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篇汇编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提纲附三篇党课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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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篇汇编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提纲附三篇党课讲稿研讨发言材料第一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很深,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一、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我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上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不能放松自我改造,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有关各项规定,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遭“罪”,大脑中要时时绷紧这根弦,时刻警醒自我,筑牢防线。一个人如果平时不注意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自我的职责,思想上就会慢慢放松警惕,贪欲的思想可能就会逐渐滋长,从而可能向犯罪的道路上迈进,所以我们要讲政治,加强政治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第一道防线。二、端正职业道德思想增强道德观念,从严自律。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此刻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持续清醒的头脑,越要持续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我,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慎小慎微,每一名觉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必须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注意,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头脑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脚踏实地干事,堂堂正正做人。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单位发展上,而只见利就图,有乐就享,为一时的贪欲而毁了自我。所以必须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上要淡泊名利,在工作上要向上对得起单位,向下对得起员工,尽心尽力为单位发展干好本职工作。三、在加强作风建设上,党员干部应做好四个方面的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增强拒腐防变的潜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于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发言材料第二篇根据局新提升职务局管干部党风党纪培训班要求,我认真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三份材料,通过学习,我对材料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材料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下面我就此次学习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一、对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原则,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具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重要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条例一是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十分具有针对性;二是明确指出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指出了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犷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二、对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理解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成,根据宪法和行政监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机关内部的重要法规,它以法规的高度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要求,为公务员认识到何谓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行为范本,它是保障行政机关内团结统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国家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形成公务员权为民所用,勤为民所积、利为民所谋健康权力观,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中纪委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为行为主体而制定的。规定从十个方面阐明了严格禁止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形象以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廉洁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三、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的一些体会通过对以上三份材料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服务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红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随之产生的不良风气,如何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已成为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就是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指导,分别从党、政府、纪委三个层面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细致规范和明确规定,是十分具有指导性和警示性的行为规范和指南。因此要在此次学习活动开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和单位实际,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其作为修身、明德、养性、治家的法宝。交流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第三篇同志们:今天市纪委监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班,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一、不断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持续发力、纵深推进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下好“先手棋”,注重抓早抓小养成纪律自觉。绷紧纪律之弦。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将日常学习、宣传普及、谈话提醒作为纪律教育的“规定动作”,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践之于行。常敲警示之钟。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挖掘本地涉案人员由风及腐、蜕化变质等情况,采取拍警示片、开警示会等方式拉响“警报”,使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警醒起来、从行动上自律起来。弘扬清廉之风。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中的勤廉俭朴思想,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培育清廉机关、村居、商会等清廉单元,由点成线、连线成面,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打好“主动仗”,注重双向发力一体惩腐纠风。风腐同查、双向突破。一方面坚持以风挖腐,对“吃喝风”“送礼风”“打牌风”“红包风”等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四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坚持以案纠风,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腐化堕落中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作风顽疾问题。有腐必惩、精准发力。对破坏纪律规矩的严惩不贷,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加强全市反腐败形势动态分析,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协同攻坚、形成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室组地”联动、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风腐同查工作机制,着力阻断“四风”与腐败的交织,不断放大监督效应。建好“防火墙”,注重培土加固严管长治堤坝。聚焦共性问题。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梳理找准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共性的“四风”突出问题,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发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卡、抓实“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深化党内监督专题会议制度等措施,督促领导干部拒腐防变、以上率下、转变作风。规范薄弱环节。将查办案件与纠风查腐、完善制度贯通起来,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制度建设薄弱、权力制衡不够、风险防控不力等深层次问题,对症下药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积极构建不能腐的防线。二、保持严的基调提升治的效能XX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提升治的效能,坚决有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以一刻不停、一严到底的决心和力度,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具体部署。XX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政商勾连腐败等重点问题,紧盯金融、国企、园区等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等重点对象,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严查“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精准辨识、有力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建立办案力量统筹调配机制,举全系统之力攻坚拔寨、反腐惩恶。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严防严治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XX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越往后越严的态势,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决不姑息。深化“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和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紧盯“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等形式主义问题加强监督,以下看上推动整改。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用好规范政商交往的正负清单和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的科学方法。