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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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docx
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编制时间:二零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概述11.l项目由来及背景11.2 项目建设特点1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1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12第二章总则132.1 编制依据132.2 评价原则202.3 评价工作程序202.4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12.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32.6 评价标准322.7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352.8 环境保护目标36第三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83.1 项目概况383.2 项目建设内容383.3 项目平面布置403.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413.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413.6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423.7 项目公用工程503.8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533.9 清洁生产分析693.10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713.11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71第四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3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34.2 环境敏感区调查80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24.4 区域污染源调查95第五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65.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965.2 声环境影响分析965.3 水环境的影响分析975.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98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8第六章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9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9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076.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96.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3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266.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306.7 环境风险评价135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4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44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51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567.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论证1577.5 项目厂区防渗措施可行性分析159第八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18.1 社会效益分析1618.2 经济效益分析1618.3 环保设施内容及投资估算1618.4 环境效益分析1638.5 结论164第九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659.1 环境管理1659.2 环境监测计划1679.3 排污口规范化1699.4 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1709.5 社会信息公开1719.6 污染物排放清单1719.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174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710.1 建设项目概况17710.2 环境质量现状178103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17810.4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010.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81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11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8110.8 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18110.9 建议181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附图4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建设项目分区防渗示意图附图6建设项目大气、地下水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附图7建设项目噪声、土壤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8建设项目与辛集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9建设项目与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区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附件4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告知书附件5选址说明附件6固废处置协议及资质附件7现状质量监测报告附件8专家评审意见附件9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10建设单位委托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第一章概述1项目由来及背景近年来,由于中小养殖户加速退出,同时受到非洲猪瘟影响,我国生猪价格高位运行,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给国民经济带来了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为促进这一矛盾的解决,国务院和各级党政府决定大力发展生猪生产,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肉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等文件,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生猪产业规模化发展迎来了全面加速期。规模化养殖场在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内千百年形成的猪肉消费传统习惯、京津冀一体化带来巨大的猪肉消费市场也为规模化养殖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此,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89万元,在河北省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故前公路西行800米路西)建设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占地22382.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共9800平方米,包含猪舍6座、饲料塔、储粪场等,主要设备有自动喂料系统、吊篮装猪台、风机、水帘、空气能机组等,主要工艺流程为外购猪仔育肥出栏,项目建成后年存栏4200头猪,年出栏8400头猪。1.2项目建设特点本项目为仔猪育肥养殖项目,根据项目采取的养殖技术方案、相关废气处理、废水处理措施及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具体特点如下:(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故前公路西行800米路西),年存栏4200头猪,年出栏8400头猪,猪养殖主要工艺流程为外购猪仔.育肥出栏。本项目为仔猪育肥养殖项目,养殖场内不进行产仔、生猪屠宰和饲料加工。(2)本项目新建粪污处理设施等公用工程,用于粪污处理,粪污水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3)本项目采用集约化养殖方式(全进全出),全程采用科学饲养,通过使用全价饲料从源头减少猪排泄物中NH3和H2S的释放量,从而减轻环境中的恶臭。(4)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粪尿输送过程密闭,粪污处理系统采取密闭,干粪便和沼渣定期外售加工有机肥。(5)厂区采用严格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直接排至厂外沟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通过漏粪板进入集粪池,固液分离后的液体泵入黑膜沼气池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项目为畜禽养猪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畜禽养猪属于“二、畜牧业3.畜禽饲养031-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佳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结合工程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水处理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综合分析,本项目满足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2)在分析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和区域规划相容性的基础上,我公司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并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级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通过以上分析制定了工作方案。(3)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开展了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同时我公司进行了详细的工程分析,针对各环境要素进行了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4)2022年6月10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22年7月12日至7月26日,建设单位分别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和河北青年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向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信息公示,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5)环评单位结合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果和建设单位的公众参与说明,编制完成了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2022年8月13日,建设单位在辛集市组织召开了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环评单位进行了认真修改,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现上报辛集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畜禽养殖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禁止类建设项目;项目设备未列入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工节2012第14号);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项目不属于新增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已于2022年04月06日取得辛集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辛行审投资备字(2022)94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4.2 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故前公路西行800米路西),厂区中心坐标N38。