租赁时间:从公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贰拾年。三、租用土地用途:兴办引线厂四、租金:1、山林按每亩元/年2、土地按每亩元/年3、耕地按每亩元/年五、双方承诺:经甲方村民共同商议,考虑引线厂的原材料怕影响水质变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产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线厂家附近进行实地调查,甲方代表经调查引线厂对水质没有影响。为安全起见,乙方需承担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1、乙方承诺:(1)、投产前取样水井和水井到浏阳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化验,该化验结果为投产前水质标准,其后每二年进行一次水质取样,如果发现办厂后的水质不合格,不能作为各项饮用水,且其原因又是引线厂及其原材料所造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花园组每户无条件安装自来水,并每年每户承担120吨水费,按时价折合人民币给甲方。(2)、甲方要求把租赁范围内的山水及引线厂工作用水,排到指背塘以外,不经过指背塘,而指背塘的水源采用电排解决,乙方承担电排电费,并建一小间电排房,以保护电机被盗及便于管理。电机及其他附属设备(电缆、配件等)由甲方负责,电机安装及电排管理由甲方负责,如干旱年电排下的水渠无水源供应,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无责任解决电排下无水源问题。如果发现甲方灌溉良田或其他用水而导致水源下水渠,而无故浪费水源下水渠,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电排一切费用,电费由甲方负责支付。(3)、乙方的和药棚必须在与民房安全距离范围外(安全距离以安监局设计图纸为准,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而影响民房建筑结构,其费用及赔偿概由乙方承担,赔偿的费用经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以有关部门鉴定的价格为准。(4)、乙方聘用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2、甲方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甲方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2)、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享有独立生产的自主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甲方进行干扰,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损失、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并有权拒绝。(4)、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转让或出租厂房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使用权,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3、双方约定:(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未按法定程序保证乙方的优先租赁权,应当支付违约金(甲方与第三方租赁的租金总额)。(2)如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应如期满十日内,向甲方办理交换接手手续,交接时甲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乙方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清理。甲方负责把租赁村民的田、土、山重新分配到各户,乙方协助分配工作。(3)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方与政府协商,但甲方必退还未满合同期的租金。(4)如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所建厂房及设施拆迁,拆除地面上的建筑物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一切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七、未尽事宜双方再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的具体的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盖章为准。九、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复印件每户一份。甲方(盖章):社员签:乙方(盖章)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6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甲方将承包经营的市县镇村一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地块共数:一块二、租赁期限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年。从年_月一日至年一月日。三、租金标准乙方按每亩500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元,大写.四、土地用途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五、相关税费缴纳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六、其他事项声明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九、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见证人:年月一日签约地点:耕地租赁协议篇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 .土地用途为.2 .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7Co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4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5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五、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6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7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七、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出租方:承租方:年月日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8甲方【出租方】乙方【转租方】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第二条;租赁用途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第六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第七条;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甲方:区镇一村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平方米。二。租赁时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元计算,总额为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甲方:市区镇村乙方:_年月日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 .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_月日至年一月一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2 .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3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4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5 .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6 .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7 .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8 .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9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10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11 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12 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13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14 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15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七、合同的转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2 .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3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4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5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6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7 .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8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 .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耕地租赁协议篇9甲方:乙方: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年,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3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一月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年至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签订时间:年一月一日耕地租赁协议篇10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一、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甲方愿意出租自己的荒土、熟土、干田共计30亩给乙方种植中药材。承租期限为三年(即一年10月1日至10月1日)。乙方付给甲方的土地租赁费每年每亩贰百元,三年每亩六百元。乙方在本合同书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甲方三年的所有土地租赁费。二、乙方以上所租甲方的所有出租土地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出面调解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双倍赔偿。三、从上述协议签订之日以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反悔方将按所租租金的百倍赔偿对方的损失。四、本合同书经村民委员会审批通过。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根一份。本合同书从经村民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村民委员会审批意见:甲方签印:乙方签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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