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docx
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 有关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一)声乐节目 声乐节目需提交合唱谱电子版。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 60 人,指挥和伴奏各 1 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 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 1 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 15 人(含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 5 分钟。(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 65 人,指挥 1 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节目时长不超过 9 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 12 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长不超过6 分钟。(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 36 人,节目时长不超过 7 分钟。(四)戏剧(含戏曲)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 12 人(含伴奏),),节目时长不超过 12 分钟。(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 8 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 5 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电子版。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需为学生本人原创,并提交 400 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 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 60cm)o作者限 1 人。(二)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 78cm)o作者限 1 人。(三)书法和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I38Cm)。作者限 1 人。(四)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 1 人。(五)视频创作类作品 视频采用 MP4 或 MPG2 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 IoM,分辨率1920 x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 310 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 1G。作者不超过 8 人。(六)手工艺制作作品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 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 40cm 40cmo作者不超过3人。三、节目与作品报送数量(一)艺术表演类: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40 个,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 34 个,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 30 个,舟山市、义乌市 26 个。各市报送的节目须涵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5 个项目。(二)艺术作品类:绘画、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摄影、视频创作类、手工艺制作 6 个项目,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每个项目各 40 件,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每个项目各 34 件,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每个项目各 28 件,舟山市、义乌市每个项目各20 件。(三)承办艺术节的地市可增报艺术表演类节目 2 个、艺术作品类每个项目各 2 件。(四)各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 50%,其中中学甲组的节目和作品总数均不少于中学组的 80o省直属学校报送节目、作品,需事先与省组委会联系,单独报送。四、节目与作品报送要求(一)各市报送的声乐节目中,小学组应有 1 个合唱或班级合唱,中学组至少有 1 个班级合唱。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中,同一学校同一项目最多报送 1 个,不同项目可以兼报。(二)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内容必须是 2024 年录制,视频采用 MP4 或 MPG2 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 10M,分辨率 1920 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参演人数和节目时长需符合要求,整个视频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将视情扣分,如发现声音和图像为后期制作合成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大小不超过 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同一地市的所有参赛资料采用 U 盘分类统一报送,包含节目视频、节目报送表及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包括电子稿及盖章后的PDF 扫描件),),分项目类别建文件夹存放,U 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报送地市、节目类别等信息。纸质版盖章原件一并报送。(三)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所有作品以原件和数码照片(视频创作类除外)两种方式报送。原件报送要求: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件 4),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视频创作类和手工艺制作的作品标签卡随作品报送。视频创作类原件/数码照片用 U 盘报送,以“作品名称(组别)”命名,其中数码照片报送要求: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 K)M,分辨率达到 300dpi;视频创作类原件/同一类作品的数码照片与作品标签卡电子稿及盖章的 PDF 扫描件一同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作品类别命名,U 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报送学校、作品类别等信息。作品报送表电子稿、纸质版盖章原件、盖章后的 PDF 扫描件一并报送。同一地市的所有参赛资料分类后统一报送。(四)U 盘和艺术作品原件不退还。省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五)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评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如发现艺术作品非学生本人原创,在取消评奖资格的同时,对所在学校和指导教师进行通报。五、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内容与要求参照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5)。教学案例作者限 1人,其他优秀成果作者不超过 3 人(如上级另有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优秀成果须经各市评选推荐,填写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表,将材料区分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类别建文件夹存放 U 盘内进行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可报送 35 个,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可报 30 个,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可报 25 个,舟山市、义乌市可报 20 个。六、省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获奖名单由各市教育局推荐,优先从全员参与的学校和所属学校100%、本级均开展现场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产生,学校占比不低于 50%,推荐时需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排序。名额分配如下: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7 个,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 5 个,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 4 个,舟山市、义乌市2 个。省直属学校申报省级优秀组织奖的,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全国优秀组织奖的推荐名单,原则上从获省级优秀组织奖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和县(市、区)100%、本级均开展现场展演活动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中产生。七、报送办法 2024 年省中小学生艺术节采取线下报送,请各市和省直属学校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公章,及时将节目、作品、优秀成果、各类表格等材料汇总审核后分类集中统一报送各项目承办单位,报送截止时间均为 2024 年 7 月 20 日。八、其他 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活动有关事项(见附件7一9)附件:1.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2.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 3.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报送表 4.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标签卡 5.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6.