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项目承揽合同.docx
2024年项目承揽合同项目承揽合同1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代建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对一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标。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项目投资承揽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项目建设总投资额:万元(以中标金额为准)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范围:项目资金来源:自筹二、代建投资承揽的方式及内容1、甲方根据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将项目交由乙方投资承揽代建,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投资资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2、代建投资承揽的内容包括本合同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2)该项目范围内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该项目投资费用支付承诺匹配土地上的征地、土地报批、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3、若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工作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项目实施单位受托完成,并由乙方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委托合同应约定在委托合同生效后一日内由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若受委托人不能在此期限内完成,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内的,属宽限期,不补偿乙方的损失;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上的天数,以乙方投入的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总费用为基数,由受托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计息,补偿给乙方。4、乙方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5、乙方建成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三、项目投资价款1、本项目代建投资承揽的合同价款金额为一元,包括项目占地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前期费用等部分。2、本项目合同价款确定后,因材料价格、机械费和人工工资发生变化,甲方不再给予相应调整。3、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劳保基金的扣缴按上级劳保基金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四、合同工期1.本项目履行期限从年一月一日开始,至年一月一日竣工完成,共计一天。在此时间范围内,详细的分期工期另行约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在内)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因重大规划调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乙方可以是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后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工期在60天以内的,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计息。具体计算办法,以乙方投资专项资金帐上的实际余额,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顺延工期。3、延误工期每天赔偿元,最高延误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1%。五、质量要求乙方代建投资承揽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省、市现行各项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合格,争取优良。六、代建承揽项目的管理1、甲方委托公司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2、乙方应成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3、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需自行组织施工的,应具备相应的市政施工资质。若乙方不具备市政施工资质的,乙方应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的监督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办理项目报建各项手续。七、工程量的变更1、工程量、土石比在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作项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变更(含沟槽).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项目造价增加或减少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时,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并计算出变更数量后,经甲方同意,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相应的变更工程量。2、工程量的变更在本条款约定的比例范围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乙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甲方只对变更造价达到总造价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款。增加或减少的造价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变更增加变更若多个子项目累计才超过上述比例的,则在计算增加变更总额时,应按上述比例扣除后才计算,若是单个子项目增加,则依实际发生计算。八、代建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本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共分三期交纳:第一期为项目投资响应金,按照区财政局审核的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和青苗赔损及税费估算费用人民币万元和前期费用人民币一万元,合计人民币一万元,于投标资格确认登记前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期按区财政局审核的建安工程预算的60%交纳,即人民币一万元(万元X60%)作为投资专项资金,在完成第一期项目投资额后一日内交纳;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报批、彳正地、青苗补偿及安置等所需费用按区财政审定的金额,在完成第二期项目投资额后一日内交纳。此条款列入合同条文。对不履行合同的,对前期工程不予验收。所交投资专项资金优先满足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及税费估算费用和前期工作费用的需要。2、乙方将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响应金转为该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后,该专项资金实行双控,且不计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安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使用该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首先保证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青苗未M尝的需要,代建承揽人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揽人按市财政审定的金额申请使用,若该专项资金除满足该项目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需要夕HJ5有剩余,则用于建安工程建设,根据建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代建承揽人可以是出使用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和我司核实后,可按核实的已完建安工程预算造价与中标人建安工程投标报价的比例乘以专项资金剩余部分,作为甲方同意代建承揽人使用的专项资金额度。原则上乙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天且实际使用金额达到25万元时,方可申请使用。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用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费用超过投标报价的部分,经市政府审批确认后,由代建投资承揽人在已缴纳的项目响应金之外追加出资,计入项目成本。4、变更工程量,按规定程序认定,但不从项目响应金中拨付进度款。5、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总预算金额的3%的现金缴入市财政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做为代建投资承揽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用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只能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九、投资回报及支付方式1、项目投资的回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乙方参与该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投资款抵缴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2)他方参与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2、工程竣工验收后,土地方可挂牌:(1)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除质保金外,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2)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3、乙方以参与公开出让土地形式回报的,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4、本项目匹配土地经市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位置、面积、价格和挂牌时间后,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部门出具承诺书。乙方对于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报批和拆迁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等),只能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在代建投资承揽合同签订时选定)°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的(参见上述第一条款内容),待该匹配土地出让时,以该匹配土地的基准地价挂牌,最终按成交价结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部分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为:乙方以投入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资金占项目总造价的比例获得超出部分资金,其余归甲方所有。若选择现金回报的,则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总额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息。十、项目的验收项目验收分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H、双方的责任1、甲方的责任:(1)组建项目矛盾协调小组,协助乙方调处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阻工等矛盾纠纷;(2)委托监理单位,派出总监、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等相关人员;(3)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和批准项目工程量变更,并给予签证;(4)监管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核定和审查项目结算;(5)按约定支付项目代建投资费用;(6)接收竣工合格项目;(8)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2、乙方的责任:(1)足额提供项目红线范围内和匹配土地上的征地、批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和前期费用等;(2)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建设任务,包括设计图纸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基层、面层、排水、绿化、亮化等工程任务;(3)按规定确定符合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产生的纠纷负责;(4)项目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按规定时间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5)提出项目建设变更申请,并向甲方说明变更理由,计算变更工程数量;(6)接受甲方委托单位的全程管理;(7)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十二、违约处理1、甲方违约处理: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金额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违约处理: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终止而无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按损失金额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三、合同的免责条款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需解除或终止的。