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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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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有效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决定设立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为规范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发(2022)5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沿府发(2021)13号)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为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持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顺利实施,持续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第二章资金来源及适用范围第三条资金来源:由区财政主管部门根据每年预算安排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原则上每年扶持资金不低于100O万元,最终以年度考核结果安排支付。第四条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规定的扶持资金拨付范围:1 .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在沿滩区域内,纳入沿滩区统计管理,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 .经沿滩区推进总部经济建设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报沿滩区推进总部经济建设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定的新入驻或新注册建筑业总部经济基地企业(含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投资公司、在沿滩区有税收解缴关系的总部机构以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第五条使用原则: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效率;使用规范,公开公正;市区并重,区级补充。第六条扶持方式: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通过奖励(补助补贴)方式拨付。第七条沿滩区建筑业企业除享受本办法所述优惠扶持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省、市级相关扶持政策。获得本办法规定扶持资金的企业3年内不得迁移出沿滩区,否则全额退还奖补资金。第三章资金扶持标准第八条鼓励入驻总部基地原则上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或综合资质企业)按照400-600平方米标准,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或甲级资质企业)或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企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企业按照300-400平方米标准,总承包二级企业(或乙级资质企业)、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甲级专业资质企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企业、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企业按照200-300平方米标准,其他企业按照200平方米的标准,分级配租总部基地办公用房。投资公司根据其投资质额参照执行。鼓励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提供优质资产用于建筑业总部经济企业办公用房租赁;沿滩城区、沿滩新城房地产开发配建社区用房等优先满足建筑业总部经济企业办公用房的租赁使用。企业租用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提供的办公用房可同等享受建筑业总部基地办公用房租赁补贴优惠政策。新引进建筑业企业,经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同意,自行租赁办公场所的企业,也可同等享受建筑业总部基地办公用房租赁补贴优惠政策。在建筑业总部基地外租赁办公用房的,租金补贴标准不高于建筑业总部基地用房租金标准执行,低于建筑业总部总部基用房租金标准的按实补贴。(一)新入驻的总部企业,最长可享受三年免租优惠补贴。其中,入驻当年享受免租优惠补贴,其余年度根据上年度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评选结果为优秀等级以上诚信企业称号的,享受免租优惠补贴,累计不超过三年。(二)在市外经营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基地设立总部机构,最长可享受三年免租优惠。其中,入驻当年享受免租优惠补贴,其余年度按照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评选结果为优秀诚信企业称号以上的,享受免租优惠补贴,累计不超过三年。(三)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沿滩区单独承建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入驻总部基地设立机构并就地解缴所涉相关税费的,项目建设期间享受免租优惠补贴;市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投资公司在沿滩区投资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工程,工程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入驻总部基地并就地解缴所涉相关税费的,在工程建设期间享受免租优惠补贴。(四)鼓励招商入驻企业引进配套产业链企业1 .产业链配套企业界定(1)与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联的,包括但不限于入驻企业投资设立或为入驻企业提供劳务、园林绿化、消防、勘察设计、监理、材料供应等企业。(2)产业配套企业属于沿滩区外转注册在沿滩区或在沿滩区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产业链配套企业税收在沿滩区解缴,产值在沿滩区入统。2 .优惠政策(1)资金奖励扶持。入驻企业引进配套产业链企业的,产业链配套企业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和产值并入入驻企业业绩进行评选。按照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入驻企业评选结果为诚信企业称号的,按沿滩区人民政府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及本办法享受奖励扶持政策。(2)办公用房优惠。一是产业链企业与入驻企业合署办公,适当扩大办公用房租赁面积,二级资质企业600平方米,一级资质企业900平方米。二是上述标准范围内的办公用房享受租赁优惠补贴政策。(五)灵活提供办公用房1 .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租赁办公用房。2 .支持入驻总部经济基地企业自行装修办公用房,总部经济基地未装修房屋提供给企业自行装修的,入驻当年区政府按照每400元/而给予企业装修奖励(房屋产权性质不变),入驻企业自行履行装修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其余年度根据上年度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评选结果为优秀等级以上诚信企业称号的,享受免租优惠补贴,累计不超过三年。房租优惠补贴按实且不超过最高配量标准计算,租赁和补贴实行收支两条线。第九条鼓励引进优质企业和培育新增企业(一)支持在总部基地新设立或市外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采取整体迁入、分立资质迁入、与本地建筑业企业重组等多种方式入驻总部基地并就地注册,享受沿滩区招商引资企业的同等待遇。根据企业对沿滩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给予发展扶持资金补助,迁入当年在沿滩区依法入统实现建筑业产值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且按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评定结果为优秀诚信企业六至四级、三至二级、一级及以上称号的,在注册落户当年分别补助企业发展扶持资金80万元、240万元、400万元。该扶持资金分三年兑现,兑现比例依次为50%.30%.20%)o已享受本条规定发展扶持资金的企业,在注册落户当年不再享受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二)凡新入统的总部企业,入统当年产值达到100O万元并完清税收的,一次性补助企业发展扶持资金5万元。上述两项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第十条鼓励企业提升业绩(一)在沿滩区入统的建筑业年产值(含总部经济基地入驻企业)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并依法完清税收和入统的,除市上奖励外,再分别补助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发展扶持资金。