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_T 311-2023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docx
-
资源ID:1415742
资源大小:1.03MB
全文页数:14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JTS_T 311-2023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docx
ICS93.140P6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JTS/T3112023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RepairandStrengtheningofHarborandMarineStructures2023-06-01发布2023-08-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T3112023主编单位: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23年8月1日人民兴通生版社段梅中限公司2023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书名: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著作者,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责任编辑:1方费任校对,赵媛媛责任印制:张凯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OII)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网址1http:WW.chinasyb销售电话:(Olo)64981400,59757915总经销:北京交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印刷:北京印匠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开本:889X11941/16印张:9.75字数:210千版次;2023年6月第1版印次X2023年6月第1次印刷Sc-:15114-4091定价:150.00元(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的图H,由本公司负责调换)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的公告2023年第29号现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0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311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同时废止。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3年6月1日修订说明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自发布实施以来,在保证港口水工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效延长使用寿命,降低全寿命使用成本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大量港口水工建筑物修复加固工程的实施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同时在工程实践中也发现了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中某些材料性能指标、检验和验收等条款已不能适应修复加固技术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发挥规范的指导作用,促进我国港口水工建筑物修复加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健康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港口建设、营运的现状和发展需要,吸纳我国近几年来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工程中积累的成熟而先进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修订完成本规范。本规范共分7章1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修补与加固、钢结构加固与修复、基础与倒滤结构修复加固和结构耐久性修复等技术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新增预应力碳纤维复合板加固和植筋技术内容及相关材料指标。2 .改进了增大截面加固和连接的加固部分技术要求。3 .新增基础与倒滤结构修复加固技术内容,包括复合纤维套筒加固和钢套箱加固等桩基础修复加固技术、注浆加固和模袋混凝土加固等重力式基础修复加固技术以及倒滤结构修复的技术内容和相关材料指标。4 .新增复合纤维套筒耐久性修复技术内容及相关材料指标。5.新增复合纤维套筒加固修补、预应力碳纤维复合板加固法、植筋技术、钢构件截面加固形式、混凝土结构牺牲阳极阴极保护方法等技术内容。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四航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1总则:苏林王2术语:王胜年王永平3基本规定:苏林王王胜年王永平4混凝土结构修补与加固:王胜年王友元应宗权韩路高明黄君哲李平杰李国豹杨帅陈龙温永向熊建波5钢结构加固与修复:何文钦黄君哲陈达李平杰刘梅梅6基础与倒滤结构修复加固:苏林王谭德银韩杨帅刘梅梅路顾宽海李国豹魏明晖7结构耐久性修复:黄君哲李伟华熊建波温永向方翔邓春林李森林附录A:王胜年黄君哲邓春林附录B:王胜年黄君哲魏明晖附录C:王友元苏林王杨帅附录D:王友元苏林王杨帅附录E:苏林王王友元杨帅附录F:苏林王王友元杨帅附录G:杨帅苏林王魏明晖附录H:杨帅苏林王魏明晖附录J:何文钦附录K:方翔王胜年邓春林附录1.:黄君哲方翔陈龙附录M:邓春林方翔李森林附录N:苏林王谭德银本规范于2021年4月8日通过部审,2023年6月1施行。日发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前进路157号,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0230),以便再修订时参考。关于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的公告2011年第2号现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3112011,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港口工程混凝土粘接修补技术规程(JTJ/T27199)同时废止。本规范第3.0.11条和第5.2.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部组织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制定说明本规范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大量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经验,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吸纳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的先进技术成果,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结合我国港口建设、营运的现状和发展需要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混凝土结构加固、钢结构修补与加固和质量检验与验收等技术内容。