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职业卫生档案.docx
档案编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T)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4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 .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9 .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10 .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表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审查结论:预评价审核设计审查(严重危害项目)竣工验收年月结论审核单位年月结论审查单位年月结论验收单位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附件2档案编号:职业卫生管理档案(202*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2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3 .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 .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6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7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8 .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9 .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10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11 .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公司各科室: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杞县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同时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2*年2月20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杞县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公司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组长:*组员:*特此通知。附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职责: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有限公司二。二*年二月二十日20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202*年2月23日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202*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设置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4、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6、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1)逐步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7、逐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告知的内容包括:(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2)危害后果;(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8、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I、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具体工作事项包括: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2、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进行20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评价工作,工作结束后并进行申报4、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5、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6、组织公司负责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7、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等。8、为劳动者配发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并加强现场监督管理。9、完善劳动者合同告知10、制定年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并进行演练各部门应按照本防治计划,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和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表2-1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202*年2月20日日期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实施情况实施负责人备注1202*.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已设置2202*.2制定202*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已制定3202*.3为劳动者配发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已配发4202*.3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已建立5202*.16月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已委托开展6202*.3组织公司一线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已进行培训7202*.8组织公司一线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8202*.6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9202*.2为劳动者购买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十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二、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制定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一)各部门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以及防护用品数量的统计和申报工作。3、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维修工具、零部件的采购工作。4、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其中的统筹协调工作。5、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经费和保管工作。(三)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7、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中报等工作。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三.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其主管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四.公司应在生产厂区人员相对集中的办公区、生产作业区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五.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在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生产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牌、说明书或管理制度等。明确说明作业工艺过程或作业区域内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六.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七.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落实到位。能源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与中报工作的管理,在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内设兼职人员1名,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与申报。二、公司每年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中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公司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中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5、公司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6、建设项目正式生产半年后未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工作的,对责任人处以100O元以下的罚款。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表2-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注册地址工作场所地址申报类别初次申报J更申报O变更原因企业规模大。中。小O微J行业分类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J无。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专职1兼职1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数(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人)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作业场所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接触人数(可重复)接触人数(不重复)(作业场所1)(作业场所2)合计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内容1、 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止方针、政策和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 职业病危害以及预防措施;5、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 新进职工的培训: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2、 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3、 车间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4、 临时工的教育;5、 定期教育。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实施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经费预算:3000元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三、职责与分工1、职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建档和监督;2、生产部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四、内容与要求1、各部门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证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2、职业防护设施、设备必须是符合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生产和安装及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3、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4、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5、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6、防护设施专人管理,确定日常监测点和定期检测,维修人员定期对在用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防护设施名称型号使用车间和岗位防护用途生产及安装单位验收日期(年月日)车间名称生产车间车间负责人防护设备名称检修时间检修、维护情况(包括检修的原因、检修部门、检修费用、检修效果等):验收意见:除尘器正常运行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接触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员都应按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2、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3、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不同工种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制度,根据发放制度给员工配备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具体内容如下:D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3)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发给相同的职业防护用品。从事多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视其经常或主要参加劳动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6)新增加工种或个别需变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标准时,由安全生产部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另行发放。7)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应视为违章作业。4、采供部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工作。1)采供部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2)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和使用部门都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台帐,防护用品的去向、数量、时间均应详细登记。3)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者停发或顺延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属按月发放的小型防护用品,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当月防护用品。4)因工作需要改变工种的人员,从调动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种发放职业病保护用品。新旧工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计算,新工种没有的已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予收回。5)故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个人原价赔偿。6)计划外职业病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申请,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发放。7)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一、目的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二、发放范围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人员三、选购原则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四、发放标准发放车间/岗位危害因素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发放周期五、使用说明1、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视为违章操作。2、故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员工个人按原价购买。3、终止、接触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以上标准仅适合我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任何岗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本标准规定内容。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为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置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所有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一)职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二)公司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公司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三)职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场所及时整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一氧化碳、氟化物等毒物和噪声等危害因素。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特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职业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由职业安全管理部门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按月向受检测的各单位通报,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每次日常监测、检测与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地点为检测点及人员较集中的的公共场所,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公司各单位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应专题报告公司立项进行整改。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噪音等作业场所,职业安全检测人员要及时进行分析检测。如遇生产不正常,公司各单位确定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可向职业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有职业安全管理部门安排临时检测任务。职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病危害测定结果报送职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由其整理后存入公司职业健康档案。1、职业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检测结果的档案。2、每次检测结果数据应及时分析、充分利用。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检测费用列入职业病防治经费开支。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二、公司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四、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公司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公司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六、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八、公司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公司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十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公司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十二、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十三、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公司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司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十四、公司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公司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十五、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十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四、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五、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六、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七、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八、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目的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杞县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3、职责3.1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并按规定向上级安监部门及时报告这方面有关情况。3.2生产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并按规定向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及时报告设施配置与管理情况。3.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要立即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3.4发生事故后,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措施的拟定与实施要随时向职业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请示汇报,并接受该部的指导。3.5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病危害的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并组织采取有效救治措施。3.6公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3.7对发生职业事故危害的单位,公司要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在公司通报。3.8各单位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同时报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3.9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以及处理结果,公司要及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十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噪声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病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护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隔音、消声设施,确认隔音、消声设施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3、如隔音、消声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设施的正常运转。4、加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5、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6、存在噪声危害的岗位采用轮班倒,操作员工按要求分批作业。7、操作人员一旦感到不舒服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去医院进行身体检查。高温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1、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o2、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3、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