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表 7.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活动的有关要求 8.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报送表 9.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标签卡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市教育局(盖章)序号 项目 形式 节目名称 组别 参演人数 目间 是否原创 学校名称 指导教师 县(市、区)填表说明:1.【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2.【形式】:声乐合唱、班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器乐一合奏、小合奏、重奏,舞蹈一群舞,戏剧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节目名称加;3【组别】:小学组、中学甲组、中学乙组;4:表:人数3人及以1的节目箱.教师限,2,其他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学校名称应为准确全称,学校类别填“小学、初中、高中”;填表人: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电子邮箱:填报日期:5.此表按项目分开填写,纸质版盖章原件、PDF扫描件和电子版寄送相应项目承办单位。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 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 市教育局(盖章)项目、节目名称:学校: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序号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类别 备注 填表说明:填表说明:1.每个节目填写一张,请填写所有参与节目演出人员,如是指挥、伴奏在备注注明;2.【类别】:填“学生、教师”,如是校外人员,请注明单位;3.此表纸质版盖章原件、PDF 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相应承办单位。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报送表 市教育局(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电子邮箱:填报日期:项目:_ 序号 形式 作品题目 尺寸(时长)学校 组别 作者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县(市、区)填表说明:1.【项目】:绘画、平面设计、书法(篆刻)、摄影、视频创作类、手工艺制作;2.【形式】:国画、油画、刺绣、泥塑等;3.【组别】:小学组、中学甲组、中学乙组;4.【作者】:除视频创作类作品作者不超过8人、手工艺制作作者不超过3人,其他类艺术作品作者限1人;5.作品题目加,学校名称应为准确全称;6.此表按项目分开填写,纸质版盖章原件、PDF扫描件和电子版寄送相应项目承办单位。-10-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标签卡 学校:(盖章)项目:组别:作品尺寸:作品题目: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400 字以内):(以下信息内容在省级评选时密封)县(市、区):学校:作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年级:指导教师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作者声明:本作品系本人独立完成,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作品可由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处置,作者享有署名权。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日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 相关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是一省(区、市)、一地(市)、一县(市)、一校基于美育教学、理论、实践、管理改革,锚定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方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参加人员为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一、基本原则(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二)创新性。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二、主要内容 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主要选题如下。(一)教学案例 1.艺术课程活力课堂 2.跨学科美育教学课例3.数字技术在美育教学的应用 4.美育课后服务教学实践(二)教学研究 1.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研究 2.艺术课程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3.艺术教师核心素养构建与评价研究 4.学生艺术素质综合测评研究(三)实践活动 1.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5.中小学美育浸润行动实践 6.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实践 7,城乡中小学美育交流帮扶实践(四)校园文化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 2.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 3.最美校园建设 4.社会资源整合与美育条件保障 三、有关要求(一)材料要求 1.教学案例类为真实反映中小学美育课堂教学实践的课例,提交材料包括教学设计、课程教学视频(一节课)等。教学设计应为原创,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并根据规范的教案格式与内容进行撰写;课程教学视频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教学环境中录制,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突出美育教学的审美性、情感性、实践性、创造 性、人文性。2.教学研究类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关注基础性、紧迫性的现实问题,结合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现状,具有针对性、时效性。摘要 300 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 字。3.实践活动类需提交反映中小学美育课外实践活动的现场实践视频和相关文字说明材料,包括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以及围绕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开展的其他美育实践活动。4.校园文化类主要为本地本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于美育浸润行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践的相关案例,可提交视频、文字和图片材料。上述文字材料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视频时长不超过 45 分钟,片头 3 秒,格式为MP4、MPG2 或 MOV 格式,大小不超过 IGo图片为 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 IOM,不超过 5 张,分辨率达到 300dpio 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表 市教育局(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电子邮箱:填报日期:序序号号 题目题目 类别类别 作者作者 身份身份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单位 县(市、区)县(市、区)填表说明:填表说明:1.【类别】: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2.【身份】:美术教师、音乐教师、语文教师等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3.题目加;教学案例作者限1人,其他类别成果作者不超过3人;4.此表分类型填报,纸质版盖章原件、PDF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相应承办单位。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 美育浸润教师活动的有关要求 为强化全体中小学教师的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凝聚学校美育工作的合力,加强美育科学研究,提升美育教师的专业水平,激发美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决定开展 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活动,在组织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的同时,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征集举办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展,纳入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以美育浸润教师牵引带动美育浸润学生、美育浸润学校。一、活动目标 1.倡导教师加强深层学习、深入观察和深度体验,全景式分辨、感知与发现大自然、校园与社会各领域中的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当好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的引路人。2.推进教师在基于文化理解、审美感知和生动实践的基础上,用丰富的线条、斑斓的色彩,以绘画、书法篆刻原创作品的形式将品德美、社会美、科学美、健康美、勤劳美、自然美等表现出来,树好新时代美育教学的方向标。3.探索在新时代背景下,有效开展对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能力培养的方法路径,着力提升学生的创造力,做好践行美育新课标新理念的先行者。二、活动项目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展,主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2 个项目。创作的作品需适宜面向中小学生进行美育浸润包括美育课堂教学示范、校园文化建设等。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承办单位: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协办单位:杭州市富阳区场口中学。支持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杭州市富阳区公望美术馆、博物馆。四、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的在职教师。