05'39.238”,El15o19,54.716%厂址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田地。距项目场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00m的袁村。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有关规定:“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及“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本项目占地为一般农用地,未涉及基本农田和林地,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条件,辛集市中里厢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告知书,同意项目建设(见附件)。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V关于印发辛集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辛政办发(2019)6号),辛集市禁养区范围为:市区建成区部分范围(省道衡井线到澳森大街、妍园路到工业路之间)及外扩500米范围内;辛集高铁枢纽及服务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本项目距离市区建成区16.7km,距离辛集高铁枢纽及服务设施25.7km,因此,本项目选址不在辛集市禁养区范围内。项目选址不涉及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本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侧30Om的袁村,项目周边40O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同时不在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冀政字201823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辛集市中里厢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了选址说明,同意项目建设(见附件)。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143与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发(2015)28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等,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4-1。表1.41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一览表名称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淘汰类符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本项目不在禁养区内,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并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ED施肥,实现了资源化利用。符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明确畜禽养殖区、限养区、本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项目符合发(2015)28号)禁养区范围,合理优化养殖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到2016年底前,已发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选址不在辛集市限养、禁养区划定范围内。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并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实现了资源化利用。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空气能机组,办公室采用分体空调,厂区不设燃煤锅炉符合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本项目为新建猪舍,现正在开展环评工作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规范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配套建设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粪便经固液分离后外售制有机肥,污水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外售制肥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1.4.4 与相关畜牧养殖行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对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等有关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4-2。表1.4-2项目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名称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符合性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本项目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废液进行厌氧发酵,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和分离后的粪便外售制肥符合(农办牧(2020)23号)(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项目粪尿经固液分离后的液体经发酵后用于农田施肥,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要求。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躯、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设雨污分流系统;采用干清粪工艺,固液分离后的干粪便暂存储粪场,外售制有机肥:废水经发酵后暂存沼液储存池,用于农田施肥。厂区建有病死动物暂存间,病死动物送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基本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设置粪污处理区,建设畜禽粪便处理设施;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的应补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粪污处理区布局应按照NY/T682的规定执行。畜禽粪便处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畜禽粪便处理过程应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发生。发生重大疫情时应按照国家兽医防疫有关规定处置。本项目建设粪便处理设施;本项目布局符合NY/T682的规定要求;项目粪尿处理后均资源化利用,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项目粪便处理过程中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项目后期管理严格按照兽医防疫规定。符合粪便处理场选址及布局:不应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场:a)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b)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医疗、商业和工业等人口集中地区;c)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d)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畜禽粪便处理场地应距离功能地表水体40Om以上。畜禽粪便处理场区应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漏、防径流和雨污分流等措施本项目不在规定的敏感区范围内;项目边界3km范围内无特殊保护区;项目周边400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项目厂区均为硬化地面,采取雨污分流措施。符合粪便收集、贮存和运输:畜禽生产过程宜采用干清粪工艺,实施雨污分流,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应符合GB/T27622的规定。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应符合GB/T26624的规定。畜禽粪便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遗洒、防渗漏等措施。项目为干清粪工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粪便干化分离后暂存储粪场,储粪场采取水泥硬化防渗处理。污水采用发酵工艺进行处理,建有沼液储存池,符合GB/T26624的规定粪便收集、运输过程中均采取密闭,防止渗漏和遗洒。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出。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管理。项目设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收集转运均采用管道布置;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并进行固液分离;废水经发酵后用于农田施肥,实现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项目建设粪污处理系统,发酵后沼液用于农田施肥,沼渣和经固液分离后的粪便外售制有机肥,实现了源头消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符合1.4.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本项目关于落实上述要求的分析如下。具体见表1.4-3o表1.4-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分析内容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Jffl村村南,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疗养区等,区内无珍稀频危动植、植物,符合当地规划的生态红线要求。符合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废水经污粪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租赁农田施肥;固体废物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符合符合资源利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消用上线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耗型企业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为养殖项目,符合当地规划,不在管控范围内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环境管理要求。