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3022-2015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总监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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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3022-2015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总监办.docx
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管理篇一总监办2.2总监办2.2.1一般规定(1)监理单位在现场设立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2)总监办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监理负总责。(3)总监办应当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安全监理,切实履行监理单位安全职责。(4)总监办制订的安全监理制度应行文下发各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和母体公司(附录B中附表B-1),(5)监理标段施工合同总额5亿元及以上或独立特大桥工程须配备1名安全副总监负责安全监理工作。(6)总监办应对依法分包的工程加强检查,并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7)总监办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附录B中附表B-2)。(8)本规定基于对总监办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2.2.2安全管理要求2. 2.2.1安全监理目标(1)总监办应制订安全监理目标。安全监理总体目标:参照现场管理机构制订。总监办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上级管理部门和现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制订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目标。(2)安全监理目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订。(3)总监办应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4)督促项目经理部落实现场管理机构与其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关监理措施。(5)总监办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制定安全监理目标。3. 2.2.2安全监理责任制(i)总监办须制订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等。(2)总监办应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监为组长,副总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理标段的安全监理。(3)应根据安全监理组织分工,明确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监、副总监及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4)总监办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应悬挂上墙。(5)总监办成立的安全监理领导小组应下发各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监理人员如发生变更,应履行变更手续,总监、副总监变更应报建设单位审批,其他成员变更报现场管理机构审批,并及时转发有关文件。4. 2.2.3安全会议(1)总监办须制订安全会议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由总监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各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可邀请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安全专题会议可根据工程情况适时召开,由总监或安全副总监组织,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参加,并邀请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3)安全会议与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附录B中附表B-3),并做好会议记录(附录B中附表B-4)(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到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5. 2.2.4安全教育培训(1)总监办须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应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2)总监、副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监理培训并持证上岗。(3)总监办相关人员应参加由现场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4)总监办应对进场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1(附录B中附表B-5),(5)总监办须制订安全监理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教育培训,总监办全体人员参加。总监办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24学时,其他监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2学时。(6)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学习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等。作内容;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及职责;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监理程序和方法;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定的须审查验收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须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等。(3)安全监理计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编写完成,并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4)对列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总监办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安全监理计划和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危险源状况分析及控制;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程序及控制措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控制要点;相关过程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等。(6)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完成,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审批后实施。2.2.2.6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1)总监办应制订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程序、整改要求及相关规定等。安全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其分类详见2.3.2.11的规定。(2)总监办应根据审查程序,对照投标文件审查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如有变更,总监办应对新变更人员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并批复。(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员应对审查结果负责。(4)总监办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统一编号并加盖总监办章。现场监理员应对挂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5)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下发监理指令责令其退场。(6)总监办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时,应要求项目经理部提供对应证书原件,总监办留存复印件。(7)总监办应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履行审查职责,审查合格后履行相关签认手续。2.2.2.7特种设备及关键设备审查(1)总监办应制订特种及关键设备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特种及关键设备范围、审批程序、审查主要内容及相关规定等。(2)特种及关键设备范围参见项目经理部中设备的分类,详见2.3.2.15的规定。(3)总监办应及时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特种设备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检测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性能等。(4)总监办应结合专项方案对关键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审查。(5)总监办应对特种及关键设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履行审查职责,检查合格后履行相关签认手续。(6)总监办审查特种及关键设备时,应留存设备检测合格证或验收记录复印件。(7)对未履行签认手续的特种及关键设备不得投人使用。检查中若发现无证设备,应立即下发指令令其退场。2.2.2.8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1)总监办应制订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安全监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对项目经理部方案编制的要求、方案审查形式、审查规定、批复时限及过程管理要求等。(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见2.1.2.8的规定。(3)总监办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清单,审核确认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4)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施工组织安排及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5)总监办应在5天内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审查,并由总监签认批复。(6)对于须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总监办应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提交专家会,并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专家论证会意见完善方案,由总监签认批复。(7)总监办须督促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并全过程旁站。