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推进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的制胜法宝。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以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理念,从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深化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XX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实施政治生态强基工程,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基本规矩、基本责任、基本纪律、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夯实管党治党基层基础。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督促重点案发单位开展“镜鉴”活动,推动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动全市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抓实清廉单元和廉洁文化建设,聚力打造清廉XX品牌,更好发挥以文润廉、滋养身心的作用。三、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发扬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打好联动协作总体战。去年以来,XX市纪委监委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积极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反腐败斗争合力持续凝聚。推进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机关更加主动担起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履责提示、约谈提醒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深化专项工作协同、延伸案件查办链条、打破监督信息“壁垒”。拓展广度深度,打好重点领域攻坚战。XX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遏增量、清存量,向金融、平台公司、政法、粮食购销等“重灾区”的腐败亮剑,严肃查处了一批市属平台公司“一把手”。继续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园区、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彻查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套取挪用惠农补贴、上级专项资金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用好改革法宝,打好源头治理持久战。XX市扎实开展“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对近年来查处的杨懿文、王群、涂碧波案等进行深刻剖析,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的成效不断彰显。持续巩固“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成果,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都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减少权力设租寻租机会。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大力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强化片区协作、联合监督、交叉检查、异地办案,切实提升基层办案质效。强化铁军建设,打好本领提升主动战。永远吹响反腐败斗争冲锋号,必须不断增强纪检监察队伍这支主力军的反腐败斗争能力和水平。XX市纪委监委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以案代训、以老带新、实战练兵等机制,扎实推进案件质量共同体建设。坚持以实战培训、结对练兵、以案代训等为抓手,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精准定性处置线索等方面能力。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重点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严、网络意识形态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全流程各环节有遵循、受约束。交流研讨发言提纲第四篇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这次修订充分运用了党的二十大后的最新理论思想、理论成果,进一步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统筹结合,表明了党中央在构筑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与时俱进,增强了党内法规的有效衔接,增强了制度合力。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和理解,有以卜体会:一是要深入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新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政治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廉洁。二是要严于律己,牢记宗旨使命。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在学习中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中要兢兢业业,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中要自觉摒弃贪图享受的思想,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研讨材料、心得体会第五篇聚焦重A难点问题靶向施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执纪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尤其是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接受聘用问题等,进一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为解决执纪实践问题提供了标尺、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重视、警醒、知止。一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条例第四章结合执纪实践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了完善,例如,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进一步明确了党员违法达到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程度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具体情形。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但执纪实践中发现,个别党员道德失守、庸俗放纵,发生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与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完全背离。2015年和2018年条例虽未对党员有嫖娼行为的党纪处分作出具体规定,但执纪实践中对党员有嫖娼行为的依据纪法衔接条款的原则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修订的条例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对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明确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执纪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有利于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二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对该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将2018年条例第九十七条中”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表述,修改为“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实现了与党内相关法规的有机衔接。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相关典型案件来看,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背后的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等操作手法不断翻新,呈现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相互交织、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2022年印发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实践中,我们连续5年组织开展集团领导人员(含关键岗位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申报排查,将亲属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亲属以独资、合资、入股、承包、租赁等形式所办的企业或组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除外),亲属委托他人代持、匿名投资或者挂靠其他单位的企业等6种情形列入申报事项范围,对申报事项全覆盖核实,对有关业务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核查研判,在此基础上印发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禁止集团各单位与领导人员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源头上防止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发生。执纪实践中,我们严肃查处了个别管理人员通过亲友挂名等“影子股东”方式违规输送利益,以及利用职权违规与配偶所办或持有股份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等“靠企吃企”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是对从严管党治党经验的总结吸收,充分体现了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有利于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有利于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为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提供纪律保障。三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接受聘用行为的处分规定。一直以来,党内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退(离)休后接受聘用任职行为有着严格要求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仍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退而不休,“发挥余热”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利用自己在职时积累的人脉优势或影响力,为任职企业谋取利益,自己也获得相应“好处”。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聘用或者个人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形,新增两处“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禁止从业范围,为依规依纪查处该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依据。这一修改有利于防止党员在临近退休时搞“逃逸式离职"、退(离)休后搞“期权式腐败”等问题,进一步增强离职或者退(离)休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永葆“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政治本色。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中航集团实际,应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条例宣传阐释力度,推动集团广大党员时刻绷紧遵规守纪之弦。在抓好集中性纪律教育时,特别针对“八小时外”违法犯罪问题,结合酒驾醉驾、涉黄涉赌涉毒等典型案例,把相关纪法衔接条款和处分后果讲清讲透,强化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二是紧盯“关键少数”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背后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加强关键节点的纪律提醒。