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参加单位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湛江港(集团)有限公司O随着我国水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大量在役港口水工建筑物由于使用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出现材料劣化、功能降低的现象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修补加固,但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为保证港口水工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效延长其使用寿命,降低全寿命使用成本,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本规范第3.0.11条和第5.2.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共分7章22节和10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1总则:潘德强2术语:潘德强3基本规定:潘德强、王胜年4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王胜年、范卫国、周庆华、黄君哲、黄孝衡5混凝土结构加固:王友元、王永平、苏林王、吴瑞大、张能6钢结构加固与修补:何文钦7检验与验收:黄君哲、苏林王、何文钦附录A、B:王胜年、黄君哲附录C、D王胜年、黄君哲、范卫国附录E、F、G、H:王友元、苏林王附录J:何文钦附录K:潘德强本规范于2010年1月27日通过部审,于2011年1月2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广州市前进路157号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0230),以便修订时参考。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混凝土结构修补与加固(6)4.1 一般规定(6)4.2 材料(7)4.3 非耐久性修补(13)4.4 力口固(13)4.5 检验与验收(16)5钢结构加固与修复(19)5.1 一般规定(19)5.2 材料(19)5.3 增大截面加固(20)5.4 连接的加固(21)5.5 裂纹修复与加固(21)5.6 检验与验收(23)6基础与倒流结构修复加固(24)6.1 一般规定(24)6.2 材料(24)6.3 桩基础修复加固(26)6.4 重力式基础修复加固(26)6.5 倒滤结构修复(28)6.6 检验与验收(28)7结构耐久性修复(30)7.1 一般规定(30)7.2 材料与设备(30)7.3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修复(34)7.4 钢结构耐久性修复(35)7.5 检验与验收(35)附录A修补材料性能试验方法(38)A.1立模浇筑混凝土性能试验(38)A.2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42)A.3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性能试验(43)A.4修补砂浆材料性能试验(46)A.5修补粘结材料与基材的正拉粘结强度试验(49)附录B混凝土结构修补方法(53)8.1 裂缝封闭修补(53)8.2 裂缝灌浆修补(53)8.3 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53)8.4 立模浇筑混凝土修补(53)8.5 喷射混凝土修补(54)8.6 水下构件破损修补(54)8.7 复合纤维套筒修补加固(55)附录C增大截面加固法(56)C.1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56)C.2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58)C.3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59)C.4构造规定(61)C.5施工(63)附录D外粘型钢加固法(64)D.1加固计算(64)D.2构造规定(66)D.3施工(66)附录E粘贴钢板加固法(68)E.1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68)E.2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70)E.3大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72)E.4受拉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73)E.5构造规定(75)E.6施工(76)附录F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78)F.1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78)F.2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81)F.3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82)F.4受压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84)F.5大偏心受压构件加固计算(85)F.6受拉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86)F.7提高柱延性的加固计算(88)F.8构造规定(88)F.9施工(90)附录G预应力碳纤维复合板加固法(92)G.1预应力碳纤维复合板加固受弯构件(92)G.2构造规定(96)G.3施工(99)附录H植筋技术(100)H.1锚固计算(100)H.2构造规定(101)附录J钢构件截面加固形式的选用(104)附录K混凝土结构牺牲阳极阴极保护方法(107)K.1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107)K.2混凝土牺牲阳极阴极保护施工(109)附录1.混凝土结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方法(110)1.1外加电流阴极保护设计(110)1.2混凝土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施工(112)附录M混凝土结构电化学脱盐方法(114)M.1电化学脱盐系统设计(114)M.2电化学脱盐系统的施工(116)附录N本规范用词说明(117)引用标准名录(118)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120)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名单(122)条文说明(123)1总贝u1.0.1为使港口水工建筑物的修补加固工程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绿色环保,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与验收。1.0.3港口水工建筑物的修补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耐久性损伤DurabilityDamage由化学、物理等因素作用造成结构功能随时间退化的累计损伤。2.0.2非耐久性破损Non-durableBroken主要指施工遗留的混凝土缺陷及温度应力或收缩应力引起的破损,或使用期因荷载、沉降等引起的破损。2.0.3耐久性破损DurabilityBroken主要指因混凝土表面碳化、氯离子侵入等造成的钢筋锈蚀引起的混凝土破损,或因冻融引起的混凝土破损。2.0.4目标使用年限TargetSerViCe1.ife结构或构件经修补或加固后,按设计条件使用,期望继续使用的年限。2.0.5耐久性修复DurabilityRepair采用技术手段,使耐久性损伤的结构修复达到设计目标使用年限要求的活动。2.0.6湿固化Moisturecuring指材料能在面干饱水混凝土界面或湿表面混凝土界面进行正常固化的性能。2.0.7界面粘结材料InterfaCialBondingMaterial用于混凝土修补区域界面处以增强粘结性能的材料。2.0.8聚合物水泥砂浆PolymerCementMortar掺有改性环氧乳液或其他改性共聚物乳液的水泥砂浆。2.0.9静止裂缝DormantCrack在一定工况下,形态、尺寸和数量均已稳定,不再发展的裂缝。