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三年计划.docx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三年计划(2024-2026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城市重要的生动实践,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也是实现高品质美好生活,展现高颜值城市形态,创新高效能社会治理的组成部分。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根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将儿童优先理念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儿童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儿童发展环境,提升儿童宜居健康生态环境水平,拓展儿童友好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市建设体现儿童视角和全面发展,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建设城市文明典范,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二、行动原则坚持普惠导向。以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在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供给等所有与儿童相关的事务中,优先考虑儿童需求。坚持平等发展,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让广大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个性化探索。创新驱动、先行示范,推动深圳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建设,提升影响力。坚持全域推进。着眼于儿童相关的各各领域、各方面,聚焦儿童全周期发展,为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坚持多元共建。发挥统筹作用,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引导家庭儿童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合力。三、目标任务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力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着力实施儿童友好政策设计、儿童友好政策研究、儿童参与实践、实事项目促进、儿童提升、服务人才培育、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城市生态环境优化、文化教育等行动,落实具体任务,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全面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到2026年,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权益得到全面保障,丰富儿童友好的文化体验,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建成先行示范的儿童友好典范城市。(一)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1、儿童友好政策设计行动(1)编制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专项规划,制定出台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儿童保障等政策,完善儿童权利保障体系,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各方面作出系统性指导。(2)编制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指引。具体包括:编制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交通等市各领域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引等,指导全市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建设。2、儿童友好政策研究行动(3)开展儿童发展状况和需求常态化课题研究。针对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和发展瓶颈,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研究院,针对儿童发展现状、发展需求、存在问题,每年组织23个重点课题研究,为相关部门行动决策提供依据。(4)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督导与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督导评价体系,围绕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监测指标,开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需求调研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督导评价,创新建立儿童发展统计数据库,建立儿童发展统计制度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精准施策。(5)开展儿童友好专题培训。对相关单位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将儿童友好相关内容纳入各级相关部门常规业务培训课程,每年定期开展儿童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3、儿童参与实践行动(6)畅通儿童表达渠道。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将儿童参与纳入和部门有关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听取儿童意见。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议事组织,成立儿童议事会,建立儿童观察队伍,保障儿童在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生活中能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7)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儿童广泛开展儿童友好城市标志、歌词、绘画等征集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形式,为儿童全领域全方位参与搭建平台,不断提升儿童参与的能力和水平。(二)提供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4、实事项目促进行动(8)推进普惠托育照护服务提质扩面。发展普惠优先、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规划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依托社区综合体、多功能服务设施以及国有闲置资产等配置托育园所,拓展供应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需求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普惠托育机构、企业自办托育园建设。到2026年,普惠托育服务占比不低于30%,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9)实施“梦想改造”关爱计划。2024年完成全市200户“梦想小屋'改造任务,推出民生助力、学习陪伴、健康呵护、公益暖心等儿童关爱服务。至2026年完成500户梦想小屋改造。(10)开展“护眼行动”。2024年改造提升50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到2026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有效控制。(11)建设儿童“关爱之家”。制定出台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6年底儿童“关爱之家”、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100%,实现“有活动场地、有队伍运营、有经费保障、有服务开展(12)开设青少年暑托班。在全市开展不少于500个青少年暑托班,按照集中式课程化、分布式活动类、嵌入式行业性三类模式,为青少年提供暑托服务。(13)打造儿童“幸福港湾”实践项目。至2026年,全市所有镇(街道)各落地一个儿童类服务项目、打造一个服务少年儿童的实践基地。(三)完善公益普惠的儿童权利5、儿童提升行动(14混高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儿童筛查工作,优先开展0-15岁儿童的康复。引进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儿童康复点机构服务质量;加大人才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儿童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扩大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鼓励公办机构开展儿童康复业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康复机构,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15)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保障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采取“大数据+网格化'的方法,做好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达到100%。