(二)按照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评定结果为优秀诚信企业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及以上称号的,分别补助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发展扶持资金。第十一条扶持企业转型升级(一)沿滩区建筑业企业(含总部经济基地入驻企业)总承包资质由一级(或甲级资质)升为特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除市上奖励外,再一次性补助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总承包资质由二级(或乙级资质)升为一级资质(或甲级资质)的,除市上奖励外,再一次性补助发展扶持资金200万元,其中入驻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甲级资质)的,分别一次性补助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与总承包资质随同增项升级的不在此奖励范围);晋升二级总承包资质(或乙级资质)的,一次性补助发展扶持资金20万元。(二)沿滩区建筑业企业(含总部经济基地入驻企业)专业承包资质由二级升一级的,一次性补助发展扶持资金30万元。资质管理体系变化后对照上述规定做相应调整。第十二条鼓励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承建辖区内各类社会投资工程项目鼓励本地企业参建。鼓励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我区各类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区内民营资本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鼓励由符合资质条件的辖区内建筑企业承担,许可部门需加强审查。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在招商引资中将投资人发包的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建设由区内建筑企业承担列入招商协议,投资人按招商协议约定实施的,完成该项目建筑业实际产值5000万元以上、奖励社会投资方2万元,并每增加1000万元建筑业产值追加奖励2万元,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在安排工业奖补资金时,纳入优先安排对象。本项所称建筑业实际产值,以施工合同为参考,最终以竣工结算为依据。第十三条支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本区企业(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在8000万元以下(不含8000万元)、打捆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O万元以下(不含100o万元)的,除桥梁、隧道及其他重大区级基础设施外,不得将业绩设置为招投标资格条件和加分标准。组建沿滩区应急抢险工程项目企业库,引导本区企业积极参选入库,本区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在应急抢险工程项目企业库中抽取。未达必须公开招标限额或未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在沿滩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建企业库中抽选承建企业,区委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推动企业联合发展。鼓励区外建筑企业与本区建筑企业合作,通过联合投标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对政府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要支持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勾选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设置限制排斥联合体投标的情形,不得设置高于项目最低资格条件的得分项。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制定本区诚信企业完成规模占比得分细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招标文件挂网前为招标人提供意见咨询。联合体中标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支持以本区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办理。需实施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鼓励由总承包企业在区内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承接并实施。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建筑企业联合发展,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财政部门优先安排工程进度款,严格兑现支付比例。(三)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价结果运用。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使用沿滩区建筑企业或在沿滩区新设立独立核算建筑企业承揽房地产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情况,在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担保、履约担保、人员配备、企业“双随机”检查、资质申报、预售监管资金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第十四条鼓励企业设立总部机构(一)注册在本区建筑企业到市外经营,按照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年度评定结果为优秀等级及以上的,评定当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发展扶持资金(本项与第十条第二项任选一项,不重复享受)。(二)市外施工企业单独承建我市大型建设项目,入驻基地设立总部机构,并实行独立核算的,按照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规定,年度评定除产值外达到优秀标准的,评定当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发展扶持资金。第十五条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引进企业急需人才,凡新注册和转注册沿滩区建筑业企业的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造价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全国注册建筑业高级人才,并与沿滩区建筑业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区政府按照每人K)Oo元/月的标准,奖励企业用于补贴引进人才,奖励期限每人三年。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符合沿滩区人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同时享受其规定的奖励或补贴。鼓励国有建筑企业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并向民营企业输送高级人才,除其培养的人才享受三年补贴外,向民营企业输送高级人才期间仍享受每人每月100O元补贴,最长补贴时间为三年(人才输送业务不足三年的,以人才输送业务终止时间计算)。第十六条鼓励科技创新支持沿滩区建筑业企业(含总部经济基地入驻企业)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对取得相关业绩的给予如下奖励。(一)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区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的给予5万元奖励。(二)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排位前三的主研单位,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个项目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及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主研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三)支持建筑业总部经济企业创新发展,符合创新创造和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的,可自行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相关优惠政策。第十七条鼓励打造工程质量品牌支持沿滩区建筑业企业打造工程质量品牌,对获得以下奖项的沿滩区项目除市上奖励外再分别予以奖励:对荣获“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奖励50万元;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银奖的奖励20万元;获得“天府杯”金奖、银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获得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奖的奖励6万元;获得“盐都杯”金奖、银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第十八条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一)完善信用评价和运用。