(8)对于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总监办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应在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后进行。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9)对未列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2.2.2.9安全生产费用审核(1)总监办应制订安全生产费用审核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审核频率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应根据现场管理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见2.1.2.10的规定。(3)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开工前上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审批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4)总监办应对项目经理部当月申请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现场管理机构确认。(5)总监办应对消耗性及非实物性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及时核实,并留有图片等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6)总监办应对照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对当月安全投人明细表及有关发票、照片等与现场实物逐一核对签认。2.2.2.10安全生产条件审查(1)总监办须制订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审查时间、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整改复查及汇总记录等。(2)总监办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各项目经理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须报备现场管理机构。(3)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报批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投人计划报批等(附录H中附表H-8)O(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情况、其他机械设备验收情况、施工人员岗前教育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电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等(附录B中附表B-9)。(5)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6)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通过后,总监方可签发开工报告。2.2.2.11安全检查与整改(1)总监办须制订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形式、参与人员、检查内容及检查记录、通报、整改、复查等。(2)检查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I次.由总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检查,检查前应书面通知。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白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由总监办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检查。日常巡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3)检查范围应包括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4)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施工规模相适应、专业齐全的安全管理专职技术人员人数配备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车辆、机具、设备的证照;特种设备的检验情况。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用于应急使用的器材设备的配置和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机构等部门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白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由总监办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检查。日常巡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3)检查范围应包括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4)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施工规模相适应、专业齐全的安全管理专职技术人员人数配备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车辆、机具、设备的证照;特种设备的检验情况。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用于应急使用的器材设备的配置和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机构等部门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三)检查时,检查人须留有原始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定期检查后3天内下发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6)不定期检查须下发检查通报或开具现场问题整改通知单(附录B中附表B-10)o(7)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并留有记录。(8)总监办收到项目经理部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2天内应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同时书面回复现场管理机构(附录B中附表BT1)。(9)总监办应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检查。(10)总监办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应开具停工指令,并报告现场管理机构(附录B中附表B-12),项目经理部整改后提出复工申请,总监办应及时组织复查,具备复工条件后开具复工指令(附录B中附表B-13)。(11)总监办在检查中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及时上报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时间、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或变更施工方案等。(12)总监办对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并反馈。2.2.2.12监理安全旁站(1)总监办须制订安全旁站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旁站项目、旁站要求、发现问题的整改程序等。(2)旁站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关键施工环节等。(3)监理人员对需旁站的项目应进行全过程旁站。旁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应要求立即整改或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履行复查程序。(4)旁站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应立即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开具停工指令(附录B中附表B-12),并报告现场管理机构,具备复工条件后开具复工指令(附录B中附表B-13)0(5)旁站监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旁站记录(附录B中附表BT4)2.2.2.13安全监理交底(1)总监办须制订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时间、参与人员、主要内容以及交底记录等。(2)工程开工前,总监应针对安全监理计划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总监应针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交底;专业监理工程师再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4)安全监理交底后应形成安全监理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附录B中附表BT5)。(5)必要时,总监办应派员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会。2.2.2.14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D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填写安全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应包括:天气情况、工作内容、安全防护、机械设备状况等泼现的隐患及处理情况;其他安全监理活动记录等(附录B中附表B-16)o(2)安全监理日志应每日填写,总监签字确认。(3)总监办在每月25日前向现场管理机构填报安全监理月报(附录B中附表B-17)o安全监理月报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特种机械设备检测、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投人及使用、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检查及整改、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等。2.2.2.15安全监理考核及奖惩(1)总监办须制订安全监理考核和奖惩制度,报母体公司批准后实施。制度内容应包括:考核组织、频次、对象、具体奖惩办法等。(2)总监办安全监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3)每季度考核1次,考核对象为总监办全体监理人员。(4)总监办应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对奖惩情况汇总归档。2.2.2.16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1)总监办应依据现场管理机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框架要求,明确下列应急救援主要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及各自工作职责。应急响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后,总监办应快速响应。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2)总监办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审批,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3)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编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总监办内部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快报和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