完善困境儿童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和监护干预机制等机制,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拓宽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发展迟缓儿童早期治疗与养育服务。(16)推进儿童机构转型升级。鼓励儿童机构开门办院。区域性儿童机构在做好机构孤儿专业性养治教康服务的同时,逐步向社会儿童提供康复特教服务;推动非区域性儿童机构的工作重心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延伸。(17)构建新型儿童服务体系。搭建未成年人信息化保护工作平台,打造儿童社区工作者和儿童社工两支队伍,运用未保中心、儿童机构、儿童关爱之家,构建全市全网协同、服务到位”的闭环式儿童关爱保护。6、服务人才培育行动(18)建设专职儿童工作者队伍。每个镇(街道)配备1名专职儿童督导员,每个社区配备1名专职儿童主任,负责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定期接受儿童权利、儿童保护等主题培训。为工作人员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姓名、联系方式、工作时间上墙发布。(19)建设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培育发展儿童社会工作者组织,壮大儿童专业社工队伍力量。至2026年每个镇至少吸纳1家专业儿童社工组织,为社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收养评估等专业社工服务,并形成专业化的儿童服务项目或品牌。(20)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通过服务方式,吸纳社会力量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为社区困境儿童提供帮扶服务。充分发挥社区队伍的作用,为儿童提供各类服务。完善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培训、记录、激励等工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四)营造品质宜居的成长空间7、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21)开展儿童友好出行试点推广。提供安全的步行与非机动车空间,提供符合儿童需求的道路设施和植物配置,适度考虑提供儿童友好的出行活动空间及年满12周岁儿童适用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对儿童聚集场所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人行横道、隔离设施等进行适儿化改造。2026年底,各市区试点1处儿童出行示范区,全市建成儿童友好道路不少于10处。(22)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试点推广。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室内外儿童公共空间,以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服务为儿童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2026年底,每个市区至少建成20个以上儿童友好示范社区。(23圻展儿童友好街区试点推广。充分挖掘辖区资源优势,以空间友好、安全出行、共建共享等内容,因地制宜打造儿童友好街区。2026年底,建设不少于5处儿童友好街区。(24)开展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推广。优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建筑、设施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完善儿童参与机制,提升儿童上下学路径安全性。2026年底,开通不少于20条配套校园学生出行专线,建成20所儿童友好示范学校。(25)开展儿童友好医院试点推广。结合儿童空间感知特征和需求,营造安全、趣味、舒适的就医环境,因地制宜为患儿、家长、医护人员和提供成长支持。2026年底,改造或新建儿童友好医院10个,对条件成熟的基层医疗服务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26圻展儿童友好场馆试点推广。优化儿童场馆空间环境,2026年底,全市建成1个儿童友好科技馆、5个儿童友好图书馆,50个儿童友好阅读新空间。(27)开展儿童友好公园试点推广。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心特点,因地制宜设置亲近大自然、启发创造性的儿童空间和游乐设施,安全提示语、指示牌色彩明亮、充满童趣,选用材质绿色安全。2026年底,打造10个儿童友好公园。(28)开展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提档升级。在车站、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景区、大型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置母乳哺育室并及时更新维护相关设施,确保正常使用。8、城市生态环境优化行动(29)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结合公园城市建设,对生态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进行提质改造,优化乡村田园自然景观,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效能。提供儿童独立的活动区域,营造儿童友好的自然环境,体现儿童自然教育属性。2026年底,PM2.5浓度达到33微克/立方米以下,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30)增强儿童生态文明素养。开展生态文明、生态美学、教育等实践体验活动,鼓励家庭和儿童参与垃圾分类、绿色环保志愿服务,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五)优化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9、文化教育行动(31戌施知行少年成长计划。依托未成人社会实践体验站,开发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教育微课程。(3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进家庭”等系列品牌活动,打造精品课程。10、文化塑造行动(34)加大儿童文化产品提供。推进儿童文艺作品创作,鼓励创作符合儿童特点的影视、儿童剧目、儿童歌曲、儿童图书等优秀文化产品,定期举办少儿艺术节,在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并保持一定播出时间。(35)编制儿童友好生活地图。以儿童日常生活中对“学”、游”、“乐、“健,四种类型空间的需求为出发点,围绕文化艺术、建筑人文等主题编制特色的儿童文化研学地图,为儿童学习、游乐、健身、亲子活动提供便捷服务。11、家庭文化建设行动(36)实施社区家庭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打造“家门口”的社区家庭教育特色项目。2026年底,形成100个家庭教育典型案例,500个家庭教育示范阵地,重点打造100个“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示范社区。(37雎进家庭文明建设。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联动机制,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家校社联动。打造一批家教家风实践基地,推进优秀家风传承。12、儿童安全保护提升行动(38)完善儿童安全系统。深化社区少年校建设,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推进全市智慧校园安防建设,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按等级建设并验收,全面实现全市学校智慧安防和智慧管理的提档升级。(39)营造儿童安全环境。加快建立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探索发展安全工具,聚焦重点领域,严查违规行为,净化儿童上网环境。开展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少年儿童文明素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40)营造儿童安全出行环境。完善儿童安全出行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保障儿童出行和街道活动安全,打造儿童友好街道。完善城市开放式公共交通场站、过街无碍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儿童安全出行能力。四、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二)强化投入保障。要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相关列入年度预算,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据实保障各项目落到实处。要做好保障工作。完善主导的多元化筹资机制,进一步强化投入责任,引导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三)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建立监测评估工作制度,成立监测评估小组,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四)广泛宣传动员。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列入文明城市创建的特色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搭建立体宣传平台。全方位、多形式大力宣传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