五、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 4 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开展美育浸润活动(2024年4月一7月)。大力推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融合,普及各类艺术实践活动,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教师结合美育教学实践、校园文化建设进行绘画、书法(篆刻)创作,各地开展评选活动。第二阶段:教师作品征集评选(2024 年 8 月一 9 月)。各市将评选出的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报送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省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及入展作品。第三阶段:入展作品创作提升(2024 年 9 月10 月)。依托中国美术学院和杭州师范大学分别举办教师美术创作培训班、教师书法创作培训班,组织作品拟入展的教师进行创作专业培训,全面提高美育素养,优化提升入展作品质量。第四阶段:举办作品展览(2024 年 11 月12 月)。在杭州市富阳区公望美术馆、博物馆举办全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展。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各奖项均由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公布,颁发获奖证书。1.组织贡献奖:承办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活动的单位可获评。2.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3.艺术作品奖:视上报作品数量、质量、评审意见、入展规模等情况,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综合画种、书法(篆刻)等类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及入选作品奖。4.举办作品展,入展的一等奖作品由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或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颁发入展证书,其他入展作品由省组委会颁发入展证书。5.制作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展览作品集,每位入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七、具体要求(一)作品要求。教师结合美育教学实践、校园文化建设进行绘画、书法(篆刻)创作的作品需为本人原创,并提交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创作过程和适宜美育浸润的阐述),插图作品需注明文本出处(可作者原创文本)和内容梗概,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作者限 1 人。1.绘画作品 鼓励教师基于自己观察与写生基础上进行创作。画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综合画种(包括年画、宣传画、独幅漫画、连环画、插图)等 6 类。尺寸(装框后):中国画、油画、综合材料绘画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40cm,不收卷轴中国画作品;版画、水彩(粉)画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180cm;综合画种的年画、宣传画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独幅漫画(可多格)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100cm,连环画每单幅尺寸在 30X40Cm4050cm 之间(不超过 10 幅,每个单幅要配文字脚本,每条文字脚本不超过 30 字,文字须作为构图的一部分),插图每单幅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50Cm(不超过 5 幅)。2.书法(篆刻)作品 鼓励教师在尊重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大胆创作,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坚决抵制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提倡自撰,强化自然书写,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书法作品:以条屏、手卷、册页 3 种形式创作,不收其他形式作品。条屏作品尺寸不小于四尺(138CmX69Cm)整张,不大于六尺(180CmX96Cm)整张,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不超过高 35cm、长 248cm;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 40cm,正文页数为 1012 页(512 开)。篆刻作品: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印蜕不少于 10 方,其中 2 方为指定内容,边款不少于 2 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X35cm)。篆刻指定内容为:美育浸润/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朱文、白文各刻一方。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作品请勿托裱、装裱(册页除外)。(二)报送数量 1.绘画作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40 个,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 34 个,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 28 个,舟山市、义乌市 20 个。每个市报送的绘画作品需涵盖 6 类画种。2.书法(篆刻)作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20 个,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 17 个,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 14个,舟山市、义乌市 10 个。每个市报送的书法手卷、册页作品一起不超过 2 件。3.承办作品展的杭州市富阳区可直报绘画、书法(篆刻)作品各 1 件。省直属学校报送作品,需事先与省组委会联系,单独报送。(三)报送办法 1.同一名教师只能报送一件作品。2.作品不需装裱,以原件、照片(10 寸,组画每幅作品单独1 张)、数码照片三种方式报送。送评作品原件(组画每幅作品)背面及外包装、送评作品照片背面均须粘贴作品标签表(见附件 9),作品标签表需学校审核盖章。送评作品数码照片要求: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 IOM,分辨率达到 300dpi,以“学校全名+作者姓名+画种书体+作品名称”命名。3.各市对作品进行评选后统一报送。填写作品报送表并盖章,连同作品原件、照片及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出,寄送前要按画种书体对作品进行归类。送评作品数码照片按画种书体归类后,连同作品标签表、作品报送表电子版和盖章 PDF 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fyCkZX。作品征集期间不办理换件、退件等事宜。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0 日。4.作品报送联系方式。联系人:杜伊宁,单位:杭州市富阳区 场 口 中 学,联 系 电 话:0571-63168510,13567108871o邮 箱:o 寄送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波街 1号(杭州市富阳区场口中学)。(四)其他事项 1.送评作品需妥善包装并自上保险。2.入选展览的作品,由省组委会通知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组织的创作培训班,进行现场专业指导。3.指导后作者将原作带回或需修改原作,并按展览要求自行装裱妥善包装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场馆。入展作品装裱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4.送评作品展览结束后一次性退件给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不接受个别退件。5.送评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抄袭、代笔、代刻、临摹、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将取消参评资格。作者需保证对送评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6.省组委会对送评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八、组织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计划,系统筹划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配套相关保障措施,为提升全体教师的美育素养创造条件,营造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报送表 市教育局(盖章)项目:_ 序号 类别 作品题目 尺寸(高X宽Cm)作者(限1人)教师类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校 县(市、区)填表说明:1.【项目】:绘画、书法(篆刻);2.【类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综合画种;书法、篆刻。每种类别填写一张表;3.【教师类别】:小学美术、初中数学、高中音乐等。-23-填表人: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电子邮箱:填报日期:附件 9 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 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标签卡 学校:(盖章)项目类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综合画种、书法、篆刻 作品题目:作品尺寸:创作说明:(400字以内,包括作品主题、创作过程和适宜美育浸润的阐述),插图作品需注明文本出处(可作者原创文本)和内容梗概,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以下信息内容在省级评选时密封)县(市、区):学校:教师类别: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执教年级:(附身份证复印件)作者声明:本作品系本人独立完成,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作品可由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处置,作者享有署名权。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