比如在退休或者离职前的谈话中,结合条例相关条款,及时提醒退休或者离职后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督促党员干部退休或者离职后也要严守廉洁纪律。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研讨发言材料第六篇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这一党内重要法规,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是规范我党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全体党员亮明了“红线”,划出了“底线”。学好、守好、用好条例,是我们纪检干部的职责和使命。现就近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谈谈自己的体会: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条例内容。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此时修订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第一时间学习吃透新修订的条例,作为纪检干部责无旁贷。首先是在支部会议上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初步掌握新修订的主要内容,但还远未达到吃透的要求。会后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学,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不但知道修订了哪些内容,还要了解为什么这样修订,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二是从我做起,守牢纪律底线。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作为纪检干部,更要身体力行,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做遵守纪律的模范。通过学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政治建设放到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用好条例,精准执纪问责。新修订的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的总结提炼,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和尺度。比如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增加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的处分规定,为监督执纪工作提供更规范的依据。学习好、运用好条例能更加准确的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第七篇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坚强决心。我们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学习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各个环节中,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一,要坚决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修订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规矩和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当好坚定的执行者、坚决的捍卫者,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让执行纪律成为一种风气、一种习惯、一种文化,使纪律真正发挥作用、产生威力。要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第二,要自觉严肃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特别是要以坚强的党性和担当精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解决党内矛盾、清除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推动问题的解决和错误的纠正。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抓手,发现苗头就提醒,看到问题就纠正,体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和锋芒。第三,要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然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而作风建设恰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外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我们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倡导“五个好作风”,争做“三个好把式”,落实“五细”要求,着力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让好作风引领新常态,以良好状态推动振兴发展。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反“四风”,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坚决整治为官不为、公权私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从小事抓起,从八小时以外抓起,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条例的再次修订吹响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再部署、再出发的号角!也是向我们全体党员发出了“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的基础上,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含辅导竞课专题党课讲稿篇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党课: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3次。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结构没变,内容修改完善76条,增加16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吸收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释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鲜明信号。一、修订体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容首先,体现在指导思想的几处完善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其次,在总体要求中,条例第三条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再次,在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原则条例第四条中,落实了总书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二、修订体现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首先,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条例新增一条第五十七条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此款政治纪律中。其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了第八十五条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再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新增第一百三十条增加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三、修订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首先,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针对性处分规定。增写了“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慢作为、假作为,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次,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再次,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己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增写了处分规定。第四,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分则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四、修订坚持与时俱进,与从严管党治党新制度呼应首先,维护了党纪新规定的严肃性,与相关规定同步更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在条例廉洁纪律修订中就有多处体现。如,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其次,条例从执纪工作发现的问题出发,充实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写了,对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在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条款中,增写了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创建示范活动收费的处分规定。再次,条例从服务中心和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对违法但未犯罪的党员明确规定了党纪处分要求,并设定兜底条款。条例第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四,条例落实严管和厚爱并重的要求,区分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如对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从严重处分。在条例第三十条新增一款,“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着惩前忠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违纪行为,条例第十九条专门新增两项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为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提供纪律保障,也体现了党纪的严管和厚爱并举。五、修订织密了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执纪精准和质效首先,对党员干部言行全时空管理。时间上,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在职还是退休(离职),条例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都有了组织纪律要求,时刻警示党员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时刻都要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不论党员在国内还是在境外,都要严守党纪。如,条例第九十一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又如,在完善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廉洁奉公要求中,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十一条、第一百零四十二条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其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网络空间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再次,将党的规矩、党的优良传统制度化,织密纪律制度,在执纪中有规可循。在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新条例的施行,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也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专题辅导党课篇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宣讲提纲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背景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