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docx
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精选20篇)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1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四条常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刻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除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谿措施包含如下:(一)采取措施立刻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材料的食用和使用;(二)紧密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显现不适症状的,立刻送至医院救治;(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掌控好保管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材料,以便有关部门手记、分析等;(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除去污染后才略连续使用。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2一、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识并掌握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2、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3、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查验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明,实在内容包含: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证明等,并保存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依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含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4、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5、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6、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依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7、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方法;制度落实人等。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1、食品贮存场合设特地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2、食品贮存场合、经营场合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4、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5、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2、患有痢疾、损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着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防备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养。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对不能实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管。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常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刻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5、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2、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3、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4、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依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1、立刻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3、立刻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4、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5、依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实在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成立机构、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除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当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供应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诳骗误导消费者。(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七)不销售混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八)自动向消费者供应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3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供应安全放心的产品。“两节”将至,在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之际,我们有义务向消费者呈现我们肩负的社会责任。为此,我们向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提出倡议并向社会各界做出郑重承诺:一、自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发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二、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紧要意义的认得,各企业法人和单位负责人更要担负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渐渐实施企业食品安全员管理责任制度。三、遵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自发抓好产品质量源头管理,保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辅料、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加强食品生产与流通各环节的全过程监控,不生产、加工、销售不安全食品。四、自发实施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自动召回产品。五、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乐观搭配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六、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生产经营,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运用先进管理手段,不绝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本领°七、乐观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供应科学消费信息,提倡健康消费理念,推动全行业形成食品安全经验与技术沟通的共享机制。食品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大家共同携起手来,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共同承当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神圣责任,为百姓筑起保护健康和安全的坚固长城,为推动我国食德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德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本身的力气!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4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情形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刻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订立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含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三、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情形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依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3自查小构成员:依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帮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订立和实施。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 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出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掩盖全部的相关部门。1.2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点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点转变。1.3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构成员。2.3自查小构成员不检查本身的工作。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构成员供应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供应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2.5自查小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1.1 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布置,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方。1.2 在受检部门人员陪伴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1.3 找寻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看法。1.4 自查结束,自查小构成员相互沟通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3. 5帮忙受检核部门订立并评价矫正措施。4. 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4.1 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4.2 提交自查报告。4矫正措施1依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矫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矫正措施的期限。2矫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定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需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恳求延期。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矫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4对期限较长的矫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一)现场检查规程1、原辅料(包含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1.1原辅料存放1.1.l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IOenl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不安全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1.2专库管理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管,并有专人管理。1.2.2内包装料子是否有专库或特地区域存放。1. 3标签标识1.3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住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1.4 .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全都,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1.4索证索票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存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1.4.3对无法供应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子及包装料子,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管检验记录。1.5 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掌控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1.6 现场记录1.6.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存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全都。1. 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二)生产过程掌控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情形1.1 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1.2 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1.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别。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2、更衣室2.1 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动,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2.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依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3、生产加工场合清洁卫生情形3.1 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3.2 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3.3 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3.4 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情形4.1 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5.1 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5.2 查阅清洗消毒记录。6、产品投料记录6.1 企业是否能供应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6.2 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6.3 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掌控点的掌控记录,是否与制度中订立的全都,否是按要求记录。6.4 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6.5 材料、半产品、产品交叉污染情况9.1原材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9.2半产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楚9.3原材料、半产品及产品是否存放于特地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1.1 1温湿度掌控设备是否正常开启。10.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10.1 空气净装扮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10.2 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动,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I1.l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合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10.3 是否穿着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11. 3是否佩戴首饰。12.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13. 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1.1 检验室场合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干净。1.2 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1. 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1.4 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1.5 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佑襄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2、应具备相应本领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3、出厂销售产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全都,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3.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3.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管至少2年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试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4.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本领比对检验。4. 2是否建立并保管比对记录。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5.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全都。6、产品留样情况6.1 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6.2 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6.3 品库产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7.1产品存放是否离地IOCm以上,离墙20Cln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7.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产品是否依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实现要求。1 .4产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产品,过期产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四)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住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需标明的其他事项。(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含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方。(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管在特地区域。2,企业显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3 .企业显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六、相关表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5(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本领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当社会责任。不擅自更改加工布局及场合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合或更改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形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乐观防备和掌控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看法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看法,做好检查记录。6、依法订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貉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乐观防备和掌控食品安全事件。7、从业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1、采购食品、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4、依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管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混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出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材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三)食堂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合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合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合内饲养活禽畜。1、食堂、包间随时保持乾净,餐具摆台后或员工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出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2、发现或被员工告知所供应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食堂服务人员应当立刻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刻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4、供员工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6、配备充分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供应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员工,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乾净卫生。(四)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餐饮具必需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需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貉于专用保洁柜保管。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五)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刻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O5 .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需调离工作岗位。6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7 .从业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8 .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9 .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合或销售场合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10 .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11.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着乾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貉于帽后。(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6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6、规范食品运输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输。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刻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71、每季度向所在区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产生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流向;2、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分别单独收集;4、保证当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当天得到清运。5、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随便倾倒;6、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供应给主管部门确定的清运、处理单位以外的单位、个人清运、处理;7、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8、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8(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开食品交叉感染。(二)呈现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需在呈现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需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呈现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呈现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五)销售人员必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着乾净,并保持个人卫生。(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形;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四周环境卫生。(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九)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Q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9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订立本制度。二、自查范围对本厂食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全面检查、层层监管,由食品安全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岗位负责人搭配。三、自查内容(一)企业资质变动情况: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明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全都,是否发生变动,变动后是否报告。(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情况。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三)原材料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有认真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奉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认真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实施“五专”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四)生产过程掌控情况:厂区环境、生产加工场合、设备设施卫生情形是否良好,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材料、半产品、产品交叉污染情况。(五)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佑襄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本领;是否依照国家标准,对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并有记录。(七)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是否依照相关规定印出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以及生产者的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八)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含购货者的名字,住址、销货场合等。(九)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是否乐观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的标准是否有效。四、工作要求应当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自查情况记录,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刻组织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证。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6、规范食品运输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输。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刻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情形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刻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订立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含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三、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情形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依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3、自查小构成员:依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帮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订立和实施。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出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掩盖全部的相关部门。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点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点转变。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构成员。2.3自查小构成员不检查本身的工作。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