2.0.10活动裂缝1.iveCrack裂缝在现有环境和工作条件下不能保持稳定,易随结构受力、变形或环境温湿度变化而变化的裂缝。2.0.11混凝土结构电化学脱盐ElectrochemicalDesaltingofConcreteStructures短期内施加阴极电流,通过电迁移作用降低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的电化学防腐蚀技术。2.0.12混凝土结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InIPreSSedCurrentCathodicProtectionofConcreteStructure由直流电源设备通过辅助阳极提供阴极电流,使钢筋释放电子的阳极反应减缓或停止的电化学防腐蚀技术。2.0.13增大截面加固StructureMemberStrengtheningwithIncreasingSectionArea增大原构件截面面积和增配钢筋,以提高其承载力和刚度的加固方法。2.0.14结构胶粘剂StructuralAdhesive使承重结构能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的胶粘剂,简称结构胶。2.0.15外粘型钢加固StructureMemberStrengthingwithExternallyBondedShapedSteel对钢筋混凝土梁、柱外包型钢、扁钢焊成构架并灌注结构胶粘剂,以达到整体受力,共同约束原构件的加固方法。2.0.16粘贴钢板加固StructureMemberStrengthingwithExternallyBondedSteelPlate通过采用结构胶粘剂将钢板粘合于原构件表面,使之形成具有整体性的复合截面,以提高其承载力的一种加固方法。2.0.17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StructureMemberStrengthingwithExternallyBondedFiberReinforcedPolymer通过采用结构胶粘剂将纤维复合材料粘合于原构件表面,使之形成具有整体性的复合截面,以提高其承载力的一种加固方法。2.0.18预应力碳纤维复合板加固StructureMemberStrengthingwithExternallyPrestressingCarbonFiberCompositeBoard通过采用碳纤维复合板对构件施加体外预应力,使原结构、构件的受力得到改善或调整的一种加固方法。2.0.19植筋EmbeddedSteelBar采用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将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种植于基材混凝土中的一种后锚固连接方法。2.0.20名义应力NominalStress按规范规定或材料力学方法算得的结构应力。2.0.21卸荷加固UnloadingReinforcement指待加固构件或连接的名义应力较小,可以忽略其影响;或将待加固构件拆解后所进行的加固。2.0.22负荷加固1.oadReinforcement指待加固构件在结构原位上,构件或连接的名义应力不能满足卸荷加固条件所进行的加固。2. 0.23注浆加固基础FoundationStrengthingwithgrouting利用钻孔将化学浆液压入原基础中,使之封闭裂隙,加强基础的完整性,达到提高基础强度和刚度的目的。2.0.24复合纤维套筒加固StructureMemberStrengthingwithCompositeFiberSleeve通过采用灌浆料将复合纤维套筒粘合于原构件表面,使之形成具有整体性的复合截面,同时提高其耐久性的一种加固方法。2.0.25钢套箱加固StructureMemberStrengthingwithSteelProtectingBox在原有的构件外包钢套箱并灌注混凝土,约束原有构件并扩大原构件截面的一种加固方法。3基本规定3.0.1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前应对建筑物进行检测与评估,港口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评估分级标准及处理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304)的有关规定执行。3.0.2修补加固后建筑物的目标使用年限和使用条件,应结合建筑物检测及评估报告,经综合论证确定。3.0.3修补、加固技术方案应根据结构物的检测及评估结果,综合考虑目标使用年限、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确定。经论证结构剩余使用年限不满足目标使用年限时,除采取必要的修补加固措施外,尚应进行耐久性修复。3.0.4结构的修补、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措施有效可行,并保证新增构件和部件与既有结构连接可靠;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3.0.5加固施工时的结构受力状态应与加固设计的结构受力状态相一致。3.0.6修补、加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因素,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时应严格执行。3.0.7选择修补、加固材料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结构破损或耐久性损伤原因;(2)结构所处的环境条件及施工可行性;(3)修补、加固材料与原结构材料的匹配性;(4)修补加固后的有效性和耐久性等。3.0.8所采用的修补、加固材料应有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和质量证明文件等,应按规定对使用材料进行抽样检测。3.0.9修补、加固施工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3.0.9.1现场使用的材料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3.0.9.2修补、加固工程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应对修补加固质量进行检验。3.0.9.3较复杂的加固修复工程,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3.0.9.4工程验收资料宜包含下列内容:(1)修补加固合同、委托任务书和有关协议文件;(2)修补加固设计文件、技术规格书和设计变更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4)修补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证明;(5)经确认的各道工序质量检验记录;(6)测试验证记录和检测验收报告;(7)竣工图、竣工报告和原竣工验收资料相关说明;(8)维护管理建议。3.0.10修补、加固施工竣工后,应将检测与评估报告、修补加固设计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及时归档。3.0.11经修补或加固的结构,应定期跟踪检查,检查时间间隔应满足下列要求:(1)破损修补每2年至少检查一次;(2)加固每1年至少检查一次。3.0.12经修补或加固的结构必要时应评估修补加固预期效果。3.0.13修补加固后的港口水工建筑物未经技术鉴定、评估和设计复核,不得改变使用条件。4混凝土结构修补与加固4.1 一般规定4.1.1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估为C、D级或安全性、适用性评估为C、D级的构件应进行修补或加固。4.1.2 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方案应综合考虑使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4.2 .3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案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结构物重要性;(2)结构状况;(3)变形过大、承载能力下降等病害原因及程度;(4)使用条件;(5)环境条件;(6)施工条件;(7)维护管理要求,(8)加固后目标使用年限。4.1.4 加固混凝土结构前,应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活荷载,并对混凝土结构表面破损进行修补。4.1.5 加固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151)等的有关规定。