1.4.6 与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辛政字20215号)符合性分析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辛政字20215号)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总体环境管控要求;同时分类确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的单元管控要求,形成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与辛集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4-4项目与辛集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生态空间管控类型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禁止项目南侧距离石津干渠11.3km,不在辛城镇建设、工业生产等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集市生态红线范围内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一空间布局约束I、禁止向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污水、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4、新建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辛集规划的工业区,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划批复前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项目最近水源保护区为西南方向5.5km的张古庄镇张古庄水厂水源地保护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辛集市中里厢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同意项目建设符合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4、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护范围内(邵村排干渠除外)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倾倒、排放废液、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废渣等有毒有害物质。6、推进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7、严格工业污染源防治,完善排污许可体制机制。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污水。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在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护范围内;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措施,雨水排入厂内坑塘;粪污水刮粪板收集进入集粪池内,经固液分离后的干粪便暂存储粪场,分离后的液体经厌氧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厂区建设沼液储存池。3、禁止在准保护区内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物的堆放场所。项目不在准保护区内台辛集市大气环境空IhJ布2、新建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辛集规划的工业区,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划批复辛集市中里厢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同意建设符台局前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约束辛空1、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1、本项目占地未涉及基本农田和林地;符合集间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2、项目不在辛集市划定的禁养区内市布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局建设不得占用。约束2、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体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3、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5、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本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储粪场、黑膜发酵池、集粪池等设施均采取了防渗措施符台辛集市自然资源总体管控要求水资源4、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辛集市全市范围地下水限采区内,一般不得开凿新的取水井,生活用水更新井除外项目用水由提供袁村供水系统提供,水源为南水北调水於哈能源1、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2、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销售、储存、运输任何煤炭,全面使用清洁取暖方式进行替代。项目猪舍采暖采用空气能机组,办公区及宿舍采暖采用分体空调,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台综上,项目符合辛集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管控要求。(2)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为辛集市中里厢天宫营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为ZH13018120011o具体管控要求如下:表1.4-5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控元称管单名管控单元分类涉及乡镇/单元特征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集中厢宫辛市里天点控元重管单中里厢乡、天宫营乡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控制区域内化学原料、橡胶、涂装行业现有规模,逐步引导搬迁入园。2 .区域内禁止建设水泥、化工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本项目为养殖行业,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上述行业符合重管单无营点控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开展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化学原料制造行业现有企业严格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2、加强橡胶行业、涂装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3、企业应依据排放废气特点以及生产工况等,选择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提高VoCS治理效率。4、加快调整种植结构,推进生态绿色种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项目废气全部达标排放;木项目不属于橡胶和涂装行业,不涉及VOCs废气产生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河北金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和风险评估的编制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大力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全面推广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农业灌溉实行定额管理、计量控制。2、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等机械化节水技术的应用,加快推进渠灌区的桥、闸、涵和防渗设施的节水改造,打造生态节水农业示范区。3、推进农业灌溉机井统一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推行精准计量、精准灌溉。4、完善农业灌溉排水体系,做好相关配套工程及田间管道工程建设。5、淘汰集中供热管网和双代覆盖范围内的散煤。本项目不属于种植行业;不涉及散煤使用符合通过表1.4-5可知,本项目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周围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猪场投入运营后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和控制。项目废气污染物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影响;项目废水排入集粪池,经厌氧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猪粪、沼渣外售有机肥公司综合利用;病死猪场区病死动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无害化处理公司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通过以上分析项目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1)项目建设完成后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污染物治理措施;(2)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3)项目完成后厂区地面采取的防渗措施。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故前公路西行800米路西),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辛集市城乡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项目采取清洁工艺、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污染物的排放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建设满足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本环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正常运转,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次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论证,项目的建设可行。第二章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2018年12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2018年12月2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版),2018年12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Il)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2.1.2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2.1.2.1 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IO月1日起实施;(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3)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20发年5月11B;(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6日;(5)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1119号,2011年10月10日;(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31日;(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S;(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5号,2005年12月3日;(9)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2010年12月21日;(10)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2012年1月12日;(1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4日;(12)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4B;(13)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2013年2月27日;(14)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9号,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