按照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持续开展诚信企业评定,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鼓励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合规优先选择优秀诚信企业。(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行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沿滩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制定沿滩区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三)推行评定分离制度。积极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或打捆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O万元以下(不含100o万元)的施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资质等级、信用等级情况择优选择中标人。(四)持续推行并优化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承建制度。继续实施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沿滩区自主采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和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沿府发2021)20号)中关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在承建企业库中抽取办法,并将工程价款原财政评审价下浮15%调整为:公路工程下浮5%,其他工程下浮8%。区内自主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资质专业限制。自本文生效起企业申请进入沿滩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建企业库,上年度产值需达5000万元以上;转注册、新注册建筑企业转注册、新注册当年申请入库不受本条限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修订及完善和组建沿滩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建企业库。第十九条进一步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推动企业降本减负。国有投资项目对信用评价良好,且纳入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库或评定为自贡市诚信建筑企业以及沿滩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建企业库的建筑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大力支持建筑业开展统计基础建设,稳定建筑企业统计人才队伍,夯实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年度建筑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评比,达合格、优秀等次的分别给予5000元/人、8000元/人奖励。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缴纳实行承诺制,承认政策范围内各种保证金,辖区内企业享受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最低缴纳比例。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严厉打击中介服务机构垄断或任意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讨金融企业融资支持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产品、融资额度,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第二十条促进外向发展和对外招引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建立沿滩区区外建筑市场联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协调解决建筑企业区外承揽工程中解决工程款支付(含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权益维护、应急处置等问题。鼓励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新城区管委会、各部门招引建筑企业入驻沿滩区,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鼓励各单位、各机关事业人员“揭榜挂帅”开展建筑企业招商入驻。对引进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可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签订招商入驻协议。鼓励各类企业和各界成功人士以“以商招商”名义帮助区外企业招商入驻落户沿滩区,对“以商招商”招商企业和招商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第二十一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沿滩新城区管委会、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可根据自身财力,加大对建筑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第四章申报与审批第二十二条申报时间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次年3月底前申报上年度扶持事项。第二十三条申报材料(一)申请书或申请表;(二)申请补助奖励事项的证明材料;(三)企业注册地、税收解缴证明材料;(四)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四条审批程序(一)自愿申报:由资质建筑业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二)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申报补助(奖励)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三)审批:领导小组负责复核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第五章资金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扶持资金的预算、审批、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对领导小组负责,负责扶持资金管理日常工作,并对扶持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第二十六条本文所述各项指标的依据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单位确定的数据为准。同一项目同一类奖励,与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重复的,按照从高原则,除明确规定可累计享受外,不重复奖励。文中涉及升级、增项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资质必须经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正式认定方可兑现奖励资金。整体迁入总部基地的建筑业企业三年内不得迁离,否则应全额返还所获得的奖励和补助。第二十七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如实提供项目真实情况及相关材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管理使用好扶持资金;(三)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第二十八条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和挪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当年在沿滩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次年不得申报享受优惠扶持政策资金,已经享受的一经查实,应如数收缴。1.存在偷(逃)税、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2 .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环保等违法违规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3 .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被处罚的;4 .存在申报资料造假问题的;5 .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之后施行,有效期五年。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生效后,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沿府发(2021)13号)废止。2023年6月24日至本办法生效前,各项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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