1.1.1.1 5.2结构、构件的计算,应考虑加固部分应变滞后和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计算模型应符合实际受力状态。4.1.5.3 结构上的作用应考虑因用途变更或已有结构改动所引起的变化,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的有关规定确定。4.1.5.4 原有的结构、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有效实测值,新增部分应取设计值。4.1.5.5 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检测确定,结构无明显功能性退化和施工缺陷时,结构、构件材料强度可采用设计标准值。4.1.5.6 现场检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取原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低于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取现场检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4.1.5.7腐蚀后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304)的有关规定计算。1.1.1.8 加固后结构构件截面有明显变化时,应进行必要的验算。1.1.1.9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加固,应复核其抗震能力,且应满足设计要求。4.1.6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中采用锚栓技术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4.1.7 被加固混凝土构件表面有防火要求时,其防火等级和耐火极限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4.2材料4. 2.1混凝土结构修补加固用的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必要时应采用特种水泥。水泥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有关规定。5. 2.2修补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6. 2.2.1用于立模浇筑的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采用喷射混凝土时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2mm。7. 2.2.2用于修补的立模浇筑混凝土和喷射混凝土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1和表4.2.2-2的规定,其性能测定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4.2.2-1立模浇筑混凝土性能新拌混凝土硬化混凝土坍落扩展度500Inm坍落扩展时间(T500)V形仪流出时间1.形仪流动高度比值抗压强度新老混凝土粘结强度7d28d28d600mm'700mm2s5s7s20s0.8-1.0230MPa比原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得低于C30不低于原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4.2.2-2喷射混凝土性能抗压强度新老混凝土粘结强度7d28d28d230MPa比原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得低于C30不小于原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8. 2.2.3处于海水环境下修补混凝土的56d抗氯离子渗透性的电通量,不应大于100OC,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的有关规定。9. 2.2.4用于水下构件修补的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性能,应符合表4.2.2-3的规定,其性能测定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4.2.2-3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性能坍落度(mm)2220坍落扩展度(mm)400-600坍落扩展度损失值(mm)30min5O水陆成型试件抗压强度比28d275%水下成型试件抗压强度(MPa)28d230悬浊物含量(mg1.)15010. 2.3混凝土修补用的封缝材料和灌浆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2.3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的有关规定。表4.2.3封缝材料和灌浆材料性能胶体抗压强度(MPa)胶体抗拉强度(MPa)与干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与湿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N50>10不小于原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不小于原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11. .4修补活动裂缝,应选用柔性的嵌缝密封材料,其性能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GB/T13477)的有关规定。«4.2.4柔性嵌fit密封材料性能拉伸模量定伸粘结性浸水后定伸粘结性冷拉-热压后粘结性0.6MPa无破坏(定伸60%时)无破坏(定伸60%时)无破坏(拉伸-压缩率±20%)12. 2.5用于填充修补的聚合物水泥砂浆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表4.2.5聚合物水泥砂浆性能抗压强度(MPa)抗折强度(MPa)抗拉强度(MPa)砂浆与老混凝土粘结强度干缩值(He)7d28d28d28d28d7(128d>30.0比原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得低于C30N6.533.5不小于原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30050013. 2.6对混凝土界面进行预处理的界面粘结材料和性能,应符合表4.2.6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和附录A的有关规定。*4.2.6界面粘结材料性能胶体抗压强度(MPa)胶体抗拉强度(MPa)与湿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250.025.022.5,且混凝土内聚破坏14. 2.7用于水下构件修补的水下的粘结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2.7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和附录A的有关规定。*4.2.7水下粘结材料性能肢体抗压强度(MPa)肢体抗拉强度(MPa)与湿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250.026.022.5,且混凝土内聚破坏4.2.8水下混凝土构件裂缝修复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4.2.8.1水下混凝土裂缝修复使用的环氧类材料性能,应符合第4.2.3条的规定。4.2.8.2修补水下混凝土裂缝的水泥基修补砂浆性能,应符合表4.2.8的规定。«4.2.8水泥基修补砂浆性能新拌砂浆硬化砂浆流动度(mm)30min流动度损失(mm)抗压强度(MPa)与水下混凝土粘结强度(MPa)7d28d28d230050>30不小于原构件强度等级标准值,且不得低于C30不小于原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15. 