十四、合同的组成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书及其附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项目投资建设总预算书;8、本合同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及其它附件;7、图纸。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1、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超过约定时间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2、乙方违反代建投资承揽合同关于建设进度的约定,乙方承揽项目建设速度缓慢,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书面催促后乙方仍不能改正,导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3、在征地、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执行市政府的统一政策标准,恶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规模上访或严重扰乱全市建设秩序现象的。4、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自己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行贿,有损建设单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伙同监理单位营私舞弊、虚假签证的。5、代建投资承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6、乙方严重拖欠工爵或民工工资影响社会稳定的。7、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重大经济纠纷或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8、乙方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竣工验收达到约定质量等级要求并将项目依程序移交给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项目费用后。十六、其它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委托单位(盖章):年一月一日项目承揽合同2定作方(甲方):承揽方(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揽项目,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1.1乙方带料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4.1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4.2 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4.3 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验收标准、方式5.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5.2 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5.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七条、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5%,余款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第八条、违约责任8.1 乙方违约责任8.1.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8.1.2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8.1.3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8.1.4 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0.3%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8.1.5 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8.1.6 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8.1.7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8.1.8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8.1.9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8.1.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8.1.11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上进行工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不允许毁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1可责任。8.2 甲方违约责任8.2.1 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8.2.2 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5%违约金。8.2.3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雌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条、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1种方式解决: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提交内部法律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处理。第十一条、廉洁条款双方严格按照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廉洁从业义务。第十二条、其他12.1 乙方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主要工作。乙方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2.2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项目承揽合同3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设计加工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制作内容与要求:订购项具体内容:上海汉沃展示设计有限公司为的设计与制作,详见报价单及图纸。二、甲方在图纸与报价单上签字后,乙方按照图纸与报价单上所列内容生产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合格品。若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不予接受或退货并要求全数退款,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但征得乙方同意除外。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负责解决,辅材、工艺细则、电路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五、乙方在合约签字生效后,负责在月日前完成产品设计与制作。交货地点,收货人由甲方指定。六、制作费结算方法:1.双方协定的价格为人民币,甲方在设计制作开始前,须支付预付款计50%人民币甲方在安装结束后的七日以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验收用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结清制作余款合计一整人民币。因甲方原因在验收合格后规定的付款期限内逾期未结清费用的,甲方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设计制作费以(现金,支票、汇款)形式汇入乙方帐户。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预付款即抵作违约金,无故拖欠余款,我司有权安排专人要回。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则须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合同价格包含乙方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技术服务)七、纠纷的处理: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参照经济合同法及设计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法律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八、质量的保证:乙方对已制作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保证。具体为电器保质半年,其他保质一年。(注:除人为以外)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t:t: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项目承揽合同4合同编号:定做人:承揽人:第T承揽项目: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第三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一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样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样、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一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第八条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点:第九条工作成果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第十条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第十一条定作人应在一年月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Go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第十五条定作人违约责任:承揽人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定作人:(签章)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承揽人:(签章)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签章)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约日期:年一月日签约地点:项目承揽合同5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列定以下条款,希共同遵守:(一)双方严格遵守网络程序版权管理条例。(二)承制方必须保证制作质量,在委托方审稿期间,委托方有权要求修改。(三)委托方在确认功能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应另付费用。(四)委托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承制方制作过程中,委托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经委托方审核确定后,全部结清。(六)承制方未按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作进程实施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因委托方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一起向承制方要求负责赔偿。(七)承制时间为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月一日止。(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即生法律效力。(九)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一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合同金额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S期:项目承揽合同6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的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二条乙方设计标准为:乙方在设计完成后,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认为成果交付,如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均不视为成果交付。第三条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5.1 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元人民币(大写).5.2 支付方法为: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首付款,即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元人民币(大写).第六条双方责任6.1 甲方责任6.1.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6.2 乙方责任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幽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一。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6.2.5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