2.9加固用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4. 2.9.1钢筋宜选用HRB400>HRB5OO或HPB3OO级的热轧钢筋。5. 2.9.2钢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有关规定。6. 2.9.3钢筋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151)的有关规定。4.2.10 加固用的钢板、型钢、扁钢和钢管等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4.2.10.1 钢材宜选用Q235级或Q355级。4.2.10.2 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4.2.10.3 钢材的力学性能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的有关规定。4.2.11 加固用的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的强度相适应,其焊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和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有关规定。4.2.12 纤维复合材料中的纤维应为连续纤维,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4.2.12.1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料,应选用聚丙烯懵基(PAN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碳纤维,高强度的S玻璃纤维或含碳量低于0.8%的E玻璃纤维,不得使用聚丙烯懵基(PAN基)大丝束碳纤维、A玻璃纤维和C玻璃纤维。4.2.12.2结构加固用碳纤维复合材料的性能,应满足表4.2.12T的要求,碳纤维复合材料筋的性能宜按片材单位宽度提供的强度和弹性模量进行换算;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的性能,应满足表4.2.12-2的要求;碳纤维和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应具有95%的保证率。*4.2.12-1碳纤维复合材料主要性能项目单向织物(布条形板高强度I级高强度11级高强度I级高强度II级抗拉强度标准值(MPa)23400230022400>2000受拉弹性模量(MPa)2.4×IO522.IXlO5>1.6×103>1.4X10伸长率>1.6%Nl.5%>1.6%>1.4%弯曲强度(MPa)27002600一一层间剪切强度(MPa)252355040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2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纤维体积含量265%>55%单位面积质量(g11>2)300300注:1.形板的性能及适配性检验合格指标按高强度II级条形板采用。表4.2.12-2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主要性能2.12.3符合表4.2.12性能要求的纤维复合材料与其他的改性环氧树脂胶配套使用时,应对抗拉强度标准值、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和层间剪切强度进行检验,且检验结果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4.2.12.4纤维复合材料性能的测定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1)抗拉强度、受拉弹性模量、伸长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试验方法(GB/T3354)的有关规定测定;(2)抗弯强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3356)的有关规定测定;(3)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根据附录A的有关规定测定;(4)层间剪切强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测定;(5)碳纤维体积含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碳纤维增强塑料纤维体积含量试验方法(GB/T3366)的有关规定测定;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GB/T9914)类型抗拉强度标准值(MPa)受拉弹性模量(MPa)伸长率弯曲强度(MPa)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单位面积质量(gm2)层间剪切强度(MPa)S玻璃纤维>22000.7×10s2.5%600>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裂45040E玻璃纤维N1500N0.5X10>2.0%>500450235的有关规定测定。4.2.13加固用的结构胶粘剂,应符合下列规定。4.2.13.1加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混凝土构件的胶粘剂,应具有湿固化性能。4.2.13.2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应进行性能检验,其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应具有95%的保证率。4.2.13.3浸渍、粘结纤维复合材料的胶粘剂的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3T的规定。«4.2.13-1纤维复合材料浸渍、胶粘剂性能和检验方法性能项目性能要求检验方法胶体性能抗拉强度(MPa)240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受拉弹性模量(MPa)22.5X10伸长率>1.5%抗弯强度(MPa)>50.且不得呈脆性破坏抗压强度(MPa)27粘结能力钢-钢拉伸抗剪强度标准值(MPa)214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GB/T7124)钢-钢不均匀扯离强度(kNm)320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一不均匀扯离强度试验方法(金属与金属)(GJB94)与干、湿表面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MPa)2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附录A不挥发物固体含量299%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2793)注:表中性能指标,除标有强度标准值外,均为平均值。4.2.13.4底胶和修补胶,应与浸渍、胶粘剂相适配,其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3-2和表4.2.13-3的规定。表4.2.13-2底胶性能和检骗方法性能项目性能要求检验方法钢-钢拉伸抗剪强度标准值(MPa)214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GB/T7124)与干、湿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2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附录A不挥发物固体含量299%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2793)混合后初黏度(MPas,23时)W6000现行国家标准塑料环氧树脂黏度测定方法(GB/T22314)«4.2.13-3修补胶性能和检验方法性能项目性能要求检验方法胶体抗拉强度(MPa)230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胶体抗弯强度(MPa)240,且不得呈脆性破坏与干、湿表面混凝土的正拉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